皚皚白雪,莽莽草原,巍巍太行,淘淘江水為勇士作證,雖然你們沒有為兒女留下任何資本,沒有機會站在人民大會堂,但你們鮮血染紅的山河留給了人民,你們才是人民的化身。那些自稱代表人民,而實際代表公有資本和私人資本的人,在你們留下的山河邊,不過是糞土一堆。第一個問題 資本家是剝削者!
資產階級及其辯護者利用資本主義生產中的種種假象,將資本家打扮成“勞動者”。馬克思對資本家給予了充分的揭露。馬克思指出:“當作資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資本。他的靈魂便是資本的靈魂。資本有一個唯一生命沖動,那就是增殖價值,用它的不變部分(生產資料)吸取可能最大量的剩余勞動。資本是死勞動,像吸血鬼一樣,必須吸收活的勞動,方才活得起來,并且吸收得愈多,它的活力就愈是大”。(《資本論》大字本卷一p.261—262)他還指出:“如果照奧琪爾說來,貨幣‘是在一邊臉上帶著天生的血印來到世間的’,那么,資本來到世間,就是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臟的東西”。(同上p.944—945)
由于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利潤(即剩余價值)分割為利息和企業利潤,雖然,并未改變它們是總利潤,即剩余價值的一部分這個本質,但是,正是這種分割,掩蓋了剩余價值的真面目。于是資本家便把自己妝成勞動者了。
(一)馬克思揭開了利息形式怎樣“抽掉”了“資本家”和“勞動者”的“對立”關系。馬克思指出:“在再生產過程中,功能資本家作為別的資本的代表,與工資雇傭勞動者對立;貨幣資本家則以功能資本家為代表,而在勞動的剝削上參預進來。活動的資本家只有作為生產資料的代表,才能面對勞動者發揮功能,使他們為他的利益而勞動,或使生產資料當作資本來發生功能。但是面對再生產過程內資本的功能和再生產過程外的單純資本所有權的對立,這個事實被忘記了”。(《資本論》大字本卷三p.488)“功能資本家”對勞動者的剝削是直接的,而“貨幣資本家”對勞動者的剝削則是間接,“參預進來”的。為什么“資本的功能”和“資本所有權的對立”會使兩類資本家對勞動的剝削“忘記了”呢?這是因為“利息把單純的資本所有權,表現為一種可以把別人的勞動生產物占為己有的手段。但是它把這種性質表現的好像是一種生產過程之外,已經為它所有的性質,而不是把它表現為這個生產過程本身的特別的資本主義性質的結果。它不是把它表現在它和勞動的直接對立之中,相反,它所表示的,不是任何對勞動的關系,而是一個資本家對另一個資本家的關系。所以,好像只是一種存在于資本對勞動關系之外,和這種關系漠不相關的屬性。資本的對立已經消失,完全抽掉。利息是兩個資本家之間的關系,不是資本家和勞動之間的關系”。(同上p.490-491 )利息本來是剩余價值的一部分,它卻表現得“好像”是在資本家和勞動者的對立關系之外,是兩個資本家之間的關系。
(二)馬克思揭示出企業利潤的形式,造成了資本家好像是勞動者的假象。馬克思指出:“這個利息形式,又使利潤另一部分,取得企業利潤乃至監督工資這樣一個表現事物性質的形式。資本家當作資本家完成的特殊的功能——正是這種功能使他和勞動者相區別,相對立——因此就表現為另一種單純的勞動的功能了。他創造剩余價值,好像不是因為他當作資本家進行了工作,而是因為他除了資本家的特性,也曾經進行勞動。因此資本的奪取的性質,他和勞動的對立,已經轉移到現實剝削外面的一個地方,已經轉移到生息資本上去了。所以,這個剝削過程也就表現為一個單純的勞動過程,在其中,功能資本家和勞動者相比,不過是在做另一種勞動。因此,剝削的勞動和被剝削的勞動,當作勞動就合而為一了。剝削的勞動和被剝削的勞動就一樣是勞動了。……這個職能獨特的資本主義性質也就被抽去了。”(同上p.491)這里說明了:“企業利潤”和“利息形式”的分離,又產生了另一種假象,“好像”“資本的奪取的性質,他和勞動的對立”“已轉移到”“生息資本上去了”。這樣,“功能資本家和勞動者相比,不過在做另一種勞動”。于是,“剝削的勞動,就和被剝削的勞動合而為一了,剝削勞動和被剝削的勞動就一樣是勞動了”。“這個職能獨特的資本主義性質也被抽去了”。
(三)馬克思揭露了資本家的“監督勞動”和“監督工資”的本質。馬克思指出:“把企業利潤當作監督勞動的工資這樣一種由企業利潤和利息對立而生的想法(指在‘平均利潤平均化時,在剩余價值分配上有決定作用的補償理由,在資本家的表象方法中,已被歪曲成為利潤本身的發生理由和主觀辯護理由了’)還在下述的事實上面找到了進一步的支點:利潤的一部分確實也能夠當作工資分離開來,并且實際上當作工資分離開來;反過來也就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上,會有一部分工資表現為利潤的必要成分。亞當•斯密已經正確地指出,在規模等等允許有充分的分工,可以用特別的工資支付給一個經理人的營業部門之內,這個利潤部分將會在經理人的薪水的形式上純粹地表現出來,一方面與利潤(利息和企業利潤之和),另一方面與扣除利潤以后作為所謂企業利潤留下的利潤部分相獨立,并且完全分離開來”。(同上p.492)這就是說,資本家付給經理人的“薪水”,在“形式”上雖然和利潤“完全分離”而“獨立”,但它的性質依然是“利潤的一部分”,是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的一部分。所以,將它稱作“特別工資”,以便和普通工人的工資相區別。
(四)馬克思通過對“監督和指揮的勞動”“兩重性質”的論述,揭露了資本家的剝削本質。馬克思指出:“在直接生產過程具有社會結合過程的形式,……到處都必然會有監督和指揮的勞動發生,不過它具有兩重性質”。“一方面,在一切具有許多個人進行協作的勞動上,過程的聯系和統一都必然需要有一個指揮的意志,需要各種與部分勞動無而與工場全部活動有關的職能,和一個樂隊需要一個指揮人一樣。它是一種生產勞動,那在每一種實行生產結合的生產方式內,都是一種必須要做的勞動。另一方面,——且把商業部門撇開不說——在一切以勞動者(作為直接生產者)和生產資料所有者間的對立作為基礎建立起來的生產方式內,又都必然會有這種監督勞動發生。當中的對立愈是大,這種監督勞動所起的作用也就是愈是大。所以,它的作用在奴隸制度下達到了最高點,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那也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在這里,生產過程同時就是資本家消費勞動力的過程。完全和一個專制國家一樣”。(同上p.492-493)馬克思講的這種監督勞動的兩重性:一方面是“生產的勞動”,“是必須要做的勞動”;另一方面,則“同時就是資本家消費勞動力的過程”。這里“生產的勞動”指的是一切社會都適用的“生產的勞動”,這是人類社會的共性。這里“資本家消費勞動力的過程”指的則是資本家的“剝削的勞動”。關于這一點,馬克思指出:“對于各種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胎內發展起來的形式,不能離開并擺脫它們對立的資本主義的性質來理解。和貨幣資本家相比,產業資本家是勞動者,不過那種勞動者只是一種以資本家的資格,以別人勞動的剝削者的資格出現的勞動者。他為這種勞動而要求,而取得的工資,恰好等于他所占有的別人的勞動量,并且在他親自負擔剝削上必要苦累的時候,直接取決于這種勞動所受剝削的程度,而且非取決于這種剝削所費于他的努力的程度”。(同上p.497-498)可見,馬克思所指的“資本家是勞動者”,是“以別人勞動的剝削者的資格出現的勞動者”。關于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的勞動”,馬克思指出:就是生產資本、生產剩余價值的勞動。“資本在本質上就是生產資本的;但只有生產剩余價值,它才生產資本”。“這是勞動社會生產力發展的一個特殊形式。在這個特殊形式上,勞動的社會生產力,是當作資本的,與勞動者獨立無關的力來發生作用,因此直接與勞動者本身的發展形成對立。這種為價值和剩余價值而進行的生產,……包含一種不斷發生作用,要把一個商品生產上必要的勞動時間,也就是價值減少到它的最低限度的壓力,在勞動社會生產力的增長上,成了一個最有力的杠桿,在這里,勞動社會生產力的增長,只表現為資本生產力的不斷增長”,(同上P.1166)正是由于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的勞動”就是生產資本,生產剩余價值的勞動,所以,資本主義性質的監督勞動的兩重性:一方面是“生產的勞動”,另一方面“剝削的勞動”方才統一起來。
(五)最后,馬克思指出:監督勞動和資本所有權分離后,不由資本家親自承擔的情況下,它的資本性質并未改變。馬克思指出:“這種由對立的性質,由資本對勞動的統治而生,并且為一切以階級對立為基礎的生產方式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有的監督和指揮的勞動,在資本主義制度內,也和一切結合的社會勞動作為專職交給單獨個人去完成的生產職能,直接地不可分離地結合在一起”。(《資本論》大字本卷三p.496)這就是說,資本主義的“監督勞動”既可以由資本家親自擔任,也可以交給單獨的個人去擔任。“資本主義已經把事情推進到這種程度,以致那種完全與資本所有權分離的監督勞動,已經隨手可得,所以,對資本家來說,親自擔任這種監督勞動已經沒有什么用處了”。(同上p.497)“商業經理人和產業經理人的監督工資,在工人的合作工廠和資本主義的股份企業內,都完全和企業利潤分開”。“在合作工廠內,監督勞動的對立性質已經消滅,因經理人的報酬是由工人支付,他也不代表資本和工人相對立”。(同上p.498)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工人的合作工廠”“監督勞動的對立性質已經消滅”,那是因為“破產的工廠主,變成他自己以前的工人的雇傭勞動者”,這樣的工廠仍“由以前的工廠主擔任經理”。(同上p.498注76)但是,在“資本主義的股份企業”內,“監督勞動的對立性質”并未改變。因為“和信用制度一同發展的股份企業一般地說也有一種趨勢,要把這種監督勞動作為一種職能,日益和自有資本或借入資本的所有權分離;這完全和在資產階級社會發展中,司法權與行法政權會和土地所有權相分離,而在封建時代,它們都是土地所有權的屬性一樣”。(同上p.498)這里,可以看出資本主義監督勞動的對立性質并未因為它和“資本所有權的分離”而消滅,監督勞動即使由資本家擔任改由經理人擔任,其對立性質并未改變。正如馬克思指出的那樣:“單純的經理人,已經做掉一切應歸這種擔負職責的資本家自己擔任的現實功能,所以,就只有那個擔負職責的人還留下來,資本家則當作多余的人,從生產過程消失了”。(同上p.499)既然“單純經理人”擔負的職責,就是“資本家”擔負的職責,即“資本的功能”,監督勞動的對立性質,也就不會因為經理人代理了資本家,便消滅了。即使馬克思在講到“在產業經理人和商業經理人形成為一個人類眾多的階級時,這個工資一方面既然會和一切其他工資一樣,就越是發現它的確定的水準和確定的市場價格,而在一般的發展把特種熟練勞動力的生產費用減低時,另一方面,它又會和一切熟練勞動力的工資一樣越是下降”。馬克思也沒有忘記在這里加上了一個重要的注解78:“師傅和幫伙一樣是工人,在這個資格上,他們的利益恰好一樣。但他們還是資本家或是資本家的代理人。從這點上看,他們的利益就和工人利益斷然相反了”。(荷治斯金:《在資本的要求面前保衛勞動》倫敦1825年版第27頁《資本論》卷三p.500)馬克思關于經理是“資本家代理人”的觀點,也適用于“工頭”和“監工”。馬克思指出:“如果說資本主義的指揮在內容上是二重性——因他指揮的生產過程就是二重的過程,一方面它是形成一個產品的社會勞動過程;另一方面它又是資本的價值增殖的過程——它在形式上卻是專制的”。“像資本家的資本一經達到那樣的最低限度,由此開始真正的資本主義生產,資本家就會把一切體力勞動擺脫一樣,現在,他對把直接地不斷地監督勞動者個人和勞動者小組的職務,交給一種特別的工資雇傭勞動者。像軍隊需要有將官一樣,在同一資本指揮下協同動作的工人隊伍,需要有產業上的將官(經理)和士官(工頭、監工),以資本名義,在勞動過程中實行指揮。監督勞動成了他們的專屬職能”。(《資本論》大字卷—p.394)馬克思在這里用“特別工資雇傭勞動者”“以資本的名義”“實行指揮”,這就說明了:經理、工頭和監工這類工資雇傭勞動者,和普通的工資雇傭勞動者根本不同。他們“監督勞動”的“專職”,是資本家將自己的“監督勞動”的“職務”“交給”他們的。他們是資本家的代理人,在他們中間只不過有將官(經理)和士官(工頭、監工)的區別罷了。這種“特別的工資雇傭勞動者”雖然和資本家的之間的關系也是工資雇傭勞動的關系,但由于他們的“專職”是執行資本家“交給”的“監督勞動”的“職務”,所以,他們的“勞動”和資本家的“勞動”一樣,是一種“剝削的勞動”,是“指揮”普通的工資雇傭勞動者進行價值和剩余價值生產的勞動。那種根據對“生產資料所有權的”關系,將經理、工頭和監工一律看成是“總體工人”的成員的看法,并不符合馬克思的原意。
第二個問題 古典經濟學的“斯密教條”掩蓋了資本剝削的本質
由于亞當•斯密將資本家與工人統在一起,稱之為‘勤勞’階級,而且還將這個觀點和資本主義社會的‘三大階級’的收入(地租、工資和利潤)聯系在一起,才形成了古典經濟學的一個“一直貫穿”的教條:“商品價值結局全部分解為工資、利潤和地租”。(《資本論》大字本卷三p.113)也正是這個教條掩蓋了資本對剩余價值的剝削。而薩伊的庸俗經濟學為資本家辯護的觀點,就是“從亞當•斯密以來一直貫穿在整個政治經濟學的不合理的教條的最后的表現”。(同上p.113)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三卷第七篇用了整整五章的篇幅,批判了資產階級經濟學這個“三位一體”的公式,即:“資本——利潤(企業利潤+利息),土——地租,勞動——工資,這個三位一體的公式,把社會生產過程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內了”。(同上p.1035)
首先,斯密“將資本家與工人稱為‘勤勞’的階級”,這個觀點和馬克思的思想有原則區別。馬克思講過:資本家的“剝削勞動是要花費勞動的”,“產業資本家是勞動者”等話,但這里所指的“勞動”和“勞動者”,如前所說,有嚴格特定的內涵。是“剝削的勞動”,是“以別人勞動的剝削者資格出現的勞動者”。所以,決不能將“剝削的勞動”和工人的勞動相提并論,也不能將“以別人勞動的剝削者的資格出現的勞動者”和工人的“勞動者”混為一談。馬克思在關于資本主義監督勞動的兩重性的論述中,明確指出,一方面是“生產的勞動”,另一方面是“剝削的勞動”。這里講的“生產的勞動”,指的是生產資本,生產剩余價值。這里講的“剝削的勞動”,指的也是剝削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二者完全一致。是從兩個不同的側面來論述資本主義的剝削與勞動。
其次,正是由于斯密將資本家剝削的“勞動”和工人的被剝削勞動混同為一樣,把資本家這種“以別人勞動的剝削者的資格出現的勞動者”,看成是真正的勞動者,所以才形成了斯密的教條,即:“商品價值的結局全部分解為工資、利潤和地租”。這樣一來,工人的勞動成了工資的源泉,資本家的資本成了利潤的源泉,地主的土地成了地租的源泉。馬克思指出:工人的勞動既創造了工資的價值,又創造出工資價值以上的剩余價值。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乃是資本家的利潤和地主的地租的唯一源泉。馬克思指出:“資本逐年為資本家提供利潤,土地逐年為地主提供地租,勞動力……逐年為勞動者提供工資。逐年生產的總價值的這三個價值部分,……它們好像是一棵長生樹,或三棵長生樹的可以逐年供人消費的果實,它們形成三個價值的常年收入。這種種收入,是功能資本家當作剩余勞動的直接榨取者和勞動一般使用者來進分配的。……它們事實上也是這樣的東西:對資本家來論,資本是一臺永久的抽取剩余勞動的抽水機;對地主來說,土地是一塊永久的磁石,它會把資本所抽出的剩余價值的一部分吸引過來;最后,勞動又是這樣不斷更新的條件和不斷更新的手段,靠了它,勞動者會以工資名義,在他所創造的價值中取得一部分,因此他也會在社會產品中取得由這個價值來尺度的部分,即必要的生活資料”。(《資本論》大字本卷三p.1086)馬克思這段話把資本家和地主如何靠剝削掠奪工人勞動創造的剩余價值,剖析的淋漓盡致:“功能資本家”直接把工人的“剩余勞動”“榨取”出來,然后在貨幣資本家和地主中“進行分配”;“資本是一臺永久的抽取剩余勞動的抽水機”;“土地是一塊永久的磁石,它會把資本所抽出的剩余價值的一部分吸引過來”;“勞動”是“手段”,“靠了它,勞動者會以工資的名義,在他們所創造的價值中取得一部分”。
第三,斯密另一個錯誤是:它把“商品價值結局全部分為工資、利潤和地租”,這便忽略了不變資本價值的存在。因為商品價值是由不變資本價值,可變資本價值和剩余價值,三部分價值構成。而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價值則只包括了可變資本(工資)和剩余價值(利潤和地租),不變資本價值不見了。而不變資本價值的抽空,正是掩蓋剩余價值剝削的秘密之所在。馬克思指出:“常年生產物的價值……要分解成兩個價值構成部分。一個構成部分A補償墊支的不變的資本的價值;另一部分B則當作工資、利潤和地租體現在收入的形式上”。(《資本論》大字本卷三p.1110)這里,“利潤、地租和工資有個共同點:三者都是收入的形式。但當中仍然有這個重要區別:利潤和地租是剩余價值,代表沒有報酬的勞動,工資則代表有報酬的勞動”。(同上p.1110)這里,“產品中代表所支出的工資,……必須再轉化為工資的部分,首先是當作可變資本,必須在再生產中重新墊付的資本流回。這個部分有二重作用,它首先是在資本形式上存在,并且當作資本和勞動力相交換。在勞動者手里,它轉化為收入,轉化為勞動者出賣勞動力所得的收入,并且當作收入轉化為生活資料,消費掉”。(同上p.1110)“所以,產品的這個要在再生產上轉化為工資,轉化為勞動者收入的價值部分,首先是在資本形式上,更嚴密地說,就是可變資本形式上流回到資本家手里。它會在這個形式上流回,本來是勞動者當作工資雇傭勞動,生產資料當作資本,生產過程當作資本主義生產過程能夠不斷地自行再生產出來的一個重要條件”。(同上p.1111)馬克思在這里特別指出了工資和利潤、地租間的“重要區別”是:“利潤和地租是剩余價值,代表了沒有報酬的勞動”是被資本家和地主剝削去的,是“沒有”給工人“報酬”的。“工資”之所以代表“有報酬的勞動”,則是因為它是“勞動者出賣勞動力的收入”。而勞動者所以出賣勞動力,乃是因為,這種“轉化為工資,轉化為勞動者收入的價值部分,首先是在……可變資本形式上流回到資本家手里的”。而資本家也正是利用這種“可變資本”來強迫勞動者為他創造剩余價值,資本家手中不斷增加的不變資本,正是從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中源源不斷積累起來。
第四,斯密所以忽略了不變資本價值的存在,是由于資本主義生產發展的現象形態掩蓋著這個事實。馬克思指出:“很明白,不變資本的價值并沒有在一年所創造的產品價值中再生產,因為工資只等于墊付的可變資本的價值,利潤和地租也只等于剩余價值,只等于墊付資本的總價值(那等于不變資本的價值加可變資本的價值)以上所生產的價值余額”。(〈資本論〉大字本卷三p.1104)但是,“不變資本整個生產上消費掉的部分,都必須用實物來實行替換。假設一切事物仍舊不變……,它的替換就需要以前一樣多的勞動,好必須用一個相等的價值來實行補償”。“但誰應當去完成這個勞動呢?又還有誰去完成這種勞動呢”?(同上p.1105)這是斯密難以解決的“困難”和 “難點”所在。
接著,馬克思指出:“這里提出的問題”本來“已經在《資本論》第二卷第三篇考察社會總資本再生產時已經解決了。我們在這里回頭說到這個問題,首先因為在那里剩余價值尚未發展成為它的收入的形式:利潤(企業利潤+利息)和地租,所以,也不能在這個形式上進行研究;其次,又因為正是在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形式上,有一個簡直叫人不能置信,自亞當•斯密以來一直貫穿在政治經濟學中的錯誤包含在分析中”。(同上p.1106)于是馬克思指出:“商品價值結局分解成工資、利潤和地租這樣一個根本錯誤的教條……”它的各個難點可以概述如下:
“1、不理解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基本關系,因此,也不理解剩余價值的性質,并且也不理解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資本每個部分的價值,都包含一個不變資本部分,一個可變資本部分和一個剩余價值部分”。(同上p.1115)“勞動者用他的工資,資本家用他的利潤,地主用他的地租,怎么能購買那些對每一個商品來說,不僅包含其中的一個部分,而且包含這三個成分全體的商品呢?……既然這三個價值成分之外,還包含著追加的價值成分,即不變資本價值成分,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價值總和,從而這個收入源泉合起來,又怎么把這些賣掉呢?他們一個三的價值,又得怎么買一個四的價值呢”?(同上p.1116)
“2、不理解勞動在加入新價值時,會在新形式上保存舊價值,而不是把這個價值重新生產出來的方法”。(同上p1117)關于這一點,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三篇第六章已經講過勞動的二重性,在同一次勞動中抽象勞動創造了新價值,(即工資價值和剩余價值),具體勞動則轉移了舊價值(即生產資料的價值)。
“3、不理解再生產過程從總體資本的觀點看,不從個別資本的觀點看,將會表現出來的那種聯系”。(同上p1117)這就是前邊已經分析過的:“怎么一個資本產品的價值等于三種收入加C(不變資本),而一切資本的產品的總和卻又等于三種收入加零的價值呢?這就好像是一個不能解決的迷了”。(同上p.1114)馬克思解開了這個迷,他指出:“不變資本的價值并沒有在一年所創造的產品價值中再生產,因為工資只等于在生產上墊付的可變資本部分的價值,利潤和地租只等于剩余價值,只等于墊付資本的總價值(那等于不變資本的價值加可變資本的價值)以上所生產的價值的余額”。(同上p1104)這個“墊付資本總價值”以上“生產的價值的余額”,已經比原來“墊付資本的總價值”超出了。這就是說,這超出的價值,即“剩余價值”,既包含了新創造的剩余價值,又包含了轉移過來的舊價值。
“4、當剩余價值不同各部分表現在各種互相獨立的收入形式上時,……那就是收入和資本這兩個清清楚楚要區別開的東西,將互相交換,互相變更位置,以致從資本家個人的觀點看,好像只是某些相對有別的東西,并且從總生產過程的觀點看,當中的區別還會消失”。)(同上p1117-1118)比如Ⅰ(v+m)和ⅡC交換,即可變資本和工資交換。這里造成一種“假象”,好像“消費者的收入要補償全部產品,因此,也要補償不變的價值部分”。(同上p.1118)但是,這種可變資本和工資的交換,掩蓋了“工資”在“轉化為勞動者收入價值”之前,“首先是在資本的形式,更嚴密地說,就是在可變資本的形式上,流回到資本家手里”。而這個轉化流回的過程,“本來是勞動當作工資雇傭勞動,生產資料當作資本,生產過程當作資本主義生產過程能夠不斷重新自行再生產的一個重要條件”。(同上p.1111)
“5、把由價值到生產價格的轉化所引起的混亂撇開不說,還有一個由剩余價值到各種不同特殊收入形式(利潤、地租,它們互相獨立,并和不同的和產要素聯系在一起)的轉化引起”。(同上p.1118)在這里“人們已經忘記商品的價值是基礎”。(p1119)“這個商品價值會分解成各種特殊的成分,價值的這些成分會進一步發展成各種收入形式,轉化成不同生產要素的不同所有者對這些個別價值成分的關系,并按一定范疇的名義在這些所有者間進行分配的事實,一點也不會影響價值決定和價值規律本身”。“這種混亂必然會和這種假象,即價值由它本身的各個成分生出的假象結合在一起”。(同上p.1119)“于是引起了這個美麗的循環:商品的價值由工資、利潤、地租的價值總和生出:工資、利潤、地租的價值,反過來又是由商品價值決定等等”。如此“美麗的循環”,把問題顛來倒去,根本就沒有解決問題,等于說廢話。
第五,馬克思用商品的價值是由社會平均必要勞動決定的價值理論,揭露了亞當•斯密關于商品價值結局全部分解為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價值謬論。
馬克思指出:“商品價值在它代表新加勞動的限度內,將會不斷分解為三個部分,開成三個收入的形式,即工資、利潤和地租,它們各自的價值量,他們各自在總價值中所占的部分,則由不同特殊的,以前已經說明的規律決定。但是,反過來說,工資的價值,利潤率和地租率是獨立構成價值的要素,把不變資本撇開不說,說商品的價值就是由這些要素相合而成,卻是錯誤的”。(《資本論》大字本卷三p.1129)
馬克思還指出: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價值總和是商品的新價值為限界的。這些價值部分與相互比例的變化,不會改變它們的價值總和。“逐年由新加入到生產資料或不變資本部分中的價值,會分化并分解為工資、利潤和地租。但這種分化和分解不會改變價值本身的限界,不會改變那個分歸這些不同范疇的價值總和;和這些部分的相互比例的變化不會改變它們的總和,不會改變這個已定的價值量一樣”。(同上p.1135-1136)所以,“商品價值實際上是一個作為前提的量,不管工資、利潤和地租的相對量如何,它總是它們的總價值的一個總體”。所以,那種認為“工資、利潤和地租是三個獨立的價值量,商品價值的大小就是它們的總量生出,限制并決定”的觀點,是一種“錯誤的見解”。(同上p.1141)
將工資、利潤和地租看成是商品價值的決定因素的謬論,乃是資本主義市場競爭假象在資產階級經濟學家頭腦中的反映。馬克思指出:“商品價值減去它生產上所費的生產資料價值后”,所分成的“三個部分”:“工資、利潤和地租”取得的“收入的形式”。在“資本主義生產日常可以看到的表面上,因此,也在那些為資本主義所俘虜的當事人的觀點中,總是顛倒地表現著”。(同上p.1149)“這是因為”:
“第一,商品價值的各個成分是當作獨立的收入互相對立的,并且它們當作獨立的收入,是和三個完全不同的生產要素(勞動、資本和土地)相聯系,好像是由這些東西生出一樣。”“但價值不是由它轉化為收入的過程生出。這個價值在它能夠轉化為收入,能夠取得這種形式以前,必須已經存在那里”。(同上p.1148)
“第二,……生產部門曾經經驗到”:“工資上漲”,商品“價格就上漲”,“工資下降”,商品“價格就下降”。“但‘經驗’沒有表現出這些變動曾由那種不以工資為轉移的商品的價值受到一種隱蔽的調節”。(同上p.1149)“這一切經驗都為這個因各種價值成分具有獨立顛倒的形式而引起的假象做了證明,好像決定商品價格只是工資,或工資和利潤二者”。“只要就工資一般說發生了這種假象,……那就不說自明,就利潤和地租說,這樣假象也會發生”。(p.1150)
“第三,……假設……在資本主義的基礎上,但競爭被排除……。”“在這各種情況下,商品價值是不變的,……這個不變的價值部分又總是按不變的比例分割為工資、利潤和地租”。“甚至在這各種假設下,現實的運動也必然會在顛倒的形式上表現出來:好像不是一個預先規定的價值量分成三個部分采取互相獨立的收入形式,而是反過來,好像這個價值量就是由互相獨立,分別決定,但是構成這個價值的各個要素(工資、利潤和地租)的總和形式。這個假象必然會發生。因為在個別資本及其商品生產的現實運動中,不是商品價值表現為這種分割的前提,而是反過來,好像它所分成的各個價值成分,是當作商品價值的前提來發生作用。(同上p.1151)
“第四,商品是否按它的價值售賣,因為價值決定本身,對資本家個人說,是一件完全無關緊要的事。價值決定本來也是一個在他背后,通過各種和他獨立無關的關系的力量來進行的過程。因為在每一個生產部門,作為起調節作用的平均價格的,都不是價值,而是和它有別的生產價格。價值決定本身所以使任何一個特殊生產部門的資本家個人和資本感到興趣,并有決定的作用,不過因為勞動生產力增長或減少時,商品生產上必要的勞動量的減少或增加,在一個場合,使他照現有的市場價格能賺到一個額外的利潤,在另一個場合,卻使他非把商品的價格提高不可,因為已經有更多的工資,更多的不變資本,因而也有更多的利息,要分攤到各部分產品或單個商品中去”。(同上p.1155-1156)“另一方面,對他來說,工資、利潤和地租,不僅對這種價格(如果他按照這個價格來賣,他就能實現他作為功能資本家在利潤中應得的部分——企業利潤)說,會表現為起調節作用的限界,并且對這種價格(如果他要使繼續的再生產成為可能,他也必須按照這個價格來賣)說,也表現為起調節作用的限界”。“所以,把不變資本部分撇開不說,工資、利潤和地租,在他看來,便是商品價格的起限界作用、創造作用和決定作用的要素”。(同上p.1156)“這第四個要素,在每個場合都好像要由競爭決定,并且在我們是說多數場合的平均時,就是平均利潤決定。這個平均利潤要再由一個競爭來調節,不過是在一個較長的期間內”。(同上p.1158)總之,商品價格本來是由商品市場上的競爭來決定的,但是這種競爭是在資本家的“背后”,“通過各種和他無關的關系的力量來進行的”,所以,“價值決定本身,對資本家個人來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事”。“價值決定”,所以會使“資本家個人或資本感興趣,并有決定作用”,是因為這種“作用”能夠使他在“現有的生產價格”水平上“賺到”“額外利潤”,而在“價格提高”時,又要開支“更多的工資、更多的不變資本”和“更多的利息”。這就使他只看到市場競爭的一些假象(他賺了,或賠了),而看不到價值規律的作用。所以,在資本家看來,“工資、利潤和地租,便是商品價格起限界作用,創造作用和決定作用的要素”了。這就造成了他們把勞動、資本和土地看成是價值的三源泉,從而掩蓋了利潤和地租剝削勞動者所創造的剩余價值的本質真像。
“第五,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上,既然不說自明,會把新加勞動體現成的價值分割為工資、利潤和地租這各種收入形式,所以,這個方法……在那些收入形式的存在條件根本就不具備的地方,也會被人利用。這就是說,一切都會通過類比而被包攝在這些收入形式下面”。(p.1158)“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及與此相關的關系既然當作一般的社會的基礎被假定了,所以這種包攝方法在它能占有自己的剩余勞動,并不是靠自己的勞動,而是靠生產資料(這里,生產資料,一般地說已采取資本的形式)的所有權的限度內,本來也是正確的”。“但也正因為這樣一種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并不適應的生產形式竟也可以包攝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各種收入形式內——并且在一定程度內,這樣做還不是不正確的——所以資本主義關系是每一種生產方式的自然關系的假象,就更加鞏固了”。(p.1159)總之,“在資本主義生方式基礎上”,會把“新加勞動”的“價值”分割為“工資、利潤和地租”的“收入形式”也會被應用到“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并不適應的生產方式”中,而且“一切都會通過類比而被包攝在這些收入形式下面”。但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這種“收入的形式”是掩蓋資本對剩余價值的剝削,而其他對立的生產方式下,則掩蓋其他剝削階級對其他勞動者的剝削。“所以,資本主義生產關系”成了“每一種生產方式的自然關系的假象”。
第六,馬克思透過資本主義分配關系的現象形態,深入揭示了它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一面,從而進一步揭開了工資、利潤和地租等收入形式掩蓋著的資本剝削剩余價值的本質。
馬克思指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是一種獨特的、有特殊歷史性質的生產方式;它和任何生產方式都一樣,是把社會生產力及其發展形式一個確定的階段當作歷史條件來假定,這個條件是一個先行的歷史結果的產物,新生的生產方式把這個歷史條件作為基礎,從此出發進行”;“那些和這種特殊的歷史規定的生產方式相適應的生產關系,……有一種獨特的、歷史的和暫時的性質;最后,那各種分配關系本質和這些生產關系是一致的,是這些生關系的背面。所以,二者本業都有同樣的歷史的暫性質”。(《資本論》大字本卷三p.1162)
馬克思接著指出:“工資、利潤和地租”這種“收入的形式”,乃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即剝削剩余價值的關系的現象形態。他說:“人們首先是從這種所謂事實出發,年產品分割為工資、利潤和地租”。“但這個事實這樣說來是錯誤的”。因為“產品一方面分為資本,另一方面分為收入。其中一個收入,工資,又總要在它已經事先在資本形式(重點是馬克思加的)上和同一勞動者對立出現之后,方才取得收入的形式,即取得勞動者收入的形式。所生產的勞動條件和勞動產品,一般會當作資本和直接生產者對立的事實,已經包含如下的事實:物質條件和勞動者相對立,已經取得一定的社會性質,已經包含一種確定的關系,他們在生產中對勞動條件的所有者,并且彼此相對,就是處在這種關系中”。(同上p.1163)。馬克思在這里指出:把“年產品分割為工資、利潤和地租”,“但這個事實這樣說來是錯誤的”。因為“工資”并不是勞動者勞動的全部報酬,只是勞動力生活必須的費用,勞動者的剩余勞動則全被資本家剝削去了。亞當•斯密把勞動者的“工資”和資本家的“利潤”和地主的“地租”相提并論,實際上掩蓋了資本剝削剩余價值的秘密。
馬克思在講到“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標志和特征”時,說:“特別可以作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標志特征的第二點,是剩余價值的生產作為生產的直接目的和決定動機。資本在本質上就是生產資本的;但只有生產剩余價值,它才生產資本”。“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這是勞動社會生產力發展的一個特別形式。在這個特殊的形式上,勞動的社會生產力,是當作資本的,與勞動者獨立無關的力來發生作用,因此,直接與勞動者本身的發展形成對立。這種為價值和剩余價值而進行的生產,……包含一種不斷發生作用,要把一個商品生產上必要的勞動時間,也就是把它的價值縮減到當進現有的社會平均以下的趨勢。務求將成本價格減少到它的最低限度的壓力,在勞動社會生產力的增長上,成了一具最有力的杠桿。但在這里,勞動社會生產力的增長,只表現為資本生產力的不斷增長”。(同上p.1166)馬克思在這里,不僅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上指出:“而且在資本主義生產力上也指出:“勞動的社會生產力是當作資本的、與勞動者獨立無關的力來發生作用,因此直接與勞動者本身的發展形成對立”。“勞動社會生產力的增長,只表現為資本生產力的不斷增長”。這就是說,不論在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上,還是在資本主義的生產力上,都是“資本家”和“勞動者”的對立。
第七,在劃分資本主義社會“三大階級”問題上,馬克思和亞當•斯密也有重大的原則區別。
前邊已經分析過,亞當•斯密將工資,利潤和地租的源泉,看成是勞動、資本和土地這三個生產要素,而馬克思則只將勞動力看成是價值和剩余價值的唯一源泉。工資是勞動者創造的價值,利潤和地租則是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斯密混淆了勞動者和剝削者的界限,馬克思劃清了兩者的界限。
現在需要進一步搞清楚劃分階級的標準是什么?馬克思在《資本論》最后一章“階級”那章,只寫了個開頭,未能展開寫下去。但他在這個開頭卻提出了一個極為重要的劃分階級的標準問題。馬克思指出:“我們已經看到,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不斷趨勢和發展規律,是使生產資料愈益與勞動分離,分散的生產資料愈益集中成大群,因此使勞動愈益轉化為工資雇傭勞動,生產資料愈益轉化成資本。另一方面,適應這個趨勢,又有土地所有權同資本和勞動獨立分離,使一切土地所有權,都轉化為適應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土地所有權形式”。(《資本論》大字卷三p.1171)馬克思在這里提出了一個重要的階級劃分的標準: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階級劃分是以對生產資料的占有與否為標準的。資本家成了生產資料所有者,勞動者則與生產資料分離。地主為適應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獲得資本家剝削的利潤(即剩余價值)的一部分,也將土地所有權轉化為適應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經營方法。
第三個問題 社會主義制度下新生的資產階級本性并未改變
關于這個問題,談以下兩點:(一)社會主義制度下新生資本家的階級本性并未改變;(二)新生資本家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兩重性問題。本文所談新生資產階級的兩重性是指民營資本,不包括新生官僚資本和買辦資本。
(一)社會主義制度下新生資本家的階級本性并未改變。我們從報刊上報道的兩位私營企業主代表人物(2002年5月5日《羊城晚報》刊登的《‘私企代言人’全國人大代表鄭卓輝先生的‘心事話’》和2004年3月27日《羊城晚報》刊登的《民企老板蘇志剛當選政協副主席》的報道)的內心世界,就可以看出資本家的階級本性并未改變。
1、資本家的靈魂就是“賺錢”。鄭卓輝先生(以下簡稱鄭老板)說:人生有三步曲,“剛下海,未完成原始積累,從沒有錢到賺錢,直到賺到2000萬元,這是第一步,此時最關注的是賺錢、多賺、快賺;從2000萬元賺到一億元,這是第二步,此時思想有個開啟,不僅關注賺錢,還關注社會效益;從一億元賺到數億元,數十億元,這是第三步,此時就會關注國家和民族的前途”。這三步雖然有區別,但統統都是為了賺錢。第一純粹為了賺錢,第二步在賺錢的基礎上注意“社會效益”,第三步在賺錢的基礎上注意“國家和民族的前途”,這里所關注的“社會效益”和“國家和民族的前途”,也都是為了賺更多的錢。這三步正是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所論述的,貨幣變資本,由量變到質變。如果他在賺到2000萬元以前,還參加勞動,因為那時他錢還不多,不能雇很多人,自己還得參加勞動,那時,他手中的錢是貨幣,不是資本。他還是勞動者,即令雇傭幾個工人,也只是一個有少量剝削的勞動者,不是資本家;在他賺到2000萬元以后,已經是千萬、億萬富翁了,這時他完全可以擺脫體力勞動,只從事剝削勞動者的資本的腦力勞動,手中的錢從貨幣變成資本。他成了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即資本的所有者或資本的化身了,他就由勞動者,變成資本家了。
2、資本家關心的“國家和民族的前途”,是“保護私企”和資本家的“身家財產”。鄭老板說,他現在的腳“已經邁到了第三步”這第三步“國家的命運和個人的命運是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誰看報最認真?私企老板”。“每當新政策出臺后,私企老板都把報上的消息剪下來,因為他的身家財產都押在這里了,你說他關心不關心?還有的私企老板參政議政的熱心很高。這五年我當人大代表,年年寫議案,比如修改憲法,保護私企,西部開發,信用制度,推進以德治國等等”。可以看出,他們所要關心的“國家命運”,是為“保護私企”和他們的“身家財產”。蘇志剛老板也說:“民營企業要愛黨、愛國、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所謂“愛黨、愛國”,實際上也是愛黨和國家制定的一系列有利于私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
3、資本家關心的社會主義,并不是社會主義公有經濟的發展,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私企地位的提高”和“發展”。鄭老板說:稱他為“私企代言人”“這可能過譽了,但我確實最關注私企。在1998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我領銜提交了‘建議修改憲法,立法保護私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提案。1999年憲法獲得修改,民營、私營經濟從原來的‘社會主義公有經濟的補充’,變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什么這么關心私營企的發展呢?鄭老板說:“首先是我看到了私企地位的逐漸提高。其次,是我想到了企字,人字當頭,人是最關鍵的。而對私企老板來說,私企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孩子當然自己疼。也就是說,人的因素會發揮得最好”。可見他們所關注的并不是社會主義公有經濟地位的提高和發展,而是“私企地位的提高和發展”。他們“心疼”的是資本主義的私企,并不是社會主義公有企業。蘇老板也談到:“要依法經營,依章納稅,做合法商人;不斷進取,可為社會創造出更多的就業機會;要不忘回報社會,積極參與各項社會公益事業”。所謂“依章納稅”,這不僅是私營企業主應盡的義務,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和公民都應盡的義務,私企向國家納稅,絲毫沒有改變私企剝削剩余價值本質;所謂“要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這好像是私企業主對勞動者的關懷愛護,好像是為勞動者提供飯碗,這只是一種假象,因為私企的發展,實質上是由“資本靈魂”驅動的,“資本有一個唯一生命沖動,那就是增殖價值,創造剩余價值,用它的不變部分(生產資料)吸收可能最大量的剩余勞動。資本是死勞動,像吸血鬼一樣,必須吸收活的勞動,方才活得起來,并且吸收得愈多,活力就愈是大”,說“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實際上是資本對勞動的更多的剝削;至于“積極參與各項社會的公益事業”,這類慈善事業自古以來所有剝削階級都在做,資本主義社會也有不少這類慈善家,但是,所有剝削階級慈善家都不會改變剝削階級本質,用于慈善事業的那點資金,不過是他們剝削工人的剩余價值的九牛一毛。
4、資本家對自己企業的確費了心,這種勞動,是剝削的勞動。馬克思把他們稱之為生產資料所有者,以和工人勞動者相對稱。所謂“資本家是勞動者”,是“以別人勞動的剝削者的資格出現的勞動者”。資本家的“勞動”是“剝削的勞動”。鄭老板有一段話可以生動地說明這一點。他說:“私營企業最大的風險就是管理風險”。他舉了個例子:“劉永好的一番話讓我感觸良深。他說他做飼料時,一年賺兩億,需要8000個工人;后來做房地產,一年賺兩億,需要80個工人;現在做金融,一年賺兩億,只需要8個工人。而與此相映成趣的是些上市公司規模很大,而質量不好。一家公司資產規模十幾個億,利潤才幾十萬,這是虛胖”。這個說明了:資本的“管理”不僅追求數量,而且追求質量,力求從盡可能少的工人身上榨出更多油水來。如果把他們這種“管理”也稱作勞動,按馬克思的話說,那就是“以別人勞動的剝削者的資格出現的勞動者”。蘇老板說,他“是一個地道的農民”是從賣豬肉,豬血起步,目前已擁有香江、長隆野生動物世界,等12億元資金。他原來的確是一個“地道的農民”,從“賣豬肉、豬血起家”,但那是過去,他現在是有“12億元資產”的私營企業主,地地道道的資本家。他已經從“打工仔”轉化成為“大老板”。如果再按過去的“勞動者”看待,那就把人看低了。
(二)第二個問題:關于新生資產階級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兩重性問題
在社會主義中國,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新生的資產階級和工資雇傭勞動者階級,已經產生發展起來了。“到2000年,全國登記的私營企業主(私營企業投資者)達395.35萬人,擁有注冊資本總計13307.67億元,雇工2011.65萬人,經營各項企業176.18萬家”。(《當代中國社會主義階層研究報告》p.214)此外,隨著工業化的推進和城市化的提速,已有9820萬農村勞動力轉到非農業,使用中國階級結構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農民工人已成為產業工人的主體。據統計,第二產業中,農民工占從業人數的57.6%。其中,在加工制造業中,占到68%,建筑業中占到80%。第三產業的批發零售、餐飲業,農民工占從業人數的52%以上。(《2003年全國千戶企業調查研究報告》載羊城晚報2004.2.22中國新聞)我們應當如何看待這兩支新生的資產階級和新生的工資雇傭勞動者階級呢?
首先,馬克思主義者主張并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因為要實現馬克思主義的最高理想——共產主義,必須經過無產階級專政,舍此,別無他途。國家憲法第一條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就是無產階級專政。所謂無產階級專政,就是在無產階級領導下,發展社會生產力,創造條件,逐步達到消滅資產階級和一切剝削階級,直到實現沒有階級,沒有階級剝削和壓迫的共產主義的目的。根據中國革命的特點,中國的民族資產階級有革命性和軟弱性的兩重性。毛澤東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一文中,一方面強調“黨領導的各革命階級各革命派別的統一戰線”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特別指出:“民族資產階級之所以不能充當革命的領導者和所以不應當在國家政權中占主要地位,是因為民族資產階級的社會經濟地位規定了他們的軟弱性,他們缺乏遠見,缺乏足夠的勇氣,并且不少人害怕群眾”。“人民手中有強大的國家機器,不怕民族資產階級造反”。中國的民族資產階級終于在黨的領導下,接受了改造,放棄了剝削,成了勞動人民的一部分。現在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又產生了新的資產階級,應當如何看待呢?根據新生資產階級所起的作用,應看到他們新的兩重性:一方面,由于社會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還需要發揮其有利社會主義建設的積極作用;但另一方面,又由于其剝削階級的本質未變,還應當教育、引導、限制并逐步創造條件以改造這個階級。但是直到現在,還看不到我黨對這個新生的資產階級有什么明確的方針政策。從黨的政策中,使人感到:階級分析方法很少看到了,階級,階級斗爭的理論幾乎絕跡了;避而不談新生的資產階級和工資雇傭勞動者階級的產生和發展;強調的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權為民所用,權為民所系,權為民所謀”和“以人為本”的執政觀。但是,只講“人”、“民”、“公”,不講階級,對實實在在迅猛發展的兩大對立的階級,視而不見,默不做聲,這豈不是放棄了人民民主專政?難道要沿著這條道路走下去嗎?
其次,中國的改革開放,必須走社會主義的改革開放道路,決不能走資本主義的改革開放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道路,必須在四項基本原則的方針指引下,才能不走邪路。而四項基本原則的支柱恰恰是人民民主專政。如果沒有人民民主專政,其余三項:黨的領導、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就都失去政權的保護了。“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如果我們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 ,我們就失敗了;如果產生了什么新的資產階級,那我們就真的走了邪路了”。如今,我們黨的政策已經導致了兩極分化,而且已經產生形成了新生的資產階級和新生的工資雇傭勞動者階級。面對兩大對立階級的產生和發展的客觀事實,打出了一面“‘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旗幟”,很不符合實際。因為,“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和“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能由工資勞動者階級來代表,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前進的方向,根本相反。因為資本主義生產力的性質是“資本的生產力”(《資本論》大字本卷三 p.1166),不能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資產階級的文化和馬克思主義的文化無法比擬;資產階級的“根本利益”和工資雇傭勞動者階級的“根本利益”更是對立。如果一定要以‘三個代表’來代表兩大對立的階級,就只能是將對立階級的根本利益互相調和起來。那樣,實際是對資產階級的剝削起掩護和縱容作用,對工資雇傭勞動者階級起麻痹和欺騙作用,是社會主義向資本主義和平演變。是一條資本主義的改革開放道路。
第三,從輿論宣傳方面看,應當堅定不移地始終保持并捍衛工人階級的國家主人公地位,充分發揮其社會主義建設的主力軍作用,而對新生資產階級,則應當一方面發揮其有利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引導、限制并逐漸改造其不利社會建設的消極作用。但是我們看到的是大力宣揚并夸張其有利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積極方面,避而不談其不利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消極方面。比如,社科院編寫的《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對私營企業主涂脂抹粉,鼓吹他們是“先進生產力代表”,“主要實踐者”,“主要組織者”,“偉大事業的建設者”,“社會主義社會的勞動者”,“社會發展的主導力量”等等;而對工人階級不僅不提其社會主義的主力軍作用,而且連其社會主義社會主人翁地位也取消了,將他們看成是“社會經濟地位明顯下降”的階層,還說什么“產業工人的主人翁地位不應當是與生俱來的,而應當是通過自己的勤奮努力爭取來的”等等。難道中國工人階級領導中國人民經過長期的、曲折的、艱苦卓絕的英勇不屈的奮斗,奪來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爭取到的國家主人翁地位,競被一篇《研究報告》這樣一筆勾銷,就不算數了?還得再重新去“勤奮努力”爭取嗎?有的報刊還更加露骨地鼓吹私營企業主是“雙手創造財富”,為工人“貢獻大批飯碗”的“勞動者”,而工人則成了向這些大老板討飯,要飯吃的“寄生蟲”了?!(《羊城晚報》2002.5.5《‘勞動大軍’笑迎老板加盟》)如此吹捧資產階級,貶低工人階級,把資產階級看成是為工人階級“貢獻飯碗”的救世主,把資產階級剝削工人階級有理的那一套陳詞濫調,又重新原封不動地搬來,這真是難以想象,難道中國重新變天了嗎?《全國政協十屆二次會議》將政協章程中“原來屬于剝削階級的人,絕大多數已經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的表述刪去了,據說這是因為“過去的剝削階級已不存在”。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院長楊瑞龍教授對此解釋說:“中國的非公有制經濟產權主體,與建國前的剝削階級完全不同,因為他們擁護共產黨的領導,合法納稅,成了促進生產力發展的主要力量。在私營經濟取得突出成績的今天,若還沿用‘剝削階級’的概念,容易挑起對立”。難道資產階級與工人階級的對立,是用‘剝削階級’的概念‘挑起’來的嗎?如果不用‘剝削階級’的概念,這種剝削和對立就不存在了嗎?還有一位黨史研究專家姚垣認為:“如果政協章程還保留‘剝削階級’提法,容易使人把當前社會主義經濟中的非公有經濟產權主體當成‘剝削階級’”。難道今天新生的私營企業主,對工人進行剝削,竟然不是‘剝削階級’,而是被“當成”剝削階級的。(以上兩則報道均見《羊城晚報》2004.3.13《刪去‘剝削階級’字眼》)從這些理論權威、經濟學家和黨史專家們創造的新理論來看,他們如此偏愛資產階級,公開站在資產階級立場上,美化資產階級對工人階級的剝削,貶低丑化工人階級的勞動和地位,甚至連‘剝削階級’這個字眼也害怕沾上資本家的邊,這樣的立場和觀點早已將無產階級的利益和共產主義理想拋到九霄云外了。
200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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