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應仗人間義: 悼施洋,看李莊
---質疑江平法律工具主義遺毒之說
有人在題為<<李莊判了,事情算完了嗎?>>稱:
一個人因為涉嫌偽造證據和妨礙作證被抓被判通常不會引起輿論的關注,因為這并非很嚴重的罪行。
一個律師因為涉嫌偽造證據和妨礙作證被抓被判通常也不會引起輿論關注,因為對這種知法犯法的行為繩之以法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但一個叫李莊的律師,因為涉嫌偽造證據和妨礙作證被抓并被判了2年6個月,卻引起了異乎尋常的輿論關注,還有人稱:李莊入罪,固然未必是法治的勝利,而可能正好是法治的失敗;但李莊脫罪,可能也不過是再次證明”“景背對一個人是多么重要(見附1):
一個人因為涉嫌偽造證據和妨礙作證被抓被判通常不會引起輿論的關注,因為這并非很嚴重的罪行。
一個律師因為涉嫌偽造證據和妨礙作證被抓被判通常也不會引起輿論關注,因為對這種知法犯法的行為繩之以法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但一個叫李莊的律師,因為涉嫌偽造證據和妨礙作證被抓并被判了2年6個月,卻引起了異乎尋常的輿論關注,還有人稱:李莊入罪,固然未必是法治的勝利,而可能正好是法治的失敗;但李莊脫罪,可能也不過是再次證明”“景背對一個人是多么重要(見附1):
誠然,李莊聲稱要上訴,但上訴的結果無論怎樣,我以為其實質在罪與非罪也許會有新一輪激辯的背后反映了一個實質性問題即法學泰斗江平所言:前30年基本是法律工具主義。從法學來說,法律工具主義是法律作用的一種表述方式,法律僅僅被看做是執政者手中的工具。我們前30年,仍沒有肅清法律工具主義的遺毒,把法律當做專政的工具(見附2)。
江平所認為的“前30年基本是法律工具主義”這一項莊舞劍意在“毛公”昭然若揭。使我仍堅持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的同時,對江平“法治天下”的后30年回歸到了法律就是工具主義的認知!
菜刀是工具,能切菜,亦能殺人當年賀龍兩把菜刀鬧革命就是這一道理。因為,用刀切菜還是殺人,取決于持刀主體人的主觀傾向而非菜刀這個工具。
其實李莊罪與非罪激辨的背后實質是平民與"鐵三角"官商學權貴新一輪的搏弈,是占人口絕大多數老百姓從自在走向自為階級的覺醒過程!
其實李莊罪與非罪激辨的背后實質是平民與"鐵三角"官商學權貴新一輪的搏弈,是占人口絕大多數老百姓從自在走向自為階級的覺醒過程!
在中國,很多人第一次知道律師,是那部關于二七大罷工的老電影:面對反動警察的槍口身穿長袍、形象高大、氣宇軒昂的施洋大律師站在無數工人的前面勇敢擋住敵人的槍口,他的慷慨演說義正詞嚴、在情在理,他的氣勢讓全副武裝的警察在手無寸鐵的工人面前心虛退縮,偉岸形象令人肅然起敬,景仰不已。1923年2月15日凌晨,敵人將施洋押赴刑場。施洋高呼:“勞工萬歲!”,英勇犧牲,時年34歲。1957年,董必武為烈士題詩:“二七工仇血史留,吳蕭遺臭萬千秋;律師應仗人間義,身殉名存烈士儔。”誰能說是作為工具的槍殺害了施洋大律師,而不是統治階級依其法這一體現統治階級意志的人殺害了他?!
每當善良者走到坐落在洪山南麓施洋烈士墓蕭然起敬之際,面對“施洋烈士陵園”幾個大字。穿過牌樓看到用將軍紅花崗巖雕刻的施洋烈士像,他的神情看上去慷慨蒼涼。白色大理石基座上,回味著原國家代主席董必武的題詩的:“二七工仇血史留,吳蕭遺臭萬年秋。律師應仗人間義,身殉名存烈士儔。”同是律師,李莊依金錢為旨撈人行為的職業道德與施洋大律師站在無數工人前面勇敢擋住敵人槍口之比相形見絀。當人們再回味江平"把法律當做專政的工具"之說時也許勾起了人們對毛公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學說和斗私批修號召真理性的反思:
每當善良者走到坐落在洪山南麓施洋烈士墓蕭然起敬之際,面對“施洋烈士陵園”幾個大字。穿過牌樓看到用將軍紅花崗巖雕刻的施洋烈士像,他的神情看上去慷慨蒼涼。白色大理石基座上,回味著原國家代主席董必武的題詩的:“二七工仇血史留,吳蕭遺臭萬年秋。律師應仗人間義,身殉名存烈士儔。”同是律師,李莊依金錢為旨撈人行為的職業道德與施洋大律師站在無數工人前面勇敢擋住敵人槍口之比相形見絀。當人們再回味江平"把法律當做專政的工具"之說時也許勾起了人們對毛公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學說和斗私批修號召真理性的反思:
縱觀古今中外歷史到如今,從來都是極少數人對絕大多數勞動者的專政,唯有偉大的文革將這一阻礙歷史特別是中國歷史進步,以億萬平民勞動大眾的大民主監督的形式顛倒了過來。在把矛頭指向黨內走資派的民主監督之際,毛澤東要求人們“要斗私批修”進行自我校正的靈魂深處鬧革命之后仍向人民告戒:"走資派還在走"!所以江平聲稱"把法律當做專政的工具"之說必然地有其法律的階級性深深地隱晗其中,于是我們在后30年市場化中終于發現,絕對否定階級斗爭,偏面法治天下竭盡全力反對無產階級專政的人,他們肯定的是資產階級對平民無產階級的斗爭,他們是刻求依資產階級的法而治天下,從而達到他們以法作為對民眾的專政工具,于是不由人將同是律師的施洋烈士與李莊作了比較,認定了法是統治階級主體意志表現的工具!
未了,施洋律師一個義字光照千秋;李莊一個錢字遺臭萬年...
(星期六 2010年1月9日2:04:41)
**********************************************
附:
1.李莊案和普通百姓沒關系 (轉華商報)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pageNo=1&treeView=0&id=97004102&boardId=2
2.<<野蠻拆遷是公權對私權的侵犯>> http://www.ok114tv.com/news/xaloushi/fangxun/2009-12-24/3405_2.html
附:
1.李莊案和普通百姓沒關系 (轉華商報)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pageNo=1&treeView=0&id=97004102&boardId=2
2.<<野蠻拆遷是公權對私權的侵犯>> http://www.ok114tv.com/news/xaloushi/fangxun/2009-12-24/3405_2.html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執中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