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土地流轉”,警惕“溫水煮青蛙”
屈原問天
一、關于“土地流轉”的重新討論
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的公報中,未直接提出“土地流轉”,這個在會前就已經議論得沸沸揚揚的問題。在輿論疑惑和沉悶幾天之后,又終于重新被提出來討論。該問題的討論,未來也許還有重回議論中心的可能。
現在,對于三中全會的公報,未提出“土地流轉”,對之表示該“二次土改”已經停止,大為失望者有之;從另外角度去解釋時機未到,等待著未來繼續實行者也有之。
筆者對于該“土地流轉”停止提出,實際則是高興的。因為實行該“土改”方法,風險極大,幾億無地流民的可能產生,并非完全杞人憂天。資本的貪婪力量,對任何放任自流的農村財富,是絕對不會放過的;逐利的資本本性,絕對會讓它將奪取到手的土地轉化為糧食生產以外的用途,那么中國13億人的糧食安全,就絕對岌岌可危。如果說此前,社會主義的勝利,在農村中還尚存最后的一點殘留痕跡的話,那么在實行“土地流轉”后,這些都將會從此永遠喪失,不易恢復。
所以,作者對中共在十七屆三中全會上,暫時擱置提出“土地流轉”的做法,所給予的評價,是認為進步了的。起碼比胡總書記在全會前到小崗村視察,那種為“土地流轉”宣傳造勢要好的多!
——但是,作者也明確反對目前有人提出來的一種觀點:這種觀點,也認為現在就提出實行“土地流轉”,事情并沒有那么簡單,而且支持中央現在的緩提和暫時擱置。但卻又說什么:“不過,由于土地問題是“三農問題”的核心問題,而‘土地流轉’又是‘破解三農迷局的鑰匙’,所以筆者認為,中國社會要想轉型成功,解決‘土地流轉’這個‘三農問題’的核心問題,也只是時間的早遲而已。就眼下三農發展來看,擋不住的‘土地流轉’現象,仍然會在‘非法的’和‘試點的’兩種情況下進行。”(見烏有之鄉《人民網:三中全會公報為啥未現“土地流轉”字眼?》)
筆者認為:這種觀點,仍然完全是在以土地“私有化”為終局目標,進行說話。還是在寄望用自由主義市場化的資本主義方法,來解決中國龐大而復雜的“三農”問題,是我們所不能同意的。
二、“三農”問題,首先是農民權益問題
中國的“三農”問題,實質何在?
按照筆者的分析,從廣泛角度去看:這是在于其生產方式的落后,組織制度的落后,建設能力的落后,現代化生產能力的落后;但更是其社會主體權利被其他強大勢力所剝奪的問題,是政治權利的落后,是話語權的落后,是經濟生活中農副產品參與市場議價能力的落后,最后則是其爭取社會公共利益分配的能力和收入的落后。它的表面現象,體現在農村地區實行一家一戶的農業生產方式,所必然造成的村委會等農村組織的渙散無力,其手中無權無財無勢,對農村地區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生產設施建設,根本就沒辦法自己進行,國家又不按照國民的公共財富平等待遇投入,農民收入的減少和生活的拮據貧窮,當然就是必然的結果。
所以,歸根結底,這其實是一個農民的社會權益,是否得到承認問題。這,就是目前中國“三農”問題的實質。
而這一切是如何形成的?在改革開放以前,農業、農民、農村都已經全部組織起來。這一切的解決,只要國家的財富允許,只要國家有想法,均有可能。但是改革開放的首一仗,就是從農村開刀,讓組織起來的農村、農民、農業解散,一切的渙散和權利的喪失自然開始,使一切皆成為不可能!
而這一切,是什么來一次“土地流轉”的“二次土改”,就能解決的嗎?過去被毀壞了的,企圖用一次更大的毀壞方式,來進行完美的解決,這能行嗎?是完全不可能的!
要解決“三農”問題,它首先需要我們重新認識農民,認識這個占了國家大多數人的社會主體權利。需要我們重新賦予這個社會主體,以應有的政治權利,以社會公共利益平等分配的國民權利,而不是什么逼使他們離開農村的“土地流轉”。用強行消滅農民的方式,去解決“三農”問題,國家是無能可笑的,比當年西方國家的“圈地運動”高明不到那里去!
而要認識和善帶農民這個社會主體,首先應該用組織整體的眼光去看待。否則誰也認識不到他們的力量,他們也爭取不到自己的利益。因為中國的農民,目前的分散和被邊緣化,是他們的特點。
我們不能用分散為個體的方式,去對待、或者對付他們。我們那些有善心者,也不能企求農民自己要通過的個體方式,來與實行“土地流轉”后強大的“資本”進行抗爭,以實現自己的利益。
在中國,目前仍然可行的道路,筆者人為就是:農業重新走集體現代化的道路。讓農民重新自愿組織起來,進行集合生產,以增強基礎設施和科技投入能力、現代化和規模化生產能力,以及增強自己產品在參與市場交換時的議價能力。同時,國家必須尊重農民的國民財政分配待遇權益,對農民實行集體化了的農業生產進行補助、貸款等扶持投入,對農村實行由國家公共財政覆蓋的城鄉平等建設政策,用適量國家資金投入進行必要改造,改善農民的生產和生活條件。這樣也許一個新農村、新農業、新農民的格局,就能形成。中國是一個農民、農業、農村大國,建設和穩定了農村,對城市建設和穩定,也是一個最好的幫助。只要我們的國家,能夠認識到這一點,還在堅持社會主義,能夠真正尊重農民社會權利,希望真正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這一切就都是可以期待的!
相反,如果我們通過所謂“土地流轉”,由農民去單打獨斗,最終土地就都只會任由流入農村的“資本”宰割,最終農業也許發展為其他業了,糧食安全卻沒了,農村、農民也會比現在更慘,億萬農村流民的產生,在城鄉中到處充斥和流浪著,這也并非是不可想象。
總之,重視“三農”問題,首先重視的應農民階層的權益問題。讓重新他們組織起來,走集體化的道路,是比什么“二次土改”的“土地流轉”,要好一千萬倍的辦法!何況現在的國家,已經有了這個扶持“三農”的初步財力,這正如三中全會公報說的,“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國家完全有這個能力、也應有這個義務,實行對“三農”的扶持;何況現在的中國共產黨,還沒淪喪到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價值觀完全崩潰的地步,在農村還是有著相當的組織力、控制力和威信的。要實現這種尊重農民權利,將他們組織起來,扶持他們,走集體化的生產道路,爭取共同富裕,是一點也不困難的。
更何況,即使在市場經濟的異常激烈的沖擊之下,我們至今還有南街村、西華村等成功的典型存在,可以借鑒,可以學習,可以鼓舞人心!
只是,我們千萬別再鼓吹和學習小崗村了!
三、要特別警惕“溫水煮青蛙”
三中全會,提出了“農村經濟體制更加健全,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基本建立”等目標任務。有些人將其稱為幾大亮點,即所謂“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和“實現農民收入2020年翻一番”等。
但在目前的形勢下,我們必須警惕的是:別在“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和“實現農民收入2020年翻一番”等幾大口號的理論保護傘之下,又偷偷地干著“土地流轉”、促進“私有化”的事!
因為所謂“破除城鄉二元結構” 、“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可以做多種理解。同樣可以將其理解為:如今日城市一般,一切皆可以商品化,市場化。那么“土地流轉”當染也不在話下!也可以理解為:讓城市資本也同樣無障礙地進入農村,將農地當商品、當資本,任由非本土的資本家,甚至外國資本家來進行控制。最終,三中全會雖然不直接提出“土地流轉”的口號,但在現實中卻一切都可以完全“流轉”起來了。
這種歷史現實已經在我們眼前不停地出現!老譜是否會再次襲用?而是否又會用“不爭論”,來給反對論者以壓制?那樣,禍害可能會更大。有話難說,軟刀割頭不覺死啊!“溫水煮青蛙”、“要從北京去天津先不只說去天津”,那樣中國的農業、農村和農民就更危險了!
對于此次“土地流轉”提法,在三中全會上的“銷聲匿跡”。我也認為,那并不象有些人所分析的:主因在于必須對“相關法律作出重大的修正、修改或者修訂,才有可能進行有關‘土地流轉’”。因為鄧小平設計師在改革開放以前,就已經提出他注重功利主義的“貓論”邏輯,提出過“不合法的也可以使它合法起來”。只要他們需要的,什么不可以做?
我倒認為,此次三中全會之所以不提“土地流轉”的真正原因,正如某失望的教授所說的,是“反映土改在中共高層遭遇相當大的阻力。”這種反對阻力,在我看來,卻是一種正確的政治力量,是一種健康的政治力量,人民可以寄予希望。這說明人民的民主力量,在黨內仍然存在,黨內的人民民主力量還不糊涂。在現在形勢下,美國鸚鵡們力量有所退縮,共產黨內還有人不全信他們那一套,人民的民主力量還在起一定的作用。
希望這種好的形勢能繼續發展,這種民主力量能繼續壯大,使整個國家繼續朝著好的方面轉變,讓中國變得更有希望。
不過,我們還不可以樂觀得太早。要謹防“溫水煮青蛙”,防止上大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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