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推崇一種與前現代的神權統治和世襲統治形成對立的大體可以稱之為“賢能統治”(Meritocracy)的社會制度。“賢能統治”首先要求在政治領域內根據個人能力(Merit)來取得相應的位置,一些席位開放給選票決定,更多的位置(文官體系)則通過考試獲得。
其次,“賢能政治”的邏輯延伸到社會領域,支持了對自由市場機制的認同。自由市場被認為能最大限度地提供機會的均等性,并且能最大限度地保證競爭規則的公平性;在這些前提假設下,競爭的結果便被視為個人才能的反映,具有正義性,即便差距拉得再大也應該接受。
不得不承認,這個邏輯是具有吸引力的,尤其是在前現代的權力機制還在廣泛發生作用的條件下。這里需要馬上補充一句的是,前現代的權力機制也廣泛存在于采取了現代意義上的西方民主政體的國家,比如日本的門閥政治。于是,距離“賢能統治”的目標越近的體制,就被認為是越優越的。
競爭的結果既表現為財富和權力占有量上的差距,也表現為分工。但是這一切都是個人能力差異的反映嗎?我們必須承認個人在稟賦上的差距,承認個人在努力程度上的不同,然而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擁有數百億美元的財產,與此同時世界上還有億萬窮人每天靠不到一美元過活,他們之間在能力上的差距難道會達到數百億倍嗎?奧巴馬被稱為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人,他與那些最弱勢的人在權力上的距離,是否也是他們的能力的真實反映呢?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賢能統治”所宣稱的與它導致的實際結果之間存在巨大的鴻溝,通過種種制度上的設計,它將人在能力上的差異無限地放大了。如果說這是該機制的第一個缺陷,那么它還有第二個缺陷,那就是機械地看待個人能力,忽視了人的能力是流動的,是在不斷形成和發展中的。
人的能力與所受的教育高度相關,能接受什么樣的教育是個社會性的問題。另外,能力的發展與分工緊密地聯系在一起,把人鎖定在發展空間狹小的位置上,他的能力是難以得到發展的。反之亦然。
實際上,分工很大程度也是社會性的,并不完全取決于個人能力,而是取決于“關系”(想想各種“拼爹”吧),或者取決于大環境提供的機會。比如,中國有很多個“將軍縣”,一個縣里出數十個開國將軍,顯然不能從當地盛產天才來解釋,而應該看到是波瀾壯闊的中國革命給平凡的人提供了非凡的平臺,使得他們在長期的斗爭中造就了非凡的能力。
馬克思在批駁蒲魯東關于分工的觀點時引用了亞當·斯密的話:“個人之間天賦才能的差異,實際上遠沒有我們所設想的那么大;這些十分不同的、看來是使從事各種職業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區別的才賦,與其說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說是分工的結果。”緊接著,他尖刻地補充道:“從根本上說,搬運夫和哲學家之間的差別要比家犬和獵犬之間的差別小得多,他們之間的鴻溝是分工掘成的。”
簡單的分析便足以破除流行的迷信。我們經常會聽到某些“能人”的抱怨,嫌幾百萬的年薪太少了,按他們的貢獻應該拿更多;還有很多人說,要給優秀的人才更高的報酬,這樣才能激發創造的積極性,如此等等。這些人不肯直面的問題是,分工本身便是社會給人的回報,如果沒有分工背后蘊含的社會性因素的支持,他們就無從獲得超越大多數人的能力,也就不會有跟社會要價的本錢。
那些身居高位的人,首先想到的應是如何貢獻社會,而不是加倍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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