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沒有自愿——上海“禁娼運動”57周年祭
云淡水暖
打完后寫幾個字給版主:今天有人“祭”了一個“運動”,版主沒有疑義,草民也“祭”一個“運動”,也望版主沒有疑義,高抬貴手,草民感謝不盡。
可能有人會說這個標題的“樣式”有“剽竊”之嫌,因為今日論壇內有一位“資深”明星先發了一個標題的帖文,叫做《我們沒有自愿——“上山下鄉”運動四十周年祭 ( 瘋瘋癲癲僧 08-10-31 11:12:51 )》,但看跟帖“用轉帖最好注明,別用轉帖蒙混騙你的主子的錢,做人至少要講職業道德吧?至于知識青年下鄉,你根本拿不出合法證據證明他們不是自愿. ( 韭菜 08-10-31 13:26:58 )”,覺得恐怕是這位“資深”明星 “剽竊”原作者內容在先,草民“剽竊”其標題樣式在后。看了跟帖,無非是30年前開始的哭訴,其實,與《蹉跎歲月》、《孽債》、《今夜有暴風雪》等等“傷痕文學”比起來,這聲哭訴來得要晚一些。
草民也“被迫”下過鄉,草民的兄弟也“被迫”下過鄉,也覺得苦,也覺得蹉跎,但是話說回來,人家農村的孩子就不苦?人家農村的孩子就不蹉跎?如今還在苦,還在蹉跎的農村孩子也大有人在。在一個大的時代背景下看,跟農村的孩子一起勞動幾年,客觀上也為農村的農田水利建設,為農村的文化水平的提高,為改革開放的工業化物質基礎建設盡了綿薄之力,何必沒完沒了地哭訴個不停。
把話題轉到本原,以國人的傳統道德觀,“禁娼運動”本來是挺值得正面紀念的,怎么要用個“祭”字呢?蓋因為這場“禁娼運動”與“上山下鄉運動”一樣,已經被顛覆了,如果說終結“上山下鄉運動”是一種主動的“糾錯”,那么,顛覆“禁娼運動”,就是一種表面無風無浪,暗地洶涌不停的“復歸”。
一直對新中國前27年頗有微詞的《鳳凰周刊》,公開發表過一篇報道“中國禁娼黃皮書”(http://www.xici.net/u3558008/d9637642.htm),此文的曲筆是在鼓吹“娼妓合法化”,作為“娼妓不可禁”的論據,該文作者總結道【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北京政府查封妓院、改造妓女,僅用幾年時間徹底根除了舊中國遺留的娼妓制度。但自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地下賣淫現象死灰復燃,中國政府不得不重新開始20多年的禁娼運動,但收效甚微,賣淫嫖娼人數及伴生的性病、愛滋病仍以驚人的速度增長。…中國的賣淫業并沒有因為1949年新中國廢除公娼、鏟除妓院而關門大吉。…1979年,中國銷聲匿跡20多年的賣淫嫖娼活動重新出現在最早改革開放的南方城市廣州,警方抓獲賣淫嫖娼人員49人。1980年,廣州賣淫活動開始蔓延到周邊城市,福建省也發現了暗娼13名,全國性病發病統計為8例。】
草民注意到這句“中國銷聲匿跡20多年的賣淫嫖娼活動重新出現在最早改革開放的南方城市廣州”,草民還注意到這句“中國政府不得不重新開始20多年的禁娼運動,但收效甚微”,為什么“收效甚微”,草民覺得,其中第一個重要原因,可能應該算在被禁的娼妓“沒有自愿”這點上。草民想,如果一個人、一個群體能夠“自愿”配合去“禁”什么,不會出現所謂“20多年禁娼史: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鳳凰周刊》語)的情況吧。
但是,正如《鳳凰周刊》也承認的事實是,新中國“僅用幾年時間徹底根除了舊中國遺留的娼妓制度”,而根據記者的考證,這個“舊中國”的跨度,竟然長達2600多年,自春秋戰國時代始,致新中國成立止。那么,既然“僅用幾年時間徹底根除了舊中國遺留的娼妓制度”,是不是當時的娼妓制度的從業者也是受害者們,是“自愿”的,才導致如此迅速地解決賣淫嫖娼的社會毒瘤的呢。事實的答案是否定的,草民的猜想被史實所顛覆。據史料記載,在當年的上海禁娼運動中,娼妓們開始是“她們沒有自愿”的,反而是抗拒的。
《新聞午報》曾經發表過一篇報道,題為“妓女比例曾居世界首位 1951上海創下禁娼史奇跡”,描述了1951年11月開始的上海“禁娼運動”,文中舉例說,英國社會學家甘博耳1917年對世界八大都市的公娼人數和城市總人口的比率作了調查,上海為1:137,居世界八大都市之首。還說1947年上海統計的娼妓數量達10萬人。如果以1947年的娼妓為“不變數”,那么,上海解放后需要改造的娼妓群體也算是“浩浩蕩蕩”了。
從對當年參加改造上海娼妓的共產黨干部的采訪中,可以看到妓女們的抗拒態度,當解放軍和工作人員把它們送到教養所之后,“當時的民政局局長曹漫之,他去婦女教養所開一個動員大會。到了那邊,他就非常有意思地發現自己成了一個靶子,就是哭聲抗議示威的一種靶子。…501位妓女在下面,他一進去,就有一個妓女站起來說:‘姐妹們,哭!’然后全場的妓女嚎啕大哭,哭了兩個多小時。…那些妓女們說,因為一開始哭呢,是向你示威,等于就是有組織的。我們通過這個行為來抗議來示威來表達我們的不滿,但是哭著哭著自己就覺得真的是很傷心,既為過去感到很傷心,也為將來感到很擔憂。”
當然,后來的結果是共產黨、解放軍、管教人員用一系列的“人文關懷”感化了她們,比如用當時極為珍貴的抗生素為她們治病;比如使她們明白靠誠實、正當勞動謀生才是正道,比如培訓她們具備勞動技能,比如給她們之后的生活找到可靠的勞動崗位…,所以,一些時髦文人老把“人文關懷”掛在嘴上,好像是他們的“專利”,或者是西方“普世”的“專利”,有點妄自尊大加自卑了。
然而,57年前的“上海創下禁娼史奇跡”,已成昨日黃花,退休后在上海“大隱隱于市”的“閑云野鶴”、自詡“受人民之托輔佐鄧小平”的“輔佐家”皇甫平(周瑞金)先生,兩年前已經在鼓吹娼妓“管理正規化”也即娼妓“陽光化”了。這表明,皇甫平這樣的時代賢達,已經“不得不”默認或者說公開承認了上海“禁娼運動”的被顛覆,既然被顛覆了,那就沒有所謂“鞏固”、“發揚”、“堅持”等等,而只有站在歷史的河岸邊遙遙地“祭”上一“祭”了。
作為腳注,可以再看一些“她們沒有自愿”的個案:2007年6月,《四川在線》報道,宜賓高縣大窩鎮還在讀書的14歲少女小琴,因為想打工籌學費,被騙至宜賓城區南岸濱江路“蓬萊閣俱樂部”歌舞廳,40天內被迫接客近百人,警察和家人找到她時,“一個50多歲的老頭正抱著她唱歌。”,受到極大摧殘(染上性病)。2005年8月,《泉州晚報》報道,兩個年輕女子,一位來自安徽農村、一位來自新疆(中專生)被拐騙挾持到南安市梅山鎮一家按摩店,第一天她們便被強迫要求接客。每天接客從上午11點至次日凌晨四五點,時間長達十六七個小時。2002年,《長沙晚報》報道,湖南岳陽市華容縣操軍鄉護安村13歲少女段英(化名),被拐騙脅迫到岳陽市著名的淫窩廖家坡,每天早上從7點起,到晚上12點都得“做事”。每次都是由老板娘監押著來去,做完后回“門面”等下個“客人”,段英自己偷記在本子上的記錄表明,3個月共被迫“做事”685次。“六一”兒童節這天總計被迫賣淫達12次。
在小琴們、段英們飽含血淚的經歷中,人們讀到了兩個字“被迫”,用別人發明,草民“剽竊”的字眼兒說,叫做“她們沒有自愿”,為了這些少女們已經過早地“沒有自愿”、被禽獸不如地粗暴地奪走了的花樣年華,57年前上海的“禁娼史的奇跡”是值得“祭”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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