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孟連事件之嘆:國營橡膠農場私有化改制的余波
云淡水暖
無疑,靠近中緬邊境的云南普洱市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發生的7.19群體事件是一個悲劇,新華社報道【執行任務的民警被數百名群眾圍攻、毆打;沖突中,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槍自衛,2人死亡。致使41名民警受傷、8輛警車被砸壞,15名群眾受傷;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槍自衛,致多名村民受傷,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新華社21日的報道還說【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膠農代表說,19日上午7時左右,他們來到橡膠公司,與對方協商解決橡膠林產權一事時,突然沖上來上百名警察,這些警察個個頭戴鋼盔手提盾牌和警棍,身穿防彈背心,他們與警察‘理論’一會就發生了沖突。不少村民想沖上去圍毆警察,被催淚彈‘熏’得眼淚直流、兩眼難睜,打斗持續了十來分鐘停止。】
從新華社的這一則報道來看,事件的開頭,警察客觀上或者說不得不站在橡膠公司一邊,對企圖“群體講道理”的膠農一方進行阻擋,然后爆發沖突。當然,如果一大幫人來到橡膠公司門口,公安方面出動防暴力量進行預先制止是可以的,但有一個前提,就是雙方要有對話的機會,如果警察方面沒有辦法及時提供這樣一個機會,或者因為膠農情緒一開頭就“失控”了,發生激烈沖突的可能性極大。那么,膠農為什么會這樣激動呢。
草民相信,事實上也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事態發展到如此高峰,絕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新華社21日的報道還說【兩年前,他們(膠農)多次找橡膠公司談判橡膠林產權歸屬一事時發生爭執,每次爭執時都被民警勸阻,但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今年3月25日,他們與橡膠公司人員發生了肢體沖突,隨后被孟連縣選派的工作組及民警強行勸止。7月15日,有幾位村民再次找橡膠公司理論時,與工作組成員發生語言沖突及身體摩擦。…7月15日,孟連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發布《關于限令違法犯罪人員》通告,該通告限令“組織煽動群眾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人員,須于2008年7月5日起10日內投案自首,不主動投案自首,將從嚴打擊。通告并未引來自首者。19日清晨6時許,勐啊村的巖依、巖帥王、巖忙、波葉罕嫩、巖依所丙等5位膠農在家中和睡夢中被警察強行廝打和帶走。此事成為后來沖突的直接導火索。】
把這件事情梳理一下,草民看到,沖突的起因是橡膠利益,利益雙方的主體是橡膠公司和膠農,通常情況下,橡膠公司的市場、資金、社會資源是單個的膠農所無法比肩的,對一個個膠農來說,橡膠公司是強勢的一方,然而,橡膠公司惹惱的是一群膠農,從9.17參與人員達數百人來看,利益牽扯人數眾多,在一大群膠農面前,橡膠公司就未必占上風。但,可以明顯看出,當地的執法部門是站在哪一方的,每次膠農與橡膠公司談判,“都被民警勸阻,但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問題得不到解決,當然會淤積成仇,爆發肢體沖突,而“被孟連縣選派的工作組及民警強行勸止。”,進而發展到與工作組本身發生肢體沖突,然后成為與政府人員的對抗,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有意無意,顯然,警察客觀上成為了一種橡膠公司“保鏢”的角色。草民想,是膠農太“不講理”呢,還是橡膠公司太“弱”,警察不得不“保護弱者”?
部分膠農在橡膠公司門前打探消息
但顯然不是,從事件的起因中,可以梳理出一個邏輯,橡膠公司一直很強勢,膠農拿橡膠公司沒有辦法,而利益的矛盾又無法排解,新華社報道說【膠農們與橡膠公司積怨很深:2003年5月19日,他們與橡膠公司簽訂了《膠園管、養、割承包合同》,承包期限為30年,橡膠公司擁有64.22%的林地產權。…近幾年來,橡膠制品市場價格一路攀升,從幾年前的七八千每噸飆升至現在的每噸兩萬余元,而橡膠公司卻還按5年前合同約定價格收購。從2006年開始,膠農們以橡膠制品價格及物價上升為由,多次要求橡膠公司提高收購價格被拒,他們決定取消與橡膠公司簽訂的合同,自主擁有橡膠林地的全部產權,自產自銷。】
草民發現,這里邊的關系似乎很復雜,這些橡膠林的產權最先究竟是屬于誰的,如果是膠農的,憑什么橡膠公司可以“擁有64.22%的林地產權”?如果是屬于橡膠公司的,又憑什么膠農會提出來“自主擁有橡膠林地的全部產權,自產自銷。”?從所謂“承包期30年”的字面理解,似乎這些橡膠林要么是原國有林場的、要么是原集體林場的。如果是國有、集體林場,然后采用“聯產承包制”的話,為什么不在因為市場因素獲得巨大利益之后,讓膠農們多分得一些呢,比如,社會上所詬病的,國有壟斷企業職工,沾了行業高利潤的光,普遍收入較高,橡膠價格翻了3倍,膠農的承包收益照舊,說不過去。
新華網云南頻道21日報道【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丕坤介紹,沖突事件起因于膠農與橡膠公司的利益糾紛。勐馬橡膠公司幾年前改制為私營企業,當地膠農認為橡膠公司侵占了他們的利益,因此多次圍攻、打砸橡膠公司。7月19日,公安民警對帶頭打砸的骨干人員采取強制傳喚措施,執勤過程中,民警遭到膠農聚集圍攻。】
這一下就把問題的核心揭示出來了,橡膠公司通過所謂的“改制”成為私有企業了,而在這一個改制過程中,不用猜,貓膩多了去了,新華網還說【勐馬鎮和公信鄉是孟連縣橡膠主產區,在產業發展過程中,橡膠企業經歷多次改制,許多問題處理不規范,企業與膠農在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方面存在極大爭議。】。
什么叫做“橡膠企業經歷多次改制,許多問題處理不規范,”,不出上世紀90年代以來的改制軌跡,肯定有原國有、集體橡膠林場的“管理層”、有管理這些國有資產的政府官員出演了一幕幕精彩的產權“置換”的好戲。
經查,云南的橡膠業,始于1951年,當時西方國家把橡膠作為戰略物資,對中國實施禁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作出“關于擴大培植橡膠樹的決定”,自力更生創建中國自己的橡膠基地。50多年中,數十萬解放軍轉業官兵、科技人員、歸僑僑眷、下鄉知識青年、支邊農民、當地少數民族參與建設。可以說,云南的橡膠業,是幾代橡膠人辛勤勞動,血汗積累的結果,是計劃經濟時期集中力量辦大事,解決中國戰略物資短缺需要的一個艱難的歷程。相信當代膠農們的上一代、上兩代人,見證了云南橡膠業的成型和壯大。據資料,在滇南、滇西南邊疆的7個地州(市),27個縣內建立了40個國營農場,其中主營和兼營天然橡膠的農場26個。看來,“勐馬鎮和公信鄉是孟連縣橡膠主產區”和有關改制的信息,表明當地屬于老的國營橡膠生產企業。
可以想象,三代人數十年的艱辛積累,一夜之間被“轉制”為私有,極少數人,以極小的代價甚至無代價地占有了絕大多數人共同培育、共同擁有的資源,恐怕在曾經的農場職工看來,當然就是很不公平的事情,當然會有這樣、那樣的積怨。所以,當地官員也認為【橡膠企業經歷多次改制,許多問題處理不規范】。一紙“承包協議”,把原農場的普通職工和職工之間的同事關系,變為一個個膠農和老私人板之間的買賣關系。
做買賣,當然要利益最大化,老板的利益最大化了,膠農的卻無人問津,憑什么價格翻了三番,收購價卻不變,膠農虧大了,膠農可能就要翻舊賬,算三代人的積累為什么他們得到的少,別人得到的多,一來二去,雙方就動手了,而警察卻無辜成了私人老板的“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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