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宇:醫改“靠市場”?西方經濟學也反對
——醫改中的“市場決定論”靠譜嗎?(之一)
【5月20日,知名醫學網站“健康界”發表《看懂醫改的八個必備問題》(作者朱恒鵬教授,下簡稱《八必備》)一文,提出了一些重要問題,但本文作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院江宇認為,其主要觀點具有方向性錯誤,有些是照搬了過于簡單的理論,有些是無視學術界已有的研究成果,有些是選擇性地敘述,以得出對自己有利的結論。這篇文章的觀點在目前醫改界中頗有代表性,醫改正在進入深水區,就市場與醫改的關系,需要從理論上正本清源。以下為江宇對該文進行的剖析,引用原文的觀點均用引號標出,未做改動。】
【觀點一】“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的基本精神,在醫療行業也同樣適用”
【剖析】既然以黨中央決定作為論據,那么就要全面準確理解,而不能斷章取義。三中全會《決定》原話是“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注意:
第一,市場和政府作用是并列關系,是不可分割的整體,不能只說前半句,不說后半句。其實這種誤讀在社會上早已有之。針對這種傾向,習總書記于2014年2月17日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學習三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強調:現在各地方各部門改革熱情很高,但如何全面準確理解,還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比如,只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不講“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只講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不講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等等,這些片面的理解和誤讀,不僅不利于引導輿論、凝聚共識,還可能導致落實過程中顧此失彼、跑偏走樣。在中央政治局第16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又再次強調了這個問題。
第二,三中全會共部署了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和生態五個板塊的改革。“市場決定性作用”一詞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但醫療改革并不是寫在經濟改革那部分的,而是寫在“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部分。也就是說,從文件寫法來看,“市場決定性作用”這句話根本統帥不到醫改。即使是在經濟領域,也要講“兩只手”,就更不用講醫療衛生領域了。
第三,既然是以黨中央的文件為依據,那么就不能只講三中全會精神,也要講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對醫改做的一系列部署。比如,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作了部署,指出要“落實政府辦醫責任”,“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但這篇《八必備》卻在多處違反上述提法,聲稱只進行監管,不需要提供服務,不需要對公立醫院投入。為什么同樣是中央精神,卻用不同的態度去對待呢?
實際上,近年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關于醫改的所有決定,從來沒有“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精神。認為“市場起決定性作用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的基本精神”這種觀點,是對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歪曲。
【觀點二】普通醫療服務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是典型的私人產品,故主要應由市場提供。
【剖析】先說這句話錯在哪里。
第一,普通醫療服務不是純粹的私人品。因為“人人享有基本醫療”和健康公平關系到國家發展和社會和諧,國家舉辦醫療衛生服務,本身是再分配的手段。一個健康的人群,有利于穩定投資者預期,增強經濟發展動力,對國家、全社會、對未來都具有正外部性,不是單純的私人消費品。
第二,一個產品是不是公共品,并不是決定是否應該由政府生產的唯一標準,甚至不是主要標準。“公共品-私人品”的劃分,是在經濟學入門階段為了便于學生理解而進行的一個粗糙的劃分。真實世界要復雜得多,既有市場提供的私人品,也有政府提供的私人品。既有政府提供的公共品,也有市場提供的公共品。要說就要說全,不能挑著說。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斯蒂格利茨在《公共部門經濟學》教材中,總結了政府提供私人物品的三個理由:(1)關系社會公平,如教育。(2)由市場進行購買和監管,交易成本太高。例如醫療,如果由市場競爭并購買的話,會刺激醫院進行設備和技術競爭,從而引致過度醫療,政府為了應對,就需要花費大量成本進行監督。斯蒂格利茨還舉了保險的例子,私人保險的管理成本超過保險賠償費的20%,而公共保險通常不到保險金的10%。(3)具有規模和范圍效應,由政府統一提供可以進行內部交叉補貼,成本較低,比如郵政。這幾個理由對醫療也都是適用的。所以不能以私人品作為市場提供的理由。
下面再展開說說,政府為什么要直接舉辦普通醫療服務這種“私人物品”。這實際上是“政府舉辦”還是“政府購買”的選擇。2003年世界銀行的報告《中國的事業單位改革》給出了對這個問題的分析框架,基本結論是:取決于可競爭性和可測量性兩個維度。可競爭性強、可測量性強的(如政府用車)完全可以交給市場,而競爭性和可測量性越差,越傾向于政府直接提供更有利于降低成本和提高質量。醫療屬于競爭性和測量性均比較低的領域,政府提供效率最高。
李玲等著《中國公立醫院改革》一書中分析了政府直接舉辦醫療服務的原因,這里簡述如下。核心的意思是:由于醫療服務高度可測量性低、非標準化、醫生行為和健康產出之間的聯系不確定,用俗話說就是“良心活”,干得好不好往往只有醫生自己知道。對這種商品,僅僅靠外部的監管和競爭,不僅交易成本很高,而且不足以對醫生產生正確激勵,而政府直接舉辦公立醫院進行內部治理,可以為醫生設置正確的目標和激勵,避免醫生和患者之間的利益沖突。
除此之外,還有如下理由:
(1)政府通過指令性規劃公立醫院的方式,保障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可及性。
(2)公立醫院采取稅收的方式進行籌資,由于稅收的強制性,以及其在行政管理、風險管理和購買力方面的規模效應,可以抑制醫療費用的增長,提高健康產出。
(3)政府可以對公立醫院采取總額預算管理,提高宏觀效率,控制醫療費用。要對醫院實行總額預算管理,必須使得政府支出占醫院收入的主體,同時考慮到轉診的需要,應當對一個地區或者國家的整個醫院網絡進行總額預算管理,而只有公立醫院能夠符合這樣的要求。
(4)公立醫院把籌資方和服務方的契約內部化,有利于激勵相容,降低交易成本。醫療服務的種類繁多,且質量難于測度,當政府付費購買的時候,往往因此面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以及不完全契約。因此,政府“買服務”,通常比“辦服務”的成本要高。
(5)公立醫院都隸屬于政府,相互之間不存在競爭關系。這有利于在一個地區甚至全國范圍內,形成一個互聯互通的醫院網絡,發揮公立醫院的規模和范圍效益,實現資源共享、轉診、信息傳遞,實現治療的連續性和整體性。
總之,公立醫院在統籌醫療衛生資源、保證籌資的公平性、控制醫療費用、確保公立醫療機構的非營利性、發揮規模和范圍效益、實現治療的連續性和整體性等方面,都具有獨特的優勢。其中有些觀點在下面還要展開。
所以,僅僅用一個“私人品”的理由,遠遠刻畫不了醫療的屬性,也就得不出必須由市場提供的結論。政府舉辦的理由更加充分。
【觀點三】“從經濟學角度看,醫療行業沒有特殊性,所以必然也會適用市場機制”。
【剖析】市場派營造了一種話語:好像只有相信市場的才是懂“經濟學常識”的。真的是這樣嗎?恰恰相反。《八必備》認為經濟學的唯一結論就是“市場就是好”,這是徹頭徹尾的外行話。為了說明其謬誤,不得不稍微做點繁瑣的考證,請讀者海涵。
第一,經濟學講“市場有效”是有條件的,這位專家把這些條件忽略了。
所謂“市場有效”,在經濟學里叫做“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翻開當前在歐美經濟學界最有影響的、由三位哈佛經濟學教授Mas-Colell、Whinston和Green聯合撰寫的教材《微觀經濟理論》,他們在第16章中用數頁篇幅證明了“為什么市場是有效的”,但同時清晰地指出市場有效的前提條件:(1)消費者是理性的,即每個消費者能清晰地把自己的偏好排序;(2)消費者的偏好是“局部非飽和的”;(3)信息在雙方是透明的;(4)不存在壟斷勢力;等等。而且,(5)即使滿足這些條件,市場也只能解決效率問題,不能解決公平問題。
容易看出,市場有效的五個條件,醫療衛生一條都不滿足。這里僅解釋下第二條,所謂局部非飽和,就是說消費者對商品的需求是多多益善,消費越多幸福感越高,而不存在這樣一個點,這個點的滿足程度比其他的點都高,這個點就稱為飽和點。只有在不存在飽和點的情況下,市場競爭才是有效的,但大多數醫療服務恰恰存在飽和點,比如心臟支架,需要安2個,就不好安1個,也不好安3個,那么2個就是飽和點。當存在飽和點時,市場競爭是失效的,如果一定要引入市場,就會導致過度服務,例如支架裝多了)。
MWG這本教材是經濟學博士生的“圣經”,是經濟學博士必讀書。即使再相信市場,起碼也要把這本書翻出來看看,醫療衛生是不是符合市場有效的這5個條件吧。連最基本的原理都不顧,就說“按照經濟學,市場就是有效”,這是哪家的經濟學呢?
第二,《衛生經濟學》開篇講的就是特殊性。
打開當前在美國最流行的Sherman Folland 和Allen C.Goodman合著的《衛生經濟學》,在第一章就列舉了醫療衛生的特殊性(這里僅列出標題):
(1)風險和不確定性;
(2)第三方支付(這在經濟學上相當于把兩方博弈變成了三方博弈,帶來包括道德風險等在內的一系列問題。如果學過物理學,就會知道三個物體的運動問題求解比兩個物體要復雜的多,經濟學也是如此。當然在生活中也是這樣);
(3)信息問題。一方面是醫患之間信息不對稱,另一方面由于醫學水平限制,很多信息醫生也不知道,這就決定了只靠競爭和監管是無效的,靠所謂“信息披露”的作用也有限。
(4)非營利廠商占重要地位。
(5)競爭有限,這是由于醫療具有自然壟斷屬性,具有范圍經濟。比如,一個城市心臟病的發病率是確定的,只需要有限的心臟病科室即可,如果多了,要競爭就必然產生誘導需求。
(6)供給誘導需求。有許多研究證明,醫生數量的增長會導致剖腹產率增加,不必要的手術增加。(請百度陳秋霖研究員的文章《供給誘導需求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7)醫療衛生是“信任品”,不同于搜尋品和體驗品,消費者無力搜尋最好的服務,即使接受服務之后也無法準確判斷醫生是不是完全努力了,也就是說具有“信則靈”的特征。
(8)醫療還是“修理品”,修過車的同志一定知道修車店是如何誘導消費者多花錢的,但是不修車的損失是有限的,人呢?
(9)醫療還是“功德品”,即患者自己是不知道需要消費的(如預防),需要強制消費。
僅僅從標題就可以看出,這些特征是絕大部分商品所沒有的。如果綜合起來,沒有一個行業具有所有這些特征。這不叫特殊,啥叫特殊?
第三,再看看衛生經濟學的鼻祖人物是怎么說的。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肯尼斯·阿羅在1963年發表的文章《不確定性和醫療保健的福利經濟學》是現代衛生經濟學的開山之作,認為醫療服務的特殊性源于其普遍存在的不確定性,導致一系列醫療服務市場的特殊性。首先,人們對醫療服務需求具有不規則性和不可預測性。其次,由于治療結果的不確定性,病人在享受醫療服務之前完全沒法檢測這一“商品”,在與醫生的“交易”關系中,信任變得尤其重要,醫生應該以關注病人的福利為指南,而不能像普通商人一樣,以自利為公認的準則。
因此,阿羅指出了一系列醫生所應具有的,與商人不同的行為準則:(1)醫生之間不應存在廣告和公開的價格競爭。(2)醫生提出的任何治療建議應該與自利無關。(3)治療需要根據病情確定,不受病人支付能力的影響。(4)醫生看重的應該是正確地傳達信息,而不是取悅病人。此外,阿羅主張應該由非營利醫院占據主導地位,使得醫療服務偏離利潤的動機,因為純粹的現金關系是遠遠不夠的。第(1)、(2)條本質上是對醫院私有化和市場化的否定,而(3)是將健康列為人的基本權利。
2008年美國總統競選時,美國六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共同給奧巴馬寫信,倡議加大政府作用進行醫改。
上面這些,都是當代西方經濟學最高水平的代表?至于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對社會事業市場化的批判,就更加深刻了。這個讀者都熟悉,就不必贅述。可見,當今世界主流的經濟學,沒有一派認可醫療領域可以由市場發揮主要作用。
很多人并未把市場經濟當成科學,而是當成“迷信”。就像算命先生說:“信我的一定靈,不靈是你不夠心誠”。他們說:“市場一定有效,沒有效是因為市場化程度不夠”。
認為“醫療資源也是一種資源”,所以可以用市場來配置,這是一種極端市場迷信的說法。按照這種邏輯,世界上萬事萬物都是資源,空氣、婚姻、官職、權力,甚至人本身,也都是資源,難道這些資源也可以拿到市場上來買賣嗎?這種觀點,是19世紀西方進入工業革命以來產生的一種市場原教旨主義思潮,而對其的批評和反思也早已有之。
除了中國讀者熟悉的馬克思主義之外,西方最有名的批判是1943年寫作《大轉型——我們時代的政治和經濟起源》一書的卡爾·波蘭尼。他在這本書中考察了工業革命以來的人類歷史,認為其中存在著“雙向運動”,一方面是市場范圍的擴張,另一方面則是市場交換的原則侵入社會領域,對社會造成破壞,當這種破壞到了一定程度,就會產生反對市場機制的反向運動,以糾正市場失靈,而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就是糾正市場失靈的手段。這些歷史告訴我們,市場經濟絕對不等于把人世間萬事萬物交給市場。歷史進步的過程,正是發揮市場作用,同時又不斷遏制市場失靈的過程。
在市場和政府關系問題上,我們的看法是:第一,在醫療保障和醫療服務領域,市場是失靈的,保障和服務適宜政府辦。第二,在生產要素領域,如醫生人力資本市場、藥品市場,市場化是有效的。醫療領域的市場職能,只能限制在醫生和藥品的資源配置上,醫生應該拿到合意的工資水平,藥品應該按照市場競爭的辦法優勝劣汰。
矛盾的是,一些學者口頭上高唱“市場化”,但是當國家部署新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時,他們卻極力反對,豈不知藥品集中采購是完全符合市場經濟的辦法,也是所謂“發達國家”普遍采用的方式。哪家便宜買哪家,低價中標。買的越多越便宜,量價掛鉤,這不是標準的“市場化”做法嗎?之所以要反對,是因為集中采購觸動了藥品流通環節的既得利益,所以即使這種辦法完全符合“市場化”,也受到他們的激烈反對。這究竟是因為什么呢?是真的相信市場,還是打著市場的旗號維護既得利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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