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針對此前一天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郭軍點名批評自己“超時加班問題相當嚴重”的言論,蘋果全球最大代工廠富士康公司公開回應稱,“我們不完美,但請關注我們的進步”,為自己刻意壓低工人工資的行為辯解。新生代農民工課題組遂向富士康發出公開信,逐一駁斥富士康的詭辯。以下是公開信全文:
豈止不完美?知錯仍不改!
——關注新生代農民工課題組致富士康科技集團的一封公開信
關注新生代農民工課題組
中華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先生在2月2日點名批評富士康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致使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時有發生。全總指出富士康安排員工長期違法加班的事實,發揮了《工會法》賦予工會糾正企業違法行為的權利,履行了工會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神圣職責。
然而,面對全總提出的誠懇批評,富士康科技集團不但不虛心接受批評和表示改正,反而在2月3日的公開聲明中發表“工人長期加班是所有制造業企業都面臨的問題”、“員工長期加班與過勞死與自殺事件之間不存在關系”等謬論,把全總指出的違法行為視為“理由當然”,有悖中共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相關文件的精神。
長期關注富士康工人勞動權益狀況的關注新生代農民工課題組總結近年來針對富士康一線工人的調研和媒體有關富士康的公開報道,指出富士康在安排工人加班、工人基本工資情況、處理員工自殺事件等問題上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之處,希冀全總及社會各界繼續監督富士康的違法行為,也懇切希望富士康主動糾正其相關行為。
一、有無違法加班?
富士康并無嚴格執行“六休一”政策,部分事業群在生產旺季執行“兩周休息一天”、“整月休息一天”的嚴重影響勞動者休息權的政策。
在2012年“兩岸三地高校關注富士康調研組”發布的報告中就曾指出,富士康的加班時長仍遠超《勞動法》規定的每月36小時的上限;并且據課題組持續跟進了解,這一狀況至今仍然存在。富士康的一線工人向課題組成員反映,在2014年的生產旺季存在連續多月每月加班140多個小時,甚至加班達152個小時的情況,要求工人“十三天休一天”、甚至“三十天休一天”。為了掩飾其違法行為,富士康要求工人在周日上班的時候不刷出勤卡,在工人考勤記錄里捏造出所謂的“六休一”事實,并私下以獎金形式支付嚴重超時的加班工資。富士康故意違反勞動法律中“每周必須安排休息一天”規定,并且故意捏造事實掩飾該行為,是主觀惡意極其嚴重的違法行為;而且作為世界五百強的企業巨頭,富士康理應在遵紀守法上發揮模范作用,卻以“工人長期加班是所有制造業企業都面臨的問題”來為其明顯違法的事實開脫,罔顧《勞動法》之基本規定,還振振有詞,實屬知法違法,蔑視國家法律權威,氣焰囂張!
二、工資低被迫加班
富士康給予工人的基本工資過低是造成工人被迫長期加班的主要原因
富士康在公開信中認為已經“不斷提高員工基本薪資及加班補貼標準”,但這與我們的調研結果不相符。在2010年富士康工人連續跳樓的事件后,富士康將工人的基本工資做了較大幅度上漲,但這只是將工人原有的伙食和住宿補貼取消,并以貨幣形式加到基本工資中,“拆東墻補西墻”的行為中一線工人的實際收入并無實際上升。
不僅如此,自2010年之后,富士康的工資增長便陷入停滯。以深圳廠區為例,2010年10月份富士康便宣布將員工基本薪資調整至1800-2200元,然后四年后的今日,大部分一線工人基本工資仍只有1900-2300元,四年累計上漲幅度不過100元,甚至遠低于CPI漲幅,工人反映基本待遇“比跳樓事件發生之前更差了”!這就是富士康所謂的“不斷提高員工基本薪資”!而富士康總裁郭臺銘在2012年曾聲稱要在一年之內將大陸員工基本薪資水平統一調整至和臺灣相同的水平,即每月4000-4400元的水平,而如今兩年半的時間過去了,郭總裁當初的公開承諾被證明不過是給100多萬大陸富士康工人開的天大的玩笑,如此公開制造和傳播謠言,實屬別有用心!
正因為基本工資不高,一線工人為了維持日常生活消費,只能被迫接受工廠安排的嚴重超時加班。富士康科技集團在2013年的凈利潤達211億人民幣,完全有能力給100多萬富士康大陸員工增加基本工資,但其卻選擇通過安排工人長期加班來增加工人的實際收入,視工人的工作休息權為兒戲!
三、用辭退“關愛”員工
以辭退來“關愛”有心理障礙的員工,工人自殺事件近年來仍頻繁發生。
早在2010年發布的《“兩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調研報告》中,我們就曾指出工人的連續跳樓自殺事件與其嚴苛的非人性化管理制度、超長工作時間、超負荷的勞動強度等制度性因素密切相關;并且披露了富士康通過員工關愛中心排查“問題”員工,將“心理咨詢師”懷疑有心理問題的工人在24小時內辭退的事實。2013年《南方都市報》也報道了富士康員工張某因為多吃幾顆安眠藥而被其他工友懷疑要自殺,結果被公司以“威脅公司、擾亂正常管理”為由解聘的事實。
盡管在2012年之后關于富士康跳樓的新聞鮮見于媒體,但并不意味著那些“防跳網”完全杜絕了工人的自殺行為。2014年7月27日,富士康龍華園區百鳴園宿舍員工康某跳樓身亡;在此之后的國慶期間,打工詩人許立志在重新進入富士康打工的第二天便跳樓自殺的新聞更是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除了這些公開報道的跳樓事件之外,根據網絡消息進行統計,在2014年富士康至少還發生了多起跳樓事件。年輕工人的頻繁自殺事件不應簡單視為“個別員工的不幸事件”,更應該看成是富士康管理制度對工人壓迫所造成惡劣后果。我們不要忘記,2010年跳樓幸存女工田玉就是因為富士康的非人性化管理才選擇被迫跳樓的,而一味地將自殺歸結為員工個人原因的行為,無非是為了逃避富士康所負的責任。
我們認為
若要杜絕違法加班,就要推動真正的集體協商,讓工人工資與企業利潤同步增長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1)富士康長期違法安排工人超時加班是一個鐵定的事實,縱容這一現象發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富士康給予工人的基本工資過低,工人只能被迫接受工廠安排的嚴重超時加班。(2)富士康無視近年來仍然發生的年輕工人頻繁自殺事件,沒有改正其在工廠管理上存在的諸多問題,其一味解釋推脫責任的行為顯示了富士康對工人生活乃至生命的冷漠!
我們認為,富士康集團的一紙聲明既沒有任何的代表性,更不可能反映100多萬富士康工人的心聲,其目的無非是掩蓋真相,推卸責任。對工人真實生存狀況的了解有賴于社會各界包括民間團體和工會秉持公正立場、真正深入工人生活進行的調研,否則,富士康工人仍然無法擺脫被代表、被代言的尷尬,他們的真實處境仍將在資方的單方聲明中被掩蓋!
全總忠實履行職責、主動曝光不良企業違法現象的行為值得點贊,但我們認為,努力應不止于此,在扎實調研基礎上開展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基層工會選舉、推動真正具有工人參與基礎的工資集體協商,將工人工資增長與企業利潤增長掛鉤,才能真正意義上杜絕中國工人長期被安排嚴重超時加班現象的發生。
關注新生代農民工課題組
2015年2月4日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