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富的國家是死亡
---再談GDP結構問題
田忠國
中國主流媒體,包括主流精英,成天陶醉于“特別是年代”的巨大成就里,說GDP超過誰誰了,政府稅收也提高了多少多少,但GDP結構是有質量的,比如說,中國前三十年實打實的實體經濟與后三十年賣主權經濟相比較,我們不難發現,前者得到的是實打實的物質財富,后者呢,別國得到的是實打實的物質財富,中國得到的卻是一堆數字游戲。
如此“賣富”,除極少數人外,全國人民只會越來越窮。
為什么這樣說呢?原因有:
其一、光有東西(物質財富)沒有錢,或者缺乏錢周流東西(物質財富),叫強而不富。光有錢沒東西(物質財富),或東西的主權在別人手里,叫富而弱、窮,因為,東西(物質財富)在人家手里,一是價格由人家定,二是出的錢再高人家不賣你干瞪眼。
其二、錢是衡量實體經濟的標志,如果一個國家主權實體經濟同錢相背離,那就是一朵光開花不結果的荒花,輕則引發通脹,重則由通脹引發綜合性的社會災難,這是一。其二,主權經濟是一個國家硬實力的基礎,失去了主權經濟就失去了國家的硬實力。其三,失去主權經濟的根本原因,是意識形態,也即獨立的價值判斷體系和價值判斷標準出了嚴重問題,從思維上以敵國為己國。
其三、建立在公有制基礎上的私有制的經濟制度,必然導致誰擁有資源或實體經濟權,誰就能率先賣富(權力剝削階級就是這樣形成的),按照先富帶后富的原則,權力剝削階級賣富后,就帶富了白送或賤賣空手套白狼的資產階級。
其四、這樣的固體社會結構建成后,勞動大眾就成了永遠的“待富階層”,而且越待富就越貧窮。黃衛東先生文章中提供的大量數據,早就證明了這一點,因為,貧窮是經濟制度機制的必然結果。
其五、在中國的經濟發展日歷上,唯一明確的是三個方向,一是賣,能賣的什么都賣,不能賣的偷著賣;二是投資加結構性擴大再生產;三是出口退稅輸出實體財富,保別國民生。要保出口退稅、保別國民生,首要的措施就是擠壓本國普通民眾的消費能力。
所以,我們認為,賣富的國家是死亡。
解決國家死亡的辦法不是沒有,但駕馭社會發展的主導力量,卻形成了權力剝削階級(核工業集團黨組書記康日新家搜出7000萬歐元現金的現實,就證明了權力剝削階級力量的強大),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唯一正確的選擇就是中央發動全國人民,以“造反有理、革命無罪”為理論武器,打掉權力剝削階級,同時調整政治結構。叢亞平先生在“如何拯救中國經濟失衡與內需不振之困”一文中說:“政治結構決定了分配結構,分配結構決定了經濟結構。目前嚴重的貧富懸殊以及由此引起的經濟結構畸形,只是政治不平等經過一連串演化過程后呈現出來的最后結果。”十分贊成叢先生的觀點,但需要補充的是,明確是以民為國還是以官、資為國,才能對政治結構調整。因為,政治結構是建立在以民為國還是以官、資為國的基礎上。
同時,我們還認為,是以民為國還是以官、資為國決定國家的政治結構,而政治結構又決定經濟制度,經濟制度沒時決定分配結構。
如果中央無法做到這一點,就只有國家在走向死亡的路途上,激活人民大眾的自覺革命。所以,中國共產黨是做繼續革命的執政黨,還是做以官、資為國,反對革命乃至鎮壓革命的執政黨,是檢驗執政能力的關鍵。
20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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