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我以一種“兔死狐悲”的心情撰寫本文時,又驚悉深圳富士-康不幸發生“第=十三=跳”。這場“富士康-自殺現象”無疑是一場用中國勞工性命引發的中國社會的“汶川大地震”,令我心靈震撼。我不知道自原始資本主義以來,人類歷史上是否有能與“深圳富士康-跳樓-事件”相比擬的類似企業和類似事件!?
一、深圳富士康的“勞工跳-樓”
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團是臺灣首富、臺灣鴻海集團總裁郭臺銘旗下的公司。自2010年1月該集團發生今年“第=一=跳”,至 5月25日 凌晨發生5個月以來的“第=十一=跳”,墜樓的余音尚在大陸的“社會主義”上空繚繞徘徊,又傳 5月27日 發生第-13-宗勞工-割腕-事件。
富士康接連不斷的自殺事件在國內各傳媒形成熱議。深圳市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專題調查組于 5月19日 進駐富士康,深圳副市長、公安局長李銘等也前往富士康進行調查,并與該集團高層商討防范措施。
5月24日 郭臺銘在臺北出席一項論壇時,一反之前的低調態度,首度回應富士康“十=連=跳”事件,否認富士康是苛刻員工的“血汗-工廠”。
在發生了第-11-起-跳樓事件后,郭臺銘于 5月26日 趕赴深圳實地了解情況。并表示富士康公司已邀請心理及社會專家針對這11起員工-跳樓個案進行研究,了解事件背后的原因。還在富士康新聞發布會等會議上,就“富士康-員工-自殺事件”表示致歉和痛心。
二、深圳富士康“勞工-跳-樓”的原因及應對分析
如果說“隔三差五”的有三兩個勞工或因個人問題、或因社會問題“想不開”而尋求“解脫”是“偶然現象”,古今中外皆有,不足為怪。那么深圳富士康接連不斷的跳樓事件無論如何不能說是“偶然現象”,其只能是“必然現象”。既然是“必然”,就應該究其“必然”的原因。
深圳市政府的發言人李平較客觀地認為富士康“員工跳樓”的系列悲劇涉及“員工個體、企業和社會多個方面的因素”。
1.富士康的企業責任、原因與應對
(1)用“專家”作“擋箭牌”。面對外界的負面批評,深圳富士康的老板郭臺銘說,針對富士康-員工-跳樓,他曾請教過相關的心理專家,以11名跳樓員工和深圳富士康40萬員工總數來算,比例是否在合理的水平范圍內。專家的答復是,比例“在正常線下”。我們不知道郭臺銘先生請教過的“心理專家”是誰?!是哪里的?郭臺銘給這些“專家”開了多少“工錢”?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些“心理學家”拿一個“統計數據”當作規律性的“正常比例”,猶如國家統計局的“CPI”——是忽悠!混淆視聽!按照此“規律”,富士康再有多少個員工-跳樓才超出“正常線”?!
(2)歸罪社會。郭臺銘指出,深圳富士康員工多達40萬人,不能從單一事件來看問題,而是要從深圳、從全中國的角度來看問題。照此理解,深圳富士康-連續-自殺-事件的“罪魁禍首”是深圳、是中國大陸。只是郭臺銘沒有具體明說歸罪于中國大陸、深圳的政府,或社會,或制度,或文化,或人民……也沒有明說深圳富士康其實也是“受害者”,沒有追究政府的責任,就是給大陸和深圳的政府留足面子了!
(3)指控媒體。郭臺銘認為媒體不應過度渲染。他提及媒體的“渲染效應”讓事件迅速擴大,并不斷說“媒體要多以正面報道來看事情,社會要多點‘健康、光明’的正面報道才能增強社會的安定”。即意指是媒體嚴重化和誤導了深圳富士康的連續-跳樓事件。因此,郭臺銘在以“穩定”綁架傳媒和政府的同時,向媒體記者三鞠躬,求媒體“放他一馬”。其實,郭臺銘知道,富士康的連續-跳樓-事件如果發生在臺灣,臺灣的媒體和社會會如何對待之!如果發生在美國,美國的媒體和社會會如何對待之!郭臺銘在臺灣的民主社會中“發財致富”,為什么到大陸就不講“輿論監督”了?是臺灣的民主“虛假”,還是如《晏子使楚》中所云:“今民生長于齊不盜,入楚則盜,得無楚之水土使民善盜耶?”如果真是“水土異也”,也難怪郭臺銘把富士康的員工-跳樓“歸罪于”深圳、大陸。只是可憐的中央政府和深圳政府被郭臺銘“吃豆腐”——既讓郭臺銘在大陸發了財,又遭郭臺銘的“歸因”和“綁架”,還因為兩岸關系而不能開罪于他,甚至不敢說他什么——“陽痿”了,別人怎會拿你當“男人”?!
(4)歸因于自殺勞工。郭臺銘 5月26日 表示,富士康與心理專家討論后的初步結論認為,該公司工廠的管理并無問題,而與員工天生的個性和情緒管理有關。在郭臺銘看來,他工廠里的十三個員工短期內接連-自殺,都是這些人自尋死路,是他們的個性天生有問題,又不會管控自己的情緒……但事實勝于雄辯,一個企業,短期之內,十三個人自殺,頻率之密集,已經遠非自殺者個人原因所能解釋的了。郭臺銘的“員工個性說”只能表明他及富士康不尊重生命。
(5)開脫責任。郭臺銘指出,公司一年多前就注意到員工在工作壓力下情緒會受到影響,當時就成立了員工生活關愛中心、關愛中心網絡平臺,當員工有心理壓力就可以上網登記、登錄,便會有專人協助處理。可笑之極!富士康早該注意到員工在工作壓力下情緒會受到影響——《組織行為學》和《人力資源管理》早有科學闡述,卓別林的《城市之光》、《摩登時代》早有表演,日美臺的企業早有管理實踐……這足以說明富士康的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低下、對員工的忽視。
(6)視員工為“賺錢機器”。郭臺銘表示,深圳富士康-龍華廠區25萬員工,99.99%的員工生活、工作都很正常,大家也非常快樂,因為大家知道只要正常工作,就會有錢、能賺錢享受人生。郭臺銘認為“有錢就有一切”,把員工當作“賺錢機器”,忽視員工的精神需求。這充分說明郭臺銘秉持“X理論”,其必然導致他及他的管理團隊采用“性惡論”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措施——低薪資:與工人的勞動強度不成正比。新進基層員工的底薪,實有1200元(折合臺幣約五千八百元)。其他要靠加班費和年終獎金,才能得到2300元的月平均薪資。強制性加班:每個月開始,給員工簽一個加班同意契約書。如果簽名,這個月每次都得來加班。如不簽,這個月一小時加班都沒有。如果都不加班,只領底薪,再扣除醫療、社會保險保費,實領只八百多元。富士康每天二十四小時開工,員工分兩班輪班,八小時正班加三小時加班。低素質且嚴酷的管理:富士康的基層管理多是從生產工人中提起來的,這部分管理者因為素質不高、缺乏管理知識,對生產工人的管理非常嚴格。網絡最近傳開一段長達一分鐘的富士康北京廠區保安集體毆打員工的視頻……
(7)要求員工簽署“不-自-殺-協-議”。在深圳富士康發生“第=11=跳”后的幾個小時,深圳富士康周二(25日)中午通過其內部通訊郵件Notes發布了題為“關于組織集團員工對《致富士康同仁一封信》進行簽名確認事宜”的郵件——說明“基于國家法律、集團制度和人道關懷之原則,集團對員工意外事件的處理均依法依規進行,對員工意外事件(含自殺、自殘等),公司將不支付法律、法規規定之外的賠付項目,但定會積極配合政府部門進行依法補償,并進行合理撫恤工作”。并要求員工同意公司有權把身體或精神有問題的員工送院,保證發生自殺等“非公司責任”的傷亡,當事人或家屬均不可以提出法律法規之外的要求,不采取過激行動導致公司名譽受損。但對何謂“非公司責任”,則未清楚解釋。有員工痛斥富士康“冷血”,拒絕簽署。深圳富士康如此“危機應對”,充分表明其推脫責任、唯利是圖的“資本至上”主義,也流露其漠視法律的“本性”。
(8)裝神弄鬼。有知情人士向媒體透露,富士康集團甚至誠邀“高僧”入廠做法,寄希望以此“避邪除難”。然而,此等努力并沒有阻擋一個個鮮活的生命爭先恐后的跳入死神的懷抱。因為“風水”根本不是富士康-員工-頻繁-跳樓的原因。如果一個公司的管理團隊面對員工的連續-自殺而不知反省管理問題,其本身就是嚴重的管理問題——管理的邪惡。
盡管富士康為應對預防“員工-自殺”事件,已啟動“相親相愛”活動,采取一系列防止自殺的措施,包括設立防自殺熱線,邀請學術專家及顧問來廠與雇員交談,設立富士康員工關愛中心,加高宿舍防護欄,在第一線的生產流水線上,播放員工喜歡的背景音樂等措施。這些措施是必要的,但是治標的,不治本。富士康若不能“以人為本”,改變視勞工為“機器”的理念,改變嚴酷剝削勞工的管理辦法。富士康的“跳-樓”悲劇仍然不會完結!因為“給牛播放音樂”仍然是為了吃更好的牛肉,讓牛產更多的奶,而不是拿“牛”當“人”看——聽音樂的“牛”仍然不是“人”!
……
綜上所述,郭臺銘所謂的“跳樓”不是該公司工廠的管理問題,而與員工個性和情緒管理有關的說法,是喪失天良的“睜眼說瞎話”!因此,我們有充分理由質疑郭臺銘的“道歉”只是面對輿論壓力時的“表演”,他帶領媒體記者參觀廠區與員工生活設施等,無非是為了推脫責任的“作秀”。
當然,把深圳富士康的“員工-跳樓”事件完全歸罪于郭臺銘及其富士康,有失公允。郭臺銘及富士康等也會質疑:全球每年約100萬人的自殺者,其中有30%是中國人。富士康不過區區13人。那30萬自殺者誰關注了?!自1949年以來的60年間,中國大陸大大小小的“運動”造成的5000萬~7000萬人的非正常死亡,又追究過誰的責任?!還有時常見諸報端的大學生、研究生、博士生的自殺,又追究過哪所大學的責任?!當下除了清華、北大的碩士、博士跳樓-自殺還能稱之為新聞外,一些普通學校里的“大學生自殺很正常”!那些礦難死亡人數又被掩藏了多少?……那些上訪走投無路的自殺者、被強制拆遷的自殺者……又追究過誰的責任?!盡管如此,也不是富士康發生勞工連續自殺事件的理由!
2.政府的責任、原因與應對
深圳市政府的發言人李平雖然較客觀地認為富士康“員工-跳樓”的系列悲劇涉及“員工個體、企業和社會多個方面的因素”。但沒有說明領取那十三位公民貢獻的稅款作為工資的深圳市政府的責任是什么?!——政府是如何管理社會的?如何監管企業的?如何保障人民權益的?
改革開放,深圳作為“試驗田”,迅速從一個小鄉村發展成“經濟明星”、“世界車間”、“花花世界”——為了招商引資,現代的“開放者”遠遠超越“洋務運動者”——洋務運動是“租地”給外來者,“畫地為牢”,讓外來者在“租界”成立“國中國”。而現在是從北京、上海到偏遠鄉村,資本家想怎么干都可以——給予“超國民待遇”——需要土地,“送地”給你;需要建房,政府幫你“強制拆遷”;需要賺錢,政府把資源“廉價”給你;需要排污,政府對企業造成的環境污染“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需要降低成本,可以用低工資待遇、高強度勞作榨取勞工的“剩余價值”,政府美其名曰為“比較優勢”、“后發展優勢”……總而言之,誰有錢誰就是座上賓,只要拿錢來,我就代表你,甚至給你“保護傘”——政協委員、人大代表……誰計算過中國改革開放的“成本”?!
深圳——改革開放的試驗場,血汗敲詐與驕奢淫逸相伴生,物質文明與精神匱乏相伴生,世界工廠與階級對抗相伴生——深圳富士康“員工-自殺”事件的實質是以富士康資方為代表的資產階級與勞工階級的階級矛盾惡化及對抗。
可悲的是深圳市政府新聞發言人李平卻說富士康發生的勞工-跳樓事件,是快速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的轉型期出現的特殊問題。李平的這番說法,如果不是白癡,就是混淆是非,就是推脫責任!誰證明快速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與深圳富士康發生的“連環-跳樓”之間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即使原始資本積累時期曾經發生過殘酷剝削、掠奪及階級對抗,但西方資本主義社會已經從馬克思的《資本論》中學會了修正資本主義,因而有了今天的法制化、文明化的“資本主義”。而自稱信仰馬克思主義的中國政府沒有理由今天重走過去的原始資本主義老路——不是發展的必由之路,沒有理由重新通過殘酷剝削、掠奪及階級對抗來獲得社會發展!不能別人跳過的“陷阱”再跳一次,別人吃過的“屎”再嘗一次,更沒有理由再重蹈覆轍!
至此,我再次深感毛澤東主席的偉大!1960年代,他老人家就看透了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要干什么,就明確:中國走資本主義道路,工人農民將吃二遍苦、受二茬罪。“文革”時的憶苦思甜,全國也就找了一個“南霸天”、一個“劉文彩”。現在再憶苦思甜,看看有多少個“南霸天”、“劉文彩”。
3.跳-樓-人的責任、原因與應對
如果說跳-樓-人沒有責任,深圳富士康和深圳市政府也會憤憤不平——為什么其他勞工能忍耐?為什么其他勞工沒跳樓?
按深圳市政府新聞發言人李平的分析說,富士康員工大多數是“80后”和“90后”,時代觀念不夠明確,涉世不深,經歷磨煉不夠,心理比較脆弱,對一些情感糾紛、環境變化、工作生活壓力調節能力不夠。從企業來看,富士康集團相同年齡段的員工聚集在一起,加上企業管理文化建設等方面的問題容易使一些問題和情緒產生疊加效果。
筆者不茍同李平的觀點。如果富士康的自殺者是李平們的父母或兄弟姐妹或兒女,李平們還會如此看問題嗎?!
(1)“80后”和“90后”的特性問題,不是“80后”和“90后”們的本人問題!是他們父母的問題,是獨生子女政策的問題,是政府不尊師重教、教育不公的問題!試問秉持“科學發展觀”的深圳市政府,能從哪個科學中找出“年齡段”與“自殺”有因果關系?!
(2)怎樣算有“時代觀念”、“有理想”?富士康-跳樓-員工的年紀都在20歲左右,多為第二代進城務工人員。有人說他們從小沒吃過什么苦,加之大城市的工作環境艱辛,導致一些人沒有思想寄托,甚至覺得生活沒有意義。這是胡言亂語!農村進城打工的孩子,哪個在農村沒有受過苦?如果不是農村苦不堪言、大城市好,他們為什么要進城打工、寄人籬下?正是他們懷揣著一個夢想——城市能讓他們生活的更好,他們才進了城。只是他們進城后才深切感知他們不是公民,是農民!因為城市是城市人的,不是他們的!他們也才深切感知什么叫歧視、不公平,什么叫貧富差距、教育不公、缺乏醫療與住房保障……才感知在權勢和資本的緊密結合下,憑借個人努力爭取更好的出路是越來越難、出路是越來越少……由于農民既不是“先進生產力”,又不是“先進文化”,所以沒有什么人代表他們的利益,所以他們孤立無援……所以,他們或忍氣吞聲,或任人宰割,或報復社會,或偷工減料、違規作業,或坑蒙拐騙,或失去生活的信心……除此,他們還能干什么?!
(3)怎樣算“涉世深”,“經歷磨煉”?“80后”和“90后”們小小年紀就背井離鄉、闖蕩江湖,高強度勞作,低工資收益,“累到無法支撐”,生存和發展的前景不明,找不到人生的價值,得不到社會的關愛和幫助,以至于走投無路、進退兩難,失去生活信心。李平們還準備怎樣磨練他們?!
(4)怎樣算有“工作生活壓力調節能力”?是不是要“80后”和“90后”們把自己變成工作機器,忍氣吞聲,任勞任怨,不計報酬,“革命戰士是塊磚”資本家哪里需要哪里搬!才算是有“壓力調節能力”!?
納稅人養一條狗還會見主人搖搖尾巴,還會替主人看家護院,為什么要白養活李平們如此混賬——不說人話!
當然,還有更混賬的。有人說“高額的撫恤金”可能誘使富士康-的員工-跳樓。因為富士康的員工死亡待遇高——身故的員工家屬都能拿到人民幣10萬到25萬元不等的撫恤金,一般工人可能要工作十多二十年才能賺到這樣多的錢。于是,謠傳“一=跳保家”、“要死,就死在富士康”。娘希匹!一個社會,認人感到“生不如死”,這個社會成了什么?——人間地獄!那些貪官污吏、資本家們為什么不跳樓賺錢?是因為中國的社會主義的死亡待遇不好?!荒謬絕倫!
三、深圳富士康“勞-工-跳-樓”的真正悲劇
馬克思早就說過:“資本來到世間,每個毛孔都流著血和骯臟的東西。”外資或臺資企業被我們招來,它們到中國辦廠,剝削贏利的目的性十分明確。因此,成千上萬的打工仔、打工妹們在那里付出超時超強的勞動極其自然,在身體及精神上遭受剝削更不足為奇。
深圳富士康“勞工-跳樓”的真正悲劇是:
1.社會性的麻木不仁
在人類進步到21世紀的今天,深圳富士康公司頻繁發生-勞工-跳樓事件,除了引發媒體輿論的一片喧嘩之外,少見中國的社會公眾反應。主要是人們已經產生“自殺疲勞”,我們已經習慣了社會進步的車輪碾過帶血的尸骨鋪墊的發展之路,見怪不怪了!甚至連“兔死狐悲”的感覺也退化了。因此,今天的中國再也不會發生“五卅慘案”了!
但是,“五卅慘案”的歷史不能被淡漠、被忘記。忘記過去就意味著背叛!
萬幸!公元 2010年5月23日 ,有網友在深圳富士康-龍華園區外舉牌抗議,不滿富士康十=連=跳后給出的“員工個人原因”的說法,希望找出真相,阻止“第=十=一=跳”。
萬幸!公元 2010年5月25日 ,富士康發生“第=十=一=跳”后,大約20名香港的“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成員在富士康香港辦事處外示威抗議,他們高舉“自殺非偶然、管理要改善”,“無良富士康、工人心慌慌”等標語牌,并誓言將發起全球抵制iPhone的行動,以抗議富士康的惡劣工作環境。并要求“富士康應該改進自己的管理方式”,“強烈呼吁富士康調查他們的死亡原因。”
萬幸!據《華爾街日報》中文版報道,蘋果公司(Apple Inc.)正在對富士康如何采取措施解決近期深圳工廠頻發員工-自殺-事件展開獨立調查。
2.“專家”、“學者”淪為權力和資本的“走狗”、“幫兇”
富士康公司邀請心理及社會專家針對-11-起勞工-跳樓案進行研究。富士康為什么不邀請“管理專家”?不從管理角度找原因?參與調研的“心理學家”依據什么認為這些“自殺事件基本與富士康-員工個人的心理疾病,特別是與抑郁癥有關”。哪國的《心理學》說“自殺是個人的心理疾病”,“抑郁癥”與環境無關?“心理學家”不是管理專家,憑什么斷定跳樓“與管理無關”!
有人替富士康開脫責任,說按中國的平均自殺率15人/10萬計,富士康一個37萬人企業每年正常的自殺者為55人。今年5個月,富士康才跳樓了-13-人,富士康還有42個死亡指標。慘無人道的“理論”和無知的推算公式!
有人還拿美國的康奈爾大學作案例替富士康開脫罪責。康奈爾大學與哈佛、耶魯大學等起名,僅今年2月連續發生三起學生自殺事件,使得近6個月累計相似自殺事件達6起,于是康奈爾大學背負上了“自殺學校”的惡名。輿論嘩然,學校壓力倍增。但根據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校報《科技人》提供的資料顯示,該學院自1964年起就保持著1.46%的自殺率,而同期康奈爾的自殺率卻僅為0.0043%;德州大學心理健康中心主任布朗森說,美國大學生每年的平均自殺率,是十萬分之7.5,有兩萬名學生的康乃爾大學,從兩千年至今,總共發生14起自殺案,這個比率不算偏高。因此,也應該用這樣的態度來對待富士康。太恐怖了!價值取向竟然是“比誰死人少”!既然美國是“榜樣”,怎么解釋中國人的10萬之15人的平均自殺率遠高于美國?是富士康好,中國不好?!
還有“專家”稱“富士康的‘十=連=跳’是典型的‘模仿自殺’,學術上稱為自殺的‘聚集效應’,在自殺領域很常見。”因此有人提出“要盡快弱化乃至驅散日益濃烈的跳樓-氛圍,以防止可能出現愈發不可收拾的自殺‘傳染’”。甚至找出“統計規律”:富-士康-跳樓,一月份一人,三月份兩人,四月份三人,五月份已出現六例,顯然暗合了事件惡化醞釀傳染的一般規律。我只知道有人模仿時尚,有人模仿消費,有人模仿跳樓討工資,有人模仿跳樓逼使戀人不拋棄自己……我不知道竟然還有跳樓“模仿自殺”的!為什么“心理學家”們不“模仿自殺”呢?!為什么自殺不“傳染”給政府官員、資本家、“專家”們,難道自殺是“基因型病毒”只傳染給弱勢的勞工?!
3.工會的缺席
中國自稱是社會主義的法治社會。中國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國有工會。但深圳富士康的連環-跳樓事件中,工會銷聲匿跡,無蹤無影!工會的缺席,讓中國所有以工會作“機制”的勞資管理方面的法規和制度都形同虛設。換句話說,中國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工會的法律法規都是“皇帝的新衣”、“遮羞布”、“愚民工具”……
4.制度的缺陷
任何社會、組織都會有問題,無非是問題的大小、多少、性質、影響不同而已。我自己也有問題,吃飯時牙咬了舌頭,走路時腳踢了磚頭……《管理學》不怕有問題,就怕不正視問題、回避問題,就怕不分析問題、反思問題,就怕不解決問題、不預防問題,就怕制度缺失糾錯機制。
美國等法制化國家的社會制度設計是:市場經濟+法制+民主。美國人明白搞市場經濟才會有活力,但市場經濟會驅使人們唯利是圖、不擇手段。因此,美國社會采用“法制”以約束“市場經濟秩序”。為了既保障法律得到有效實施,又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美國制度還采用“民主”進行制衡。從管理學的角度說,美國的制度設計是一個“閉環”的負反饋系統,協調、穩定、可持續。
而中國的社會制度設計是:市場經濟+專制+集權。中國人也明白搞市場經濟才會有活力,更明白市場經濟會驅使人們唯利是圖、不擇手段。但中國的執政者認為“法制”和“民主”的效率太低,且往往約束執政者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因此中國的執政者更愿意用“專制”和“集權”,既可以“高效率”,還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但從管理學的角度說,中國的制度設計是一個“開環”的正反饋系統,難以糾錯,不容易協調,不易穩定,不可持續。在中國的社會制度下,如果遇到偉大領袖毛澤東,就會用30年趕上美國56%。如果遇到一個“小人”,就會一夜回到解放前。
有人說中國的制度優勢是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但也必須說明中國的制度劣勢是不惜犧牲一切、不惜一切代價達成政客的目標。如2008年以“四萬億投資”拉動經濟復蘇,如中央某部門下令限制傳媒、網絡對富士康-跳樓-事件的報道和議論……這些下“限制令”的人違反憲法,侵犯人權,強奸民意,喪權辱國,還不如清政府的昏庸閣僚!歷史早晚會“算賬”的!
四、深圳富士康“勞-工-跳-樓”的警示
今天,深圳富士康的“連-環-跳”是“先兆性”信號,彰顯自2008年中國形成“公民社會”的重要意義,表明中國人民頭上的新“三座大山”——“權貴主義”、“封建專治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及其伴生的“社會不公”的嚴重性,預示中國到了“轉型”的十字路口!
老子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殺懼之?”
愿深圳富士康-跳-樓勞工的血不會白流!
注:本博文撰寫于 2010-5-28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