在討論人民公社好在何處的問題時,【田園風光】說:“即使我寫不出來也不能證明作者說的是對的,凡是經歷過那個年代的人,只要是說真話,都知道人民公社為什么會被歷史淘汰。目前,國家倡導的是共同富裕,而不是集體化,因為這條路走不通。兄弟姐妹都過不到一塊,何況其他人。就是人民津津樂道的南街村,周家莊,也已經和過去的人民公社沒有什么關聯了。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再走過去的路,是根本走不通的。這么淺顯的道理,還用費那么多的話來闡述嗎?人民公社那么好,為什么國家不再提倡,不再推廣?只有那些想沾便宜,好吃懶做的人,才希望回到過去。你大概就是這樣的人吧?”
歸納【田園風光】的意思,是說因為有想沾便宜的人存在,有好吃懶做的人存在,因而集體化的道路就走不通了。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人類早應該滅亡了。
道理很簡單,因為家庭就是一個集體。在家庭成員中有沒有想沾便宜的人?有沒有好吃懶做的人?如果也這樣的人,那家庭是不是早就不應該存在?家庭成員不只是兄弟之間有矛盾,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更有矛盾。既然人都是自私的,那么,是不是家庭的存在也是不合理?是不是家庭早應該滅亡呢?
生產隊是什么?人民公社是什么?只不過是放大了的家庭而已。因此,家庭可以存在,生產隊同樣也可以存在,人民公社又為什么不能存在呢?
與私有制的民營企業比較一下,我們來看一看是公有制的集體經濟更有生存能力?還是私有制企業更有生存能力?
人所共知,個人創辦的100家企業,5年內會倒閉90%,90家。剩下的10家,再過5年又倒閉90%,9家。還剩1家,這1%至少經過10年的檢驗、至少經歷一次大的經濟危機,才能真正成為成熟的企業。私有制企業的存活率是非常低的。
人民公社從1958年到1983年,共存在了25年,其中頭四年為探索期,如果從“三級所有、隊為基礎”體制調整之后的1962年算起,到1983年,其進入正常發展軌道的時間共21年時間。在這21年時間,我國農業從養活6億多人的能力發展到養活10億多人的能力,而且在此期間在農村實現了電力化、水利化、中學教學的普及和醫療衛生體制的普及,大幅提高了我國人口的文化素質和健康水平,開始了農業生產機械化和農村的工業化,糧食畝產也由三、四百斤提高到八、九百斤的水平。而且人民公社時期的集體經濟不僅保證了我國人口快速增長條件下對糧食消費的需要,更為我國的工業化提供了重要的資金積累和其它各種條件。
雖然在這眾多的人民公社中會有些生產隊(例如小崗村)搞得不好,但同時也有搞得很好的,有些好的生產隊工值甚至達到一元以上的水平。從人民公社整體狀態來看,除了極少數搞得較好和搞得較好差的生產隊之外,絕大多數的生產隊都處于中間狀態。這足以說明,人民公社條件下的集體經濟是相當穩定的,這種穩定性是私營企業遠遠不能相比的。
在現代社會生產條件下,即使是私營企業,他也需要雇傭多個工人進行生產的,也是多人結合在一起進行的結合性質的協作勞動。難道這些私營企業的員工之間就沒有愛沾便宜的人?難道員工之中就沒有好吃懶做的人?如果私營企業都存在著愛占便宜的人,存在著好吃懶做的人,私營企業都可以存在,那為什么體現全體勞動者利益要求的集體經濟就不能存在呢?
許多人責難人民公社窮,難道人民公社比之前單干狀態的農民更窮?難道農民用電動的脫粒機比之前用腳踏的脫粒機更窮?難道用水泵干溝比用老式水車車水干溝更窮?難道用電燈比點煤油燈更窮?用自己造的火柴比用洋火更窮?難道小孩子有書讀比沒有書讀更窮?難道在家門口看病比鄉下沒有醫療更窮?難道家家戶戶有廣播聽比電都沒有的年代更窮?
人民公社明明是使我國農業從原始的生產狀態向現代化的科學種植狀態轉變,使我國農村實現多方面從0到1的根本性突破的時期,也是從根本上改變我國靠天吃飯狀態的時期。但是,許多人不是把人民公社時期的狀態與人民公社之前的農村農民狀態相對比,而是把人民公社與改革之后、甚至發展了幾十年之后的今天相比較。這顯然是很荒唐的。
人民公社是被淘汰的嗎?
顯然不是。人民公社的解體完全是由政策選擇的結果。
從農民這頭說,既有主張分戶單干的小崗村的18個紅手印,又有周家莊要求保存人民公社體制的3000多個紅手印。只是政策選擇和推廣了小崗做法而已。在人民公社,有些搞得好的生產隊工值達到0.80、0.90,甚至1.00元之前,這些隊的社員收入實際已經與社隊企業拿工資的收入水平相差無幾,這樣的隊肯定是反對解散生產隊的;還有一些有社隊企業地方,集體經濟處于較富裕狀態,這些地方的社員也不愿意放棄集體經濟。因此,人民公社的消失并不存在淘汰之說。對于解散生產隊,分戶單干,社員是既有反對的,也有支持的。這種情況其實很正常。在這種情況下,農村體制的走向自然就決定于政策的導向了。
農村改革和改制四十多年來的發展告訴我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走集體經濟才是一條光明大道。全國那些走集體化道路的村鎮,大多實現了共同富裕,而堅持承包戶的地方,年輕人大多背井離鄉,外出打工,空心村和耕地拋荒的問題等三農問題必然地出現了。
為什么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堅持集體經濟?
這是因為在現代社會生產條件下,個體生產者勢單力薄,難以參與市場競爭。在前面的一篇文章中我曾經講,在市場化條件下,對農業生產經營者的要求很高,需要類似中小企業老板那樣滿足多種管理角色的能力,而普遍的農戶主體,哪里能夠做得到呢?
相反,在集體生產條件下,由于采用分工與協作,例如,生產能手可能專事生產事務,擅長經營者可以專事營銷;管理能力強的可以統籌管理,具有科技素質的農民則可以專攻農科研項目等等;集體可以通過合適的組合來多方面地應對市場經濟對農業生產各方面的要求。
近些年來,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集體經濟才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道路,而且也在進行著各種探索。但這些探索又被限制在設定的區域,因而成效不大。
人性是自私的。但為什么由老板或股東經營的,少數人分享生產成果的產權型企業,都可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存在和發展;而由勞動者自己經營的,由大家憑借勞動投入分配生產成果的勞權型經濟卻不能生存和發展呢?這在邏輯上說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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