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回國后,中科院按照教授一級工資,給每月335.8元,1957年起每月增加學部委員津貼每月100元;當時中科院每年年底給錢學森500元左右的獎金。 當時普通工人的收入是每月32-140元不等,廠長、經理和中等公務員收入在130-270元不等。
錢學森夫人蔣英,每月有工資190元(蔣英每月拿出100元支援2戶親屬)。
錢學森1959、1963年兩次獲得分別為3700元、11568元的稿費,全部捐獻;蘇聯1957年給錢學森26000盧布的禮金(當時折合人民幣14700元),全部捐獻。
1978年錢學森父親平反補發3400元工資,上繳。
到1990年以前,錢學森和他人合作著作7部,將自己應得的稿費14238元,全部贈給合作的人(這些人大多家庭負擔重)。
錢學森在美國的收入:海軍炮兵導彈工程項目協調人每年5萬美元,加每個項目給3000-7000美元不等的獎金(平均每月兩個到三個項目);大學講師、物理研究所兼職,每月給2000、1600美元。 當時紐約上東區豪華的200平方米公寓,只要11萬美元一套,一部最好的勞斯萊斯也不過19000美元。每個禮拜上班三天半。1950-1955年軟禁期間,按照美國政府的意思,物理研究所每年給3萬美元工資,照發不誤(不用上班)。
1955年美元兌換人民幣匯率:1美元兌換 2.52元人民幣。
改革開放以后: 2007年,錢學森每月退休金8000元(國一檔);國家先后自1990-2008年,累計給錢學森1430萬元的獎勵金。
港商給過兩次,200萬港元,上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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