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徹底查清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涉案產品來源去向,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日要求,凡與涉案嫌疑人員有過疫苗交易或存在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向個人銷售疫苗情形的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在2016年3月25日前將疫苗購銷流向等情況主動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員應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食藥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主動報告違法經營疫苗情況。逾期不報的,依法從嚴懲處。(人民網 3月21日)
據證實龐某衛所販賣疫苗雖然是正規疫苗生產廠家生產的,但其未按規定進行冷鏈存儲和運輸,部分屬于臨期疫苗,流通過程中存在過期、變質的風險。其囤放疫苗的倉庫內溫度計顯示室溫已接近14℃,“按規定,疫苗存儲運輸要求在2℃-8℃,倉庫溫度已經高出很多”。
龐某衛無視法律與生命,視生命為草芥,非法經營給社會造成恐慌。其最終是逃不過法律嚴厲的制裁。但是這么多疫苗還在全國18個省市繼續“飛”。
這些非法疫苗若被人接種其后果可想而知,為了避免給其他家庭和社會造成危害,眼下我們必須配合政府部門嚴查非法疫苗,不要讓這些疫苗繼續在各省市繼續“飛”。
從該事件背后不難看出,職能部門對疫苗經營和流通管理的相關規定不嚴,監督、把關和審核不到位,導致龐某衛非法經營的大量“殺人疫苗”流入市場,折射和凸顯出現行疫苗監管體系存在著很大漏洞。
從政府監管部門來說必須加強制度建設,落實具體責任,依法強化監管執法,優化規范疫苗經營市場,實施監督問責。別再讓類似非法疫苗繼續“飛”。(文/蕭柏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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