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已成為中國城市社會和諧的最大破壞者
在中國現今的“房改”推動下,“高價”、“暴利”、“壟斷”和“腐敗”,已成了房地產和開發商的代名詞。“中國特色”的房地產業,已無可爭議的成為城市中社會中壓迫民生、窒息經濟、引發社會矛盾和階層沖突、制造社會動蕩的最大“不和諧因素”。實際上,這樣的“經濟基礎”,已經對國家的“上層建筑”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它的阻礙經濟發展、異化社會文明制度的“政治功能”也越發顯現。
一、高房價,使中國城鎮居民背負了最沉重的生活負擔
作為普通人一生最大的消費和投入,公民在買房和居住上的支出和負擔,和他們收入之間,有一定的比例關系。不管是私有制的資本主義國家,還是公有制的社會主義國家,都是如此。
按照國際慣例,一般是用一個國家居民的平均家庭年收入和他們住房價格之間的比差,來表示這樣的比例關系。通常這種房價收入比為3—6,即用一個家庭3—6年的全部收入,即可買到一套房。如果房價收入比超過7,就會被世界上公認為“國際房價最難承受地區”。此外,居民所買的住房,因為各國生活水平的不同而標準不同。如在美國等發達國家,一般家庭的住房為200多平方米的獨立屋;在日本等人多地少的國家,雖然平均每戶的面積也在80-100平方米,但他們計量單位是“使用面積”,比我們的“建筑面積”要多30%左右,很多房屋還帶有新型家用電器。而且國外的這些房屋基本上都是精裝修房,有的帶著皮包就可以入住。
而在我國的眾多的大中城市,居民們要想買上一套初步小康標準(人均30、戶均90平方米)的住房,通常要花上十幾年以上的家庭全部收入,有的需要花上20多年甚至更多的家庭全部收入。可以說,在開發商操控的房地產市場的高房價暴利的壓榨下,中國市民不是成了給開發商“終身打工”的“房奴”,就是成為買不起房“無房戶”或“半無房戶”。
在中國的大中城市里,生活水平及家庭收入在平均線以下的普通百姓,占到了城市總人口的六成以上。對他們來說,很多人一輩子的收入,還買不起一套基本的小康住房。所以很多市民都發出令人值得深思的感嘆:辛辛苦苦忙一年,市區買不起廁所間。這也難怪“房奴”成為當今社會的“最流行詞”。試問,世界上究竟有哪些國家,要她的子民必須用要畢生收入的一半以上甚至更多的巨大的生存成本,才能換得一個基本的、初步小康的居住條件?這樣違背社會公理和國際慣例的“高房價現象”,早已成為“不公正、不公平、非科學”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中最突出的一環。
“房改”下的中國的房地產市場是如此的畸形、開發商橫征暴斂下的房價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有的被開發商所“豢養”的所謂“經濟學家”,甚至“習以為常”的把住房消費當作僅僅是“富有家庭”特有的“消費對象”,是“奢侈品”而不是基本的民生必須。似乎不是“富有家庭”的普通百姓,就不應該有什么居住權利,也不需要有住房生存,天生就應該露宿街頭。
當作為人類最基本的生存權之一的居住權,被開發商特殊利益集團剝奪和壓榨到如此地步的時候,當公民與生具有的居住福利,被所謂的“房改”導向成“新三座大山”,房地產作為中國城市社會最大的“不和諧因素”和社會穩定的最大破壞者,就成為了一種必然。
二、“高房價現象”
踐踏了國家憲法和人權公約,更背離了社會主義的國家屬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這就是說,城市的國有土地本來就為全民所有,至少該市的市民具有合法、合理享有的基本權利,它是每個公民體現基本居住權利的“生存之地”。從這點來說,“居者有其屋”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人權。
其實,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權利,不僅非社會主義國家所獨有,而且也是全世界共有的法則。《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五條就規定:“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其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及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在其《關于獲得適當住房權的第四號一般性意見》中的第一條就規定:“適足的住房之人權由來于相當的生活水準之權利,對享有所有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是至關重要的。”
從理論上來說,土地屬于全民國有的社會主義國家,在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權利上,應該比土地私有的資本主義國家要做的更好,至少在市民的住房負擔上要比私有制國家低得多。但正是由于我們在政治文明建設上的滯后,尤其是在社會收入分配體系上“欠缺”的積累,導致的荒唐的結果,就是中國市民在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用全民所有的國有土地“租地買房”所承擔的負擔,竟然比在私有制下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買地買房”還要高得多。這不僅從根本上顛倒了社會主義公有制和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制度優劣,破壞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基礎,而且已經異化成對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最大的踐踏。
三、房地產,制造社會分配不公和兩極分化最大的“土壤”
有人會問,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是國民共有,但為什么“房價收入比”比資本主義土地私有制下買房還要高?老百姓在買房的“超額支出部分”,究竟被誰違法占有,究竟流到誰的荷包?
實際上,這個問題“地球人都知道”。
在當今的中國,有一個誰也否認不了的事實,這就是房地產已成為中國富豪們最大的“暴富制造器”,這點從“中國首富”排行榜的“迷霧一般的閃變”中就可見一斑。不久前就有消息說:身價160億元世茂集團許榮茂在地產首富的位置上還沒有坐夠半年,到 4月底就被廣東碧桂園的“楊家二丫頭”以600億元大幅超越,并一舉成為中國的首富。但楊家“二丫頭”剛登頂的“中國首富”位置還沒坐穩,又傳出重慶的吳氏女地王身價700億的秘密。這幾年來,在每年各種“首富排行榜”排出的中國十大首富中,一半以上的都是和房地產有關。
有個材料具體很能說明這些地產商的暴富程度。在“2006胡潤百富榜”上,登上前十名“中國首富”中有6人全是靠房地產而一舉暴富。這六人的“身價”財富,都在100億以上,最高的達到了160億。雖然開發商在中國成百上千萬的“資本家”中只占了極少的一部分,但他們在2006年“百富榜”中所占的比例,卻遠遠高居第一,占到了“百富榜”富豪的四分之一以上(高達25.5%)。所以把房地產稱之為中國的“暴富制造器”,沒有半點的夸張和“冤枉”。據報道,上了房地產富豪榜的50位房地產富豪,一共擁有的財富總值高達2010億元;平均每個房地產商的財富為40.2億元。而能夠登上房地產富豪子榜的,房地產商的個人財富起碼要達到15億元,行業的門檻之高,遠遠“蓋過”了其他所有的子榜。當然,他們要和廣東和重慶的新的地產首富相比,那就是“小巫見大巫”了。
據國家統計局的普查資料推算,這樣的“小巫”(指開發商個人及大股東)在全國大約有20萬個左右(全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5萬多個)。他們一年從買房人手中攫取的超額利潤,就高達4000多億,幾年下來的違法暴利所得就高達上萬億元以上(詳見筆者的“中國房地產十大批判”),相當于全國每個開發商個人或股東三四年“開發”下來,平均每人獲取暴利500萬元以上。正是在開發商模式的壟斷下,一個城市幾百萬上千萬的市民,要為幾百上千個開發商的“房地產暴利”多“打工賣命”十年甚至幾十年;在一些大城市,每戶每家只要你購買商品住房,就都要為開發商的暴利交納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的“暴利費”。全國幾億的城市人口,實際上是在為幾萬、幾十萬的開發商的暴富,“供奉”出自己的大半生的辛苦所得。
與開發商利益集團的快速暴富成鮮明對比的是,數以千萬剛剛小康的家庭為了一套體面的住房,成了房地產商的“長工”和“房奴”。平均每戶就開發商的暴利多掏出的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的血汗錢,使他們很多人一生中的最大付出,不是奉獻給自己的父母孩子,也不是貢獻給國家人民,而是被盤剝給了開發商利益集團。眾多的“白領”和“中產”,買房買成了“負翁”。
政府經濟社會學有一條帕累托原則,就是政策的變化在導致一部分人處境變好的同時,不能使另外一部分人的處境變壞。而中國的“房改”政策,在讓20多萬的開發商在靠“巧取豪奪”社會大眾利益基礎上先富和暴富起來的同時,卻使數以億計的中國市民變得更加赤貧,從而大大拉大了社會的貧富差距和兩極分化。所以,中國的房地產市場演繹的是一幅活脫脫的“富者越富、窮者越窮”的馬太效應,是一個地地道道為少數人服務、和社會制度導向背離、制造和激化貧富不均的“官商富市場”。
四、高價房,民意民情中和諧社會制造不安的最大破壞者
說房地產和高房價是當今中國城市社會最大的不和諧因素,并不是那個人的“危言聳聽”,而是民意民情的集中體現。
2006年10月,在全國的各大媒體都公布的條《中國城市生活質量報告No.1》顯示,在中國城市居民中,最頭疼的問題就是房價和就業。其中不同規模城市的具體排列為:“大中城市居民最不滿意的是房價、治安、就業問題,而中小城市居民則不滿意房價、就業和文化休閑”。也就是說,不管是大中城市還是中小城市,房價都已成為居民“最頭疼”的第一大難題。
據介紹,這項關于中國城市生活質量的公眾調查,是由新華網和中國政務信息網聯合通過網絡進行的,全國各地有287個城市773325人次積極參與。北京的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組織聯合了數十家研究機構和上百位專家,歷時兩年調查和研究才完成了這份《中國城市生活質量報告》。報告具有相當的權威性和嚴謹性。
其實,高房價及住房問題“高居”城市社會不和諧之首,已有時日。
在2006年全國和各地的“兩會”前,一些全國性的調查機構結合當時社會的熱點,曾進行一些有針對性的“民意熱點調查”。據新華社在2006年2月下旬報道,“根據中國社會調查所從2005年12月開始對全國16個城市2000位公眾的調查顯示,老百姓最關注的是住房與物業問題,關注度高達75.3%”。該報道還特別指出,“房價的不斷上漲使最基本的需求‘住’成為人們生活的巨大壓力。”另外,在全國各地的兩會前的民意調查中,大多數地方、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住房問題同樣高居百姓關注的熱點 “榜首”,是民眾“最關注的焦點問題”。盡管在當時一些“正統的”官方文件和調查中,住房問題的嚴峻性還被某些“官方背景”的人以各種各樣的“理由”刻意的回避。
但住房問題并不是因為某些人想“躲”就可以躲掉的。相反隨著“有關部門”及地方官員和房地產寡頭合力操控下的房價不斷的高速攀升,住房引發的社會動蕩和“不和諧”因素也隨之不斷加劇。據報道,在2006年下半年公布的北京市“居民熱點關注指數調查”中,住房問題連續數月位都位居“北京市民熱點領域關注榜的榜首”。而平時被某些官方“調查”排在民生問題前三的就業教育和醫療問題,則分別只排列其中第十位和第三位。住房問題的嚴峻性和突出性由此可見一斑。不僅公眾的“感覺”如此,就連以各級黨政官員為主要讀者對象的新華社“半月談”,在其所進行的“八省市百姓關注的和諧社會十大熱點” 問卷調查中,收到5000份有效答卷中就有4251份把買房貴(與看病貴上學貴一起)列為老百姓關注的社會十大熱點的前兩名(另一大熱點為收入差距擴大),是當前社會最突出的“不和諧之音”之一。綜上所述,各種各樣的民調都毫不疑問的證明,高房價已經成為中國城市社會最大的不和諧因素。
高房價對社會穩定產生破壞的另外一個突出的方面,就是它使社會中眾多的“中等收入者”,由于買房而成了地地道道的“負翁”。近幾年來,中國高層多次強調要擴大社會中間階層及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這是因為,中產階層歷來是一個社會發展和安寧的“穩定之基”。擴大這個“穩定之基”,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的發展,有利于早日實現全面小康。但高房價打擊的恰恰是這部分的社會“穩定力量”。所以不管是從建立公平公正的社會財富分配體系的角度,還是為了社會的穩定發展及長治久安,高房價都應該成為首先要“清理”的目標。
五、高房價,已成為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最大障礙
實際上,高價房不僅在中產階層中制造“負翁”,而且還使億萬收入在社會平均線以下的普通大眾,對擁有基本的小康住房或改善現有住房的希望,變得越來越可望而不可及。眾所周知,中國城市中占了總人口七八成買不起房的普通市民,已經被開發商壟斷暴利的高房價趕出了中國的房市。現在房地產市場雖然每年只提供了中國城鎮居民住房小康所要求的供房總量的三成都不到,但依然在這“可憐”的供應量中出現了大量的“空置房”。高房價已經成為普通百姓正常住房消費的最大障礙。
在中國幾十年小康社會建設中,人們也許還記得有一條重要的“至理名言”,這就是“小康不小康,關鍵看住房”。但“九年房改”下來,現在全國城鎮的人均住房面積,不僅沒有離住房小康的目標越來越近,反而拉大的兩者之間的距離。九年前,中國城鎮的人均住房面積還是18.7平方米,到了去年底,反而降到了17.44平方米。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如果還是按照現在的開發商模式繼續發展下去,不僅到2010年城鎮居民初步的住房小康目標(人均30平方米)“踏空”毫無懸念,而且就是到2020年能否實現人均35平方米的全面小康的住房目標,也被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可以說,在現有的“房改”政策導向下,中國城鎮居民要實現住房的全面小康,已經成為越來越不可能完成的“歷史任務”。
而如果城鎮居民在住房上實現不了小康,那么至少在中國的一半人口中,能否按照既定的目標“堅定不移”地實現全面小康,就會成為一個大大的問題。過去人們普遍認為,中國要實現全面小康,主要的難點在農村和西部。但現在看來,如果國家的“房改”政策和導向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轉變的話,至少還要加上一項:中國城鎮居民的住房。如果說前兩者還是由于自然和歷史方面的“天災”所至的話,那么后者則完全是由于錯誤的政策導向和市場無法無天的“人禍”所造成。現在的問題是,有誰來化解中國房地產市場“人禍”給億萬中國市民所造成的劫難呢!
應該說明的是,中國房改的設計,并不是從一開始就有“方向錯誤”的。“房改”發生“方向性的轉變”,是在2003年由建設部起草、開發商“參與制定”的18號文(“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后。正是這個“房改”新政,取消了普通百姓的購買經濟適用房權利,使開發商成為壟斷房地產市場的主宰;也正是由于實施了這個“新政”,使中國的房價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暴漲,盡管政府年年“調控”,房價還是越調越高,到最后開發商成以“實踐證明”,只有他們,才是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真正主宰著;也正是由于這個“新政”,房地產才成為中國城市社會最大的不和諧因素,成為公認的民生“新三座大山”。
在“滿足人民新期待”的今天,中國已到了推翻這些“新三座大山”的歷史時刻!
早在中國的經濟改革改革開始的時候,當初中國改革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就曾經的說過:“我們評價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政治結構和政策是否正確,關鍵看三條:第一是看國家的政局是否穩定;第二是看能否增進人民的團結,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產力能否得到持續發展。”面對中國今天的住房問題和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沒有任何人敢說,現在的房改,就是當初“設計者”們所“期待”的結果;也沒任何人敢說,現在中國的“房改”是成功的。但是,也似乎很少聽見有人說,當今中國的“房改方向”,已經走到了“死胡同”,被開發商利益集團所操控的“中國房改”,已經完全失敗。
現在,已到了必須有人說真話、必須有人敢捅破“房改失敗”這張紙的時候了。畢竟中國的政治,已經走入“以民為本”的新世紀。只有這樣,我們才可以說,執政者已經真正的“勇敢擔負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任務。”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