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的謊言--“‘共同富裕’:窮人不能更窮,富人可以更富”
經濟觀察報有一個叫仲偉志的評論員,寫了一篇題目叫《“共同富裕”:窮人不能更窮,富人可以更富》評論員文章。該文被許多大網站轉發(fā)。文章說,“我們不能將中央政府縮小貧富差距和地域發(fā)展落差的執(zhí)政理念,簡單理解為一種‘均貧富’的‘革命性’行動綱領。”“首先,重提‘共同富裕’,并不標志著執(zhí)政黨的發(fā)展觀已經發(fā)生了‘革命性變化’。讓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區(qū)先富起來,從一開始就是實現‘共同富裕’的一種手段。……現在,中央政府更加注重經濟社會協(xié)調發(fā)展,更加注重社會公平,是對鄧小平理論的一種實踐與完善。”“再者,重提‘共同富裕’,也絕非要回到平均主義和‘大鍋飯’的老路上去。我們不能因為多數勞動者達不到企業(yè)家階層的收入水平,就消滅企業(yè)家,實現大一統(tǒng)。”“我們認為,縮小貧富差距、扭轉分化趨勢是當務之急,不過我們主張,窮人絕對不能更窮,富人卻是可以更加富裕的。關鍵是,政府通過什么樣的方式來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效率、保障社會公平并消除腐敗?”。“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fā)展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即公共需求的增長與公共產品供應嚴重不足的矛盾。我們認為,建設一個具有強大公共服務職能的現代政府,才是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基礎和前提。”“在一個市場化、多元化的社會中,基于能力、素質等問題導致收入差距拉大,并且出現勞動所有者階層和資本所有者階層,是無可避免的。當然,這必須有一個前提:政府要為各個市場主體創(chuàng)造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而不是滲入市場、干預市場。然后,政府應該在二次分配中發(fā)揮作用,通過稅收調節(jié)收入分配,并在公民監(jiān)督下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建立利益均衡機制和利益表達對話機制。”文章最后說,“從根本上來說,建立和諧社會,走向“共同富裕”,并不是一個分配問題,而是一個重塑現代政府的問題。否則,即便從“先富論”轉變?yōu)椤肮餐辉!保膊豢赡軐⒔洕鐣D入到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軌道上來。”
從中可以看出,作者為私有化經濟、“企業(yè)家階層”(“資本所有者階層”)和所謂的“基于能力、素質等問題導致收入差距拉大”辯護的同時,把造成當前嚴重“兩極分化”的根源和責任,精心地推到了政府亂作為、不作為、作為無能的頭上了--“滲入市場、干預市場”,做了不該做的事;“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效率、保障社會公平并消除腐敗”,“建立利益均衡機制和利益表達對話機制”,該做的沒做好或沒做。總之,全是政府的錯、政策的錯、政治的錯、政治體制的錯,“兩極分化”與私有化經濟無關。
這里,且不說造成“兩極分化”的根源究竟是什么,靠政府“在二次分配中發(fā)揮作用”能否解決“兩極分化”問題,更不談“重塑現代政府”“建立利益均衡機制和利益表達對話機制”的政治用意、實際所指,也不談社會主義的“共同富裕”是不是如作者所講的是指“出現勞動所有者階層和資本所有者階層是無可避免的”前提下的“窮人不能更窮,富人可以更富”。這里,單就私有化兩極分化大環(huán)境條件下,能否真的實現“評論員”所主張的“窮人不能更窮,富人可以更富”這一目標,作一例證分析。
假如現在社會共有100人,其中窮人80人、富人20人,社會總財富有100元,人均1元,其中80個窮人占總財富20元,人均0.25元,20個富人占80元,人均4元;那么窮富兩者人均收入差距是3.75元。
假如經過保八,實現了超八,總財富增長了10%,即增長10元,成了110元;那么原有的100元已經各屬其主,新一年收入分配調整只能對這新增的10元進行調整。如何調整呢?有三種分配方案可供選擇:
第一、分配比例向富人傾斜,不按原來的“窮二富八”分配了,而按“窮小于二、富大于八”分配。這樣的分配,窮人收入當然也會有所增加,甚至按“窮一富九”比例分配也會有加。80個窮人分得1元,加上原有的20元,為21元,人均0.2625元,比上年增了0.0125元;20個富人分得9元,加上原有的80元,為89元,人均4.45元,比上年增了0.45元。兩相比較,窮人增收了,富人更發(fā)了。窮富兩者人均收入差距由上年3.75元擴大到了現在的4.1875元。結論:窮人更窮了,富人更富了。
第二、分配比例不調整,還按窮富二八比例分。則,80個窮人分得2元,加上原有的20元,為22元,人均0.275元,比上年增了0.025元;20個富人分得8元,加上原有的80元,為88元,人均4.4元,比上年增了0.4元。這樣的分配結果,兩相比較,表面上實現了“窮人不能更窮,富人可以更富”的原則,實際上窮富兩者人均收入差距由上年3.75元擴大到了現在的4.125元。結論:窮人更窮了,富人更富了。
第三、分配比例向窮人傾斜,當然不可能太傾斜了,先富們不答應。按五五分不可能,倒四六、倒三七、倒二八、倒一九更不可能,最好也就按“窮三富七”或“窮四富六”比例分。比如,按四六比例分,則,80個窮人分得4元,加上原有的20元,為24元,人均0.3元,比上年增了0.05元;20個富人分得6元,加上原有的80元,為86元,人均4.3元,比上年增了0.3元。“窮人不能更窮,富人可以更富”的原則似乎大大實現了,實際上窮富兩者人均收入差距由上年3.75元擴大到了現在的4元。結論:窮人更窮了,富人更富了。
這里需要異想天開的是,如果先富們萬一真的大發(fā)慈悲,允許這新增的10元財富按倒二八分配,那情況會如何呢?80個窮人分得8元,加上原有的20元,為28元,人均0.35元,比上年增了0.1元;20個富人分得2元,加上原有的80元,為82元,人均4.1元,比上年增了0.1元。兩相比較,窮富兩者人均收入都增加了0.1元,收入差距保持了3.75元不變。結論:窮人沒有更窮,富人也沒有更富。而這樣的結果,對仲偉志來說,當然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因為它是嚴重地“回到平均主義和‘大鍋飯’的老路上去”了--新增的10元錢,被窮人、富人即“能力、素質”非常不同的兩類100人給平分了,每人都得到了一角。豈有此理!豈能允許!豈能容忍!
綜合上述分析,“窮人不能更窮,富人可以更富”只是個謊言,只是個美麗的謊言、無恥的謊言,在“化公為私”基本完成、“兩極分化”嚴重成型的現實中行不通。只有在異想天開的前提下,最多能達到保持現狀--“窮人還是那個窮,富人還是那個富”。就這,精英、學家、教授,以及什么“評論員”們,也是萬萬不會答應的,這還沒有考慮先富“企業(yè)家”們的態(tài)度。
(2010.01.1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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