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辦事,辦完打車回家。說了半天的話,坐到出租車上已無興趣說話,說了家里的地點,司機二話不說,一直開。路是我熟悉的路,快到一條狹窄的匝道時,我突然想起前面路上有個坑,以前我自己開車的時候,曾經在那里被狠狠折騰了一下。便對司機說:前面好像有個坑,當心點。因為我不知道是否已經修補好。司機果然提起精神,發現了那個坑,輕輕打輪,繞開了。
司機說:坑不大,但好像挺深,時間一長,坑會越來越大。我說:挺長時間了,到現在也沒人來補。司機說:他們(應該是指交通局、養路隊之類)有巡路的,應該會發現。我說:誰知道他們巡哪里,多長時間巡一遍。于是,我與司機討論到了一個制度問題。當城市的道路上偶爾出現這類有潛在危害的坑時,按照制度,它有巡路,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但是,制度應該怎么規定呢?是分片還是全市統一,多長時間巡一次,巡路的路線怎么確定,如果巡路、修補不及時如何處罰,巡路的機構怎么設定,費用怎么安排,人員應多少,等等,這都是制度。當這些問題沒解決好,我們可以怪制度、討論制度、修改制度,這也叫制度決定論。
司機突然說:還可以有一個辦法,讓市民打電話報告,公布一個受理電話或者網站,市民發現路面險情的概率要比專業巡路的大得多。我覺得這個司機能夠想到群眾路線挺好,其實,這也是一種制度。它在前面制度的基礎上,又加入了民主的內容,既有參與,又有監督,如果養路方處理不好,還可以有強大的輿論壓力和譴責。但前提是,每個市民都把城市當成自己的家來愛護,否則,見到路上有坑,繞過去就是了,誰去多找麻煩?當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說要培養納稅人意識,你要主動啊,你是交了費用的,他們沒有給你提供應有的服務啊……之類。但即便如此,我覺得大多數人對于這類問題可能還是漠不關心,只要自己沒受損,罵一句就得了。而且還有很多不開車的人,反正坑還沒有大到人會掉下去,也不在人行道上,可能也就懶得管了。對此,司機說:可以設立獎勵制度啊,每報告一次,就獎勵,獎勵也不用太多,5元、10元,直接打入手機話費。
我覺得,司機能想到的這個辦法,同我們很多著名經濟學家一樣,類似“市場萬能”的觀點,用經濟利益刺激大家,哪怕是做好事,或者避免做壞事,都用經濟刺激的辦法。例如,隨體吐痰,罰款;見義勇為,獎勵。這一思路的基礎是,認為人都是自私的,人都會受利益驅動。因此,用利益驅動就能將社會風氣引向良好的方向。換句話說,它依然是制度決定論,但它把制度的基礎明確地建立在經濟利益上。這話聽起來的確有道理。其實,中國歷史上商鞅時代、秦始皇時代基本上就是這么做的,后來中國人常說的“賞罰分明”,也是這個概念。這種做法不能說沒效,但是,在我看來,它只是治理社會的初級階段、低級手段。一方面,它可能造成不公平,因為在相同數額的金錢懲罰面前,錢多錢少的人所承受的壓力是不同的。另一方面,它貶低了人的價值和意義,把人當做籠子里條件反射的動物實驗,只不過,用來刺激的是金錢而不是食物。它也許對某些人有用,但也會失效。
我對司機說:如果打電話舉報一個坑就能得到5元、10元,我認為很可能會出現一種狀態,某人為了得到這5元、10元,故意先挖一個坑,然后自己再舉報。司機一拍腦袋說:我怎么沒想到,肯定有這種人。我是不會這樣,那些乞討的、要飯的,混在街上沒地方住的,還真有可能。于是,我們又遇到了一些真正的社會問題。
首先,當貧富差距加大,社會底層的人很容易為了生存而不顧一切,他們對社會上其他人的生活就會造成影響。路上的坑,只是一個很小的影響,但還有更大的影響,這里不用舉例,大家可以自己設想。當然,我們還可以想辦法,例如增加道路監控、增加巡邏,打擊這種利用制度靠破壞來發財的行為,用更細化的制度來彌補舊制度的漏洞,有多大的效果暫且不說,至少要多消耗社會財富。其次,如果大家生活水平都提高了,相對共同富裕了,自挖自報的事情可能會減少,因為人們不稀罕5元、10元。但是,坑還在啊,怎么解決呢?提高舉報的獎勵數額,是一個辦法,這個辦法等于還是把人當成金錢的動物,錢多錢少,對于改變人的素質沒有幫助,甚至對于改變社會幫助也不大。最多再加強巡路隊伍、增加巡路次數,這還是制度決定論,我們未必滿意。
第三,在制度決定論之上,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不論錢多錢少,如果每個人有自覺的意識,有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觀念,或者有更高的自我道德要求,人們不需要5元、10元的獎勵,自覺就會做好這件事。這就好比,當一個社會道德墮落時,只能用法律來懲罰某種行為,或者用金錢來鼓勵某種行為,例如見死不救要處罰,見義勇為要獎勵等,我們不能說這些辦法沒用,但是,如果先有高尚的道德,使人們能夠自覺然后再配以制度,也就是說,大多數小事靠道德自覺就解決了,如果道德自覺解決不了,才用到法律和制度,不是更好嗎?它最顯著的好處其實還是與經濟有關,它能減少制度所消耗的財富。由此,我想起了前不久發生的救人不要獎勵的陳賢妹。這位拾荒者所體現的道德自覺,不在于錢多錢少,不在于有沒有獎勵,不在于有沒有法律規定,不在于自己的得失,只在于自己的內心,這才是感動人的。社會上的大事小事,其實都是一個道理。
我決定明天上網查一下,看看有沒有舉報道路險情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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