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成林案二審再曝丑聞,金龍魚世紀大騙局浮出水面!
文章導讀:隨著郭成林案二審臨近攤牌,主流媒體開始活躍了。有的已經開始暗中為金龍魚說好話,并把魯花集團拉進這個案子中來,試圖轉移公眾視線,讓金龍魚金蟬脫殼,繼續讓轉基因無害的謊言來欺騙全國人民!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最近一份北京消費者致金龍魚公司的質詢函,居然爆出驚人丑聞:那個讓全國人民吃了十多年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竟然是違規生產的!金龍魚連一個像樣的轉基因安全性的相關證明文件都沒有(而這些證明文件是中國政府有明文規定必須得有的!),你憑什么說轉基因大豆油是安全的?而還沒有經過安全性確認的轉基因大豆油,可能已經有數百萬噸甚至上千萬噸的進入了中國老百姓的肚子中,這不是世紀大騙局是什么?對于這個世紀大騙局,我們的主流媒體怎么就集體啞火了?而回顧益海嘉里(金龍魚投資商)在中國的歷史,其劣跡斑斑的丑聞也是有據可查!
金龍魚吃的豹子膽,做的大買賣,居然把中國法律當兒戲!我們呼吁,中國政府應立即成立專案調查組,徹查金龍魚違規生產轉基因大豆油違反中國法律數十年的重大惡性違法事件!在金龍魚公司沒有按照中國法律提供出完整的合法的轉基因大豆油安全性證明之前,應立即停業整頓,關閉所有轉基因大豆油生產線!同時對觸犯法律的相關人員繩之以法!
附文一:違規生產轉基因,北京消費者向金龍魚公司提交質詢函!
來源:陳一文博客
2011年10月14日下午,北京消費者七人到益海嘉里北京分支機構,將北京消費者對于金龍魚油廠商的質詢,當面宣講,同時提交十四位消費者簽字的《質詢函》。
附文二:金龍魚四面楚歌,自毀魚身已成事實!
————媒體曝金龍魚三年前闖下一大禍,商業信譽竟毀在自己手中!(網絡整理版)
金龍魚訴郭成林損害商業信譽案進入二審,引起萬人矚目,再一次將轉基因安全性的爭論置于風口浪尖中。庭審中,公訴人認定郭成林損害了被害人金龍魚這一品牌的商業信譽。但郭成林的辯護律師指出,金龍魚始終沒有拿出它的商業信譽是一貫良好的并且具有合法性的證據。
這就奇怪了,這么一個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的案子,能把自己良好的商業信譽公布出來,向大家宣傳,本來是一個天載難逢的宣傳機會啊,怎么會拿不出來呢?筆者覺得真是有點蹊蹺。然而無意間看到三年前京華時報的一篇報道,終于恍然大悟!實際上金龍魚也有它自己的苦衷!原來金龍魚三年前就闖下一大禍,利用奧運會的機會,通過主流媒體作虛假宣傳,聲稱百姓用油和奧運用油沒有兩樣!讓中國的老百姓誤認為奧運會也是吃轉基因的!(詳細可看http://business.sohu.com/20080821/n259070839.shtml金龍魚百姓用油與奧運用油沒兩樣)相信只要看到過這個報道的人,特別是那些普通的老百姓,時至今日,恐怕其中還有許多人認為奧運會吃轉基因是真的。金龍魚啊金龍魚,為了讓產品多賣出一些,居然搞起虛假宣傳來了!可是你恐怕沒有想到,你自已的商業信譽竟然是由于你自己的欺詐行為而毀在你自己的手中!
實際上,金龍魚的劣跡還遠不止于此。早在好幾年前,金龍魚就利用報紙、電視等平面媒體進行地毯式轟炸,將金龍魚調和油1:1:1健康概念進行了過度炒作,讓消費者誤認為金龍魚的調和油真的是1:1:1的!而金龍魚在其產品上標注的實際比例卻是0.27:1:1,這種對產品的過度炒作,夸大了產品的性能,完全是對廣大消費者的不負責任。再說你那個調和油什么的是屬于轉基因的(它的安全性至今不能確認),而且還是化學浸出的,能有你說的那么健康嗎?
尤其惡劣的是,幾年前,金龍魚還因大量生產、冒用“國家免檢”產品來欺騙消費者, 結果被廣西壯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查處并罰款!(詳細可看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50725/0012225900.shtml 金龍魚冒充國家免檢被查 涉案山茶油仍在京銷售).而更為令人發指的是,在被曝出這一丑聞后的相當長一段時間里金龍魚竟然還屢查不改,凸顯其蠻狠霸道行為!(詳細可看http://stock.stockstar.com/QJ2005072510036641.shtml金龍魚屢查不改 部分產品仍冒充國家免檢)
另外,根據網絡曝光的益海嘉里(金龍魚制造商)近幾年的種種丑聞也是不下數十件,這里略舉幾例如下:
例子一。金龍魚大豆油成問題油 植物油抽檢近一成不合格(2004年)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http://news.sina.com.cn/o/2004-12-28/02374643778s.shtml
例子二。上海益海商貿有限公司進口的產自阿根廷的脫膠大豆原油不合格!(2007年)
來源:http://www.shuangseqiukaijiang.com/kaijiang/page_56202.html
來源:中國食品招商網http://www.zgshipzs.com.cn/zhilianganquan/200809/10-245.html
來源:人民網 http://finance.people.com.cn/nc/GB/61877/9096286.html
例子五。益海嘉里佳木斯10億元糧油項目被指違法用地(2009年)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報道http://biz.xinmin.cn/commerce/2009/05/22/1991216.html
例子六。益海糧油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優質特精小麥粉被爆不合格(2009年)
來源:第一食品網http://www.foods1.com/content/1088617/
例子七。西安嘉里油脂工業有限公司金龍魚純菜籽油不合格被查處!(2011年)
而就在一個月以前,人民網的官方記者就金龍魚慌稱漲價得到發改委事先批準一事(注:此言一出即被國家發改委確認是謊言!)作了一項網絡調查,調查顯示:近九成網友認為金龍魚漲價屬欺騙應重罰!(詳細可看http://shipin.people.com.cn/GB/15388985.html)
隨著郭成林案被人們關注,近日又有網友爆料,金龍魚的大老板郭鶴年竟然是倡導不吃轉基因的!因為金龍魚自己生產的轉基因大豆油,在郭鶴年自己掌控的海內外所有香格里拉酒店里是絕對不允許使用的!而只能使用“非化學浸出”的以及“非轉基因”的優質食用油!(詳細可看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thh.html 轉基因大豆油禁供香格里拉專供民眾)
驚愕之余,我不禁為金龍魚自毀商業信譽感到萬分惋惜!金龍魚在中國大陸苦心經營數十年,可以說是賺得盆滿缽滿,為什么要做這種自毀商業信譽的蠢事呢?金龍魚的蛋糕做大了,就開始霸道了,就開始為所欲為了,這是對全中國人民的不敬,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一個品牌的商業信譽,要毀掉是很容易的,要重新建立起來卻要百般呵護才行。對于金龍魚來說,要想盡快恢復其商業信譽,首先應對以前做過的錯事向全國人們道歉,得到人們的諒解。金龍魚應立即對郭成林損害其商業信譽一案進行撤訴,向郭成林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這才是明智之舉!
可時至今日,人們沒有看到金龍魚重塑商業信譽的任何舉動,看到的卻是金龍魚意圖通過綁架深圳南山區的檢察院和法官,要強行對其已經失去了多年的商業信譽進行維護。然而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一個早就不存在的商業信譽,要通過法律來維護它其實是很荒唐的!一個被自己毀掉的商業信譽,到頭來卻要通過霸道手段讓第三者來買單,簡直是荒唐之極!而深圳南山區的法院,好像就是為金龍魚而開的,居然作出了令全國人民都感到痛心的荒唐透頂的判決!這,更是荒唐中的荒唐!
當然在這里,我還是要真誠地希望金龍魚能拿出悔過自新的行動,早日找回那失去了多年的商業信譽,真正回到人民中來!到那時,如果有人膽敢通過欺詐和以霸道手段惡意打擊損害金龍魚的商業信譽,我相信全中國人民都會起來擁護你金龍魚!而那個惡意誹謗者,就像現在你這條失信的魚的處境一樣,必定會成為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因為人們最痛恨的就是那些欺詐和霸道行為!
法律盡可以蒙垢于一時,卻不可能沉淪于永遠。在這里,我們還要呼吁二審的法官們,能夠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場上,對郭成林一案作出一個公正的判決!
附件:黃爾文:金龍魚涉嫌商業欺詐
來源http://guguang1966.blog.163.com/blog/static/10903813620115151290589/
——南山區檢察院提供的一條證據陷入邏輯悖論之中
有關“金龍魚”訴郭成林涉嫌損害商業信譽一案,深圳南山區檢察院出示了一些證據來證明郭成林違法,其中有金龍魚油曾成為北京奧運會的合作伙伴這樣一條。不過這條證據存在邏輯悖論,完全不能證明郭成林違法,只能證明南山區檢察院公訴方的荒唐,證明“金龍魚”涉嫌商業欺詐。
首先,奧運會拒絕轉基因食品是確定無疑的。郭成林抨擊的是金龍魚的轉基因油。金龍魚方面用奧運會來做擋箭牌,里面隱含了這樣一個前提:金龍魚方面曾給北京奧運會提供了轉基因油,供來自世界各地的運動員食用。
這種可能性在金龍魚方面未作出說明之前,肯定是存在的。如果金龍魚不能提供證據,證明給奧運會提供的是非轉基因油,那么,全世界的運動員、各國政要,均有可能誤食了金龍魚的轉基因油,他們全都有權利起訴金龍魚,要求索賠!
據網上的資料,金龍魚方面曾宣稱: “所謂奧運生產專線”其實無異于其他生產線,只是根據奧組委的訂單將該時段的生產與其他生產線隔離,并增加了公安、武警、工商、奧組委相關工作人員監管全過程,然后將成品直接送入集裝箱送至指定場所。既無特殊的原料采購,也無不同的生產工藝,更沒有為奧運會生產的特別產品。“從生產到包裝、商標都跟普通老百姓在超市里購買到的一模一樣。”(來源:京華時報《金龍魚百姓用油與奧運用油沒兩樣》2008年08月21日07:32)
從這些文字當中看出,金龍魚方面強調的是“一樣”,即“無特殊的原料采購”,所以,給中國13億人民供應的轉基因油,按金龍魚方面的說法,同樣也供應給了北京奧運會運動員和各國官員。這樣,金龍魚方面就欺騙了拒絕轉基因的奧組委,也欺騙了各國運動員——這等于欺騙了全世界;但如果金龍魚方面承認采用了特殊的原料采購——即非轉基因大豆用于生產專供奧運會的產品,那么,金龍魚方面所宣稱的“金龍魚百姓用油與奧運用油沒兩樣”就等于用奧運這塊牌子進行虛假宣傳,欺騙了13億中國人民。
總之,金龍魚的證據就陷入到這樣一種邏輯悖論里:要么你用轉基因欺騙了全世界;要么你用非轉基因代替轉基因利用奧運會進行虛假宣傳,欺騙了13億中國人民,二者必居其一。
另附其它郭成林案相關文章連接:
不吃葡萄不吐皮!郭成林案二審激辯法庭響起精彩繞口令!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32/24/02/4_1.html
呂永巖:金龍魚“鐐銬門”的要害是外國資本專政
http://www.maoflag.net/?action-viewthread-tid-1583600
金龍魚不僅是禍國殃民的魚,而且還是一條陰險狡詐的魚!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31/33/53/4_1.html
律師鄭緒華:郭成林被控損害商業信譽罪依法不能成立!
http://www.wyzxsx.com/Article/view/201110/265889.html
郭成林案二審最新進展:全國人民翹首以望!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32/12/16/7_1.html
媒體驚爆:金龍魚曾私下告訴公安機關如何辦案!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32/12/56/9_1.html
掌聲響起——為民族英雄郭成林的精彩辯護詞!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32/09/98/5_1.html
學者劉金華談郭成林案:法官一審太粗心!二審人民的眼睛都看你們了!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31/52/33/3_1.html
驚人發現:金龍魚的危害居然比郭成林說的還嚴重得多!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31/42/68/4_1.html
郭成林案聚焦:“你的投票將載入歷史的史冊!”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110/268672.html
郭成林案點評:辦案過程疑點重重,法律或已成一紙空文?
http://www.wyzxsx.com/Article/view/201110/268591.html
對法院關于郭成林對金龍魚一事發出抗議信
http://yxguo312.blog.163.com/blog/static/43352044201151910223742/
人民網:金龍魚表里不一,理應受到譴責!
http://www.gsjb.com/get/shxf/shxf08/2011081738438635305.html
小腸腺病變增生令商家恐慌,金龍魚向非轉基因大米投降!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32/23/80/2_1.html
六篇國內論文控訴草甘膦有罪,憑什么郭成林要受迫害?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31/33/56/3_1.html
部分老同志和學者就郭成林案致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函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110/267260.html
附件:益海嘉里應向消費者提供的證明文件清單:
1、美國孟山都公司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在美國“已經允許作為相應用途并投放市場的證明文件”;
2、美國孟山都公司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在美國“經過科學試驗證明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無害”的全套文件;
3、對于美國孟山都公司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農業部委托的技術檢測機構出具的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安全性的檢測報告”,包括農業部組織的喂食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動物試驗報告;
4、對于美國孟山都公司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對申請材料和檢測報告進行評審”的評審報告;
5、對于美國孟山都公司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6、如果不是直接使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為原料,而是使用國外進口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毛油為原料(僅在深圳精加工),那么除了上述文件外,還要提供針對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毛油的上述全套文件;
7、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以下簡稱衛生部)批準使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為原料生產“化學浸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的證明文件;
8、證明“化學浸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傳統物理壓榨非轉基因大豆油的證明文件;
9、有資質機構證明“化學浸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不會“對人體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的擔保文件;
10、與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有關的技術資料、對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報告和衛生部認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對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的驗證報告及其他有助于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與營養質量評價的資料;
11、如果不是直接使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為原料,而是使用國外進口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毛油為原料(僅在深圳精加工),那么除了上述文件外,還要提供針對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毛油的“出口國(地區)政府批準在本國(地區)生產、經營、使用的證明文件”的全套文件;
12、美國轉基因大豆對人類健康或環境不構成危害的“轉基因大豆安全證明書”;
13、農業部組織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喂食動物90天動物試驗的實驗報告全文。
附二:相關法律法規
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1年5月9日國務院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
第三十三條 境外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應當向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符合下列條件,并經安全評價合格的,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1)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已經允許作為相應用途并投放市場;
2)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經過科學試驗證明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無害;
3)經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檢測機構檢測,確認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不存在危險;
4)有相應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2001年7月11日農業部通過,2002 年3月20日施行)規定:
第十二條 境外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的,應當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申請領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第十三條 境外公司提出上述申請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二)安全評價申報書;
(三)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已經允許作為相應用途并投放市場的證明文件;
(四)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經過科學試驗證明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無害的資料;
(五)農業部委托的技術檢測機構出具的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安全性的檢測報告;
(六)境外公司在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審批程序》 (境外研發商首次申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進口])
審批內容:
1.轉基因生物的環境安全性;
2.轉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性;
3.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級;
4.轉基因生物在國(境)外的批準狀況;
5.申請人的相關資格
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申報單位報送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申報書》及其相關材料,并進行初審。
2.項目審查。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3.發放材料入境審批書。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審查意見,對于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審批書辦理程序發放《農業轉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審批書》,境外研發商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材料。
4.專業檢測。農業部委托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檢測機構進行環境和食用安全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5.專家評審。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對申請材料和檢測報告進行評審。
6.辦理批件。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評審結果提出審批方案,報經部長審批后辦理批件。
衛生部《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2001年12月11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條 轉基因食品作為一類新資源食品,須經衛生部審查批準后方可生產或者進口。未經衛生部審查批準的轉基因食品不得生產或者進口,也不得用作食品或食品原料。
第四條 轉基因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其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不得對人體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
第六條 轉基因食品的生產企業須達到國家有關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的要求。
轉基因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保證所生產經營的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
第十一條 生產或者進口轉基因食品必須向衛生部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六)與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有關的技術資料;
(七)申請單位對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報告和衛生部認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對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的驗證報告;
(八)其他有助于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與營養質量評價的資料。
第十三條 申請進口轉基因食品的除必須提交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出口國(地區)政府批準在本國(地區)生產、經營、使用的證明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十五條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第十七條 經營者應當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接受消費者的監督。
第十八條 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第十九條 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商店提供商品應當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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