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政府赤字經營情況下,中國大量購買美國國債,從而使中國國家資產有了較大的風險,在美元早已脫離黃金擔保的情況下,如何避免這些資產貶值成了美國債權國所共同面臨的一個大問題。
美國以前通常是以暗中的小動作來進行賴賬,如故意增發美元,使美元貶值,從而稀釋債務,但還沒有明確地直接賴賬過,現在美國又有人提出要以“技術性違約”來拖欠國債利息,因為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國,美元是世界儲備貨幣,所有金融規則都是美國建立的,那么美國會采用金融制度創新方式來變相賴賬而其他國家對他沒有辦法。
面對這樣的金融環境,我國利益如何得以保護呢?
我們要出來說不!你不能那樣辦!
那樣辦我們就拿你的資產來抵你的債務!或者用你的債務來還你的賬款。
在這里我提出一個建議,可以讓人大通過一個法律,對于購買他國國債或由其國家擔保的債券而他國違約情況,可授權企業可以以合理優惠價格購買美國國債,允許企業提出以美國國債來強行交換在華的惡意美國資本所擁有的權益,并允許企業以美國國債支付應付的外國賬款。如此一來,國債就等于建立了用對方國家的企業資產作為擔保的鏈條。就可以大幅度避免美國對國債違約而賴賬的情況。
這樣做無疑會增加美國企業在中國投資的風險,那么這么做會帶來美國企業大規模退出中國嗎?我認為不會,因為縱觀全世界,美國企業找不到比中國更大的市場,他要想在中國掙錢,就必須在中國進行投資,并且所強行交換的是美國在華惡意資產,正常來做生意的資本是不會受到影響的。在美國嚴重不景氣的情況下,因為趨利避害的特性,美國資本仍然會來中國投資的。而中國如果有了以美國企業在華資產擔保美國國債的法律,美國金融業玩“制度創新”的時候,也會有所顧忌,那些惡意資本很多有華爾街的影子,最終達到一種恐怖的平衡,這有點像戰略核武器所起的作用。
有人會說,國家是國家,企業是企業,不能混同的,美國國家違約不能來懲罰企業。我要講首先,我們不是搶企業,而是買,美國國債是美國國家信用擔保的合約,而企業的權益是另一種合約,我們以一種合約來換取另一種合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并且償付的是美國惡意資本,那么就是說美國資本也有違約或者違法情節,那么懲罰惡意資本反不正當競爭是大家都在做的事情這個又有什么錯呢?充其量是有一點點的強買強賣,但這一點上美國多次以各種不合理利由阻止我國企業在美國收購行為,性質上是完全相當的,你做了初一,就不要講我做十五了。
在賬面上,中國如果這樣做,世界上也不會有什么可譴責的,畢竟是用你自己的資產來還你的欠債,這個在賬面上是公平的,何況交換的是惡意資本,我們只是建立了一個對違約責任的罰則的具體操作方式。
至于用美國國債來支付賬款,那就更沒什么可說道的了,到期的美國國債,美國本就有義務將其兌現的,本就應該視同現金。
遇到中國如此處理時,美國會以其強大的軍事力量來脅迫中國嗎?我認為不會,美國沒那個能力,從上個世紀的朝鮮戰場和越南戰場兩次大規模吃虧后,美國不會再有膽量和中國進行正面的軍事碰撞,他沒勝利的把握,我們偉大的人民解放軍是我們堅強的后盾。現在我們的軍隊現代化已經進行了一段時間,和美國差距固然有,但比起朝鮮戰場和越南戰場時期已經遠遠有所進步,和美國的距離在大幅度縮短,在距離中國本土 1000公里 以內,我們應該有絕對性的獲勝把握。
這里還有一個技術性的操作,可以寫明如果違約發生,在用其企業償付其國債時,應該以購買該國國債時的匯率作為參考點,這樣可以抑制美國逼迫中國大幅度升值人民幣。
美國企業在華資產夠擔保美國國債的嗎?應該是夠的,現在中國購買的美國國債應該在一萬億美元以上,而美國企業在華資產達15萬億(引述自網絡)人民幣,按照現在匯率,是完全可以擔保中國購買的美國國債的。在強行收購美國惡意資本時,或者支付美國賬款時,我們有充分的選擇權,必然要先去收購那些改革開放初期因經驗不足而被惡意資本占據的行業的優質資產。美國惡意資本占據農業,農產品加工業(如油料),輕工業,通訊業等,如果發生清償,當然咱們要選擇那些對咱們不友善的來處理,比如用美國國債來償付CDMA之類的專利使用費等,都是可以選擇的,通訊業的市場在中國,我愿意支付你美元還是美國國債,那他選擇余地很小了。
至于美國資產不足以償付的部分,我們仍然握有美國國債,美國仍然有義務償還,如果他不還,那么我們也可以提出他用土地償還嘛,比如離我們近的某些島嶼什么的,都可以談著。
世界上的競爭,其最終的競爭往往是制度制定權的爭奪,美國多次以本國法律來不正當的約束外國事物,就是因為他強大的軍事經濟力量作為后盾,別人對他的流氓做法沒有辦法,只能接受,但中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可以在軍事上能保證不受美國侵略的國家,如今我們是時候對美國的賴賬行為說不了。
咱們如果這么辦,是否違背了市場經濟的規則呢?我認為沒有,要是有,也首先是美國違背了規則,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而美國如果賴賬的話,那就要進入罰則了,至于咱們怎么罰他,那就看咱們高興了,他美國企業是美國的組成部分,美國借債用以支付美國的公共品,美國企業也是受益者,尤其那些惡意的美國資本,他們以壟斷地位在中國獲取超額的不合理利潤最終是要流向美國的,其中部分就去支持其政府了。
這個惡意資本,如何界定,需要有一個確認的機構,我認為可以首先由商務部來確認,如有異議大家可以述諸法律。
那么如何確定是惡意資本呢?這個大家還可以討論,我初步想到幾點:1、在與中方企業合資時曾經承諾發展中方品牌而惡意將其棄用或故意降低其使用以擴大自有品牌市場占有率的。 2、惡意占有市場資源,獲取不合理利潤的。 3、合資時受到股份比例制約,但采用惡意的間接收購以獲得企業支配地位的。4、利用其市場壟斷地位,以不正當競爭手段壓迫競爭企業以獲取非法高額利潤的。
建立這樣的法律會使我們退出世貿嗎?我認為也不會,美國出臺的以國內法干預國際法的情況多了去了,誰也沒見他退出世貿。
那美國會因此而不承認我們是市場經濟國家嗎?我們沒這么干的時候美國也一樣沒承認我們是市場經濟國家啊!反正你也不承認,還不如大家對著搞,看誰搞得過誰,咱們是借錢給美國的人,還要他來承認咱們是市場經濟國家才行,這事情也太怪異了,債主都混成這樣了,也太搞笑了,何況,他違約也不符合市場規則吧。
咱們這樣做別的國家會譴責嗎?我看不會,大家都是美國債主,討債是大家共同的事情,他們替美國硬撐,自己也要有債權損失的,搞不好他們還會依樣畫葫蘆呢。
這樣的法律如果建立了,等于開啟一個美國資產退出中國的路線圖,現在美國很多企業利用其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不熟悉國際規則的情況下所犯錯誤進入中國的戰略行業,并以破壞中國產業為目標,可以在法律里加上一條,在確認了美國企業有惡意違約行為情況下,也可以以美國國債來償付美國在華企業資產而將該美國企業的在華資產轉移給債權持有者。這樣也等于在美國企業頭上懸上一把利劍,使其不敢做那些違法違規的事情。另一個可以選擇的規則是,如果出現這種違約情況,那么兌換美國企業時法院可選擇以美國國債購買時的匯率作為基準匯率,則可以抑制美元的過度貶值。
這樣的法律建立后真的會發生用美國企業來償付美國國債的情況嗎?我認為不會,但這會建立一個傳導機制,使美國企業家有動力來約束美國政府,使其不要賴賬,同時會約束美國企業在華行為,使其更加尊重中國法律法規。
我為什么要提出這樣的議題呢?主要是想大家可以開闊一下思路,在美國大肆破壞規則的時候,咱們不能全跟著他轉,應該跳開來,你破壞規則,就別講我也不講道理,當大家互 相都有牽制后,最終回到原點,大家都不要出格好了,否則美國單方破壞規則,咱們就在他破壞的基礎上抗議妥協,豈不天平不斷向他傾斜,這些利益都是全國人民流血流汗換來的,不能在談判中輕易丟掉。
最后,想對美國說一句話:“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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