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訟棍”李莊遇上“法霸”黃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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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8日,“訟棍”李莊被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一個曾經叱咤司法界,名列百強律師第二、“上邊有人”,撈人無數,動輒幾百萬律師費的名狀,一個對公訴人宣稱“你現在對我服軟還來得及,否則我讓你做不成檢察官”的京城大佬,大鬧法庭,出盡洋相,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嘴臉。剛剛標榜自己是“負責任的優秀律師”,品德高尚,還擔負著中國法治進步的重大責任,立即就被公訴人揭發“免費嫖娼”的“訟棍”,本想趁重慶打黑狠撈一票,結果卻被同一營壘的“黑老大”龔剛模從背后射出冷箭,一穿箭心,形同撕票。
因為李莊的“黑”讓“黑社會”老大龔剛模都覺得瞠目結舌,都害怕了。媒體報道,“李莊告訴龔剛模的親友,自己要快速組建一支“跨區域打撈隊”,為此,他已經在北京、成都、重慶等地聚集了一幫‘高人’”。重慶那旮旯“人傻,錢多”的“黑老大”龔剛模畢竟不如皇城根兒的“法學精英”來的八面玲瓏和道貌岸然,求生的本能,使他主動檢舉:“訟棍”李莊的“造假門”事件就此敗露,李莊的遮羞布當場被撕爛。這簡直堪稱歷史上最詭異、最無厘頭的“黑吃黑”。
李莊倒了。李莊栽在太過于自信,太相信自己“上邊有人”,太過于藐視法律;也栽在連黑社會的潛規則都不遵守上,“吃”得讓“黑社會”老大龔剛模都承受不起,心驚肉跳;更栽在重慶的法官敢于為人民請命,敢于忠實于法律。這種作繭自縛的結局,李莊甚至連想都沒有想過,現在,卻是值得李莊和李莊們好好反思反思了。至少李莊今生今世是再也不能夠在中國從事律師工作了,他的法治宏圖,只剩下一幅丑陋不堪的皮囊,也許還泛著“法學精英”的微光!
2010年1月1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受賄、貪污案。
廊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08年間,黃松有利用其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職務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有關案件的審判、執行等方面為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卓倫等五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員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390萬余元。此外,黃松有還于1997年利用擔任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職務便利,伙同他人騙取本單位公款人民幣308萬元(騙取的那308萬公款可是來自法院自己金庫的啊。),其個人分得120萬元,共計貪污所得510萬。應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黃松有的刑事責任。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由于工作的關系,“李莊們”我見的太多了。李莊們是自由、民主的“法學精英”的實戰派。其本質就是為黑社會保駕護航。而黃松有呢,是司法獨立的積極鼓動者,因為位高權重,且參加司法解釋工作,對法律制度的破壞更不可以小覦。“黃松有們”到底又是為誰在保駕護航、為誰修法、為誰做司法解釋,必須進行一次徹底地清理!
“李莊們”和“黃松有們”都是法律精英,李莊名列百強律師第二名,黃松有著述甚豐,聲名播于海外;李莊“上邊有人”,黃松有手中有權;他們又有一個共同特點:不擇手段地撈錢。如果他們合流,中國的司法在他們的把持下,老百姓還有什么日子過?
于是就有了我本文的題目:假如李莊遇上黃松有。
我有一種無以名狀的擔憂。
假如李莊為黃松有辯護,李莊一定為黃松有叫屈,一定會做無罪辯護;假如讓黃松有來審判李莊,黃松有一定會判李莊無罪釋放,并且為李莊求得最高的國家賠償。然后他們一起來推動中國的司法改革,一起來分享改革的政治和經濟成果......
自從司法改革以來,法律界強調與國際接軌。當年被毛澤東同志高度評價為“一刻也不離開群眾”的馬錫伍“人民司法的人民性是其最突出的本質屬性”在一次次地“司法方式的深化改革”中,被一點點改掉,“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的泛濫,都是這一脫離“人民性”的改革的結果。
人民群眾是人民司法事業的力量源泉,司法工作者必須扎根群眾,依靠群眾。以馬錫五同志為代表的共產黨為什么一刻也不離開群眾?因為“老百姓才是我們的活菩薩”(毛澤東語)(《蒼天》的天到底是個什么天?)。
現在,在“李莊們”和“黃松有們”的司法改革下,司法由過去被萬民崇敬的公平正義的化身,墮落成了他們撈前的工具:他們要先富起來!
司法一旦墜落成“逐利群體”,那這個社會還有什么公平正義可言呢?
“訟棍”李莊和“法霸”黃松有也是雙面人:一面貪污腐敗,違法亂紀,一面還大樹特樹牌坊。李莊就不多說了,黃松有一個精英知識分子、一個典型的“學者型法官”、一個最高法院的副院長,竟然還在廉政題字上教育全國法官要“一身正在氣,兩袖清風”,何以如此無恥之尤!(黃松有廉政題字)
也許“訟棍”李莊和“法霸”黃松有承載了他們所代表著的包括法學精英在內的知識精英的許多希望,所以他們的倒掉,讓精英們不可容忍和接受、惶惶不可終日,甚至怨聲載道,他們或曰“法治的倒退”,或曰“律師的哀悼”,但是很快就在人民正義的吶喊聲中操守盡失。一貫反人民的惡果,如天崩地裂,使他們痛不欲生,四面楚歌。
“訟棍”李莊和“法霸”黃松有的倒掉,對于人民和這個民族而言,卻是久違了的司法重歸人民屬性的一次劃時代勝利。
它的意義,再次證明,并不是法律有什么特異功能,有什么人民屬性的不同,關鍵是法律掌握在什么人的手中!
我在此為我的英勇無畏的法官同行們喝彩、鼓勁。
從歷史可見,一個社會的變革,最根本的動力還是人民力量的成熟、強大,堅持“人民司法的人民性是其最突出的本質屬性”和力量源泉。
“訟棍”李莊和“法霸”黃松有輸得越窩囊、越徹底,人民才越幸福,社會才越和諧。
面對泛濫的黑惡勢力強加于人民的恐懼,讓一切正義的力量緊密聯合起來,為實現人民免于恐懼的自由而努力!
李莊會不會遇上黃松有,在若干年他們成為自由身后,也許有可能。但愿他們能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因為人民總是“活菩薩”,雖然人民永遠是強大無敵的。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兩月沒有寫東西,這是我從黨校歸學習來寫的第一篇習作,與朋友共勉。)
20:212010-1-16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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