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的真正實行,是咱們幾億工人合法權利的保障! 以迫在眉睫!
目前山東省濰坊地區:勞動法還是一紙空文,我經過四年的努力,領教了立案開庭給勞動者設的障礙,就像一道銅墻鐵臂。“建國初期大慶工人鐵人王進喜為了拿下石油發誓寧可少活20年。可是那一代工人是為了祖國的繁榮昌盛。人格也受到最高的尊敬!”犧牲生命也是無比的光榮!可是我們現在為了誰在拼命?加班加點工作低廉。工作環境惡劣,職工患職業病不知有多少?。比如為了鑒定職業病,開胸驗肺”農民工張海超在多方求助無門后,“開胸驗肺”只是為了證實患塵肺病。
,富士康的工人不堪重負跳樓自殺,已經死了17個人。探訪一個死刑犯農民工悲慘的遭遇!閆立華因患職業病無錢醫治,每天十幾個小時工作,工資十分菲薄且不能按月領取,辭職還要找人頂替。導致殺老板,成了死囚犯。東莞市劉漢黃因公失去右手,卻被企業推出廠門不承認他與企業的勞動關系。激怒殺了多人,又一個殺人犯呈現。。難道企業沒責任嗎?這是為什么?每天工作12小時,每月工作300-500小時,是多數勞動者的作息時間表。萬惡的舊社會也不過如此。廉價勞動力的現狀“如此下去我們工人有幾人能活過五十歲”如果一個打工者,一心一意為資本家勤勤懇懇地工作,僅僅發揚“愛崗敬業”精神,他是永遠不會成為有錢人的,更不會成為受人尊敬的勞模。而且要受資本家的欺凌。還要少活幾十年。連健康都無法保障,以致患病就被開除。現在的工人不只是回到被資本家剝削層面上了,而是受到,更深一層的殘酷剝削,而又失去了沒有人權保障。 勞動法的真正實行以破在眉睫!經過四年的堅持奮斗,終于邁出了一步。近日三場獨一無二的勞動官司開庭。勝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咱們工人會使用勞動法這柄利劍自衛!為了勞動法真正能保護勞動者合法的權利為目標!勞動關系穩定發展是推動和諧社會進步!人類的文明!
案一:2011年7月27日上午9點開庭 被告;諸城市夕環機械物資有限公司
諸案由勞動爭議 城市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
這是一個下崗再就業的大學生在這個企業工作10年多,無私奉獻,以廠為家。他的無私奉獻,愛崗敬業精神最后是褻瀆。他給家屬留下的遺物就是企業開除證明通知一張。其他就是高額的藥費單。他的私人用品都被企業私自處理。人格受到污虜。被剝削的1999年被剛建立的諸城市夕環機械物資有限公司錄用為工藝員、設計員、技術員、 檢查員。一線帶班車間主任,生產廠長,一身嫌數職。每天都忘我的工作15小時以上。單位2006年才給辦理正式用工手續。干了六年才給正式投保。到2010年一個月工資不過是2000多元,每天工作難以記時。基本吃住在單位。幾天都難以抽空回家一次。就這樣忘我的工作,于2010年4月患了重病。住院一個星期,“企業就派人到醫院探望病人”,確定失去利用價值,2010年5月無良企業給捏造罪名開除。兩月后才把開除證明郵給病人家屬。當時病人以基本康復,自己能騎自行車。病人看到開除通知,當時就被氣的昏死過去,從此臥床不起。
案二:2011年7月26日下午15點開庭被告:利群集團諸城華璽酒店有限公司
案由勞動爭議 諸城市人民法院第五審判庭
這是一個大型集團,在山東省共有大型超市、酒店、40家。用工以各地勞動法實行情況;靈活用工。諸城市實行勞動法是盲區,所以利群集團諸城華璽酒店近200名員工(只有個別高管是正式員工)每個員工,每天工作都在7.5小時至15小時,每月工作都在220至300小時,可事實卻與員工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而且都是以欺詐手斷簽訂無一列外。這樣簽訂的勞動合同:嚴重違反了黨中央為保障勞動關系的和諧的立法宗旨。用人單位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 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法》第一章
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
案三:2011年8月23日上午9點開庭 諸勞人仲案字(2008)第182號
被告康佛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法人劉耀湘 案由;賠償金,加班費等。
這是一個國有企業改制后侵權最嚴重包羅萬象,2002年國有企業改制為了貪污買斷工齡費用,竟然加大工作量,加大罰款制度逼迫職工用超低的工資,有個別職工上了一個月的12小時竟然要領負數工資,也就是倒貼。自動離職。還妄想用不法手段強騙職工股金和抵押金,最后被我瓦解。2008年又用職工身份證和工資欺詐職工簽貸款申請表。被我識破,已騙半數職工簽貸款申請表。詐騙5000千萬元被我阻止。最后把我開除,因此就形成這個官司。案件訴求10條,為了阻止我打這場官司立案之難,幾次開庭無果,最后勞動仲裁、公安局、企業法人劉耀湘、法院聯手給我設下了一個銅墻鐵臂。我四年的努力近日終于又回復開庭。
應到場所 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大廈二樓
圍觀就是支持!關注就是學習!旁聽就是參與!【請旁聽的朋友代身份證】立案就是我的戰友!兄弟姐妹們為了我們的薪酬不再縮水,為了我們能享受科學發展提高生產力帶來的勞逸結合享受每月法定的167.4小時工作制。為了我們老有所養病有所治,為了我們的健康和人權。加入關注勞動法實行的行列吧!
我為了保護近千名職工合法權利,阻止金融詐騙,阻止了正在行騙五千萬元詐騙案得逞。我被開除,因阻止我打勞動官司,貪官劉耀湘,和勞動仲裁、公安局聯手給我設下這個銅墻鐵臂,;被拘留七天。我不甘心!歷盡艱難立案,四次不公的審理。我要復印開庭記錄也被拒絕。欺我沒請律師并且諷刺我請不起律師!最后讓我明白法律是保護貪官的,是掠奪百姓財產和生命的工具。我的所做所為都是共產黨宗旨提倡的。也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也是從中央到地方倡導的。也是心存正義有良知,有社會責任感的每個公民應該做到的。我還要受到如此懲罰。我的每一個細胞、每一滴鮮血也是愛國。可是…… 我們的祖國怎么了?權力是謀私還是為民一目了然;我一個普通公民,熱愛公共事業,勇于和違法行為作斗爭。保護近千名職工合法的財產。的親身經歷;不難看出我們的公檢法以出現嚴重的故障。
很多人不理解我為什么叫領頭羊?我的簡歷
我不喜歡任人宰割的羊。我的解釋與眾恰恰相反;羊是最軟弱可欺,任人宰割。我們工人現狀就是羔羊。我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其中一名。
又是第一位帶領職工維權的第一位。也因此人送外號胡大膽 胡大俠,也有人稱胡大傻,更有人說我是保護職工的老母雞。也有煩我;宣傳黨章國法和我執著的行為稱祥林嫂。當然還有些官僚恨我到處阻止貪污腐敗為工人,農民吶喊的行為。公安局經常關注發難與我,煩我熱愛公共事業的行為。賜我好管閑事褒貶不一的嗜好。我自認為叫領頭羊更貼切。戊戌變法譚嗣同曾經說過:任何一部法律的實行都要用鮮血去祭奠!為了勞動法真正保護勞動者,我愿意拋棄一腔熱血。來祭勞動法這部大旗!
想了解我更多,請點擊;百度領頭羊胡艷花 我的部分親身經歷和文章,大約70頁700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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