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承認犯罪狠扇了倆律師耳光
鐘 聲
若非作為主流媒體的《中國青年報》的報道,還真難相信那個被稱“比黑社會還黑”的北京律師李莊會當庭宣讀悔罪書,“五次說‘我再一次表示認罪’”(見中青報2月4日報)。而恰恰是面對這難以否認的事實,擔任其律師的高子程、陳有西竟然“稱不能以此認定其有罪”,這不是自找挨扇耳光嗎?
從治病救人的角度講,曾經在法庭上狂放不羈,甚或不可一世的李莊能在法庭上“語氣平穩和緩:今天各媒體都已報道了李莊二審認罪,一些公眾期待我不認罪的希望已經破滅。我承認控方指控我的罪名,不過幾個證人都是背信棄義。我還有一些細節要說清楚,補充的跟我認不認罪沒有關系”已屬不易,重慶人民法院能否慮及其影響大大超過其犯罪本身而從輕判罰,只是量刑輕重的問題,再談“不能以此認定其有罪”實屬無稽,且不乏作為“刀筆”的比李莊更黑的律師高子程、陳有西欲圖節外生枝之嫌。
試問高、陳兩位“刀筆”:連李莊在陳述中都說,“經過一審、二審,對我的思想促動很大,認識到了所犯罪行的嚴重性,玷污了律師神圣的職業,缺失了一個職業律師基本的職業道德基礎,在大是大非上執迷不決”,可你們是否遠不如李莊的法律素質和醒悟程度?如果說事實剛好是這樣,那么你們不覺得自己的言行尤其“玷污了律師神圣的職業,缺失了一個職業律師基本的職業道德基礎”,并且繼續犯下“在大是大非上執迷不決”的錯誤及至犯罪?比及時幡然醒悟的李莊的犯罪更嚴重和更可憎惡無數倍?
特別是高子程“在隨后的法庭辯論階段說:‘如果李莊通過認罪來換取緩刑,我認為是法律人的悲哀’。”這與其說是李莊或法律人的悲哀,倒不如說是高“刀筆”自己乃至同類的悲哀!面對以中央政治局委員薄熙來同志為代表的重慶市委市政府的嚴厲打黑,以及尚能體現些重慶人民意愿的法律,李莊若再“在大是大非上執迷不決”下去,能不帶來更為嚴重的法律制裁?而就此意義上講,你這個刀筆不是在誘使李莊頑抗到底直至帶來更重的刑罰?不覺得你自己才是真正的玷污、踐踏和違背法律的嚴重犯罪?
所以,鑒于李莊的較為誠懇悔罪表現,以及高、陳兩個“刀筆”尤其是高刀筆的繼續與黨和人民政府及法律頑固對抗,尚能體現些人民意愿的法律在考慮給李莊從輕判處的同時,似乎理該對高刀筆等法律寄生蟲予以嚴肅追究和法律制裁!只有這樣,才能匡扶正義,還所謂的“法治國家”、現行法律、法律人尤其是律師行業以些許清白!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