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是自命清高還是自甘墮落
——三轟新華社
新華社是伴隨著中國共產黨的第一個政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成立而成立的,新華社,顧名思義,就是一個全新的、屬于中國人民自己的通訊社。新華社的成長壯大離不開以毛主席、周總理為首的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關愛和人民群眾的精心哺育。曾幾何時,新華社,面對中外反動勢力,慷慨激昂、全力抨擊,不愧為茫茫黑暗中的一盞指路明燈。新中國成立后,新華社把我正確的政治立場,揚善貶惡,樹立了像時傳祥、雷鋒、戴碧蓉、蔡永祥、歐陽海、王杰等數不勝數的英雄模范人物和大慶、大寨、華西大隊等無數的先進集體,全國人民在新華社的宣傳下,學習英模、學先進,社會風氣積極向上,社會主義建設事業蒸蒸日上,在國際上,新華社積極反帝反霸,為廣大第三世界國家人民的民族獨立解放事業撐腰,贏得了良好的國際聲譽。那時候,在國內新華社就是咱老百姓的嘴巴,說出了咱們的心里話;在國際上,新華社就是全世界被壓迫民族的正義之聲。
1976年,隨著中國的三顆巨星墜落,新華社往日的輝煌也逐漸開始不再:
國際上,任由美帝為首的北約反動派指三道四、橫行霸道,縱容帝國主義侵略別國。不但如此,而且還跟在以美帝為首的北約之后指責第三世界國家,支持美帝和北約侵略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亞。致使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相繼獨立的第三屆國家又一個個的再次淪為帝國主義國家的殖民地。
在國內,新華社不替老百姓說話,反而為漢奸賣國賊和反動資產階級撐腰。難怪人們都說,新華社變了!難怪人們都不喜歡看新華社發布的新聞了!
以前,新華社替反動派說話還是羞羞答答、猶抱琵琶半遮面的,但是這次北大 孔慶東 教授怒斥南方漢奸報系的時候,新華社好像刺痛它心臟一樣,再也不顧那塊廉價的遮羞布,不顧一切得跳將出來,狂咬孔慶東。
不過,新華社不愧為新華社,咬人的方法也與眾不同。人家是堂堂的國家官方一級通訊社,當然要清高一些。這不,它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斯文地批孔慶東:“作為教授,理應‘為人師表’,傳播先進文化;作為公眾人物,也有責任遵守公德,維護公序良俗;作為媒體,是非、善惡、美丑的界限絕對不能混淆,堅持什么、反對什么,倡導什么、抵制什么,必須旗幟鮮明。否則,刻意炒作將有悖媒體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有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多么冠冕堂皇的詞語啊,無論是誰,如果不了解事實真相,恐怕都會被新華社如此積極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感動。
至于孔慶東該不該罵漢奸,以及新華社雙重標準批孔慶東是否對,我在前面的兩篇文章《孔慶東錯在哪里》和《新華社,你知道錯在哪里了嗎》都已經分述了。這里我僅僅想就你們新華社在發布該文時是否遵守職業操守、是否自甘墮落,發表一點證據,請你們自己評判評判。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前天晚上,我看到新華社的那篇時評已經刪掉(的確是發表在新華網上,具體哪個版塊不知道),以為新華社還是有點羞恥之心,知道把狗屁不通的時評刪掉。于是在昨天上午寫了一篇文章《新華社,你知道錯在哪里了嗎》,認為新華社不知道錯在哪里,咱小老百姓有義務也有責任幫它改正,以便將它拉回到人民的陣營中來。今早,閱讀網友們對本人這篇文章的評論,發現有網友指出,新華社并沒有刪除那篇狗屁時評文,并給出了那文的鏈接。 (“教授罵人”有觸道德法律底線之嫌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1-11/11/c_122265306.htm )。
我打開鏈接一看,果不其然新華社批孔慶東的文章還高高掛著。我想,我前天和昨天明明看見那篇文章是被刪掉的啊?莫非新華社腦子昏頭,又把文章重新貼回去了?
定睛一看,標題好像不是昨天那個標題啊?怎么來源又是法制日報了,版塊也是新華社評版塊?記得當時明明看到有新華社評字樣的啊?
以新華社、教授罵人等關鍵字搜索,發現許多轉新華社文章的是以之前看到的“豈能把粗魯當個性”為題的。再以“豈能把粗魯當個性”為關鍵詞搜索,結果就一清二白了:
原來 11月10日 18點03分 ,新華社在新華時評版塊發表了一篇題為《新華時評:“教授罵人”豈能把粗魯當個性》(署名記者黃冠)的時評(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1/10/c_111158943.htm ),開頭是這樣的:“新華網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黃冠)連日來,北京大學教授孔慶東用三句粗話拒絕記者采訪、并通過微博炫耀粗話的事件,引起輿論嘩然。北大宣傳部回應稱已經找孔慶東了解情況,事件正在調查中。如此把粗魯當個性的公共輿論事件,值得關注。”文章來源為新華網,自然是新華社自產自銷的東東。(見圖片)
而 2011年11月11日 09:30:42新華社又在新華評論版塊發表了題為《“教授罵人”有觸道德法律底線之嫌》的評論,注明來源是法制日報。(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1-11/11/c_122265306.htm)文章注明作者黃冠,但沒有注明工作單位。文章開頭是這樣的:“連日來,北京大學教授孔慶東用三句粗話拒絕記者采訪、并通過微博炫耀粗話的事件,引起輿論嘩然。北大宣傳部回應稱已經找孔慶東了解情況,事件正在調查中。如此把粗魯當個性的公共輿論事件,值得關注。”(見圖片)
而追蹤法制日報,我們看到的是法制時評《“教授罵人”有觸道德法律底線之嫌》,發布時間:2011-11-11 08:27:46,文章注明作者是新華社記者黃冠,沒有注明文章是來源于其他網站。(見圖片)
鏈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zbzk/content/2011-11/11/content_3088059.htm?node=32939)文章的開頭是這樣的:“新華社記者黃冠 連日來,北京大學教授孔慶東用三句粗話拒絕記者采訪、并通過微博炫耀粗話的事件,引起輿論嘩然。北大宣傳部回應稱已經找孔慶東了解情況,事件正在調查中。如此把粗魯當個性的公共輿論事件,值得關注。”
那么我看到刪除的文章是怎么回事呢?經過搜索后,發現新華讀書版塊的確過該文,而且已經被刪除。(參加圖片)
具體鏈接如下:http://news.xinhuanet.com/2011-11/11/c_122266698.htm 。
我用百度的快照功能找到了被刪文章的快照:
http://cache.baidu.com/c?m=9f65cb4a8c8507ed4fece763104a802358438014768c8c4f3887cf1fd5735b36163bbca627201307c4c50a6402b24a5ff7a12175430020b79bcc8c4ed6b1852858d2616b6459db0144dc0edfbd5154b037e129fed96af0bb8025e2aec5a4a84322c044740a97f0fa4d7110dd1bf30340e5b1ef39025e60ad9d3272895a6028ef3430b0508fe4256f779687dd4b3cc23da06606e7ac22b14e05c519b36b1f3332a25bc70e&p=8a3bd11286cc41ae49be9b7f4b0c&user=baidu&fm=sc&query=%BD%CC%CA%DA%C2%EE%C8%CB+%C6%F1%C4%DC%B0%D1%B4%D6%C2%B3%B5%B1%B8%F6%D0%D4&qid=8e54f3841a27951f&p1=3 題目是《孔慶東罵人:豈能把粗魯當個性 》。
該文發表于 2011年11月11日 11:26:24 注明來源為新華網,開頭跟新華時評那篇一模一樣:“新華網北京 11月10日 電(記者黃冠) 連日來,北京大學教授孔慶東用三句粗話拒絕記者采訪、并通過微博炫耀粗話的事件,引起輿論嘩然。北大宣傳部回應稱已經找孔慶東了解情況,事件正在調查中。如此把粗魯當個性的公共輿論事件,值得關注。”(參見圖片)
這些文章除了標題和有關來源、作者署名方法不同外,其正文內容完全一致。
事情的來龍去脈現在清楚了:因為孔慶東在之前曾經多次評判新華社沒有站穩立場,成了美聯社和韓通社的二級社,新華社對孔慶東恨之入骨。這次,孔慶東三個排比句痛罵漢奸報系的漢奸記者,新華社以為抓到了孔慶東的把柄,便在南方系的號召之下,寫了一篇狗屁時評《新華時評:“教授罵人”豈能把粗魯當個性》圍剿孔慶東。而那個新華社記者黃冠在新華社發稿之后,又一稿多投,第二天到法制日報上發表法制時評,僅僅是把第一篇文章的標題換了換成《“教授罵人”有觸道德法律底線之嫌》,把孔慶東痛罵漢奸事件提高到了道德法律層面,這根大棒揮舞起來,以孔慶東區區一個文弱書生的力量,是絕難抵擋的!新華社一看法制日報也站在法律層面出來幫腔圍剿孔慶東了,正合我意,于是乎,不查查看法制日報那篇文章具體內容是什么,是否是自己首發的,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將圍剿孔慶東的文章進行再刊。為了避嫌,注明是來源法制日報,并且把法制日報中的“新華社記者黃冠”等字給刪掉,只是再后面注明黃冠。而哪個不知好歹的人又把新華社的那篇時評拿出來,題目直接針對孔慶東,新華社不知道是在全國網民猛烈反擊下還是認為題目直接針對孔慶東不好或者是文章重復了而且寫著來源于新華網不妥,反正就把讀書頻道的那篇文章給刪除掉了。
現在,我想質問站在道德和法律制高點的新華社黃冠:你把一篇時評改了題目之后一稿多投,賺取額外稿費,是否有觸及有觸道德法律底線之嫌?
我想質問在道德和法律制高點的新華社:你發表了一篇時評之后,又把題目進行修改變成評論,把文章的來源改成其他新聞單位,而且把別人文章中的作者是來自新華社的真相給掩蓋了,是否有觸及有觸道德法律底線之嫌?
新華社啊新華社,既然要自命清高,立貞潔牌坊,那就不該自甘墮落,去做婊子。你在聲討孔慶東之前,首先要撒泡尿照照自己,好好檢點檢點自己!否則的話,只能是自取其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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