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挺滋潤的兩個人給抓進去了,搞公盟的,后來一個人認識到錯誤,放了出來;另一個人據說是死不認錯,結果也有了結果四年徒刑。
西方包括臺灣有個政治公關手法,就是玩悲情;俗話說:裝可憐。果然被判四年這個人的擁躉開始悲情。說這太冤了。
真的太冤嗎?老百姓不這么看。一些人將這個人的海外微博截圖發了出來。
這個人就是很赤裸裸的找洋人要錢,而且不能給少了,然后拿洋人的錢在中國搞民主。
老百姓說:甭管因為什么,要是因為這個抓了我,我不覺得冤。
法律是什么?法律精神是什么?在今天的社會,我們有必要進行思索。
這是一個執政的指導思想,也是一個執政理念的凸顯。
都知道要守法,但是守得是什么法?為誰服務的法?立法原則是什么?
坦白的說我不是法學家,有些問題爭論起來就沒個完。
我想說的是:私有制和市場經濟將會毀掉中國的法律。
私有制?什么是私有制。
市場經濟又是什么?市場經濟+私有制為什么可以毀掉中國當今的法律呢。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法律已經與正義無關了,而是成為各方博弈的場所和手段;私有制影響利益最大化??傊?,一句話,有你沒我,才叫勝利,才叫私有制。
打官司打不到這份上都是輸。
我們可以總結一句話,市場經濟+私有化熱衷建立對抗和博弈的法律環境。
誰當被告誰當原告,自己替代。
但是這個博弈不是一種建設,一定是你死我活。
不然,就不是保護客戶的最大利益。這是如今每個死磕派律師的座右銘。
中國的文化和中國的法律原則則不是對立為主。這就是社會主義國家的根本了。
沒有私有制,政府與百姓的目標是一致的。
換句話說:這是一種共建文化。
而不是一種博弈文化,是一種必須追求你站起來我就趴下的文化。
了解這個區別,就知道當今的私有制+市場經濟的影響對現行的法律環境是一種破壞。
而并非是建設。
現在拼什么?死磕派律師很明白的說,你就是遭到迫害了,我給你找關系,
咱們就跟他們拼關系;
最后律師從中得錢。
到這一步,跟什么正義、道德、法律等已經沒有任何關系了。
無非就是你整死我,我整死你的事情。
于是各地的上訪人數越來越多,各類冤案也越來越多。
社會矛盾越來越突出,到了無法維護穩定的地步。
這是法律的失衡?還是對司法解釋的失衡?
這難道是法律的成績?公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高了,于是各地上訪和暴力維權的事件越來越多。
這對中國當下的社會秩序有什么好處呢?!
這已經嚴重違背了法律的初衷和法律的原則。
而造成這樣被動局面的后果,只有一條:私有制+市場經濟的博弈法律思想是最有破壞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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