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直至1936年11月1日,紅軍三大主力處在這樣一種指揮格局下:
?、?strong>中共中央:位于陜北保安,除了中央書記處、軍委、中央等名義發出的電報,此間以張聞天、毛澤東、周恩來等署名發出的電報,均可以視為代表中央意圖,擁有最高決策權。
?、?strong>紅軍總部:以朱德、張國燾為代表,此間處在自會寧到關橋堡的轉進途中。在執行寧夏戰役計劃期間,紅軍總部朱德、張國燾被授權“依照中央與軍委之決定,指揮三個方面軍之前線作戰事宜。三個方面軍對朱、張兩總之報告,及朱、張對三個方[面]軍之電令,均望同時發給中央軍委一份,以密切前后方聯絡”。迄至11月1日,紅軍總部一直在從會寧——甘溝驛——郭城驛——大蘆子——打拉池——干鹽池——麻春堡——關橋堡的轉進途中。
⒊10月28日后,彭德懷被任命為前敵總指揮兼政治委員,受命直接指揮河東三軍部隊貫徹中共中央“先南后北”方針,組織實施“打擊南敵”的計劃。但因張國燾的阻撓和破壞,在11月1日之前,這個指揮權并沒有落到實處。前敵總指揮部從受命組成之日起直到11月1日,亦處于打拉池——干鹽池——麻春堡——關橋堡的轉進途中。
所以,在這個時間段里,紅軍總部或以朱、張名義的電報和部署≠中共中央的意圖。
還需要說明的是,此間以“朱張”聯署的電報,至少有一部分不一定代表朱德的意見——未得朱德同意而強行簽署聯名電,張國燾可是有多次“前科”的。當然,也不排除在緊急情況下朱德代張國燾簽署聯名電的可能:此間多次出現幾個小時甚至十來分鐘的間隔里,以“朱張”聯名簽署而意圖又完全相左(貫徹中央意圖與不貫徹中央意圖)的不同電報。
這個時候,張國燾已經很難封鎖朱德的發電權了。
會寧會師的次日——10月11日,中共中央和中革軍委下達了《十月份作戰綱領》。
因為數十年后有人拿著這個“綱領”做顛覆學問,所以有必要在此引出全文:
朱、張兩總并告彭、賀、任、徐、陳:
甲、根據目前敵我情況,為著集中一切力量克服困難條件,完成基本戰(略)任務起見,十月份作戰綱領擬定如次。
乙、四方面軍以一個軍率造船技術部迅速進至靖遠、中衛地段,選擇利于攻擊中衛與定遠營之渡河點,以加速的努力造船,十一月十號前完成一切渡河準備。四方面軍主力在通馬靜會地區就糧休整,派多數支隊組成扇形運動防御,直逼定西、隴西、武山、甘谷、秦安、莊浪、靜寧各地敵軍附近,與之保持接觸,敵不進我不退,敵進節節抵抗,遲滯其前進時間,以期可能在十月份保持西蘭大道于我手中。
丙、二方面軍進至通渭、馬營以北界石鋪以南地區休息數日,轉進至靜寧、隆德線以北地區休整,派支隊伸出靜隆線以南,威脅胡敵側翼,滯其西進,準備爾后以主力或一部接替一方面軍在固原北部之防御任務。
丁、一方面軍之西方野戰軍主力保持同心城間之樞紐地段及預旺城于手中,其第二師相機襲占莊浪,待二方面軍到達靜隆線后北上歸還建制;第一師及陳支隊暫在黃河海原間威脅與抑留于學忠部使不敢東進,爾后逐漸西移歸還主力;二十八、二十九兩軍集中定鹽地域,一部逼近靈武,準備居民條件,完成偵察任務;獨四師確保環曲蘇區,其余東方部隊任務不變。
戊、攻寧部隊準備以一方面軍西方野戰軍全部及定鹽一部、四方面軍之三個軍組成之,其余兩個軍及二方面軍全部,一方面軍之獨四師組成向南防御部隊,可能與必要時,抽一部參加攻寧。
己、攻寧開始時機依造船情況決定,但至遲十一月十號前須完成一切攻寧準備。
庚、十一月十號前各部注重休息、補充、擴大,尤特別注意訓練,以便有力的執行新任務。
辛、宣傳鼓動以慶祝會合,消滅阻攔紅軍抗日去路、擾亂紅軍抗日后方之敵,爭取國民黨軍隊參加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反對日寇侵略中國,為保衛西北、保衛華北、保衛中國血戰到底,工農商學兵聯合起來,驅逐日本帝國主義出中國等口號為中心,不提寧夏任務以免泄露。
壬、本綱領以情況變化得部分修正之。
癸、本綱領不得下達,各部任務由朱張兩總及各方面軍首長以個別命令行之。
中央及軍委
十月十一日(閱后付火)[1]
《綱領》比較關鍵性的信息有:采納了“朱張”屢次提議“以一個軍在靖遠造船準備搶渡”的建議;要求紅四方面軍主力采取運動防御手段遲滯北進之南敵,“以期可能在十月份保持西蘭大道于我手中”;明確了攻寧的兵力——“攻寧部隊準備以一方面軍西方野戰軍全部及定鹽一部、四方面軍之三個軍組成之……”
還有那個“敗筆”——“攻寧開始時機依造船情況決定,但至遲于……”。
不過實事求是客觀而言,雖然筆者認為這種并不果決且欠清晣欠明白而且還容易在執行者中引發歧義的表述確有“敗筆”之嫌,但是,我們同樣也需要面對這樣一個冷峻的事實:這個正式版的“綱領”中關于“依造船情況決定”的表述,并沒有“造船完成之日就是攻寧發起之時”的明確時間界定——“造船情況”它就是個參考基準值,“攻寧發起時機”與這個參考基準值之間的“時間差”,那應該是由最高統帥部而不是局部的執行者來把握的!
而且還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這個《十月份作戰綱領》并不是“寧夏戰役”的具體部署——寧夏戰役是準備在下個月(11月)才實施的計劃,更不是作戰命令。這一點毛澤東在10月13日給彭德懷的電報中說得再清楚明白不過了:“請按照十月作戰綱領準備,作出寧夏戰役計劃綱要,與朱、張面商后提出于軍委。[2]”
10月14日,朱德、張國燾致電中央及軍委,表示“完全同意”《十月份作戰綱領》。[3]
然而,兩天后,還沒有等到彭德懷來“會商”,張國燾已經先作出了自己的部署。
10月16日15時,得到中央明確授權的紅軍總部朱德、張國燾下達了第一個作戰部署。
在這個部署中,《十月份作戰綱領》中“以期可能在十月份保持西蘭大道于我手中”,已變作“我軍以控制西蘭大路二十日以前在我手中……”,而“四方面軍以一個軍率造船技術部迅速進至靖遠、中衛地段,選擇利于攻擊中衛與定遠營之渡河點,以加速的努力造船,十一月十號前完成一切渡河準備”,也升級到了“四方[面]軍于三十軍渡河成功后,九軍即速跟進……”。而紅一方面軍“陳、楊所率第一師主力及劉忠支隊即開回海原附近,圍困海原城,斷其水道,設法攻下海原城。在打拉池之七十三師主要協助三十軍渡河,并以一部協助圍海原城。第二師候二方[面]軍到達單家集后,即逐漸北移。第一師之獨立團即開海原歸還建制”——這是為了保障“西渡”行動的側翼安全。
如此,“保持西蘭大道于我手”的時間縮短了,“拒止南敵”的兵力減少了,而“西渡”的兵力卻增加了?至于“局部決戰”,則是“如渡河不成”后的事情了——屆時“則應以四、五兩軍擔任鉗制任務,集中九、三十一兩軍對前進之胡敵為有效之突擊,消滅胡敵一部,爭取時間。”[4]
總而言之,西渡第一,其他靠后——相較于他10月10日的那個建議,版本又升級了。
欲渡而不欲戰,張國燾啊張國燾,他不但畏懼北進之南敵,還是個“得了寸,就要進尺”的主兒??!
10月18日,紅軍總部朱德、張國燾電告中革軍委毛澤東、周恩來:
三十軍電謂二十(日)晚即可開始偷渡,……[5]
西渡的時間也提前了。
——中共中央及中革軍委的《十月份作戰綱領》,從一開始,就受到了張國燾的挑戰。
不知那些拿著《十月份作戰綱領》做顛覆學問者,敢不敢正視這一點?
而同一天里,中共中央書記處也從共產國際執委會書記處來電中得悉:共產國際能夠給予的援助與方式,與他們此前的期望相去甚遠:
你們對于你們實際上所能得到的幫助,了解得不十分正確。我們已找到一家外國公司,它同意賣給需要的實物,并把貨物運送到外蒙邊境,但不能超過外蒙古邊境100公里以外。(而且運去的貨物并不像你們要求得那樣多),它大約有550噸至600噸左右,其中沒有飛機和重炮。(這家公司將負責提供150輛汽車以及所需的司機和汽油,分兩次將貨物送到你們的指定的地點,外蒙古人民共和國既不能擔負護送貨物的責任,也不能加入反對日本的統一戰線,否則等于對日本宣戰)。為此,你們必須派遣足夠數量的武裝部隊到外蒙邊境來接收貨物和擔負沿途保護的責任。
……
我們準備向你們提供數目可觀的現金,以便你們能夠在國內自行購買必需的物品。[6]
這也難怪,這個時候的中共中央還不了解,莫斯科在這個時期對于援助中國紅軍的武器仍有嚴格的限制,它明確規定,此種武器只能是蘇聯所保存的各種外國武器。根據此前的調查,這樣的武器多半都在蘇聯的歐洲地區和遠東一帶,雖然向中亞細亞運送外國武器的工作已經開始進行,但因許多外國武器補配零件彈藥頗為費事,故這項工作的進展并不理想。如今突然改從外蒙古運送武器,能夠迅速集中到外蒙的武器裝備數量就更不很多。更何況,其中也不可能有飛機、大炮之類。[7]
可以想見中央中央在得悉這個信息后的無奈和沮喪:果如此,僅僅打到定遠營已經不夠,還要跨越五百里荒漠去接運物資,而物資要在12月份才能到達中蒙邊境,在這些問題沒有一一落實之前,哪里還能著急著渡河攻寧哩!
所以,即或是在《十月份作戰綱領》中,“提前攻寧時間”也只能提前到11月中旬。
兩天后,張聞天即致電王明,催辦援款:
王明同志:
?、遴嚢l已由安西赴新,請再去接。
?、婵钭由虾?捎蓪O夫人轉交,我們同她經常關系,北方可靠地址日內即可電告,我們同北方局已通電。
㈢款子問題到底如何解決,請催促一下,這里已困難到極點。
洛甫[8]
看來,物資,援款,都還是看不見也摸不著啊。
求人真難。
注釋
[1]《中共中央及軍委關于十月作戰綱領致朱德、張國燾并各方面軍領導人電(1936年10月11日)》,《紅軍長征·文獻》(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編審委員會)第1183~第1184頁,解放軍出版社1996年第1版。
[2]《毛澤東關于按照十月作戰綱領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致彭德懷電(1936年10月13日17時)》,《鞏固和發展陜甘蘇區的軍事斗爭⑴》(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編審委員會)第783~第784頁,解放軍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
[3]《朱德、張國燾關于完全同意十月份作戰綱領和軍事、政治、外交指示致黨中央及軍委電(1936年10月14日)》,《紅軍長征•文獻》(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編審委員會)第1186頁,解放軍出版社1996年第1版。
[4]《朱德、張國燾關于紅一、二、四方面軍部署致彭德懷、賀龍等電(1936年10月16日15時)》,《鞏固和發展陜甘蘇區的軍事斗爭⑴》(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編審委員會)第787~第788頁,解放軍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
[5]《朱德、張國燾關于三十軍擬二十日渡河致中央軍委電(1936年10月18日)》,《中國工農紅軍第四方面軍戰史資料選編·長征時期》第828頁,解放軍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6]《共產國際執委會書記處關于武器援助有關事宜致中共中央電(1936年10月18日)》,轉引自楊奎松《蘇聯大規模援助中國紅軍的一次嘗試(1934~1937)》,《蘇聯、共產國際與中國革命的關系新探》第319頁,第323~第324頁,中共黨史出版社1995年9月第1版。
[7]轉引自楊奎松《蘇聯大規模援助中國紅軍的一次嘗試(1934~1937)》,《蘇聯、共產國際與中國革命的關系新探》第319頁,中共黨史出版社1995年9月第1版。
[8]轉引自《張聞天年譜·上卷(1900~1941)》第383頁,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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