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誰說話”的提問者不可再做官
劉仰
鄭州市某官員面對記者采訪時說:“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斯言一出,一片嘩然。有評論說,此言代表某些官員抗拒言論監督的心態,有人說,此言表示一些官員開始脫離群眾。鄭州組織部一位干部表示,該官員的言論“屬于個人言行,只能代表個人,組織部也管不了,國家也是規定言論自由”。不知這位組織部干部的話是代表個人還是代表官方回應。
我認為,官員“替誰說話”的質問,不僅僅是面對輿論監督的問題,而是官員的立場問題。我們完全可以用官員向記者質問的話,反過來問一下這個官員本人:“你是代表黨說話,還是代表老百姓說話?”曾經有人問我這樣一個問題:為什么共產黨打敗了國民黨?我的回答很簡單:共產黨當年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那時候共產黨的利益就是廣大老百姓的利益。而當年國民黨所代表的,只是少數利益集團的利益。因此,共產黨當年與老百姓是一家人。因此,代表廣大老百姓利益的共產黨,最終打敗了只代表少數利益集團的國民黨。那個時候的共產黨清清楚楚地以實際行動宣示:自己的利益與老百姓的利益是一致的。
那么,我們該問一下這位“語出驚人”的鄭州市副局級官員:難道現在共產黨的利益與老百姓的利益已經不一致了嗎?已經對立了嗎?已經不得不做出非此即彼的選擇了嗎?我們同時還應該向這位官員嚴厲地追問:你本人是代表共產黨,還是代表老百姓?一個共產黨的官員,居然把這兩者如此對立地割裂開,簡直令人匪夷所思。按照社會主義的理論,“封建社會”是一個落后的社會發展階段。但是,“封建社會”的官員還知道做老百姓的“父母官”,還知道“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還知道“載舟覆舟”,……,還知道官與民是一體的,是緊密相連的,難道,如今的共產黨官員在這個問題上,連“封建社會”的官員都不如了嗎?
共產黨經典理論認為,私有制導致大多數人的利益受損,因此,取消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并以共產黨的潔身自好、甘于奉獻而代表廣大群眾的利益,以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公正,保障最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這是共產黨的經典理論。共產黨的黨章上寫得清清楚楚,我不知道鄭州市這位“語出驚人”的官員,有沒有學習過共產黨的黨章,有沒有學習過共產黨最基礎的理論?不管這一理論在中國實踐中有怎樣的調整,共產黨要成為廣大群眾的利益代表這一點,并沒有改變。難道這位官員不是共產黨的官員?如果像這位官員質問的那樣,共產黨與老百姓的利益是分開的,那么,請問這位官員:你不代表老百姓,到底代表誰?你不替老百姓說話,到底替誰說話?難道,在私有制和市場經濟洶涌而來的浪潮中,這位共產黨官員已經徹底放棄了代表老百姓的立場嗎?
我希望這位官員的話,的確只代表他自己。我確實不希望每一個共產黨的官員都像這位官員一樣,站在群眾利益的對立面。但是,即便這個言論完完全全都是這位官員的個人言論,鄭州市組織部門也不能用“言論自由”來搪塞,來推卸自己的責任。因為,這位官員流暢而自然的“語出驚人”,已經清晰地表示他完全與共產黨的理論背道而馳,完全沒有資格成為共產黨的官員。這樣的人成為共產黨的干部,是組織部門的嚴重失職。如果組織部門不將這位官員開除出黨,不革去這位官員的所有公職,我不知道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共產黨還會是什么形象?難道共產黨已經全部成為與這位官員一樣,都將黨的利益與老百姓的利益對立起來了嗎?
我認為不需要這位官員的道歉和解釋,只需要一個結果:這種將共產黨的利益、國家利益、政府利益與老百姓利益對立起來的官員,必須從官員隊伍中清除出去。不管在哪個國家,不管在什么體制的國家,抱有這種觀念的人,都沒有資格擔任公職,因為他不可能成為老百姓信任的官員。同時,我們還需要將這位官員提拔到官員崗位的組織部門有關人員,對于這個不可饒恕的“失察”,向老百姓鄭重地道歉。這位官員的“語出驚人”已經清清楚楚地表明,他完全不配做一個官員,他沒有資格繼續做一個官員。這不是“因言獲罪”,而是對一個官員最基本的資格認定。
一個官員,在代表老百姓利益這個問題上,沒有任何自由。不管是言論自由還是行動自由,都沒有。這是權利與義務的交換:只要身為官員,就沒有不代表百姓的自由。任何一個官員,都必須替老百姓說話,這是官員不可解脫的宿命。我們可以接受不同的官員,在維護老百姓利益時,方向性的傾斜有大有小;我們可以接受不同的官員在保護老百姓利益時,盡心盡力的程度有大有小;但是,我們絕不能接受,一個官員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到自己的對立面上。即便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官員從本質上說要維護資本的利益,也不得不在表面上要做出維護眾人利益的樣子。難道,鄭州市的這位官員打算赤裸裸地與老百姓的利益為敵嗎?鄭州市的這位官員如果不被清除出官員隊伍,如果還受到看不見的保護,我們不禁要問:誰來代表和維護鄭州市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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