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子監琉球館,是明清時期琉球國官派學生在北京國子監留學的重要遺址,見證了中琉兩國之間深厚的文化交流與友好往來。
· 歷史淵源
琉球國派遣留學生
古代琉球國向中國派遣官生始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 年),到萬歷七年(1579 年)共派官生 23 批 80 余人。清朝建立后,從康熙二十七年(1688 年)開始,到同治十二年(1873 年)共派官生 9 批計 49 人。這些官生肩負著學習中國文化、技術等知識的重任,以促進琉球國的發展。
專門學館的設立
為了妥善安置和教育琉球官生,明朝時期便在國子監內設立了琉球學館,供琉球官生學習和生活,這也體現了中國對琉球國文化交流的重視。
建筑布局與設施
位置
琉球學館位于國子監彝倫堂后面、敬一亭的西側。彝倫堂是國子監祭酒的辦公處,從這里可以想象當年琉球學生們的瑯瑯讀書聲傳至此處的情景。
建筑規模
學館有正廳三間,正廳上有一塊匾額,上書 “海藩受學” 四字,門的兩側有楹聯,上聯是 “所見異,所聞異”,下聯是 “此心同,此理同”。這三間正廳是管理官員和教師的辦公處。正廳后面還有后廳五間,中間是講堂,左、右各兩間是四名官生的住處,每人一間,為琉球官生提供了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教學與管理
教學內容
以儒家經典為核心,包括 “四書”“五經” 等,讓琉球官生深入學習中國傳統文化的內涵,理解仁、義、禮、智、信等道德觀念。同時,還涉及詩詞、書法、歷史、哲學等諸多方面,全面提升琉球官生的文化素養。
師資配備
國子監會選拔學識深厚、為人老成的學者擔任琉球官生的教師。如乾隆時期,選拔了湖南貢生潘相為常設教師,為琉球官生傳授知識,指導他們的學習和生活。
管理規范
國子監對琉球官生的管理較為嚴格,他們要遵守國子監的各項規章制度,如作息時間、學習紀律等。同時,還配備了專門的管理官員,負責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和解決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生活待遇
飲食供應
每人每日有白米 2 升、雞 1 只、肉 2 斤、豆腐 1 斤、香油 4 錢、醬油 4 兩、醬 4 兩、鹽 1 兩、米酒 1 瓶、菜 1 斤,這樣的飲食標準在當時是相當優厚的,體現了中國對琉球官生的關懷。
衣物賞賜
冬季每人可領細羊皮襖 1 件、絲棉中衣 1 件、貂皮帽 1 頂、鹿皮鞋 1 雙;春秋兩季每人可領緞面棉袍 2 件、中衣 2 件、緞靴 1 雙、馬皮靴 1 雙;夏季每人可領硬紗袍 1 件、單布袍 1 件、棉布中衣 1 件、涼帽 1 頂、皮靴 1 雙。
零用補貼
筆墨銀每人每月有 1 兩 5 錢,供他們日常零用,以滿足琉球官生購買學習用品和其他生活用品的需求。
文化交流與影響
傳播中國文化
琉球官生在中國學習期間,深入了解中國的文化、制度、科技等方面的知識,學成回國后,將這些知識帶回琉球,對琉球國的文化、教育、政治、經濟等方面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促進了琉球國的發展和進步。例如,他們將儒家思想傳播到琉球,使得儒家文化在琉球得到廣泛傳播和發展,成為琉球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增進兩國友誼
琉球官生在國子監學習期間,與中國的師生建立了深厚的友誼,他們之間的交流和互動,增進了中琉兩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和感情。這種友好關系不僅在文化交流方面得以體現,也在政治、經濟等領域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為中琉兩國之間的長期友好往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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