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想談談我對賀衛方老師的看法。有人把他譽為“中國法學的良心”,我覺得從法學的角度、從現有的素材客觀地評價這樣說是合適的,因為總體而言他把法學界對社會公正的追求訴諸于社會。我在很多地方都同意他的觀點,例如我國的新聞問題、上訪問題、工作報告問題、人大職能問題、司法獨立問題、學術自由問題等等尖銳問題,都點評得很到位。由于我只是看過他的幾場講座,偶爾看下他的博客,所以也難以有豐富的素材。我覺得這些問題都是時弊問題,作為一個學者能夠勇敢地指出,不免難溶可貴。但是我覺得他對建國初期的歷史的了解仍然是不夠深刻、不夠全面的。從他的講座和偶爾的博客文章來看,他似乎認為建國初期的社會只是專制的社會,其實我覺得這是有失偏頗的,從毛澤東文選第5卷的文章來看,當時是由民主氛圍的,毛澤東鼓勵群眾以任何形式表達自己的訴求,他豪爽地說,“大不了我們再回到延安!”當時的決策很多都是基層調研后才作出的。從法學的角度上說,我也當然不會希望再次發生文革,畢竟個人還是靠不住的,如果個人在憲法的約束下參與政治是最為有利于保障自由的。我斗膽揣測(當然這不是學術討論)包括賀衛方老師在內的很多法學大師在內,在研究法學的時候不自覺地把西方亞當斯密的經濟理性人作為法學研究的基本出發點,并且不喜歡提到西方法治的缺陷,幾乎要幫西方的制度直接移植到我們的國家里。我是竭力反對的,首先西方國家的民主是精英貴族式的,包括孟德斯鳩、托克維爾在內的很多思想家都反對人民直接參與政治,只是賦予人民選舉的權利。這樣的民主和自由是沒有意義的,當今西方國家的自由只是為了金融資本向全球尋找新的市場的自由,脫離內容的自由是形而上學的,是沒有意義的。就如賀衛方老師竭力提倡的新聞自由,我看真正運用市場經濟的思維來發展媒體和新聞事業,那毫無疑問,最終肯定是有錢人的新聞,對于人民大眾特別是在貧困線上掙扎的人民來說這樣的自由也沒有什么意義。對物質的占有的欲望勢必使得一切領域內都成為異化,用馬克思的話來說:“ 在我們這個時代,每一種事物好像都包含著有自己的反面。我們看到,機器具有減少人類勞動和使勞動更有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卻引起了饑餓和過度的疲勞。財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種奇怪的、不可思議的魔力而變成貧困的源泉。技術的勝利,似乎是以道德的敗壞為代價換來的。隨著人類愈益控制自然,個人卻似乎愈益成為別人的奴隸或者自殺呢的卑劣行為的奴隸。甚至科學的純潔光輝仿佛也只能在愚昧無知的黑暗背景上閃耀。我們的一切發現和進步,俗呼結果是使物質力量成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則化為愚鈍的物質力量。”我們現在雖然從建國初期的基礎上走向“物質支配”的自由時代,但是我們并不見得人民更加幸福,多少人成為了機器,他們并沒有得到全面的發展。正是這樣的悖論才使得英國“當代的亞里士多德”羅素提倡走社會主義道路。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我們不能因為蘇聯曾經打著社會主義國家就以為社會主義就是那樣的,不是的,社會主義國家里面權力必須是掌握的人民的手里的,最重要的體現就是國家的權力機關是多數由勞動者組成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毛澤東思想的重要內容就是群眾是國家主人,只不過他沒有設計出“勞動者議會”的形式來發揮勞動群眾的作用,而是通過運動的形式表現出來。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哪部法律出臺之間有像《54年憲法》那樣經過民主的討論。這里還有一點需要指出的是,建國初期對知識分子的態度是重視的,只不過知識分子既可以為無產階級服務,也可以為資產階級服務,通俗地說,知識分子也是可以為有錢人服務。當前的知識界的聲音難道不是這句話的真實寫照嗎?總之,那些打著“自由主義”旗幟的人未必都是懂自由的,他們更多的是主張有錢人的自由,至少客觀的效果是這樣的。因此,我覺得研究社會科學問題本質是價值觀的問題,站在不同的立場上肯定會得出不同的結論。所謂的絕對中立我還是持質疑階段的,更何況我們的部分學者不自覺地可能陷入偏見、局部的視野中,當然我并非說賀衛方老師,只是這個話題延伸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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