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問題無法回避,那就是歷經三十多年“特別是”私有化改革,這場自打上世紀末期開始至今還不斷進行且還將持續深化的對中國影響深遠的社會變革業已達到改革發起者起初對外的設想與展望的第一點——先富。無可否認,通過這場改革,目前社會業已產生、擁有了一個“先富”群體;但究竟這些“先富者”又是怎樣發揮帶動“后富者”?相信人們都是有目共睹的,也不用筆者多嘴了。
但是,這些“先富者”帶動了“后富者”共富了嗎?回答是否定的。在此還要厘清一個問題,所謂“后富者”這一概念的表達明顯錯誤,“后富者”,按字面意義而言無非是致富的先后不同罷了,終歸還要富裕的。但是再靠“先富者”來帶?能收效否?
我們不妨仍以鄧小平對改革的認識與定義來對照:
“總設計師”關于改革中兩極分化問題曾這樣說道:
“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如果我們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我們就失敗了;如果產生了什么新的資產階級,那我們就真的是走了邪路了。”
——《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11頁
針對改革,鄧小平還表示:
“某些人所謂的改革,應該換個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資本主義化。他們‘改革’的中心是資本主義化。我們講的改革與他們不同,這個問題還要繼續爭論的。”
——《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297頁
“如果導致兩極分化,改革就算失敗了”。
——《改革是中國發展生產力的必由之路》1985年第139頁
“如果搞資本主義,可能有少數人富裕起來,但大量的人會長期處于貧困狀態,中國就會發生鬧革命的問題”。
——《吸取歷史經驗,防止錯誤傾向》1987 年第229頁
如果以上述鄧理論作衡量,對于實質變異的改革又該作出怎樣的客觀評判?
“特別是”以來,中國傳統的社會結構模式也通過私有化改革的不斷深入而得以被打破,再至重建。在一個經濟運作形態業已完全私有化的社會,用對財富的占有標準來檢驗與衡量個人的成功與否也成為無論從主流再到社會的評判標準。那么,我們就必須承認,這個社會已被構建為等級分明的以財富占有數額度作基礎評判的等級分層。一層一層再一層,數量龐大的底層,為數不多的中層,再到呼風喚雨、無所不能的上層,他們對社會政治資源與經濟資源的實質擁有,對所謂的自由、民主權利享受,都已然開始了社會分化與實質的位置固化。
而想達到改變,再期冀通過什么知識與個人奮斗來博取,事實上已成為基本不可能。那么,這樣的社會模式實質也絕對無法達到永固化。當下,我們更應思考的是,是什么制造了這樣極為不合理的社會格局?而如果避開家族因素,避開政治聯姻,避開極為偶然的因素,再避開被忽悠做夢,那么,一個等級分明、差別極大、憑各人奮斗極難實現跨越進步的固化社會形態,又是一個怎樣的社會?
怎樣形容這場波及面與影響度都極為廣泛與深遠的私有化改革?
改革之初,我們且不談發起者的初衷,實質的衍變是,以改革奠基,用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允許先富、再帶動后富等等詞語疊加堆砌,以淡化與妖魔化公有制發展、個人利益至上作意識形態變異接鬼標識,歷經三十余年不遺余力累積搭建,終至筑成了這樣壁壘分明的、無不充斥著狗茍蠅營、明爭暗斗、私欲極度膨脹,道德滑落、金錢至上的一個畸形化社會。
而如果不再繼續作掩耳盜鈴的政治鬧劇,用共產黨理應堅持的實事求是觀點作衡量,還必須承認在當下社會階級的客觀存在。而我們說,蓄意回避階級概念,無非還是施行實質私有化改革之后于對外宣傳方面力求與掩飾回避國體與政體的實質蛻變。列寧說過:“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大的集團,這些集團在歷史上一定社會生產體系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對生產資料的關系(這種關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規定了的)不同,在社會勞動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領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會財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集團,由于他們在一定社會經濟結構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其中一個集團能夠占有另一個集團的勞動。”(——《列寧選集》第四卷第10頁)
那么,這個社會存在了階級嗎?而既然我們無法回避階級實質存在的事實,那么,上述提及的“先富”群體,以及因為利益關系而與“先富”者采取政治聯姻從而共同謀取社會財富的那個利益群體,是否形成了特色的上層(抑或是上流)社會?
對于上層社會的概念,百度名片這樣論及:“上流社會(又稱上流階級、上層社會、上層階級等;英文:Upper Class)是社會上掌握政治權力資源及自然資源分配權的已得利益者。”
本來,在真正的社會主義社會,絕不應該存有上流社會的。
因為在社會主義社會,不存在上流社會,每個人都享有平等的人權、政治權利、民主權利、經濟地位等。按勞分配、人民民主,保證了沒有貧富差距、沒有特權、共同富裕。所以人與人之間沒有等級的差別,也就不存在上等人,不存在上流社會。
而自打社會主義被"特別是"以來則不然!
而在資本主義社會,有關上流社會的思想文化宣傳是這樣的:在所謂“公平的社會”,人民可以有適當的途徑,通過奮斗,努力由低層社會階級躋身上流社會。但是,以下的話語表達才是問題實質:無論誰進入上流社會,都只能是全社會的一少部分人,而大多數人民仍然淪為上流社會的廉價勞動力,甚至是奴隸。所以無論它被蓄意打以怎樣的人為“公平”標簽,這不是人類進步的標志和方向。所以必須說,只要存在上流社會,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公平,不也更能保證大多數人的利益。
而在那些受修正主義影響的社會主義國家,上流社會是指擁有特權的官僚階級和資產階級及其裙帶關系、社會名流等。所以存在上流社會不是真正的社會主義。然而當下中國所謂上流社會已是一個不容回避的事實概念。特色中國的上流社會它包括政治方面占突出地位的,文化方面占突出地位的,但是無論哪一個方面占突出地位,他們的經濟都是占國民經濟的佼佼者。
那么,我們可以為“特別是”的上流社會作不完整定義如下:
一:特別是權貴尤其是利用歷時幾十年之久的社會私有化改革,再是所謂社會轉型期法律制度跟進建設的漏洞而鉆了空子,同時利用了常人無法比擬的政治人脈資源而慷國家之慨,為一己或其家族而大肆牟取暴利的少部分人。
二:社會的不安于現狀的不法分子,因利益而勾結,成為橫行一方的隱性組織。對上于政府機構尋求保護傘勢力,對下欺壓普通民眾,從而達到斂取一定領域以及既定地域社會財富的少部分人。(本來他們無論怎樣暴富,都無法被稱為社會的上流。但由于特色詭異的政治形態,這些人中已有了因為財富地位所決定而進入諸如政協、人大等權力部門。所以,他們作為特別是社會的一個政治怪胎,其能量與政治影響也不可忽視,故被列及)
三:因為要滿足一己私欲,拋卻正義良知,喪失最起碼道德底線。利用自己掌握有限知識作無恥投靠,有目的逢迎權貴與既得利益者,甚而是社會的黑惡勢力分子。因為倘以“特別是”之后被嚴重扭曲、是非不分、黑白顛倒的社會價值觀而論,受別有用心“貓論”誤導,凡屬“抓住老鼠”的“貓”無論黑的、白的、黃的,都屬“好貓”,那么,以此而論,無論怎樣的手段,只要取得利益,即屬成功人士。也都意味著代表了特色先進的社會生產力。所以,以上所提及的投靠即是出于謀取私利,滿足無限膨脹欲望的目的。這些無恥文人,雖然屬于抬轎子、吹喇叭之利欲熏心之輩,但也許因為還有著做狗的用處,所以,會被賦予一定的、常人無法及極的待遇。因為其“功狗”之用,決定其利益所得。更有的竟而還能一時而風生水起、春風得意,所以,為盡收全面之效,也將其列入。
四:最不能忽視,最可惡是,由于有人輕視或放任,再或是以此來表明“特別是”的思想解放與觀念更新之效,再或是向所謂普世接鬼之需,所以,被有意慣縱出的,放任到特別是漢奸、第五縱隊分子大量滋生與為禍,他們橫行國內、肆無忌憚替境外敵對勢力張目,不遺余力、至死方休而挖GCD祖墳。但同時,他們非但受不到國家政權機器的打擊,更還因之而收獲巨額利益。在如此詭異的特別是社會,上述人群可謂是名利雙收、引人側目。具典型代表意義者如茅于軾等等。
五:當然,還有“特別是”之后的公務員階層,由于政策性傾斜所致高收益決定,他們相比其他普通工薪階層無疑是屬“上流”一些了………
在一個當局蓄意去意識形態化,選擇政治中庸調和主義,力求左右逢源、八面來風的詭異社會構架中,所謂發展壓倒一切,此對于個體的人自然也不能脫俗例外。所以,上述大略提及的幾類人群,由于其經濟地位作底墊,由于其錯綜復雜的共同利益糾結,決定了他們才是特別是社會的所謂上流。
還有一點必須提及,就是以上所提“上流”人群的第五部分,以下歸類的所謂特征他們或多或少程度而言也還具備,但由于個人利益的收益又是與特色制度不可分割的,所以,反共、反體制一類他們除外。因為僅以個人利益而言,注定他們才應為這個特色體制的維護者。
此類人群的顯著特征為:
一:信奉有奶便是娘,只要能抓到錢,能有不斷的利益進項,其它一切都退居不提。當然,為達其目的,他們會不擇手段。
二:絕不能排除,他們(至少是大部分)因為利益之故會選擇與GCD為敵。因為真正共產黨奮斗宗旨就是消滅特權,消滅私有制,消滅剝削與壓迫制度,而一旦去除上述這些,他們的利益所得就將會歸零。所以,非共、去共、辱共、反共就為其共識。而無論是隱形行為還是仰仗后臺勢力背景作公然為之。這是利益所決定的。
三:如果有相應條件可資利用,選擇移民是其不二行為抉擇。
而當一個社會,所謂的上流社會產生已成為無可辯駁事實,業已淪變至如此地步;而作唯一核心領導力量的政檔組織,面對已實質變異的社會形態與相應社會狀況,還選擇無能為力,那有說明了什么?
還不能忽視也許最致命之因還在于,一個特定社會的所謂上流人群,一個已實質導致的體制怪胎上流社會,它一定程度而言又自覺或不自覺地起著一種示范與導向作用。不可回避還在于,在他們沒受到任何有效節制而持續影響下,社會大眾會無意識向他們學習,努力與他們看齊。即使因了自身條件限制,做不到那樣的“出色”,但那種所謂“成功”模式與導向,又大抵會被只為金錢利益觀念所惑,而心無旁騖的人群所追崇與競相模仿了。
若再對照前文所述的那些“成功人士”的所擁有共性,這樣的群起而效之對于一個社會而論無疑又是最具致命性威脅的!
我們認為,這些首先“先富”的“成功人士”,這個特定歷史階段的社會上層們,他們與普通大眾最明顯區別就在于,他們的“成功”之道既是特定歷史時期社會的必然產物,但又是絕對無法簡單復制的。更不同還在于,他們已然具備了可以隨時“跳船”的能力與條件,但其他人們卻無法做到。他們可以不在乎這個國家與民族的未來,無論資源枯竭、環境極度惡變的怵目驚心事實還是禍國殃民、斷子絕孫的轉基因肆虐流行,毒疫苗、毒食品、地溝油等等,這些已于他們無緣。唯一舍不了的,還是針對這塊土地的掠奪不曾完畢。而介于他們之外的占人口總數的絕大部分人們,還要在這塊飽經滄桑、憂患的泣血土地上求生存,所以,有些人不發生興趣竭力作回避的事情,我們卻不能無視之。
如果客觀上承認這個社會已被嚴重扭曲,已被致命病態化,是選擇實事求是態度作分析、思考,再期冀由此而能作出規避與改變之道?還是因為一些不能擺上桌面的理由,忌病諱醫,或者還做著別有用心誤導與蠱惑,還忽悠人民入夢?致使已被嚴重病態化社會愈加病體沉重,終至某一天轟然倒下?
再說為什么要寫下這個題目?說是受人之托似乎也對,說是一個“命題作文”也無不可。前幾天,《求是》網編輯提出了這個要求,出了這樣一個題目。且還針對這個題目如何作,從什么方面論證也有詳細提示。而對于這個要求,頗有難以勝任之感。并且還有明確的文章交付日期,如此更難了。個人感覺,所謂政治評論文章即是進行政治斗爭的一種尖銳有力的武器,它既可用來宣傳馬列真理,揭批資產階級謬論,批判和糾正錯誤的政治傾向,也可起到揭露一些別有用心之人所持悖論和險惡用心的目的。但必須明確,我們的目的決不是單純的泄憤、批判,正是以期通過此而起到覺醒社會的作用。期冀能產生一些積極作用。其實從這一點意義論及,它與足球評論又具有某些想通之處。喜愛足球運動的人們應該明白,足球評論實為足球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它對于足球運動的發展、進步又無不起著積極作用。但我們又知道,足球評論一般大多以批評為主,但還沒聽說過寫足球評論以批評為主的,就是別有用心而意欲達到徹底取締足球這項運動的。同樣道理,我們今天通過對“上流社會”的分析與有關論證是可以一窺這個社會的怵目驚心問題,那么,對于實質存在的問題,又該采取怎樣的態度?對照足球,是講中國足球通過多年職業聯賽磨練,從足球理念到具體踢法,再到俱樂部具體運營機制、裁判執法等方面都已實現了與外接鬼。更輝煌還有,2002年一不小心竟而打進了世界杯決賽圈,從而圓了廣大球迷的多年夢想。所以,雖是中國足球現存不少問題,但現有問題,仍然只是足球發展中難以回避的問題。我們應看到中國足球發展的主流還是好的,至于短時間的成績與國際排名急劇下滑,只不過是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再于持續作深化的發展中克服足矣。但若《體壇周報》或是《足球報》等千篇一律作如此口徑之一致的球評文章,相信非但對中國足球建設與發展百無一利,更還會大倒讀者胃口的。
而對于政治評論,為什么就非要是歌功頌德的集體馬屁?我們承認,以上僅為針對某一具體問題所表明的個人之見,但要不幸正巧令某些精蠅難堪,那也絕非筆者本意。更非故意,只不過現實情況的確如此罷了。最多也是認識論出了偏差,除此無他。總不能為了使某些人看了悅目,聽著耳順,就無恥作出“教主英明,江湖一統,千秋萬代……”等等高歌盛譽、拍馬逢迎?果真如此,只怕做人無恥、為文無行倒是其次,更無情在于有一種危機腳步分明是越來越逼近了。
而那樣無疑才是:
夢聲,酣聲,普世聲,聲聲逆耳;
家事,國事,特別事(是),事事驚心!
對于這場波及影響了中國社會幾十年的私有化改革,究竟是否得人心?是否符合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關于對社會主義制度的定性?是否為中共理應矢志不移堅持的發展路線?是否業已明顯凸顯的巨大社會矛盾,還有更多人們通過自身體會已對被精蠅們不遺余力鼓吹的私有化“改開搞”所謂“理論”引發而產生的廣泛質疑與反對,通過所謂的繼續深化改革即能得以解決?相信人們心里都有一本帳的。想在此提醒:有時候,觀望是一種態度,但持續作觀望卻是不可能的。等待是需要足夠耐心,但當這里所說的足夠已到了頻臨爆發的臨界點,而所謂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想到實質變現還依然遙遙無期,根本看不到希望,再怎樣的夢想也該有醒來的時候。于無聲處聽驚雷!而一旦驚雷爆發,任怎樣的不遺余力維穩與河蟹也無法通過以人為意志所作的暴力而統一。還不容忽視更不能否認是,隨著私有化改革的逐漸深入,社會已然產生了一個數量不容忽視、占有國民財富大半之多的既得利益群體。他們與真正意義上的共產黨,與更絕大多數人民也客觀存在了在政治道路、民主方式與經濟發展道路等方面客觀存在了無法調和之矛盾。
怎樣處理以上所提及矛盾,即是人民的翹首企盼,也是當下社會要做到真正和諧與穩定的必須前提條件,更是檢驗新一代領導集體政治智慧的試金石。
而對于以上所提及的“上流社會”以及將由此而導致的問題,如果不能防患于未然,如果還由于利益關系所縛而有所忌憚、患得患失、猶疑不定,如果對此不加有效節制,沒有政策性措施,再不從源頭尋求改變,那么,“上流社會”最終又將流向哪里還不顯而易見嗎?而由此引發的問題,又將對社會產生怎樣的巨大負面作用也絕不是杞人憂天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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