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有金融企業高管限薪”說起
庫爽生
財政部也許沒有想到,以財政部辦公廳名義印發的一紙限薪令,主觀意圖本來是想遏止國有金融企業高管過高的年薪,卻尚在征求意見階段,就已經一石激起千層浪,在國內引起一片嘩然,驚詫之聲不絕于耳。
據悉:財政部辦公廳日前日前印發《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這份中國版限薪令中明確規定,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最高年薪為280萬元人民幣。看來,老百姓驚詫得有理:這一年薪最高限額高得離譜,太離譜了!
今夕何夕?財政部辦公廳也許會昂然答曰:盛世也!改革開放使國家和人民富起來了!君不見公開報道高管年薪曾達6000多萬元,上千萬元年薪的高管不算少呀,多少人超過280萬元?欲壑難填,不限年薪,說不定馬上就發展到年薪過億呢。
我估計,在財政部官員眼里,現在國庫里白花花的銀子多得花不完,老百姓富得不得了,年薪280萬元不算啥。但是,我們親身感受到的國情民情卻遠不是那么回事。事實上,如今大多數老百姓生活還相當貧困,遠沒有媒體整天價高唱的盛世贊歌那樣令人欣慰。國內人數最多的農民兄弟們,生活水平確乎提升了,但是他們一年到頭臉朝黃土背朝天地汗滴禾下土之后,青壯年還得背井離鄉進城打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累死累活,一般不就是能有幾萬元收入,只不過解決了溫飽問題嗎?農民們盡管只是解決了溫飽問題,但他們的生活水平畢竟是在提高。而位居人數第二的工人老大哥呢?只要正視現實的人,都不會否認,他們中大多數人特別是數千萬因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化改制而下崗失業的人,其生活水平豈但沒有提升,還倒退了數十年,原本早已解決的溫飽問題,又極其嚴峻地擺在面前了。即便是有幸實現“再就業”的少部分人,月薪一般只不過六七百元。看老百姓生活富不富,就要看最大多數人——工農大眾過的是什么日子,而不應該看政府部門公布的把占人口5%的富豪的財富攤薄之后的人均收入,也不應該根據主流媒體的報道,媒體從業人員的收入是可觀的。
在農民生活剛剛解決溫飽問題,而數千萬下崗失業工人難求溫飽的國情下,財政部對國有金融企業高管年薪達280萬元的限薪令,顯然是過于脫離了國情。財政部官員如果稍微了解一下實際,就會知道這樣的限薪令必然引出太多的驚詫。本來,我國貧富懸殊、兩極分化已經夠嚴重了,金融高管們一直是高薪,是高收入階層,可是現在這一紙限薪令卻把他們的高收入進一步固化,使這些高收入階層與底層老百姓進一步拉大差距,這種做法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是背道而馳的。
我注意到有網友提出限薪應該在50萬元之內。但是在老百姓看來,金融高管50萬元年薪也高得離譜,很離譜。我所在的城市,我知道有兩家市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法人代表年薪就正好是50萬元,但這兩家企業經營形勢、經濟效益相當好,每年向國家貢獻上億元甚至幾個億。金融企業高管,焉能與他們相比。
財政部應該清楚,金融企業是國有或國有控股的,這些高管所利用的經營平臺、資源,特別是國家白送的政策性大紅包,都是國有資產。國有金融企業盈利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高管的主管因素只是在其中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即便他們是真正的特殊人才,也應該由人事部評定為國家級專家,給予特殊津貼。我不相信他們對國家的貢獻會比研發兩彈一星的科學家還大。無論如何,金融高管年薪決不應該高于那些功勛卓著的科學家,也不應超過兩院院士。比如說,年薪十萬封頂,他們干不干?他們不干,想干的人猶如過江之鯽,這么好的金飯碗還怕送不出去?不能因為以前年薪高達數百萬元上千萬元,現在就還可以心安理得地拿280萬元。以前的過高的年薪,應該進行清理,確屬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必須予以追責追繳,給人民群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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