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過了60歲了,一輩子干三農工作,越干越困惑、越干越糊涂了,請求相關部門及專家學者幫我解惑。
困惑十一:農村合作醫療,為什么沒有一點兒合作制的屬性?
農村實行的是合作醫療制度,今年人均合作醫療費是380元(二十年前是10元/人年)。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村人不愿意參加合作醫療了。為了讓更多的人參與合作醫療,有些地方連小學生都動員起來做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的思想工作了。足額收繳合作醫療費,成了很多地方的基層干部的一大難事。
380元/年人,雖不算多,但越來越多的人不愿意交了。
為什么呢?
問題出在老百姓交了錢,合作了,沒有取得合作權利。
有參與制定規則的權利嗎?
有參與審計合作醫療資金使用的權利嗎?
有查賬的權利嗎?
有投票選舉管理人員的權利嗎?
有罷免管理人員的權利嗎?
……
有人向會員(成員)代表大會報告結果嗎?
對參與合作醫療的人來說,合作醫療就是一個“黑洞”。
更為嚴重的是,有些鄉鎮衛生院的個別科室為了自身利益,干起了組織老爺爺老奶奶“住院休養”騙保費的勾當。有的地方,合作醫療的錢沒有全部用在病人身上,相當多的錢用在了醫院的基礎設施建設上,用在了醫生的福利房建設上。讓老百姓對合作醫療制度徹底失去信任。
合作制,是民主制,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合作制,是陽光制,收入多少、補貼多少、支出多少、節余多少,是公開透明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建起來的第一天起,就沒有真正按合作制運行過。
我的困惑是:人民是天,人民當家作主,口號喊的震天響,為什么在人人出錢的合作醫療制度中也得不到體現呢?每個人怎么一點都感覺不到自己是主和天的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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