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產申報還需幾個三年?
“兩會”已經落幕了,但與“兩會”相關的話題如官員財產申報卻還在繼續著,并且呈火暴之勢。現在問題的焦點都已經集中到一點了,官員財產申報的法律到底還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出臺?能不能給全國人民一個明確的時間表?
我們不妨先簡單地回顧一下這個法案走過的艱難歷程吧:
1987年, 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的王漢斌明確提出:“我國對國家工作人員是否建立申報財產制度問題,需在其他有關法律中研究解決。”
1994年,官員財產收入申報法正式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項目。
1995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
2001年6月,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又聯合發布了《關于省部級現職領導干部報告家庭財產的規定 (試行)》,但實踐中卻鮮有實效。
2006年—2009年,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韓德云四次提出《關于制定公務員財產申報法的議案》。
2007年9月,國家預防腐敗局正式掛牌時,有關人士曾表示,“正在抓緊研究財產申報制度,在適當時候將建立財產申報制度”。
2008年1月20日 ,國家統計局原局長李成瑞、北大教授鞏獻田等50多位退休高官和學者聯名,向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等國家機關提出 “關于盡快制定《縣處級以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布法》的建議書”。
2009年2月28日 ,溫家寶總理跟網友交流的時候,稱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是正確的。近日,中紀委副書記何勇、監察部部長馬馼、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安建等高層領導都肯定了財產申報公開制度。
從上述簡單的回顧中,我們不難看出,官員財產申報從最初的提出到今天,已經22年了。在22年后的今天,這項法律制度到底何時能出臺呢?
在此次的兩會上,官員財產申報也成為代表委員的熱門話題。某些代表、委員提出官員財產申報還得延緩一段時間,大約需要三年;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韓德云就“公務員財產申報法”,則明確提出了一個要給予官員3年豁免期的建議;另外,竟然還有高官代表發出“讓老百姓先公布自己的財產”的聲音。
另據官方權威信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在兩會期間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我們把這些都研究清楚以后來制定法律,才能真正得到實行,而不是走過場”;全國人大代表、中紀委副書記何勇3月7日說:“現在我們正在研究和論證這件事情,正在想辦法制定這個”;全國人大代表、中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日前在回答有關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問題時說:“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需要積極的探索,需要一定時期的準備”。
如此看來,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雖然很好”,“正在積極地推進”,但需要研究論證。到底需要多長時間呢?各級官員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答復。結合上述說法,至少還需要3年。如果加上前面已經消耗的時間,一共是25年!
我就在想了,難道前面22年沒有論證,現在是從頭再來?真是奇了怪了,我們黨打日本用了八年時間,打國民黨用了大約四年時間,抗美援朝用了三年時間,加在一起是十五年。如此看來,官員財產申報比打日本鬼子要艱難,比趕走蔣介石要艱難,比抗美援朝要艱難。那到底艱難到什么程度呢?我想應該可以用愚公移山來形容了。
另外,按照某些精英的說法,我黨在建國后,犯了三大嚴重錯誤,反右兩年,大躍進三年,文化大革命十年,加在一起,也正好是十五年,國民經濟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既然如此,為什么官員財產申報要比我們黨三次犯錯誤的時間還要長呢?
前不久,國內各大權威網站都報道了俄羅斯推行官員財產申報的“雷人”新聞。為什么說它“雷人”呢?因為這項法律制度在俄羅斯從醞釀到出臺,時間不長。俄羅斯現任總統梅德韋杰夫是2008年5月上臺的,前任總統普京是2000年3月上臺的,他們兩人的全部任期也不足十年的時間,他們怎么說推行就推行了呢?這難道還不“雷人”嗎?
當然,我國這樣做,也會很“雷人”的,因為若再經過三年的研究論證,貪官們早就勝利大逃亡了。他們或者把全部非法財產轉移到國外,剩下的肯定是可以見光的,于是,出現在官場上的,就全部是現代包青天了;或者干脆一溜了之,到國外當起了幽閑的寓公,過著豪華奢侈的仙人般的生活,或許時不時從嘴里偶爾發出一聲感謝之類的話也未可知。他們怎么能不感謝呢?因為留給他們從容出逃的時間太充裕了!
三年啊,三年,三年之后還有三年。新三年,舊三年,上求下索又三年,左遮右掩還三年。三年復三年,三年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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