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華東政法大學人文學院楊師群教授發表博客文章《有同學告我是“反革命”》。文中披露:“記得在上《古代漢語》課時,我當然會批判一些與課文有關的中國傳統文化,在某些傳統文化問題上如果與當今有一些關系的話,我也會聯系當今和批評政府。記得下課時有兩位女同學找我,憤慨地指責我怎么能批評中國文化!批評政府!甚至眼睛里已經含有淚水”,“我很敬佩,你們有這樣的權利!但為什么我就沒有批評中國文化和政府的權利呢?所以我告訴她們:我也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如果你們不愿意聽我的課,以后不要選我的課就是了。不料,她們居然到上面去告我,甚至還添油加醋地加給我一些‘莫須有’的罪名,真讓我大跌眼鏡。”
這篇文章發出后,立即引起社會的關注和討論。
這只是楊教授的一面之詞,他當時說了什么,那些內容讓學生激憤到“眼睛里已經含有淚水”,要向公安局告發的地步,楊教授沒有講。
講到權力,楊教授只講到他的權力,沒有提及學生的權力。
“如果你們不愿意聽我的課,以后不要選我的課就是了”這話說的多蠻橫!分明是“學霸”作風。學生不聽課這門功課如何修完?畢不了業誰負責!
而那位被北京大學撤職的張鳴也借題發揮說:“我本來以為,文革結束以后,中國人因言而獲罪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我發現我實在太樂觀了,完全低估了傳統管理模式對學生和老師的影響力,即使在講究和諧的今天,在人們互相敵視、互相告發的文化環境還沒有完全消除的情況下,無論發生什么事情,都有可能。”
在南都周報采訪楊師群時他說了這樣一段話“如果僅僅是告針砭時弊,學院和學校不會來找我談話。學生告的是涉及到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但我對這些言論根本不懂,從來沒接觸過,所以我在博客上說,我根本沒有談論的資格。我匪夷所思,不知道這些學生是怎么編出來的,也不知道他們為什么會用這樣的方式來告我。”
后來,楊師群主動刪掉了博客,又對記者說不排除不是那兩個女生,他連那堂課都記不起來了。而上海警方接受新民網采訪時,表示并未發現類似報案。
校方副校長面對記者的采訪提出“去問楊師群,問他三件事,你拿筆記下來,第一件事情,哪個學生說過他是‘反革命’?第二件,哪個公安機關立案了?第三件事情,是不是那兩個女同學講了?叫楊師群把證據拿出來,問題就解決了!你們報紙在全國有那么大影響,我給你指一條路,先去問他,不要問我,問清楚了,新聞的真實性就有了。如果他拿不出證據來,說明他有問題,不是我有問題!”
楊師群教授父親是原復旦大學教授楊寬,是位有性格學業專攻的法學教授,在中外法律史、中西方社會比較研究等方面頗有建樹。他提出的“我傾向講什么你有什么資格來管呢?”雖然自稱是“另類”,卻在教師尤其是高校教師里很有代表性。不能完全說楊教授是以莫須有告狀來借機炒作,他提出的教師授課能否宣揚個人政治觀點的嚴肅問題具有一定的社會意義。(在查閱楊師群教授博客文章時,發現楊教授轉發了筆者幾篇文章)
社會文化傳統和政治制度不同,教育方針肯定存在著差異。比如中國老師更多的是教授學生知識,是“傳道”,“授業”,“解惑”,而有一些國家則除了這些以外,重視學生如何去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但是,即使在自由的國家,教師的角色行與其特殊的身份緊密相關的,不允許為所欲為。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道,南卡羅來納州查普林高中男教師斯科特·康普頓在全班學生面前畫了一些符號,包括十字架,然后將國旗扔在地上猛踩,并稱國旗只是“一塊布”,“沒有任何意義”。被學生告發后“行政離職”。
當地校區發言人認為:“我們的國旗是自由的象征,許多人為它而戰,為爭取自由而犧牲,因此我們認為康普頓的行為很嚴重。教師都有道德標準,建議他們應該避免在課堂上發表個人觀點”。
雖然社會上把教授貶成“叫獸”,它仍然是一個高知群體。他們的影響力不容忽視。
大學課堂的教師教授們在講課時是否夾帶私活,在傳授學生專業知識的同時是否客觀理性的評價社會是個不用討論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不僅有而且帶有普遍性。至于是與中央保持一致灌輸主流意識還是把中國當做靶子,隨便拍打,隨意責罵則需要就事論事的分析研究。
中國人把這種限制稱之為“政治正確”或者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而許多國家把教師在課堂上不能批評政府、不能批評宗教、不能批評種族、不能用淫穢詞語或者講黃色笑話等作為一種職業規范。它的中心思想是教師不得利用講壇來宣揚一己的政治、宗教、種族立場,以此攻擊或排斥他者,這是起碼的職業道德。
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對教師在課堂上講課不設限。在中國,公立大學教授是國家工作人員。教師屬于事業單位,國家財政撥款,在享受國家提供優惠政策的同時,必然要放棄一些基本權利。不能在大學課堂上詆毀國家各種制度,不能吃著共產黨的飯砸共產黨的鍋。這是教師的義務,是國家對教師立的規矩。
教授評定都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忠誠人民教育事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和教師職業道德考評合格為前提的基本條件。
1995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5條規定,我國現階段的教育方針是:“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遵紀守法的基礎是遵守憲法。憲法第一章總綱第一條就明確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顯然,在課堂上公開反對社會主義制度本身就是違法。
教師的職業道德第一條明確規定“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思想、道德修養,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嚴格遵守《憲法》、《教師法》等各類法律和法令。嚴于律己,為人師表。”
2014年9月29日,教育部發表了《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明確指出“高校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情操直接影響著青年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養成,決定著人才培養的質量,關系著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加強和改進高校師德建設工作,對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推進高等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提出高校教師不得“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行為;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如果你不贊成,或者做不到,可以提出反對意見,也可以放棄教師這個職業。
教授是專業技術職務,他的位置是崗位。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是基本職責,聘任期間只能按照教學大綱完成教學任務,不能反其道而行之。
教學育人的教師在課堂上不能亂為,他們在課堂上的言論并非不設限。必須嚴格道德標準,接受法規的約束和執行教學大綱,這是職責所在,也是道德要求。
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這個意見認為高校工作肩負著學習研究宣傳馬克思主義、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務。做好高校宣傳思想工作,加強高校意識形態陣地建設,是一項戰略工程、固本工程、鑄魂工程。針對高校出現的情況,要奪回高校校宣傳思想工作的領導權、話語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強調依法依規管好宣傳思想陣地,對違法違規的人和事要嚴格管理,不給宣傳錯誤思潮的觀點言論提供平臺,凈化立德樹人環境。其中提到教師是育人的主體,教師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直接關系到高校人才培養的質量。要扎實推進師德建設,落實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完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要嚴把教師聘用考核政治關,探索教師定期注冊制度。
教授在課堂上是掌握話語權的人,學生只能被動的接受灌輸而沒有爭辯權力。
任何道理都需要講,允許不同的意見。如果允許大學教授依據個人的政治價值判斷來講課,那就成了個人的舞臺。
傳授會誤導學子。任何國家都不是絕對完美,應當看到問題的兩面性。教員的責任是傳道授業解惑。不能以一己之偏見“罵堂”,不能只站隊而不管“站對”。
作為教師有批評政府的權力,可以寫文章,發論文。可以公開自己的政治觀點,甚至可以控告。但是,不能把自己的政治觀點在課堂上宣傳,學生沒有義務接受超出教學大綱的東西,更況且是政治觀點。
現代社會學的奠基人之一韋伯曾這樣講過“真正的教師會保持警惕,不在講臺上以或明或暗的方式,將任何態度強加于學生。”(德國馬克斯·韋伯著,馮克利譯:《學術與政治》,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37頁)。
黨派政治不屬于課堂,講臺也非先知和煽動家應呆的地方。學術有自由,課堂也有紀律。這是需要區別的。
教師在課堂上兜售個人觀點,某種程度上是一種非法職務侵占。學生對授課內容的期待和接受,并不包括教師的“私貨”。教師在授課時即使摻雜了一些個人的學術觀點,也必須明確說明,防止誤導學生。中國還是應試教育,這些不屬于考試大綱中的東西如果被學生采用,后果是可以想象的。
有《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有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學校章程,這些法規都預示著教師在課堂上的言論并非不設限。2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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