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2年5月27日,深圳的日資工廠歐姆電子廠在經歷了罷工維權后直選出了新的工會主席——36歲的制造科科長趙紹波。昨日新浪微博用戶@歐巴象 爆料稱員工在“工會牌匾下現在貼上了要求罷免工會主席的聯名信”。一時間歐姆廠員工提罷免直選出來的工會主席動議的新聞被廣泛關注。時隔不到一年,為何會出現如此大的變化,讓我們來看看歐姆廠的工人是怎么說的。
我們為什么要罷免工會主席
歐姆工人
2月28號我們歐姆工會會員106人簽名要求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罷免工會主席。下午我們將106人的簽名及訴求交給了歐姆工會和坂田街道工會。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工會應在1個月之內作出是否提出罷免案的決定。
歐姆工會在去年經過全體會員的直選后,作為大家投票選舉出來的工會主席,理應帶領委員們維護我們工人的權益,但是在近一年的工會運作中,我們看到的不是工會主席履行其職責,反而處處站在公司的立場,幫助公司侵害我們的權益。
員工張貼出的罷免工會主席建議書
員工簽名
我們是公司的一批老員工,從2008年開始我們已經與公司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第二次合同都將于最近陸續到期,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應與我們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時公司開始采取各種方式損害我們利益。1月28日我們當中22名為公司工作了6至8年的老員工分別接到通知,公司將不再與我們續簽勞動合同,根據我們的工作年限按照每年1個月的標準進行賠償。從我們接到通知開始,我們就多次向工會咨詢求助,希望工會能夠給予我們支持和幫助,但是工會從始至終未采取任何措施,導致我們被公司欺騙簽訂了離職協議,而按照法律規定,公司應該賠償我們每年2個月的經濟賠償金。由于工會的不作為,使得我們22名員工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即使是事后我們要求工會介入處理勞動糾紛,工會不僅不幫我們爭取,工會主席反而將我們趕出辦公室。
2月6日,公司開始與我們中另一批合同到期人員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提供了《續簽勞動合同意向書》,意向書承諾員工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次月開始底薪提高10%,且在簽訂新合同之后員工個人提出離職的可以獲得3個月工資。我們中有13位員工簽署了該意向書,并且部分人已簽署了該內容的無固定期限合同正式文本。但隨后出現的情況卻完全出乎我們的意料。臨近2月底,其他員工也將陸續簽訂新的合同,此時卻發現公司所提供的新意向書文本與2月6日所出示的版本不符,其中無任何提薪內容,只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決定。
歐姆廠工會組織架構
與此同時,公司還要收回第一批已經簽訂的合同意向書,不承認其內容,同時強迫其他員工簽署公司單方面修改、對工人明顯不利的所謂新意向書。對于公司出爾反爾、單方惡意修改合同意向書、損害員工利益的行為,我們堅決表示反對。我們也多次向工會求助,要求工會介入處理。工會主席不僅沒有任何反應,反而私下勸說員工簽署公司單方修改的合同。
工會主席的這種表現不禁讓我們想起其平時的行為和態度:工會開會的內容我們作為會員從來不曾了解;我們2012年罷工的部分訴求至今仍未實現;在我們爭取高溫補貼時工會主席與公司之間相互踢皮球,態度惡劣;工會主席違背制度,未經組織討論個人擅自答應公司從工會經費拿出2萬元補貼公司活動經費。工會不想著提高我們的待遇,卻用過節時的小恩小惠麻痹我們,而我們因合同問題遭受的損失卻是幾十萬。
歐姆工會作為深圳163家工會直選的典范,理應做好帶頭作用,成為一個真正屬于我們工人的工會。當我們自己選出來的工會不站在我們立場,卻幫助老板對付我們,我們就有權罷免它。
我們希望大家在關注罷免這件事的同時更能夠關注我們切實遇到的問題,罷免不是我們的目的,我們只是希望能夠有一個為我們工人說話的工會,能夠幫助我們解決問題,維護我們的權益。
2013年3月1日
深圳歐姆直選工會主席疑因維權不力遭聯名罷免
2013-03-01 11:15:52 來源:羊城晚報
“罷免建議書”已有近50名工人簽字
http://www.chengbiancun.com/2013/0301/28399.html
2012年5月27日,深圳歐姆電子廠36歲的制造科科長趙紹波當選工會主席,當時,趙紹波被稱為全國首位“直選”產生的企業工會主席。今年2月28日,該廠工人卻要求罷免趙紹波,原因是趙紹波在近期工人與廠方的糾紛中表現“不給力”。
記者了解到,深圳市總工會已介入調查。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廠勞資關系一直緊張,只要工人們循合法程序提出訴求,罷免趙紹波也是正常的。
工會直選曾備受關注
歐姆電子廠位于深圳坂田龍壁工業區,是一家日資企業。2012年,深圳計劃在163家大企業中推行直選工會主席,歐姆的首次“直選”備受關注。
去年3月29日,歐姆員工因對工資制度和福利待遇不滿,提出了加薪、提高福利等12條訴求,但勞資雙方未能達成共識,700余名員工抗議。在12條訴求中,有一條便是指向工會,員工普遍認為工會組織由于并非選舉產生,甚至不知道有工會的存在,對其并不認可。員工提出改選工會的要求,希望選出一個真正代表自己的工會組織。
去年5月27日,該廠7個車間的工會分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選出分會委員及75名會員代表。后經過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出了新一屆工會委員和經費審查委員及工會主席、副主席。當時,每位競選人都登臺演講,競爭十分激烈,最終,趙紹波成為全國矚目的“首名直選工會主席”。
工人聯名建議“換人”
2月28日中午,歐姆電子廠門口貼著一張“罷免歐姆工會主席”的建議書。稱直選工會主席后,工會一直未盡職維護工人利益,現在要求立即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罷免工會主席。
一位在建議書上簽名的工人告訴記者,《深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規定,“工會會員10%以上聯名,有權向單位工會或者上級工會提出罷免所在單位工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委員和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的書面建議,所在單位工會或者上一級工會應當自收到書面罷免建議之日一個月內作出是否提出罷免案的決定。”
工人林志專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他說雖然趙紹波之前是全體工人直選出來的,但是在最近的勞資糾紛中,趙沒有很好地維護工人權益。2月28日中午下班的工人紛紛圍上前觀看,直到中午1時,已經有近50名工人在建議書上簽字。
員工質疑工會偏向資方
記者了解到,事件的導火線有兩個。
首先,今年1月28日,歐姆廠不再與22名老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據涉事員工稱,資方當天直接拿了一份離職協議書給工人,要求最晚于1月29日簽字,否則協議失效。這些員工因為擔心失去補償金,就都簽了協議。“這不是一種平等自愿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22人中很多都是簽訂過兩次勞動合同的老員工,按理說第三次簽訂合同應該是無固定期限的,我們也沒有犯錯,為什么要終止合同?”林志專說。
另一方面,已經辦理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也對資方意見頗多。一名員工告訴記者,之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款約定個人基本工資上浮10%,但后來資方“變卦”沒有兌現,甚至有員工已經簽訂的合同被資方收了回去。工人們普遍認為,資方在確認勞動關系時太過強硬。
身處勞資之間的工會,成為被指摘的對象。員工反映說,之前也找過工會求助,但并沒有獲得其維護工人權益的回應,甚至建議工人接受相關合同。“我們不希望工會主席偏向資方,我們要選出能夠為我們講話的工會主席。”
記者了解到,趙紹波雖然從事管理工作七八年,但從未從事工會的工作。有知情員工稱,趙紹波在該廠的層級并不高,由于與基層工人打交道多,了解工人的需求,所以才成功當選。趙紹波在上任時曾表示,“與資方打交道很有信心。”但如今上任不到一年就遭遇信任危機。
2月28日下午,記者致電趙紹波,他表示正在開會,不方便接受采訪。另外,該廠總務部長王述瓊告訴記者:“22名員工不再續約的問題,已經提交勞動仲裁了。”
罷免程序剛剛邁出第一步
昨日,深圳市總工會法律工作部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歐姆廠的情況,深圳市總工會一直都在了解。
這名負責人稱,最終的法律裁決可能不利于22名不再續約的員工,“因為第三次簽訂合同屬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主動權在于員工,員工既可以選擇繼續簽訂合同,也可以選擇拿賠償金離開,企業在這方面可能只告訴員工可以拿賠償金走人,在做事方式上有不妥,但是在法律上并無不妥。”
對于“10%工資上浮”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歐姆廠本打算為工作十年以上的員工在續簽合同中提高工資,結果續簽合同意向書也發給了一些工作不滿十年的人,因此企業想以發錯了為由收回,這確有不妥。
對工人要求罷免趙紹波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要罷免工會主席需要工會會員10%以上聯名提出,單位工會或者上級工會才會作出是否提出罷免的決定,其間還要舉行工會會員代表大會,要半數通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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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曉旭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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