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鄧玉嬌抗暴除惡案中的幾個“神秘人物”
[ 大于 ] 于2009-05-18 21:08:57 上帖 [ 發短信 ] [ 表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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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個《對鄧玉嬌抗暴除惡案中神秘“客人”的分析》,看了《湖北巴東公安局通報女服務員刺死官員案》的內容后,發現湖北巴東公安局通報的情況是很注意“人物”安排的。比較三個情況通報,相關的涉案人進進出出,給人一種“神秘”的感覺。越是這樣,這些“神秘人物”就越引人注意,下面試加分析。
“神秘人物”之一是那個“客人”,在《對鄧玉嬌抗暴除惡案中神秘“客人”的分析》中大于指出:““一行三人陪客人吃飯后已是8時許,便提出到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這個“客人”去沒有去呢?報道給人的直接印象是一行三人陪客人一起去的,但在以后的報道中這個“客人”再也沒有出現過,所以這個“客人”顯得有些神秘。”從巴東公安局5月18日通報可以看到,這個(些)“客人”又出現了,不過說法有了變化:“2009年5月10日20時許,鄧貴大、黃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關鎮“雄風”賓館休閑中心“夢幻城”消費”。其中“客人”變成了“他人”。它說明“客人”或“他人”還是到了夢幻城。那么,在案發時,這個(些)“客人”或“他人”在干什么呢?
“神秘人物”之二是前面的情況通報中都出現的“一行三人”中的那個“從鎮財經所借用到鎮政府招商項目協調辦的干部”,在這個情況通報中不再出現。按原來公告的情況,這個“借用干部”應該是共案人,為什么巴東公安局在新的通報中要把他隱蔽起來?是為了回避“團伙犯罪”,還是有意予以保護?據經驗,一般上面向下面借人,被借者都是有些文章的。
“神秘人物”之三與四則是新出現的“爭吵中,休息室內另兩名服務員”。這兩名“服務員”是干什么的?是男是女?是“服務”的還是“領班”的?這么說來,案發時休息室內至少有六個人,而案發后還要鄧玉嬌主動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其它人干什么去了。
在一個命案中,最關鍵的是“人”。這些“神秘人物”在鄧玉嬌抗暴除惡案中,分別起到什么作用,是最需要弄清楚的。至于什么“特殊服務”改為“異性洗浴服務”,“按倒”變成“推坐”,基本上可以看作兒戲文字。從這些“神秘人物”與“兒戲文字”看,巴東公安局在情況通報中還是有些遮遮掩掩。而當一個案子的案情還需要遮遮掩掩來處理的時候,人們不能不懷疑它的客觀性與公正性。所以說,遮遮掩掩是非常愚蠢的做法。
大于估計巴東公安局已經沒有辦好這個案的能力了,有關部門該接手要及時接手,否則可能會越來越被動,越來越難辦。
對鄧玉嬌抗暴除惡案中神秘“客人”的分析
[ 大于 ] 發表時間: 2009-05-18 11:29:13 [ 發短信 ] [ 回復 ] [ 樹狀 ]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2121674&bid=2
看過《女服務員鄧玉嬌刺死鄧貴大事件最新視頻》后,對鄧玉嬌的命運已經不需要太多的擔心了,案情輪廓況已經基本清楚,誰也沒有狗膽把任何罪名加到她的頭上。為了能通過這個個案發現更多的問題得到更多的教訓,對鄧玉嬌抗暴除惡案的討論有必要深入一步。
注意當地媒體“長江巴東網”12日關于此案的報道:
死者鄧貴大,今年44歲,是野三關鎮政府招商項目協調辦負責人。另一名傷者黃德智,以前是該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調到鎮政府招商項目協調辦工作。一同前往娛樂城的還有一名從鎮財經所借用到鎮政府招商項目協調辦的干部。當天下午,鄧貴大一行三人陪客人吃飯后已是8時許,便提出到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剛到夢幻城休息室,就因言語不和與服務員鄧玉嬌發生爭端。在爭執過程中,鄧玉嬌隨手拿出一把水果刀連刺鄧貴大頸部、肩部、胸部和臂部四刀,傷及項部動脈血管及肺部,在送往醫院途中身亡,黃德智臂部也被刺傷。
其中的“一行三人陪客人吃飯后已是8時許,便提出到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就有深入一步的必要。
這段話寫得很含糊。“一行三人陪客人吃飯后已是8時許,便提出到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這個“客人”去沒有去呢?報道給人的直接印象是一行三人陪客人一起去的,但在以后的報道中這個“客人”再也沒有出現過,所以這個“客人”顯得有些神秘。
這個神秘“客人”開始的出現與后來的不再出現可能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三人確實陪客人吃了飯并且飯后一起到了雄風賓館夢幻城,后來因為這個“客人”是個“外商”或者“領導”,為了不使問題復雜化,就再也不提了。另一種情況則是根本沒有什么“客人”,完全是他們三人假接待之名吃飽了喝足了后又跑到夢幻城來展雄風的。而在出了問題后為了掩蓋劣跡用沒有的“客人”了欺騙警方。
如果是后一種情況,那么說明這個鎮政府招商辦已經完全墮落成了一個腐敗到家的流氓團伙,他們后來的行為就屬于有目的的團伙犯罪。同時說明警方一開始就偏聽偏信了他們的一面之詞,一介人就有了觀點,從而顯露出警方辦案的通病。
如果是前一種情況,則說明在這個案子里還有很多遮遮掩掩的東西。而當一個案子的案情還需要遮遮掩掩來處理的時候,人們不能不懷疑它的客觀性與公正性。所以,如果真有什么“客人”,遮遮掩掩也是非常愚蠢的做法。
不管是哪種情況,實際是都透露出這個政府招商工作中的問題——用不正派的手段拉“客人”。因為我們從中可以看到,即使他這一次沒有陪客人來消費“特殊服務”,以前可是經常陪客人來消費這個,并且是把它當成一項工作來做的。這樣的人招來的這樣的“客人”會是什么好“客人”么?這樣的辦法招來的“項目”又能有什么好“項目”么?現在不少地方的招商工作質量差,問題出得不少,是不是應該在這方面檢查檢查呢?
“鄧玉嬌抗暴除惡案”至少應同時立四個案(供上級領導部門參考)
[ 大于 ] 發表時間: 2009-05-19 11:27:50 [ 發短信 ] [ 回復 ] [ 樹狀 ]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2141468&bid=2
在前面《關注鄧玉嬌抗暴除惡案中的幾個“神秘人物”》的帖中提到,大于估計巴東公安局已經沒有辦好這個案的能力了,有關部門該接手要及時接手,否則可能會越來越被動,越來越難辦。
看了《湖北巴東公安局通報女服務員刺死官員案》后之所以有這樣的看法,是因為巴東公安還在把這個案子作為一個簡單的“涉嫌故意殺人”案來辦。正因為如此,為了使案情簡單化,有的要遮掩,有的要回避,有的還要揣摩。也正因為如此,所以不但辦得很吃力,而且辦得很別扭。再這樣辦下去,說不定辦案人員都會辦成抑郁癥。
這些辦案人員也許還沒有看到,這個案子實際上已經遠遠不是一個簡單的“涉嫌故意殺人”案了。不說它震動中國的影響,不說聲勢如潮的輿論,也不說它對當局的巨大壓力,就從案情本身來看,也不是一個簡單的“涉嫌故意殺人”案可以辦得了的。就按巴東公安局所公告的情況來看,要立案偵查至少應同時立四個案。
一個是“鄧玉嬌涉嫌故意殺人”。有些網友對立這個案很反感,其實既然死了人,作為公安部門立這個案還是正常的。“涉嫌故意殺人”不等于“故意殺人”,偵查的結果既可確定“涉嫌”也可排除“涉嫌 ”。特別是在那樣復雜的地方,“涉嫌”一下也應該。在這方面,人們需要的是等待,等待客觀的事實與公正的結論。
還應該立的一個是“鄧貴大、黃德智等人涉嫌流氓團伙案”,一個是“雄風賓館夢幻城涉嫌組織賣淫案”。
“鄧貴大、黃德智等人涉嫌流氓團伙案”涉嫌的問題是很多的,威逼夢幻城不愿意從事“特殊服務”的服務員提供“特殊服務”,有語言,有行動,有分工,有合作,具有流氓團伙所有特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他們中因為逼奸不成死了一個就不追究了;更不能因為他們是官員就免予追究了。至于“雄風賓館夢幻城涉嫌組織賣淫案”的立案,“鄧玉嬌回應,她是三樓KTV員工,不提供特殊服務。黃德智聽后很是氣憤,質問鄧玉嬌這是服務場所,你不是“服務”的,在這里做什么?”就是很好的立案依據。在這個問題上,是沒有必要裝糊涂的。
還有一個不好立的就是“巴東公安局涉嫌瀆職案”。按規定,像“雄風賓館夢幻城”這樣的場所,是需要當地公安部門審批的。現在在這里出現了基本公開的組織“特殊服務”,并且公然向公職人員開放,結果還鬧出官命來。你公安部門沒有瀆職的涉嫌嗎?特別是,從相關表現來看,當地公安與這個涉嫌組織賣淫的雄風賓館的關系還需要查一查。當然,這個案應該由檢察部門來立,已經不是當地公安部門的事了。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可以認為,繼續讓巴東公安局辦這個案無異于拉著黃牛當馬騎,不恰當也不合理了。但上面總該 有人識得廬山真面目呀。所以大于認為,上級領導部門對鄧玉嬌抗暴除惡案該出手了,不然真的會越來越被動,越來越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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