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8日初稿
2010年11月28日修改稿
注釋:
《延續(xù)到墳墓對面的希望》,《上帝承受著我的疾病——寄語病友們》,日本基督教團出版局,1983年版。以下談及該書時,略稱為《上帝》。
下一段話也作為參照。“從第一次閱讀魯迅作品時,模模糊糊地感覺到的就是:十分像我過去讀
《圣經(jīng)》等舊式翻譯文學作品時所感受到的、作為日本人的我來說深感性質(zhì)迥異的、與某種精神原理非常相似的東西。……用一句話來概括,也可以說是看到了并非皈依自然,而是從自然中斷絕、獨立出來的‘人格’(不是‘生命’)尊嚴的、唯一超越神教的世界。——是對強烈的憎惡、向固執(zhí)的神的提問,嚴格的神與人之間的斷絕” (A102)。
伊藤虎丸:《魯迅と終末論》。伊藤虎丸 :《魯迅與終末論》, 李冬木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lián)出版社,2008年版。(——本文譯者注)
共同翻譯圣經(jīng)實行委員會:《圣經(jīng) 新版共同翻譯》,日本圣經(jīng)協(xié)會,1993年版。
目前,陶晶孫《給日本的遺書》在日本發(fā)行的版本中,1995年由東方書店出版的為最新版本。該書由伊藤虎丸作序,此序言收錄于C中。
《給日本的遺書》中譯本于2008年8月1日由上海文藝出版社,曹亞輝、王華偉譯。(——本文譯者注)
伊藤曾作過如下記述:“我對魯迅或者說對現(xiàn)代中國的興趣,最直接的出發(fā)點就是偶然讀到了竹內(nèi)好的《現(xiàn)代中國論》和陶晶孫的《給日本的遺書》”(A47)。
6以上為竹內(nèi)好《魯迅》,《全集》第一卷,筑摩書房,第7-9頁以及61頁。伊藤曾經(jīng)多次引用這些文章,比如:A138、140、C252。
《日本之思想》,巖波新書出版,1961年版,第58頁。
竹內(nèi)好《魯迅》附錄《作為思想家的魯迅》,《全集》第一卷,第163頁。這篇短文盡管作于戰(zhàn)后,但卻成了對竹內(nèi)好《魯迅》寶貴的注釋。
補充一下伊藤下述言論:“不知道為什么,我只是把竹內(nèi)《魯迅》里所言的‘自覺’一詞當做一種‘抽象性意識’來理解的。通過熊野(義孝)我學習到那叫做‘責任意識’,當讀到人作為‘有債之身’能夠正當?shù)匕盐兆∽约耗嵌卧挄r,開始稍微明確地領會到了竹內(nèi)將魯迅文學稱為‘贖罪的文學’的理由。”
(C262)。后面將談到我的認識——這種對于竹內(nèi)所說的“贖罪的文學”的理解是不是有些偏頗呢?
所謂的“無”,是一個可以從概念的角度提及超越性事物的為數(shù)不多的詞語。 試圖“說明”或者“實際驗證”“上帝或者超越者的存在”的想法之所以愚蠢,是因為一旦要開始“說明”或者“實際驗證”時,就必須把這一行為的審理級別設定為更高一級的、另一種超越性的事物。因此,這正如伊藤在《上帝》和竹內(nèi)《魯迅》中數(shù)次闡述過的那樣,“斷然拒絕說明的”魯迅回心的核心是一種“并非用語言來說明的東西”(竹內(nèi)好《魯迅》,《全集》第一卷,55)。只要那是一種無法說明是何物的、也就是雖為“無”
但卻是超越性的事物,那么,其實際存在對于自己來說就是確定而且絕對的。那也就是擁有“多如繁星的證人”的一種存在。而且,將其進行自覺化、或者是從自己一方自發(fā)地“接納”“那種重新選擇那種自己”這件事就是所說的“行為”。實際上,這不僅只是在闡述宗教信仰的機制問題,而是在暗示作為與社會內(nèi)部一個存在的自我形成的基本性機制,甚至可以認作是信仰即為其特殊形態(tài)。對此,在下文中還將進行深入分析。同時,筆者認為上面所談到的竹內(nèi)《魯迅》里所言的文學即行為這一觀點也與此有關。
接下來是這樣一段:“他們看到了黑暗,也只看到了黑暗,然而,正在看著的自己沒有把自己和作為看的對象的黑暗分化出來。只有在面臨它們給自己帶來痛苦的現(xiàn)實時,他才意識到了自己。為了生存,他不由得叫喊起了那種痛苦。這種抵抗的叫喊就成了魯迅文學的根基。”
丸山升:《在日本的魯迅》,《魯迅•文學•歷史》,汲古書院,2004年版。請參照這段論述:竹內(nèi)《魯迅》里“似乎依然殘存著文學是與政治相對立的這一文學觀,不能否定,‘政治與文學’這一框架直接聯(lián)系著魯迅被解讀的結果。”(該著作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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