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學者: 中國新土改 理念三突破
2008年10月09日 大公網
一個讓人興奮的好消息:香港文匯報今天報道,“未來一項重要的土地流轉形式將是發展農民合作社”。胡錦濤總書記日前在安徽視察時也鼓勵農民組織起來發展合作社。
為期4日的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今天起在北京召開,會議將重點審議《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因此外界將它視為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農村的又一項重大變革。此間專家指出,今次三中全會關于“三農”的《決定》將成為未來一個時期推進中國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性文件,關乎未來中國發展進程。中央黨校著名經濟學教授、“三農”研究中心主任徐祥臨表示,統一全黨、全社會對“『三農』工作為重中之重”的認識,將是三中全會的最大看點。
徐祥臨今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十七屆三中全會不可能對“三農”發展作出“事無鉅細”的規定,但它會制定出“農民受益、農業發展、農村進步”的方針政策。
予農以惠司法金融齊參與
他表示,近時期來,中央領導集體在重農思想上的突破和創新突出地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把農業的基礎地位和農村、農民的首要地位提高到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二是從重農業生產轉向重農業、農村、農民全面發展,城市和農村統籌發展,當前和今后可持續發展;三是從重物轉為重人,重農民的利益和權利。簡單地說,新重農思想的內涵主要是重發展、重農民的利益、重制度和體制的改革。
他進而表示,隨著科學發展觀在內地學習的深入和提速,對于“『三農』為重中之重”的認識將不會停留在嘴頭上,而會落實到行動上。司法、教育、衛生、金融等系統,均須“實打實”地“予農以惠”。包括對農民工進城,各部門、各單位均不得再歧視,在就業、子女上學、醫療保障等方面予以市民待遇。而農村與城市的差距也將逐步縮小,在公共設施以及服務等方面實現城鄉一體,共同發展。
土地流轉料借助合作社形式
土地流轉目前已成為外界紛紛關注的焦點,徐祥臨教授認為,土地流轉的目的在于擴大農業經營規模,發展現代農業。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鼓勵有能力徹底脫離農業的農民放棄土地和宅基地,這是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最重要的條件;二是農戶之間實行轉包承租,但這類土地流轉難以穩定,不利于長期穩定的擴大農業經營規模。因此,未來一項重要的土地流轉形式將是發展農民合作社,農民的農業經營活動主要依靠此來完成,這是世界發達國家的重要經驗,也被國內很多地區的實踐所證明,胡錦濤總書記日前在安徽視察時也鼓勵農民組織起來發展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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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總書記的小崗之行折射農村改革方向
2008年10月09日 10:34:29 來源:南方日報
30年后的再出發
十分值得人們注意的是,在新華社 10月1日 刊發胡錦濤總書記安徽考察紀行的次日,一篇題為《安徽省小崗村:從“分田到戶”到新型合作化》的新華社報道再次登上眾多媒體顯著位置。
根據報道,在小崗村的共約2000畝耕地中有60%已經以出租流轉給公司等形式被集中起來,用于發展蘑菇、花卉、葡萄規模種植及家禽養殖等。
合作社,這個曾經依靠公權強力推行的體制,一直被視為是中國社會主義試驗的負面案例。然而,就在當年自發“單干”打破高度集權的集體模式的小崗村,人們卻又自愿重新組織起來,開始新型的合作。
只是,這種新型的合作關系不再以自上而下的強推為動力,而以農民之間自愿的合作、風險的共擔、利益的共享為其基礎。
在中國改革的進程之中,隨著人民公社體制在中國鄉村的瓦解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大批鄉鎮企業和農村專業戶發展起來了,雖然他們一度被指為與國有企業搶資源、搶市場,并進而遭到保守政策的抑制,但是直至今日仍然構成一股強大的經濟力量。
在此背景之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相繼出臺。
早在今年9月中旬在河南農村考察時,胡錦濤即表示通過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規模經濟,是一條切實可行的路子,并希望繼續探索,更好地把農民組織起來,給農民帶來更多實惠。
小崗村的新型合作化是否真的預示著將來中國相當部分農村改革的一個方向?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近日給出了答案,他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明確表示,將盡快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現代農業發展的經濟組織。發展現代農業,“家庭承包制+專業合作社”是符合國情的模式,必須大力培育合作經濟組織。
他同時還表示,現階段,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簡單視為企業是不對的,應在財政補貼、金融支持、減免稅費等方面給予支持,否則現代農業很難發展起來。
對此,知名“三農”學者李昌平感同身受,如果不把農民組織起來,高度組織化的資本將構成對農民的新控制,成為農村地區的“領主”。“公司加農戶”的合作模式就可能變成“公司坑農戶”,新農村建設也將遭遇重大挫折。
李昌平指出,日韓和我國臺灣限制大資本下鄉,大約經歷了數十年甚至百年的時間,有限制地準許大資本下鄉,是在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組織化的現代小農”基本實現之后的事情。
道理很簡單,限制大資本下鄉的同時,把小農組織扶持起來,建立以金融合作為核心的綜合農協,變傳統小農為組織化的現代小農,包括金融保險在內的農村經濟都由農民協會主導發展,農民不僅將可分享種植業、養殖業的收益,還可分享在金融、加工、流通、儲藏等諸多方面的絕大部分收益。
一百多年來,許許多多有識之士都在設想以何種有效的方式把農民組織起來,幫助農民發展。中國已經是一個利益多元化的社會,農民也是一個有著特殊利益訴求的群體,在缺乏有效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和途徑的情況下,他們和其他的利益集團在博弈中將永遠處于弱勢。
現在的關鍵是不僅要通過農村產業的組織化,即專業合作社等組織來保護和發展農民的經濟利益,還要通過農民的組織化來保護和發展農民的社會利益。而這應該成為未來中國農村綜合改革不可回避的方向。
陳錫文認為,總體來看,今后推進農村改革,“放活”是關鍵。無論構建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發育新型經濟組織,還是促進生產要素回流農村,都需要“放活”。這些問題解決好了,農村改革或許就深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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