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某商貿公司品牌總監王某明在招聘過程中公然侮辱求職者為"下等人"的事件引發社會強烈憤慨。這起事件絕非簡單的民事糾紛,而是赤裸裸的職場歧視與人格侮辱,暴露了當前就業市場中勞動者權益保護的脆弱性和大部分企業扭曲的用工文化。本文將全面剖析事件本質,嚴厲譴責涉事企業與責任人的惡劣行徑,批評相關部門敷衍塞責的消極態度,并深入分析此類事件對社會造成的深遠危害,最后提出系統性的解決方案與行動倡議。
一、職場歧視與人格侮辱的惡劣典型
2025年4月,一張在社交平臺廣泛流傳的聊天截圖揭開了這起令人憤慨的事件序幕。截圖顯示,一位求職者在招聘平臺上禮貌咨詢佛山某商貿有限公司的工作是"雙休還是單休",在得到單休答復后僅表示"沒興趣",竟遭到該公司品牌總監王某明一連串令人震驚的侮辱性回復:"你幾斤幾兩,有工作都不錯了,還要求雙休?"、"國家規定不是給你這種人的"、"你沒資格"、"下等人"等。這種公然將勞動者分為三六九等的言論,完全撕下了職場文明的外衣,暴露出根深蒂固的等級歧視觀念。
該事件具有雙重違法性。一方面,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內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而"雙休制"是國家明確規定的勞動者基本權利。王某明聲稱"國家規定不是給你這種人的",直接否定了法律對全體勞動者的平等保護,構成對《勞動法》的公然蔑視。另一方面,其言論中的"下等人"等表述,明顯侵犯了求職者的人格尊嚴,違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條關于"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的規定,構成對人格權的侵害。
更令人憂慮的是,這絕非孤立事件,而是當前職場中畸形用工文化的縮影。據招聘平臺數據顯示,2023年標注"雙休"的崗位僅占37%,而"大小周"、"單休"等變相加班制度被包裝成"奮斗者文化"。佛山這家成立于2024年9月的商貿公司,在BOSS直聘上發布的46個崗位中有43個標注"單休",可見違法用工已成為其常態化操作。這種普遍存在的違法現象,反映出大部分企業將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權異化為"恩賜"的扭曲心態。
事件曝光后迅速引發輿論海嘯。多數網友對王某明事后所謂的"道歉"并不買賬,認為其"因為害怕丟了工作才出來回應,看似是道歉實際是在為自己開脫"。這種強烈的公眾情緒背后,是廣大勞動者對職場歧視的集體憤怒和對自己可能遭遇類似待遇的深切擔憂。在經濟下行中就業形勢嚴峻的背景下,這一事件猶如一面鏡子,照出了勞動力市場中權力不對等的殘酷現實。
二、涉事企業與責任人的多重罪責
涉事企業及其品牌總監王某明在這起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絕非偶然,而是系統性的管理失范和價值觀扭曲的結果。深入剖析其不當行為,有助于我們認清職場霸凌的產生機制與危害本質。
企業管理:縱容霸凌的文化溫床
作為一家成立于2024年9月的文化藝術體育休閑用品批發公司,其管理層不僅未能建立基本的職業道德規范,反而縱容高管公然侮辱求職者。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在招聘平臺上長期大量發布"單休"崗位,卻未見任何特殊工時制的審批文件,這種系統性違法行為表明企業已將違法用工視為常態。而事件曝光后,公司的危機處理方式更顯其缺乏悔意——僅僅簡單撤下招聘信息和道歉信,既未對管理制度進行實質性審查,也未公布任何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具體措施。這種敷衍了事的應對方式,本質上是對違法行為的變相縱容。
該事件反映了企業文化的扭曲。王某明作為品牌總監,其言行本應代表企業形象,卻公然踐踏職業道德,將職位權力異化為侮辱他人的工具。而企業對此的默許態度,暴露出其"資本至上"、"權力至上"的價值觀,在這種文化下,管理層往往媚上欺下,將勞動者視為可隨意處置的"工具人"而非有尊嚴的個體。心理學專家指出,這種PUA話術本質是轉移矛盾——"用5000月薪的HR去打壓4000月薪的求職者,讓底層互撕掩蓋真正的剝削",從而維持資本權力的金字塔結構。
責任人言行:職業失德與人格歧視
王某明在此事件中的言行堪稱職場霸凌的典型樣本。其言論中的"你幾斤幾兩"、"下等人"等表述,不僅是對特定求職者的侮辱,更是對整個勞動者群體的蔑視。這種將人劃分為不同等級的言論,赤裸裸地暴露了其內心深處的封資等級觀念,與官方宣揚的核心價值觀背道而馳。尤為惡劣的是,他竟聲稱"國家規定不是給你這種人的",公然否定法律的普遍適用性,將自己凌駕于法律之上,充分體現了“你法我笑”。
其事后所謂的"道歉"更是虛偽的危機公關。王某明在4月22日晚發布的道歉信中,將責任部分歸咎于求職者使用"沒錢學什么開公司,丟人現眼"等言語攻擊。然而從完整聊天記錄看,求職者僅表示"對單休沒興趣",是王某明率先惡語相向。這種倒打一耙的做法,暴露了其缺乏真誠反省的態度。正如網友尖銳指出的:"他先說人家幾斤幾兩的已經先羞辱了別人,竟然在道歉信上說別人罵他才情緒失控的...這是道歉嗎?妥妥的為自己辯解罷了,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這種道歉非但不能平息眾怒,反而因其推諉塞責的態度引發了公眾的二次憤怒。
違法用工:對法律尊嚴的挑戰
涉事企業與王某明的行為構成了對勞動法的雙重挑戰。一方面,《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享有休息休假權利,而該公司將單休作為常態,涉嫌違法用工;另一方面,《就業促進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王某明的歧視性言論直接違反了這一規定。更值得警惕的是,這種違法行為往往以"自愿奮斗協議"等形式被掩蓋,導致近80%的仲裁案件因證據不足敗訴,反映出當前勞動者維權面臨的系統性困境。
佛山等地區86%的中小企業標注"大小周/單休",但其中73%實際未獲得特殊工時制審批。涉事企業正是這一違法常態的典型代表,其行為侵犯了勞動者權益,也破壞了市場秩序,使守法企業陷入"劣幣驅逐良幣"的困境。法律界人士指出,現行機制下求職者遭遇侮辱后往往投訴無門,而企業換個馬甲就能繼續招聘,這種"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現狀亟需改變。
這一事件警示,職場尊嚴的維護不能寄希望于企業的自覺,只有當違法者付出足夠代價,職場環境才能實現真正的凈化與進步。
三、監管失語:相關部門回應的消極與缺位
佛山人社局對此事件的回應引發了廣泛爭議,其表態不僅未能平息公眾憤怒,反而因回避監管責任、淡化事件嚴重性而遭到輿論批評。剖析相關部門在此事件中的表現,有助于揭示當前勞動者權益保護機制存在的系統性缺陷。
推諉塞責的官方回應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事件的回應顯示出了明顯的責任回避傾向。該局工作人員表示,"由于求職者與公司暫未簽訂勞動合同不存在正式勞動關系,上述問題屬于民事糾紛問題,雙方需私下協商解決"。這種將問題簡單歸為"民事糾紛"的定性,實質上是對監管職責的推諉。《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而招聘過程中的歧視行為同樣受《就業促進法》約束,人社局以"未簽合同"為由推卸監管責任,顯然是對法律精神的曲解。
更令人不滿的是,人社局的回應僅輕描淡寫地提到"求職者有權要求招聘人員公開進行賠禮道歉并主張精神撫慰金,若對方不遵從,可以侵害'人格權'為案由到法院對其進行起訴",卻未提及將對涉事企業進行勞動監察或行政處罰。這種將受害者推向漫長司法程序的做法,忽視了監管部門主動執法的職責,暴露出"行政不作為"的消極態度。在當前就業形勢嚴峻的背景下,這種敷衍了事的處理方式無異于變相縱容企業違法,加劇了勞資力量的不平衡。
制度性監管的缺失
這一事件反映出國內在職場歧視監管方面存在明顯缺陷。國內尚未建立系統的反就業歧視法律制度,特別是對招聘過程中的言語侮辱、隱性歧視等行為缺乏明確界定和處罰標準。雖然《就業促進法》第三條原則性規定了平等就業權,但缺乏具體實施細則,導致類似王某明的侮辱言行難以受到行政處罰。
勞動監察機制也存在明顯漏洞與不足。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行政部門應主動監督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但現實中,監管部門往往只關注工資拖欠、社保繳納等"硬性"指標,而對職場霸凌、人格侮辱等"軟性"侵權鮮少干預。這種監管偏頗使得企業違法成本極低,正如網友指出的:"當我們默許一個'下等人'的標簽,明天就可能被貼上'不配加薪''活該被裁'的侮辱"。
爭議解決機制的效能同樣堪憂。人社局工作人員建議求職者通過民事訴訟維權,但訴訟程序漫長、成本高昂,且人格權侵害賠償標準模糊,難以對違法者形成有效震懾。
勞動者維權面臨的系統性困境
監管缺位直接導致了維權成本的高企。法律界人士指出,當前已經原子化的勞動者維權面臨"三難":取證難(聊天記錄等電子證據效力常被質疑)、程序難(仲裁訴訟程序復雜)、執行難(賠償難以落實)。在這種情況下,監管部門不主動介入,等于變相剝奪了勞動者的救助渠道。據統計,超60%的女性求職者曾被問及婚育計劃,部分企業甚至要求簽署"不婚不育承諾書",但鮮見相關部門對此類歧視行為進行查處。
更值得深思的是,這種監管惰性與政績考核導向密切相關。當前對勞動行政部門的考核偏重于就業率、社保覆蓋率等量化指標,而對職場環境質量、勞動者尊嚴保護等軟性指標缺乏重視,導致監管部門缺乏主動查處歧視行為的動力,甚至可能和相關企業存在利益輸送問題,暴露了其一丘之貉的本性。
監管的缺位不僅損害了政府公信力,更助長了企業的違法僥幸心理。在就業形勢嚴峻的當下,正如央視網評論指出:"勞動法中關于工時和休息休假的規定,距今已30年...對于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的規定,也已經到了必須調整的關口"。
四、社會危害:職場毒瘤的擴散效應
這起侮辱求職者事件絕非孤立的個案,而是當前職場環境中系統性問題的集中爆發。其產生的惡劣影響遠超事件本身,對就業市場、青年價值觀和社會道德標準產生難以估量的破壞性影響。
職場文化的惡性演變
王某明一句"下等人"的侮辱,猶如打開潘多拉魔盒,暴露出職場中長期被遮掩的界級對立現實。心理學研究表明,職場霸凌會導致受害者產生"無價值感",而這種傷害在就業壓力大的環境下會被放大。更可怕的是,此類事件若無嚴厲制裁,將產生破窗效應,使更多企業效仿這種侮辱性管理方式。這種標簽化的歧視思維會不斷擴散,最終毒化整個職場環境。
當前職場已出現明顯的權利意識對立現象。一方面,年輕一代勞動者越發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顯示超70%的95后受訪者將雙休列為擇業首要條件;另一方面,大部分企業仍抱持"996是福報"的返動觀念,將勞動者合理訴求視為"矯情"。這種價值觀沖突在事件中表現得淋漓盡致——求職者僅因詢問雙休就被辱罵,反映出企業管理者對勞動者權益意識的長期壓制企圖。若不加以遏制,這種壓制將導致職場文化向更加專制、更加不平等方向發展。
就業市場的信任危機
這起事件對本已脆弱的就業市場信心造成沉重打擊。2025屆高校畢業生規模達1222萬,創歷史新高,在這樣的就業壓力下,求職者遭遇公然侮辱,將進一步加劇其焦慮與無助感。招聘平臺數據顯示,標注"雙休"的崗位點擊量高出普通崗位3倍,投遞轉化率提升40%,反映出勞動者對合理工作時間的渴求。而涉事公司公然蔑視這一合理需求,甚至以侮辱回應,無疑會加劇勞資對立,使就業市場環境更加惡化。
更深層的影響是對法治的侵蝕。當《勞動法》明確規定的雙休權被嘲諷為"不是給你這種人的",當人格尊嚴被公然踐踏卻得不到監管部門有力保護,勞動者對法律保障的信心將嚴重動搖。這種信任危機的影響遠超過單一事件,它會使更多勞動者在權益受損時選擇沉默,進一步強化企業的肆無忌憚。法律界人士警告稱,這種狀況若不改變,將導致"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惡性循環持續加劇,更暴露了“法律不過是統治界級意志的集中表現”。
社會價值觀的扭曲與異化
這起事件暴露出的界級歧視問題。王某明作為品牌總監,其本身也屬受雇傭者,卻以"上等人"自居歧視求職者,這種扭曲心態反映了資本異化下的人格分裂。社會學研究顯示,職場中的等級歧視往往會導致被歧視者產生自我懷疑、抑郁等心理問題,而這些負面影響又會通過家庭和社會關系擴散,形成惡性循環。
對青年一代職業觀念的影響同樣不可忽視。在社交平臺上,不少年輕人感嘆"難道我們寒窗苦讀十幾年,就為了被人罵'下等人'嗎?"這種價值觀沖擊可能帶來兩種極端后果:要么是激進對抗,加劇職場沖突;要么是消極內卷,被迫接受不合理要求,而后者會對社會發展產生長遠負面影響。
國際形象與經濟運行的風險
此類事件還會損害國內的國際營商環境聲譽。歐盟即將實施《禁止強迫勞動法案》,對勞動者權益保護提出更高要求。國內職場歧視、強制加班等現象得不到有效治理,將影響國際合作。事實上,部分跨國企業為打壓對手已開始將"雙休落實情況"作為供應鏈審核標準,這意味著職場權益保護不僅關乎社會公正,也直接降低經濟競爭力。
對企業自身而言,這種管理模式的不可持續性已日益明顯。研究顯示,職場霸凌會導致員工創造力下降、忠誠度降低、離職率升高。涉事公司在事件曝光后招聘信息被撤除、商譽受損,正是市場自發的懲罰機制在起作用。經濟下行期間那些漠視勞動者尊嚴的企業將面臨人才流失與效率下滑的雙重危機,將被市場淘汰。
五、結語
這起侮辱求職者事件猶如一面鏡子,照出了在市場經濟/資本主義社會里勞動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嚴重不足與缺陷。唯有清出市場經濟/資本主義厶有制才能從根本上凈化職場環境,重建平等、有尊嚴的勞動關系。正如網友所言:"今日的每一次發聲,都在為明天的職場尊嚴筑墻",這應當成為多數人共同踐行的理念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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