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某個小丑故弄玄虛,片面夸大岳飛的財富,企圖蠱惑人心,他其實是故弄玄虛,由于一貫等于1000文,把貫都換成文,于是乎給人感覺上很大,但是它也只是通過推測來推算岳飛那為數不大(相比于南宋其他將領和官員)的土地、房屋所可能產生的收益,卻沒有虛構出“岳飛被抄家時則有現錢多少萬貫”的無恥謊言!——因為它也拿不出岳飛被抄家時家有現錢多數貫的證據!
但是,某個不學無術的人渣小丑居然道聽途說、信口雌黃,編造虛構出“岳飛被抄家時則有現錢約4萬貫”這一無恥謊言!還恬不知恥地說那是他在網上看到的!——不學無術的小丑道聽途說,并且還把別人故弄玄虛、夸大其詞的說法給歪曲了!
下面括號內的資料系摘錄自著名歷史學家王曾瑜先生的力作《岳飛新傳》:
『岳飛從一個普通的耕夫,驟然升遷高官后,故鄉湯陰縣的岳氏宗族不能忍受女真貴族的奴役,便聞訊紛紛南逃,投奔岳飛。
為了安置其宗族,岳飛在江州廬山之南,先后購置田七宋頃八十八宋畝,地十一宋頃九十六宋畝,水磨五所。宋時南方所“地”, 往往是指瘠薄而出產甚少的旱地。
岳飛的近十二宋頃地中,只有九十一宋畝是熟地,其余都是荒地,故田地的收入,主要指靠這七八宋頃水田,“盡以贍守家者”。此外,岳飛還先后蓋造或購買房廊、草屋和瓦屋四百九十八間,其中三十八間建在江州城中,作為自己私宅,其余的房屋主要集中在廬山的岳家市。岳家市既是岳母葬地,又是岳氏宗族的聚居地。
岳飛在江州購買或建造田地、房產,固然是準備將來功成身退之用;但在他生前,主要的受益者自然是其宗族。岳飛的田產主要用于出租,抑或宗族自耕,抑或兩者兼而有之,今已不知其詳。但是,岳飛即使按其正常的俸祿收入,也足以購置遠遠超過上述數字的田地、房產,他卻并未如此購置,故他的田產遠遠少于同時代的武將,則是確定無疑的。 』
岳飛身居高位多年,俸祿高,戰功顯赫,得到的賞賜多,收入當然豐厚。依憑豐厚的收入,岳飛要鋪陳豪侈的生活,并無絲毫困難。事實上,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和吳玠四大將都過著窮奢極侈的生活,惟獨岳飛是個例外,岳飛始終過著簡樸的生活。
對當時官僚士大夫的愛錢貪錢之風,岳飛深感痛切。岳飛曾經提出『文臣不愛錢,武將不惜命』的著名口號,希望能夠改變這一社會陋習(《朱子語類》卷112;《金佗稡編》卷9《遺事》;《金佗續編》卷28《吳拯編鄂王事》;《齊東野語》卷13《秦會之收諸將兵柄》)。
岳飛身居高位多年,收入相當豐厚,但是卻一直堅持過簡樸的生活,以『奉身儉簿』著稱于世;岳飛『居家惟御布素,服食器用,取足而己,不求華巧』;出兵在外,岳飛都是身著戎衣,在家時卻穿普普通通的麻布,不著綢緞,而且要求家人也是如此;岳飛平常吃的食物也很粗陋,大多只是粗糧咸菜,加一盤煎豬肉和幾樣面食,基本上沒有兩樣葷菜;宋高宗曾經打算在臨安府(今杭州)為岳飛營造宅第,岳飛引用漢朝霍去病的話力辭:『北虜未滅,臣何以家為!』。
岳飛不僅清正廉潔,而且還經常化私為公,用自己的私家財產去補助軍用。岳飛平生『一錢不私藏』,『雖上賜累巨萬,毫發不以為己私』;岳飛還經常化私為公,『樂施財,不殖資產,不計生事有無。所得錫賚,率以激犒將士,兵食不給,則資糧于私廩』。有一次,岳飛將自己家“宅庫”里的物品變賣,交付軍匠,造良弓兩千張以供軍用。
下面這些史料,丑類們的可敢正視?
岳飛含冤遇害后,秦檜派其黨羽去抄岳飛家,家中根本就沒有金玉珠寶,除了幾千卷書之外,剩下的主要是三千多匹麻布和絲絹、五千多斛米麥,顯然還是準備補貼軍用的(《說郛》卷29《岳王卒葬》)。岳飛是手握重兵的著名大帥,帶兵多年,家產只有這么一點,再看看與岳飛同時的其他將帥,金銀財寶充滿堂寢,田園占幾縣。兩者相比,真有天淵之別!
對于岳飛的清廉,南宋著名史學家李心傳在其著述《建炎以來朝野遺記》中慨嘆良多,李心傳說:『飛握重兵許久,家無余財,自是賢矣!』。
后來,岳飛冤案平反昭雪,南宋朝廷在給岳飛定謚號的公文《武穆謚議》中對岳飛清正廉潔的作風贊譽有加:『嗚乎!為將而顧望畏避,保安富貴,養寇以自豐者多矣。公(指岳飛)獨不然,平居潔廉,不殖貨產,雖賜金已俸,散予莫嗇,則不知有其家!』。
宋朝超級貪污犯秦檜富可敵國
根據紹興十一年(1141年)達成的宋金和議,南宋收三大將兵權,金國明確要求南宋不得罷免秦檜的相位。有了金國主子撐腰,秦檜當上了宋高宗趙構無法罷免的終身宰相,秦檜自此專權18年,權勢如日中天。秦檜“挾強虜以要君”,也就是憑借外國人的強大來要挾皇帝。用今天的話說,大致可以類比為“挾洋人以自重”。
在專權期間,秦檜結黨營私、徇私舞弊、迫害異己、貪污受賄、貪贓枉法、賣官鬻爵,拼命榨取民脂民膏,還大興文字獄,進行嚴酷的輿論管制以粉飾“太平”,秦檜及其同黨就是一群禍國殃民的民族敗類,他們無惡不作,無所不為!
秦檜還是宋朝的特大貪污犯。據《宋史》卷473《秦檜傳》記載:“(秦檜)開門受賂,富敵于國,外國珍寶,死猶及門。人謂熺自檜秉政無日不鍛酒具,治書畫,特其細爾”。
在紹興八年(1138)宋金第一次和議時,宋高宗和秦檜曾向人民許下宏愿:休兵之后,一切從省,減免常賦,以寬民力。然而和議之后的結果卻是花費浩大,加重賦稅,國困民窮,“餓死者眾”。
在和金國達成和議之后,為了刮盡民脂民膏以奉敵國,宋高宗、秦檜還下令各地官吏進行獻助。名義上是各地官吏以“羨余”獻助中央,實際上連宋高宗也知道,這是“監司郡守”,“刻削苛細,進獻羨余”,這些財物除了給金國女真人,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檜的私有財產。以至在秦檜臨死的時候,秦家“富敵于國”。
據南宋史學家李心傳所著《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的記載,秦檜家里的府庫財富,超過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數倍”,當時凡是南宋宮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檜家都應有盡有!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還記載,由于秦檜“貪墨無厭”,“喜贓吏,惡廉士”,故此在秦檜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貪宮污吏。貪官污吏們為了媚事秦檜,便以刻剝百姓為急務,“涪斂以待過往,科率以奉權貴。”在他們征收賦稅時,則強迫人民“合零就整錢,如綿一錢令納一兩,絹一寸令納一尺之類,是正稅一分,陰取其九”。甚至,當時各地都是“官收一歲之賦,而民輸兩倍之積。”
宋朝世所罕有“最有錢”貪將
在南宋諸大將中,論戰功,張俊浪得虛名,論撈錢,張俊首屈一指,論享福作樂,張俊第一。張俊最貪財,并且以貪財和富有而聞名于世。張俊家的財產數額及其巨大,在南宋諸將帥中,張俊號稱“最多貲”,也就是最有錢。
南宋初年,戰事頻繁,岳飛、韓世忠都遠戍在外,與士卒同甘共苦,而張俊一軍卻經常逗留在臨安。張俊從軍中挑選高大的英俊士卒,命令他們全身刺滿錦繡花紋(人稱“花腿軍”),然后短打出游,縱民圍觀,士兵苦不堪言,百姓搖頭嘆氣;張俊還役使他的部下為皇帝營造宮殿,為自己修建豪宅,還蓋了一座名叫“太平樓”的酒肆,賺錢營私;眾軍士編歌謠唱到:『張家寨里沒來由,使他花腿抬石頭。二圣猶自救不得,行在蓋起太平樓』;軍中還戲稱『張太尉鐵臉』,意指張俊無廉恥,不要臉,臉皮好像鐵打的一樣。這樣一個貪鄙之人,卻能夠得到宋高宗趙構的寵信和青睞。
紹興十二年,張俊被解除兵權,之后被封為清河郡王,敕建府第,居家賦閑。深得皇帝恩寵的權貴張俊從此開始了他那規模空前的“占田運動”。
張俊貪婪好財,大肆兼并土地,占有了巨額田產,成為古往今來罕見的大地主,號稱『占田遍天下,而家積巨萬』。
張俊家共有良田一百多萬畝,每年收租米六十萬石以上(另一說為—百萬石),相當于南宋最富庶的紹興府全年財政收入的兩倍以上;
通過巧取豪奪,張俊還占有了大批園苑、宅第,僅所收房租一項,每年就多達七萬三千貫錢,也就是僅房租一項,就年收入七億三千萬文錢;
張俊的子孫曾經一次捐獻給南宋朝廷十萬石租米,清單上分別開列了江東和兩浙路六個州府所屬十個縣,共計十五個莊的租米數額。
紹興二十一年,宋高宗趙構駕臨張俊家,張俊接駕供宴,張俊的這次家宴,堪稱是中國“史上豪宴”冠軍,留下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一桌筵席。為了討好宋高宗趙構,張俊進奉上等酒食果子幾百種,進獻金器三千兩、珠子六萬九千多顆、瑪瑙碗三十件,還進獻 各種精細玉器四十多件,綾羅緞綿一千匹以及一大批名貴古玩、書畫等。為此,曾有南宋詩人寫詩諷刺道:『多蓄多藏凱足論,有誰還議濟王孫? 朝爭暮競歸何處?盡入權門與幸門!』。歷史上,張俊之流,人所不齒,卻以此宴而聞名;宋高宗政績不佳,卻以書畫為后世所推崇。
張俊家占有的田地面積達到一百多萬畝(還不包括他家占有的大批園苑、宅第),也就是六億六千六百七十多萬平方米,或六百六十七平方公里,比新加坡這個國家的面積還要大,——這些地如果放到現在用來蓋樓房,可以解決幾千萬居民的住宿問題!
張俊在世時,家里的銀子堆積如山,為了防止被偷,張俊命人將那些銀子鑄成一千兩(五十公斤)一個的大銀球,名叫『沒奈何』,意思是小偷搬不走它們,全都拿它們沒辦法(《夷堅志》卷23)。
張俊與秦檜是同時代的人,張俊以貪財和富有而聞名于世,被別人嘲笑為“坐在錢眼里的張郡王”,張俊夠富有的吧!但是人們對張俊的評價也僅僅是說他在南宋諸將帥中,“最多貲”,也就是在南宋諸將帥中數他錢最多,卻沒有人說他“富敵于國”!
【附文】岳飛有多少不動產?至少可以估值3500萬文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李開周 選稿:吳逸敏 http://finance.eastday.com/m/20100624/u1a5287483.html
估計您又該罵我了:人家岳飛是南宋最優秀的將帥,是中國最著名的英雄,你不去關注他的抗金事跡和著名戰例,管人家有多少不動產干嘛!
其實我不是不關注岳飛的抗金事跡和著名戰例,事實上從這家伙20歲參軍到39歲去世,將近20年戎馬生涯中打過的每一場大戰役,只要有文字記載的我統統拜讀過,而且每拜讀一次都會增添一次我對岳飛的崇拜和敬仰。
不過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跟我們一樣離不開吃喝拉撒衣食住行,我來關心一下岳飛有多少房子多少地,并不影響岳飛的偉大形象,并不影響我對岳飛的崇拜和敬仰,是吧?
那您可能就會問了:岳飛有多少房子多少地?坦白說:我也不知道。因為岳飛在好幾個地方都有房子,要想統計出一個精確數字實在很難。眾所周知,他在河南安陽湯陰縣的農村老家有祖宅,在南宋首都臨安有朝廷分配的住房,后來又在駐地江西九江買下大片不動產。
當年金兵侵占中原,岳飛老家淪陷,湯陰祖宅可以不用考慮。南宋臨安的住房屬于國家分配,岳飛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這個也可以不用考慮。所以我們重點探討岳飛在江西九江有多少房子。
話說岳飛冤死風波亭以后20年,朝廷派人到江西九江調查岳飛家產,拿到一份財產清單,清單上說,岳飛在九江的時候陸續買下旱田“十一頃九十六畝三角”,水田“七頃八十八畝一角”,以及房屋“四百九十八間”。
您知道,一頃是100畝,一角是2.5分,岳飛的旱田和水田加一塊兒,剛好是1985畝。這么多地岳飛當然種不完,事實上他公務繁忙也沒空種地,所以他把大部分土地都租了出去,總共出租了1400畝,分別租給江西九江無地少地的農民耕種,然后每年夏、秋兩季向農民要租子。從這個角度講,岳飛其實是個大地主。
再看岳飛的房子:498間。這里面有別墅也有商鋪,別墅自己住,商鋪租給別人做生意。據清單上記載,岳飛總共出租了151間商鋪。按南宋前期二三線城市房租標準,每間商鋪每月房租在1000文左右,這151間商鋪每年能給岳飛帶來180萬文的收入。從這個角度講,岳飛不光是大地主,還是包租公。
岳飛的孫子岳珂寫過一篇《祖宗田米直》的文章,說出租一畝中等肥沃的土地,每年能收租8斗,值1500文。岳飛出租1400畝土地,每年進賬大約是210萬文,再加上出租商鋪的收入,合計將近400萬文。這就是岳飛每年通過不動產賺的錢。
南宋百姓收入很低,紹興年間官辦軍工企業的高級技工每年能拿70000文薪水,已經是非常驚人的高收入了,至于一般的市民階層,年收入10000到 15000文是常事兒,即使全家從事某種生意,譬如說開個小飯館,年利潤也不過30000文左右。岳飛不算工資和獎金,光做地主和包租公賺的錢就頂得上幾百戶小市民。從這個角度講,這家伙還是個大富翁。
我想您會問這個問題:岳飛買這么多房屋和土地要花不少錢,他哪來的錢啊?
我替岳飛算過,按照南宋前期二三線城市的房價和地價,岳飛名下的不動產至少可以估值3500萬文。擱普通百姓,累死也拿不出這筆錢,但是岳飛拿得出。第一,他是武將,武將薪水高;第二,他打過無數勝仗,宋高宗經常給予獎勵,光在紹興十一年就獎了白銀2000兩、絲綢2000匹、金碗3只、金杯30只。這點兒賞賜已經夠他買房買地了。
所以您看完這篇文章要敢說岳飛是靠貪污腐敗買房的,我跟您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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