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聞網報道,三鹿奶粉事發之后,一些網友將矛頭指向了為這些奶粉產品打廣告、做代言的明星們。昨日,居住在重慶的黃正玉老人一紙訴狀遞到了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將三鹿告上了法庭!與此同時,黃正玉還狀告了代言三鹿產品的鄧婕和倪萍兩位名人。黃正玉的代理人況律師表示,老人正是相信鄧婕、倪萍在廣告中說的話才去購買三鹿奶粉的,他們的言行誤導了消費者。昨日,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并向原告發出了受理通知書。
晚9點,鄧婕的經紀人徐先生主動給記者打來電話,向記者轉達了鄧婕的真實想法:“鄧婕代言三鹿奶粉已經是三年多以前的事了,而且代言的時間也只有大約半年,現在早已過了代言時間。鄧婕也是孩子的母親,她深深地知道奶粉對于孩子的重要性。鄧婕在接這個代言之前非常謹慎,當時查看了大量相關檢測的權威文件。鄧婕也不是奶粉專家,也不是質量專家,她要了解奶粉的品質只能通過這些了。當時來看,三鹿擁有很多榮譽,是這個行業的龍頭老大。”
見《老婦將“三鹿明星”倪萍鄧婕告上法庭索賠逾萬元》http://news.sohu.com/20080918/n259622932.shtml。
作為受害者,完全有理由要求三鹿賠償,這在國外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印象中有個煙草公司就因為被煙民起訴,結果幾乎賠得傾家蕩產。但是在國內,像黃正玉老人這么強的維權意識的人的確不多見。本來這次事件,所有受害者都可以向三鹿提起訴訟,但是我們卻沒有看到任何受害嬰兒的家長出來控訴。
明星是否應該為所代言的產品負責,目前從網絡上的爭論來看,由于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所以明星對代言的產品只負道義上的責任,但是不負法律上的責任。如果有良心的明星,可能會自己通過試用產品來檢驗效果,但是如果只為了錢的明星,就什么爛廣告都可以接,反正只要廣告費高就行。所以有眾多明星陷入了代言風波。劉嘉玲在SK-Ⅱ緊膚抗皺精華乳廣告中宣稱“使用28天后細紋及皺紋明顯減少47%”。一位女士在使用了該護膚品后,因皮膚出現了瘙癢和灼痛將劉嘉玲告上法庭;李嘉欣代言的一款“99足金的黃金葉墜”日前被爆是黃銅所制,批發價僅16元。而在該電視廣告中,黃金葉墜的價錢是“超值”的398元,再加運費29元;以天價代言減肥茶而被宣布出關的郭德綱就被較真的消費者以“廣告夸大其詞”為由,告上了法庭。消費者投訴,此產品竟是“黑戶”。但是代言風波過去后,明星一樣是明星,由于輿論道德缺失,明星依然可以憑借自己的臉蛋在電視上招搖。
當然也有觀點認為明星負不了責。畢竟名人其實也是凡人,他們沒有“火眼金睛 ”,不可能一開始就看出所代言的產品到底有沒有問題。對此,很多網友表示可以理解,有人甚至為名人喊冤:“ 其實明星代言的產品有多少真的有效,沒有人有那種本領把他們代言過的產品一一嘗試。” 就算明星經常使用自己所代言的產品,同樣無法對產品質量進行動態監測。
那么既然明星也是冤枉的,那是不是該有相關的程序幫助明星識辨廣告呢?畢竟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是應該對自己代言的產品負責的,否則不法廠商完全可以通過明星效應來聚斂錢財。明星由于不擔負法律責任,也沒有輿論監督,完全可以只圖錢財而不顧社會影響。
既然已經將責任追查到了明星,那么播出廣告的相關媒體是否也該拷問一下責任呢?我不知道媒體在刊登廣告的時候是否經過嚴格的審查制度,比如企業的營業執照,產品的檢驗報告等等。但是據我以前的在媒體的從業經驗,刊登廣告沒有那么費勁的。而且即使產品出了問題,也罕見消費者起訴媒體的連帶責任。02年我在一次乘坐火車的過程中,遇到過一個因為看了河北某電視的廣告跑到河南新鄉去向苗老太學做涼皮的農民,因為發現上當受騙,把身上帶過去的幾千塊錢都花光了還沒有學到真正的涼皮技術(做涼皮的工藝極其簡單,但是培訓時將工序切分成若干段,每學一道工序都要交一次學費),于是偷偷從新鄉集訓的地方逃出。據說上當受騙的人還不少,該農民還嘆息說怎么就沒人管管這電視臺播出的廣告啊。
回到報社后,我跟記者部的主任商量,看看能不能揭發一下虛假廣告。后來主任告訴我說,有潛規則,同城媒體不能相互揭短,所以沒法做。后來又和在鄭州大河報的一個同學說,能不能暗訪一下新鄉這個黑窩點呢,同學了解過情況以后很隱晦地說,苗老太已經被當地樹立成了典型了,不能隨便動的。我當時覺得挺蒙的,身為媒體的人,連這么一個騙人的廣告都動不了,那記者都成吃干飯的了,還談什么捍衛社會道德和良心啊。
今天在QQ群里偶然獲悉一條消息,大概在9月初時,CCTV新聞頻道的《質量報告》還曾經播出過《1100多道檢測關的背后》的節目(鏈接地址: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8330365&extra=page%3D1),就是講三鹿嬰幼兒配方奶粉的質量如何保障的。但是事隔沒幾天,三鹿奶粉卻出了這么大的事,不知道CCTV會不會為自己的這期節目公開向公眾道歉。如果這僅僅是新聞節目,那么說明央視也沒有火眼晶晶,但是如果這期節目只是個高價的廣告,那么央視就有足夠的幫兇嫌疑,在對三鹿追究責任的同時,央視也脫不了干系。
據說三鹿奶粉在國內是免檢產品,也有媒體質疑三鹿是如何獲得免檢的。免檢產品尚且如何惡劣,“無疑會對我們的質量認證體系造成惡劣影響,使民眾對“國家免檢產品”這塊金字招牌產生信任危機。要知道,國家的質量監督系統不僅僅應當對民眾負責,更應當對企業負責。一個品牌的成長是需要付出很多人的心血的,作為企業有責任對自己的品牌負責,不能為了利益而泯滅了良心;作為質量監督部門,更應該用高度的責任心擔負起質量監督的重任,不能因為發了“招牌”就什么都不管了。”(中國臺州網:三鹿奶粉如何成為國家免檢產品? http://www.taizhou.com.cn/a/20080917/content_80364.html)
追究來追究去,最后責任又落到了相關部門頭上。不知道到底要經受多少慘痛的教訓,才能讓相關部門真正履行起應盡的職責來。“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不受人民群眾監督、約束的權力比殺人的刀子還要可怕。刀子一次只能殺一個人,權力殺起人來卻于無形之中。
到底誰該為三鹿廣告負責?誰該為那些幼小的生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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