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建議書”已有近50名工人簽字
2012年5月27日,深圳歐姆電子廠36歲的制造科科長趙紹波當選工會主席,當時,趙紹波被稱為全國首位“直選”產生的企業工會主席。今年2月28日,該廠工人卻要求罷免趙紹波,原因是趙紹波在近期工人與廠方的糾紛中表現“不給力”。
記者了解到,深圳市總工會已介入調查。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廠勞資關系一直緊張,只要工人們循合法程序提出訴求,罷免趙紹波也是正常的。
工會直選曾備受關注
歐姆電子廠位于深圳坂田龍壁工業區,是一家日資企業。2012年,深圳計劃在163家大企業中推行直選工會主席,歐姆的首次“直選”備受關注。
去年3月29日,歐姆員工因對工資制度和福利待遇不滿,提出了加薪、提高福利等12條訴求,但勞資雙方未能達成共識,700余名員工抗議。在12條訴求中,有一條便是指向工會,員工普遍認為工會組織由于并非選舉產生,甚至不知道有工會的存在,對其并不認可。員工提出改選工會的要求,希望選出一個真正代表自己的工會組織。
去年5月27日,該廠7個車間的工會分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選出分會委員及75名會員代表。后經過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出了新一屆工會委員和經費審查委員及工會主席、副主席。當時,每位競選人都登臺演講,競爭十分激烈,最終,趙紹波成為全國矚目的“首名直選工會主席”。
工人聯名建議“換人”
2月28日中午,歐姆電子廠門口貼著一張“罷免歐姆工會主席”的建議書。稱直選工會主席后,工會一直未盡職維護工人利益,現在要求立即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罷免工會主席。
一位在建議書上簽名的工人告訴記者,《深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規定,“工會會員10%以上聯名,有權向單位工會或者上級工會提出罷免所在單位工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委員和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的書面建議,所在單位工會或者上一級工會應當自收到書面罷免建議之日一個月內作出是否提出罷免案的決定。”
工人林志專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他說雖然趙紹波之前是全體工人直選出來的,但是在最近的勞資糾紛中,趙沒有很好地維護工人權益。2月28日中午下班的工人紛紛圍上前觀看,直到中午1時,已經有近50名工人在建議書上簽字。
員工質疑工會偏向資方
記者了解到,事件的導火線有兩個。
首先,今年1月28日,歐姆廠不再與22名老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據涉事員工稱,資方當天直接拿了一份離職協議書給工人,要求最晚于1月29日簽字,否則協議失效。這些員工因為擔心失去補償金,就都簽了協議。“這不是一種平等自愿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22人中很多都是簽訂過兩次勞動合同的老員工,按理說第三次簽訂合同應該是無固定期限的,我們也沒有犯錯,為什么要終止合同?”林志專說。
另一方面,已經辦理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也對資方意見頗多。一名員工告訴記者,之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款約定個人基本工資上浮10%,但后來資方“變卦”沒有兌現,甚至有員工已經簽訂的合同被資方收了回去。工人們普遍認為,資方在確認勞動關系時太過強硬。
身處勞資之間的工會,成為被指摘的對象。員工反映說,之前也找過工會求助,但并沒有獲得其維護工人權益的回應,甚至建議工人接受相關合同。“我們不希望工會主席偏向資方,我們要選出能夠為我們講話的工會主席。”
記者了解到,趙紹波雖然從事管理工作七八年,但從未從事工會的工作。有知情員工稱,趙紹波在該廠的層級并不高,由于與基層工人打交道多,了解工人的需求,所以才成功當選。趙紹波在上任時曾表示,“與資方打交道很有信心。”但如今上任不到一年就遭遇信任危機。
2月28日下午,記者致電趙紹波,他表示正在開會,不方便接受采訪。另外,該廠總務部長王述瓊告訴記者:“22名員工不再續約的問題,已經提交勞動仲裁了。”
罷免程序剛剛邁出第一步
昨日,深圳市總工會法律工作部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歐姆廠的情況,深圳市總工會一直都在了解。
這名負責人稱,最終的法律裁決可能不利于22名不再續約的員工,“因為第三次簽訂合同屬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主動權在于員工,員工既可以選擇繼續簽訂合同,也可以選擇拿賠償金離開,企業在這方面可能只告訴員工可以拿賠償金走人,在做事方式上有不妥,但是在法律上并無不妥。”
對于“10%工資上浮”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歐姆廠本打算為工作十年以上的員工在續簽合同中提高工資,結果續簽合同意向書也發給了一些工作不滿十年的人,因此企業想以發錯了為由收回,這確有不妥。
對工人要求罷免趙紹波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要罷免工會主席需要工會會員10%以上聯名提出,單位工會或者上級工會才會作出是否提出罷免的決定,其間還要舉行工會會員代表大會,要半數通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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