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義是社會寡頭化的必然產物
作者:安慶仁
提到民粹主義這個概念,如果把“粹”換成“淬”字,則不但形神兼備,而且通俗易懂。“淬”有唾棄的意思,而“民粹主義”說穿說透,無非是一群人、也可能是一大群人,口誅兼筆伐某些人或某些事罷了。事實上,哲學和政治經濟學中所講的“民粹主義”,就是源自民眾的不滿情緒。
民粹主義無疑是不可取的。首先、民粹主義具有極端性。民粹主義走的是超民主的路子,它的理念中要么是極端權威意識,信奉獨裁、專制,要么就不要權威,凡事都要通過集體票決,或者像飄忽不定的沙丁魚那樣率性而為。其次、民粹主義具有暴力性,往往從文攻演變成武衛,甚至干脆就搞街頭政治——打、砸、搶、燒。再次、民粹主義具有雙重性,它可以是正義的,也可能是非正義的,但凡多數人支持,就集體采取行動,德國法西斯上臺就是民粹主義惡果的發酵。
歷數了民粹主義的罪狀,一個疑問是為什么會出現民粹主義?從歷史上幾次較著名的民粹主義運動來看,民粹主義的發生大致上有這樣幾個因果模式,一、政府腐敗VS19世紀俄國民粹主義運動。二、新階層(農場主)出現VS19世紀美國民粹主義運動。三、外來侵略VS義和團運動。四、高層政治需要VS文化大革民運動(威權駕馭下的民粹)。五、寡頭政治VS20世紀70年代西方人權運動。六、貧富兩極分化VS委內瑞拉民眾支持查韋斯執政的倒閣運動。
也還有其他一些原因如綠色環保運動等,但對社會影響較大同時又不屬于義和團運動那種的特例性質的民粹主義運動,實際上主要是圍繞著兩個方面的原因產生的,一個是要求政治平等,一個是要求經濟平等。換言之只要能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公民擁有較充分的政治平等,二、經濟上不遭受苛刻的盤剝。民粹主義都不可能產生。
07年愈可平有這樣一篇文章《現代化進程中的民粹主義》,開頭他便說:“我們不是歷史循環論者,但我們卻不能否認某些社會現象重復發生的周期性和共時性。它們產生于此時此地,卻在彼時彼地再度重復,雖然由于時空的差異,現象復發的形式與意義不盡相同,但某些實質性特征則依然如舊。民粹主義便是這樣的社會現象之一。”
批判民粹主義,首先探問民粹主義為什么具有周期性,這才是具有科學精神和實事求是精神的學者,一個真正的學者。就憑這一點,愈可平就不虛有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之名。有些學者卻不這樣,他們只管批判民粹主義,卻從來不關心為什么會出現民粹主義,更有甚者,還掩蓋進而反對別人探問原委。
這些人實際上根本就不配學者這個稱號,如果仔細的追究我們就會發現,實際上這些人就正是播種民粹主義的禍根。他們盡管善于玩理論,但一站在道德的高地,那些不實之詞就不攻自破了。比方說,茅于軾說網上罵他的人都是網絡暴民,應該繩之以法,可對于挨罵的原因,他卻閉口不談。為什么呢?無非是他收了房地產商的錢。自己在道德上先站不住腳,自然就失去了追究別人法律責任的依據。
非常之令人惋惜,愈可平在文章中過多地糾纏于民粹主義問題本身,而對于中國為什么會出現民粹主義則一帶而過。盡管如此,他的文章還是有價值的,比如他引用弗郎西斯.威福特的話說,民粹主義并非只是某些追逐權力的領袖的機會主義與幾乎無限的操縱群眾的能力的結合。潛臺詞顯然是另有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居然讓愈可平都不敢說出口,讓我們抬頭去看文章的標題吧——民粹主義是社會寡頭化的必然產物。
如前所述。正如政府腐敗導致19世紀俄國民粹主義運動興起的道理相同,社會寡頭化和民粹主義也是一個互為因果的關系。這種因果關系的存在,并不是人的主觀意志的結果,而是宇宙中存在的規律現象。不論是那種社會體制,也不論是西方、東方、北美、拉美、只要出現社會寡頭化傾向,就必然的要產生民粹主義;只要社會寡頭化存在,民粹主義就必然的要相應存在;只要社會寡頭化一天不消滅,消滅民粹主義就是癡人說夢。所以說,與其本末倒置的詛咒民粹主義,不如還社會以公平、公正。只要社會寡頭化不存在了,民粹主義必然會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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