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上,載有一篇文章,題目是:“內鬼”李剛被逮捕。報道內容如下:據最高檢22日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已經沒有過去的那種血管賁張,痛快淋漓的感覺了。一則,因為這樣的事情天天都在發生,弄出一個大瓜,已經不能引起人們的特別關注了;二則,幾乎天天都出現這樣的事情,精神上已經麻木了,引不起思想意識上的足夠重視。
但是,看到這樣的新聞,雖然多少有些麻木,但還是有點疑問:為什么內部經常鬧鬼?這些鬼是怎樣產生的?如何才能把這些鬼徹底地消滅掉?
首先,高層內部,為什么會屢屢“鬧鬼”?這說明我們的隊伍是不純潔的,表面上整齊劃一,口號喊得震天響,實際上人各有志,各懷心思。不過,他們很多人根本沒有“為人民服務”的意愿,心中也許只有一個想法:升官發財。
私有化浪潮的助推下,私欲在社會的各個角落急劇膨脹,物欲橫流,每個人都神經兮兮地睜著大眼,關注著自己的利益的增損,而根本不會在乎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增損。為了自己能得到一絲一毫的利益,寧肯國家和人民損失一千一萬,也在所不惜!
我們痛恨漢奸賣國賊,實際上他們只是出于動物生存的本能,為了自己的生存,而犧牲大多數人的生存條件而已。一個私字當頭的社會氛圍,能孵化出“大公無私”的生物物種嗎?
一個人因為職稱晉升不如意,就憤憤不平地投靠美西方情報機構,出賣國家機密,墮落成為可恥的叛國者;一個軍人因為軍銜晉升不如意,就把國家絕密情報出賣給敵人,致使國家重大決策出現紕漏。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
在這些人的眼里,自己的職務不是用以“為人民服務”的,也不是用以為國效力的,而是自己撈取個人利益的工具和臺階,最不濟的情況下,也僅僅是自己的一只飯碗而已。
心中只有自己,而沒有國家和人民,心胸變得狹隘而陰暗,豈能不變成青面獠牙,貪婪成性的“惡鬼”?
第二,如何才能徹底除掉這些“內鬼”?有人說,出來一個抓一個,出來一雙抓一雙,對他們予以最嚴厲的懲罰。但是,我們面臨的最嚴峻的問題是,“內鬼”就像韭菜一樣,割一茬又一茬,永遠割不完。
如果“內鬼”真的是韭菜的話,百姓自有辦法,把韭菜根剜掉,放到陽光下暴曬,讓它失去水分,失去生命的活力。但是,人類是世界上最復雜的生物,他們也許學識淵博,也許對領導畢恭畢敬,也許還是一個謙謙君子的形象,你怎么甄別他是一個怎樣的人?
在私欲膨脹的社會,有誰會因為別人的違法亂紀而出手制止?國家的,人民的,無論利益損失多少都和自己無關,看見了也和沒有看見一樣,只要不損害我個人的利益,咱們都是好哥兒們。
那位貪腐31億元的副市長,貪腐的時間及其漫長,知根知底的領導干部不在少數,明知他犯了彌天大罪,卻做著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勾當,致使這位貪官不僅貪了巨額資金,還能全身而退,順利逃到國外。
這樣,就產生一個嚴重的問題:表面上,貪腐“內鬼”一人做事一人當,實際上周圍的同事、領導都是他的同案犯。不是他們的漠視,不是他們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怎么能助長“內鬼”的迅速膨脹?
所以,抓“內鬼”,必須重在清除滋生“內鬼”的土壤,而這個土壤就是那些貌似無關者的漠視和變相縱容。
第三,官場的正氣,來自于自上而下的世界觀的改造和塑造。如果一個人的世界觀是扭曲的,陰暗的,無論把他放到什么位置上,他都會變成一個吃里扒外的“鬼”,絕不會成為內心充滿陽光的人。
治理“內鬼”,有人過分倚重紀律約束和法律制裁,其實是沒有多大作用的。那些犯上作亂的“內鬼”,都是學富五車的飽學之士,什么紀律他不懂?什么法律他不明白?紀律和法律都阻擋不住他們去干“鬼”的事情。
李剛身為紀律監察高官,本應當潔身自好,但不也是當了“內鬼”了嗎?所以,社會上就出現一種奇怪的現象:貪官查貪官,貪官抓貪官。這和賊喊捉賊有什么區別?
我認為,出于真心和誠心的話,既然我們的干部是“為人民服務”的,那么人民就是干部的服務主體,一面加強紀律和法律監督和約束,一面加強人民群眾的監督,被服務對象監管約束,力度一定是很大的。
總之,“內鬼”越抓越多,越抓越大,不是一個好兆頭。內部一直“鬧鬼”,高層應該引起足夠的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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