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北京市針對“群租”發(fā)布新政: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單個房間不得超過2人,不得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廚房、衛(wèi)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能出租。(7月18日《法制晚報》)
應(yīng)該承認,群租的確帶來一些問題,比如黑中介、二房東擅自改變房屋建筑結(jié)構(gòu),帶來安全隱患,擾亂房屋租賃市場;比如群租人數(shù)太多,造成的治安問題、擾鄰問題等。政府整治群租中的不規(guī)范行為,規(guī)范房屋租賃市場無疑是必要的,但是政府在出臺新規(guī)定時,必須考慮它的現(xiàn)實性與可操作性,重視百姓的利益訴求,不能閉門造車。
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是:為何那么多人選擇群租?如果不是收入太低,誰愿意分享人均5平方米以下的私人空間,誰愿意不是一家人同處一室?在我看來,群租問題實際上是民生問題。如何化解外來人員的租房難題,讓他們獲得基本的租房權(quán)利、居住尊嚴,無疑值得思考。當然,遏制出租人隨意抬高房租,是一條思路。但是,出租房供不應(yīng)求,政府過多干預(yù)住房租賃市場,也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
那么,到底該如何整治群租呢?我認為,整治群租,政府的責任關(guān)鍵在于,做好服務(wù),認真落實公租房政策,多建一些公租房、廉租房,低價出租給租不起房的人。如此,既能解決租房者的困難,又方便政府管理,還可以迫降高高在上的房租,可謂一箭多雕。這比硬性整治群租、規(guī)定人均住房面積多少平方米的效果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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