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房改已成為當務之急
我國房地產市場化改革發展到現在,社會不滿的情緒已日益增加,已經成為制造兩極分化、浪費緊缺資源(多數房屋在炒家手中而不能被居住)、嚴重影響經濟可持續發展、激化社會矛盾的源頭。今年國民寄以厚望的“國十條”出臺以來,雖然“國十條”本身的調控力度不算小,但是,從各地出臺的細則看,即使是房價矛盾比較大的中心城市,其調控措施也已在“兩難”的理由下被不斷地軟化。各地方政府、房地產商、炒家與普通購房民眾,已經形成的了一場利益拉鋸戰。房價能否被調控,至今仍是一個未知數。關鍵的問題在于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政府本意不想讓房價下跌的心態躍然于紙上。例如,既使是房價一度瘋漲的海南省,主要官員表態也是認為當前房價并不高。
但當前的現實是,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并不清晰,各級政府并沒有法律層面的責任,保障性住房數量從很長一段時間來看都將是杯水車薪,商品房已由住房屬性演變為主要的投機屬性。現階段,既使是瘋漲的房價被剎住,或者是在現價情況稍許下降,多數居民仍然是無法買得起房。房地產投機是積累泡沫的根源。沒有普通民眾有購買力的真實需求,泡沫終究是要破的,經濟不可能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動力。城市中的房地產,具有準公共產品的性質,而現有的房地產政策,是以市場調節為主,是資本利益為中心,此與城市房地產的準公共產品性質是根本沖突的。因此,要真正解決普通老百姓住房問題,使國民經濟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動力,就必須要進行二次房改。
實際上早在2008年,就不斷地有一些專家學者提出的“二次房改”問題。2009年9月,十四位房地產界專家聯名上書,提交了二次房改的意見稿。2009年10月,一個以住建部副部長齊驥牽頭,住房公積金監管司、住房與改革發展司和政策研究中心等相關司局一把手參與的調研小組,調研十年房改得失。今年兩會期間,上百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分別提出了加快《住房保障法》的立法意見或議案。但從當前的政治生態環境看,《住房保障法》可能還是個遙遠的夢。此些意見必然會遭議到來自利益集團的阻撓。這與當前的物業稅、房產保有稅、遺產稅等等與權力資本利益相沖突的眾多法律法律一樣將都是難產的。因此,在我國條件下,二次房改需要的是政治家的眼光與智慧。
必須看到,在近年來房地產問題上,與分配問題相同,社會上已經積集了太多的不滿情緒和對政府的不信任情緒。例如最近的校園血案、富士康十三連跳等等這些頻發的社會問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所能解決的,應看到這是一種社會矛盾的積累,從根本上反映的是部份民眾對社會的失望。這是任何一個希冀以建立和諧社會為目標者都需要高度重視的問題。
其實,城市中的房地產,向來就不單純屬于房地產問題,而是社會系統工程中頭號重要的問題,與社會公平分配、城市交通這樣事關全局的大問題緊密相聯系。高價房不僅僅是使社會財富向少數的房地產商集中造成資本的恣意胡為,也剝奪了中等收入者的一生消費能力。鄭永年教授總結得好,在房地產政策上的差異,有泰國與新加坡可比。泰國的房地產政策帶來的是亞洲金融危機和今天的內亂紛爭,而新加坡的房地產保障政策與大眾福利給新加坡帶來的社會安定,人民富足。
當前正在討論的一次分配改革確有不少的難處,應該想到房地產政策也是一種社會分配。如果政府通過適當的政策,使房地產商也只賺社會平均利潤,與現今的掠奪性的高價房相比,普通民眾獲得的福利等于是變相提高了收入分配比例。
還有大城市交通問題,已成為城市中頭號社會問題,勞工者為上班每天花費在路上的時間甚至高達四小時以上,而且,油料消耗、環境污染、道路高度擁擠。以當前的房地產制度,勞工者既使買了房,與自已工作的距離也只會越來越遠,城市半癱瘓的狀態隨著城市化進程也只會越來越嚴重。如果強化了政府調節作用,完全可以通過規劃,盡量為工作者就近工作地建房,縮短工作者住房與工作的距離,社會效益才會成倍地提高。
不良的房地產政策對社會經濟發展已日益顯示出破壞性的作用,不僅是直觀的造成兩極分化對經濟發展的破壞作用。不明就里的貨幣政策者往往也以此為緊縮貨幣的依據從面的方面實行緊縮的政策,從而間接地破壞經濟的發展。《貨幣迷局-當代信用貨幣論》已從理論上論證了當代“雙輪經濟”條件下,總量緊縮的貨幣政策絕不能輕易地使用的,因為它可通過股市中的“貨幣放大”效應嚴重影響實體經濟。本次僅增加0.5%存款準備金率,股市通過股指期貨助跌效應立即放大下跌超過20%,各地中小企業立即就出現類似2008年那次緊縮貨幣所發生的流動資金緊張情況,而居民因資產變負緊縮消費對實體經濟的傳導還需要一段時間來體現,最少從表面原因看,這次經濟波動的直接原因是由房地產泡沫引起(當然如果懂得我的信用貨幣理論原理本來是可避免的)。對待瘋漲的房價短期來說只能針對性的緊縮房地產投機貸款,而不能動用全局性緊縮貨幣政策。從長期來說,則要從根本上放棄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式的調控,放棄依經濟的波動情形而進行機會主義式的房地產調控思維,果斷進行二次房改,將居民住房作為準公共產品來對待,強化政府的法律責任,以建立制度化的良性發展機制,由此才能為今后幾十年的經濟可持續發展打好基礎。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