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案二審,會爆驚天新聞?
據華龍網5月11日報道,文強案二審將于5月13日(本周四)上午9時在重慶市高院公開開庭審理。據悉,庭審時間預計將持續2至3天。
截止到目前為止,文強是重慶聲勢浩大的打黑拔傘專項行動中拔掉的“最大保護傘”,此前,他曾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司法局局長。今年2月,文強因涉嫌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一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連續5日的開庭審理。4月14日,經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這個被人們稱之為山城 “地下秩序”“教父”的文強被四罪并罰,判處死刑。
在法庭上,聽到宣判結果的文強盡管強裝鎮定,但其內心的恐懼和絕望,讓他萌生出強烈的求生欲望。在宣判當晚,徹夜不眠的他,親自起草上訴書以求活路。
從一審的過程和結果看,文強所犯四罪,最重的要數受賄罪,可他受賄的金額畢竟只有1211萬元。和那些上億的貪官相比,文強的受賄金額可以說是很低的。那些上億的貪官都被判為死緩,為什么就要判文強死刑呢?
文強案主審法官在其日記中寫道,重慶第五人民法院之所以作出這樣的判決,“就在于文強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他身居司法機關要職,長期收受下屬賄賂,為他人調動、職務晉升謀取利益,對重慶市公安隊伍建設和司法機關的公信力造成極大損害,影響極其惡劣。他肩負打擊查處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職責,卻在長期收受黑社會性質組織所送的財物后,不履行法定職責,包庇、縱容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致其得以發展壯大,長期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社會危害性極大,造成極其嚴重的社會影響,情節特別嚴重。死刑的判決,罰當其罪!”
綜觀我國過往的司法案例,特別是從此前已審結的重慶多起重大涉黑案件看,當地法院在二審中大多維持了對主要涉案者的一審判決。那么,文強命運能否出現重大轉機,關鍵是看其能否交代并提供新的重要證據。這已經成為媒體和人們的聚焦點。
對于這一點,在公安混了那么多年的文強,其實比誰都清楚。那么,現在的他,究竟在想些什么呢?是不是又回想起當初“你們不判我死刑就罷了,要是判了我死刑,沒那么便宜,我什么都要說出來,大家就等著一起死吧!”的揚言呢?因為他也知道,要是爆出這些個“大家”,或許就因此起死回生。
如果他在法庭上確實爆出了這些個“大家”,特別是爆出其背后的“保護傘”,這當然是重要證據,這當然是驚天新聞。
是否會爆出這樣的驚天新聞呢?我當然希望出現這樣的驚天新聞,但當我聯想到“山西蒲縣煤炭巨貪庭上檢舉縣委書記索賄2000萬,被法官制止”那件事的時候,不由得又有些擔憂。
當然,重慶不是蒲縣,但蒲縣出現在法庭上,重慶是不是可以讓其消解在法庭之外呢?重慶別名叫“霧城”,重慶不是天外天,對吧?
在這里,我絕對沒有貶損重慶的任何意思。時下的另外一些事情,不能不讓我有這樣的擔憂。大家想想看,那個狗渣都不如的袁騰飛,居然在中央電視臺這個黨的喉舌上,公然地、放肆地誹謗人民領袖毛主席,如果背后沒有骯臟的黑手在慫恿,在鼓勁,在支撐,他敢嗎?特別是在已經激起全國民眾公憤的今天,中央電視臺以及中央相關部門還是熟視無睹,冷眼旁觀,任由其發展,這不很耐人尋味嗎?
想到了這里,我對文強二審會不會爆出驚天新聞,還能抱什么希望呢?
但不管文強二審會否爆出驚天新聞,我堅持認為,袁騰飛可以在中央電視臺上“騰”,但文強不可以在紅色重慶“強”;袁騰飛能夠“飛”,但文強必須死!
推薦閱讀:渡癡禪師:維護憲法尊嚴,就是維護社會和諧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