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盛秋之際,提兵按邊,風霜已寒,征馭良苦。如是別有事宜,可密奏來。朝廷以淮西軍叛之后,每加過慮。長江上流一帶,緩急之際,全藉卿軍照管。可戒飭所留軍馬,訓練整齊,常若寇至,蘄陽、江州兩處水軍,亦宜遣發。如卿體國,豈待多言。付岳飛。”
文后有“御覽之寶”和“伍”字畫押。此扎縱36·5厘米,橫67·5厘米,17行,99字。原件曾被清皇家收藏,并編入《三希堂》法帖。就這一手札的墨跡來說,典雅遒麗,溫潤俊朗,自有大家風范。
手札書寫的時間
手札中說:“卿盛秋之跡,提兵按邊,風霜已寒,征馭良苦。”從這幾句我們可以看出寫此手札為“盛秋”,時間應是八月,是一次大的軍事行動之后。根據下文內容,應是“長江上流一帶”的軍事行動之后。<宋史·高宗本紀》記載,岳飛對長江上流一帶的用兵是在紹興四年(1134年)五月到七月,岳飛一鼓作氣收復了郢州(今湖北鐘祥市)、襄陽、隨州、鄧州、唐州(今河南唐縣)信陽軍(今河南信陽市),高宗手書就寫于這次戰事以后的八月,即紹信四年(1134年)八月。
“ 淮西軍叛”的來龍去脈 手札中說:“朝廷以淮西軍叛之后,每加過慮。”宋高宗趙構渡江草創政權之時,內憂外患,不僅金兵多次打到江南,民眾也不斷發生起義,更有甚者,南宋軍事將領也多次發生叛亂。在南宋軍事將領的叛亂中,為什么淮西軍的叛亂使宋高宗刻骨銘心,念念不忘,在《付岳飛》手札中特別提起呢?原來,所謂“淮西軍叛”實際是一次迫使宋高宗退位的“逼宮事件”,無怪乎宋高宗刻骨銘心,念念不忘了。《宋史·高宗本紀》記載:
建炎三年(1129年)三月,“壬午,扈從統制苗傅忿王淵驟得君、劉正彥招降劇盜而賞薄。”
“ 癸未,傅、正彥等叛,勒兵向闕,殺王淵及內侍康履以下百余人。.....傅等迫帝遜位于皇子魏國公,請隆祐太后垂簾聽政,是夕.....甲申,尊帝為睿圣仁孝皇帝。”
“ 丙午,.....呂頤浩、張俊發兵平江,丁未,次吳江,奏請建炎皇帝還即尊位。朱勝非召傅、正彥至都堂復議復辟,傅等遂朝睿圣宮。”
“ 夏四月戊申朔,太后下詔還政,皇帝復大位。”
“乙酉,以苗傅為淮西制置使、劉正彥副之。”
“庚午,.....命苗傅、劉正彥并檢校少保.....傅、正彥夜遁。”
“辛亥,.....遣統制王德、喬仲福追擊之。”
又據《宋史·職官志六>載:“初,渡江草創,三衙之制未備,稍稍召集,填置三帥。資淺才.....擢王淵為都統制。”
由以上史料可看出,所謂“淮西軍叛”實際是皇家禁衛軍扈從統制苗傅對王淵得到高宗的寵信而提抜為禁衛軍殿前都統制產生怨恨,加上劉正彥招降劇盜而對賞賜太少產生怨恨,兩人一拍即合,合伙叛亂,率軍圍了皇帝的住所,殺死了王淵和太監一百多人,迫使高宗退位,叫皇子魏國公即位,并請隆祐皇后垂簾聽政。而呂頤浩和張俊對苗傅、劉正彥擅自逼高宗退位不滿,帶領人馬從平江(今蘇州市)出發,駐扎在吳江(今江蘇吳江),上書令高宗復位。在強大軍事力量威逼下,朱勝非叫苗傅、劉正彥到睿圣宮請高宗皇帝復大位,于是,高宗又當起了皇帝。高宗就裝模作樣的任命苗傅為淮西軍制置使,劉正彥為副制置使。實際上是要把他們趕出朝廷。苗傅、劉正彥一看大勢不妙,就帶領兩千人馬連夜出逃,隨后,高宗派兵追殺。最后,苗傅、劉正彥均遭“伏誅”。這就是“淮西軍叛”的來龍去脈。實際上,“淮西軍叛”應是禁衛軍叛,高宗有點忌諱“禁衛軍叛”,所以說是“淮西軍叛”。
“長江上流一帶”的戰略地位
手札中說:“長江上流一帶,緩急之際,全藉卿軍照管”。“長江上流一帶”主要是指湖北大部和周邊地區,對穩定南宋政局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宋高宗在手札中特別予以指出,是否說明高宗具有這種戰略眼光,其實不是。我們從紹興三年((1133年)秋,“偽齊遣李成挾金人入侵,破襄陽、唐、鄧、隨、郢諸州及信陽軍,湖寇楊幺亦與偽齊通,···帝命飛為之備”(《宋史·岳飛列傳》)就可看出當時升岳飛為江南西路、舒蘄州制置使,置司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就是要岳飛在江西做好防御。對這種被動防御,岳飛提出不同意見,他向朝廷上書說:“襄陽等六郡為恢復中原的根本,今當先取六郡,以除心膂之病。李成遠遁,然后加兵湖湘,以殄群盜。帝以諭趙鼎,鼎曰:‘知上流之利害,無如飛者’”。(同上)這樣,才堅定了高宗對長江上流的用兵計劃,遂于紹興四年(1134年)五月以岳飛兼黃(今湖北黃岡市)復(今湖北天門市)州、漢陽軍(今武漢漢陽區)、德安府(今湖北安陸市)制置使,岳飛率人馬收復郢州、襄陽、隨州、鄧州、唐州及信陽軍,七月,“襄漢悉平”,穩定了長江上流的襄漢地區。
收復襄漢諸州后。八月,岳飛奏請朝廷辭去所兼黃復二州、漢陽軍、德安府制置使的職務,請求朝廷委派重臣經略策劃荊襄地區,但沒有得到朝廷的允許。趙鼎奏:“湖北鄂、岳最為上流要害,乞令飛屯鄂岳,不唯江西藉其聲勢,湖、廣、江、浙亦獲安妥”。朝廷就把“隨、郢、唐、鄧、信陽并襄陽府路隸飛,飛移屯鄂,授清遠軍節度使,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封武昌縣開國子”。(同上)
岳飛的治所就從江州移到鄂州(今湖北武昌)。宋高宗這封手札,實際是當年八月岳飛請辭所兼職務的奏章后高宗寫給岳飛的,從“照管”二字也可見已收復了襄漢諸州。
手札又說:“可更戒飭所留軍馬,訓練整齊,常若寇至,蘄陽、江州兩處水軍,亦宜遣發。”這里說“所留軍馬”,是指岳飛留在江州和蘄州的水軍。岳飛出兵襄漢時帶的是步兵和騎兵。這里的寇是指湖賊楊幺。岳飛剛剛平定襄漢,高宗就把湖賊楊幺的問題提了出來,因為高宗把楊幺視為心腹之患。高宗任命岳飛為清遠節度使、湖北荊襄潭州(今長沙市)制置使的目的,就是“代王燮討湖賊”。紹興五年(1135年)五月,“岳飛軍鼎州(今湖南常州市)”。六月,擒斬楊幺,“湖湘悉平”(《宋史·高宗本紀》)。
高宗和岳飛的關系
起初,高宗對岳飛是很信任的。紹興三年(1133年)九月,岳飛自江州朝見高宗,高宗手書“‘精忠岳飛’字,制旗以賜之”(《宋史·岳飛列傳》)。在這封手札中,也有“風霜已寒,征馭良苦”的慰問語,更有“如是特別事宜,可密奏來”的心腹語。為什么這時高宗信任岳飛,其原因是:首先,這時主戰派占據優勢。原來的主和派被罷黜,而秦檜建炎四年(1130年)冬十月從金國回,于紹興二年(1132年)九月落職,給主戰派的趙鼎、岳飛等留下了空間,抗戰派占了上風。其次是當時形勢需要。高宗雖然一廂情愿的想和金國議和,但金國和偽齊卻不予理睬,不斷向南宋發動進攻,想徹底消滅南宋。也使高宗認識到,議和也要有本錢,有一定實力才行,如果處處被動,議和只是一句空話,所以在主戰派的鼓舞下,高宗同意岳飛收復長江上流失地的軍事行動。再次,岳飛的軍事才能打動了高宗。岳飛的軍隊基本上是戰無不勝的。特別是在收復長江上流諸州失地時,岳飛以風掃殘云之勢,接連收復了郢州、襄陽、隨州、鄧州,“帝聞之,喜曰:‘朕素聞岳飛行軍有紀律,未知能破敵如此。’”可見高宗對岳飛用兵的佩服。
綜上,說明高宗初時對岳飛是信任的。但是,最后岳飛被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秦檜雖是千古罪人,高宗更是罪魁禍首。高宗為什么對岳飛由信任到懷疑,由懷疑到必置于死地呢?明朝文徵明寫的《滿江紅》中有“念徽欽現還,此身何屬,”這一句恰恰擊中了高宗要害,高宗是怕岳飛直搗黃龍府迎回徽宗、欽宗之后,自己的皇帝寶座還能不能坐就成了問題,“淮西軍叛”的陰影始終籠照在高宗頭上。這就是高宗、秦檜合謀殺害岳飛的癥結所在。
從高宗《付岳飛》的墨跡來看,這時高宗和岳飛的關系卻顯微妙,表面看,高宗是把岳飛當作心腹來對待的,其實處處提防,并且有斥責意在。“如卿體國,豈待多言。”隱藏矛盾,已成覆筆;這時,迎回徽宗、欽宗之已經不居首危,“朕素聞岳飛行軍有紀律,未知能破敵如此。”勢力壯大的“岳家軍”已經成為主和派、投降派及高宗的心腹大患,正所謂“岳家軍”“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功高震主。在一系列軍國大事上的意見相左,釀成岳飛之死!
宋高宗作為一個書法大家是合格的,作為一位只為一己的皇帝是湊合的,而作為一國之君是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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