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現象警示啥?
劉義忠
據《重慶商報》報道,8日,重慶市檢察院發布消息稱,目前我市職務犯罪在年齡上出現新的變化,市檢察院針對我市5年來35歲以下干部群體職務犯罪進行了調查分析。結果顯示,從2003到2007年,我市檢方立案查辦的35歲以下職務犯罪嫌疑人623人,占立案總數的16.69%。在我市職務犯罪中所占比例仍然居高不下,并已成為職務犯罪的高發群體。另外,檢方在同期還查辦了55歲以上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有317人,占總數的8.49%,傳統的“59歲現象”已不再突出。
35歲現象警示啥?
警示一,職務犯罪更加年輕化,涉案金額普遍較高。據介紹,35歲以下干部群體職務犯罪以貪污、受賄為主,涉案金額普遍較高,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的5件特大案中,35歲以下的就占3件。市檢察院稱,該群體行政職級普遍較低,大多是單位副職、基層站所領導和一般工作人員。如萬州區檢察院4年來立案查辦的該群體職務犯罪人員有33名,其中會計員、出納員、保管員、采購員、代辦員、營業員等一般工作人員有19人,占總數的一半以上。嫌疑人文化程度較高。
警示二,職務犯罪更加高學歷化,手段更加現代化。35歲以下職務犯罪嫌疑人大專以上學歷的占相當比例,整體文化程度高于職務犯罪嫌疑人的平均文化程度。如武隆縣檢察院這四年查辦的該群體職務犯罪中,大專以上文化占了總人數的70.7%。調查報告還顯示,該群體職務犯罪多發生在國企、金融等行業,且該群體職務犯罪中的財會人員女性較多。
警示三,職務犯罪更加社會化,跟社會陰暗面密切相關,贓款多用于賭博。調查顯示,該群體職務犯罪所得的贓款大多被用于賭博,如三峽庫區某財政所會計擅自填寫現金支票,以及利用開票收款的機會,挪用公款100余萬元參與賭博,并全部輸掉。重慶某公司財務會計楊某,先后將本單位的資金近100萬元挪用,主要用于賭博。此外,將贓款用于社會交際和營利性活動的情況也比較普遍,如某區一干部羨慕他人經常出入高檔消費的娛樂場所,向往花天酒地的生活,于是私蓋公章,冒充領導簽字,挪用公款20萬元,并受賄13萬元。本有美好前途的沙區國土資源管理分局資產科副科長丁某,騙取我市某公司的信任,收取該公司225萬元“土地出讓金”用于還債。33歲的他在2006年8月被市一中院以詐騙罪一審獲刑10年。
警示四,“35現象”比“59現象”更可怕。市檢察院根據調查結果分析認為,貪圖享樂、沾染不良嗜好是年輕干部出現職務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它的潛伏期更長,危害性更大。檢察院稱,有的年輕干部錯誤地認為,人在社會上的地位重要是通過金錢來衡量,因此在經濟消費上與人攀比,他們為滿足自己奢侈的消費,不惜走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的犯罪道路。如萬州區委黨校出納員張某與會計林某,在9年時間里合伙貪污公款達72.6萬元,用于購買名牌商品,以及其它的奢侈性消費品。還有的年輕干部為講感情,將公家的錢借朋友。其中,某酒廠出納員魯某,就是為滿足男友賭博、開茶館等花費,先后挪用公款14余萬元,走上了不歸路。“35歲現象”反映的則是得機會就撈的肆無忌憚。有數據顯示,近年落馬的“70后”、“80后”,大多是單位的業務骨干或掌握著一定的權力,他們熱衷于過奢侈生活、豪賭。由于法紀觀念欠缺,這些“少壯派”腐敗起來,膽子更大。
警示五,教育缺失是職務犯罪年輕化現象的發源地。這些經濟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改革開放時期接受學校教育的學生,而學校教育忽視理想信念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忽視艱苦奮斗和勤儉樸實教育,忽視基本道德和法制教育,要“防患于未然”。專家認為,應在學生時期就加強政治思想教育,較強德育。
警示六,完善基層選人用人制度,真正選拔德才兼備的人才,提高隊伍素質,加強財務管理,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杜絕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并進一步加大對此類職務犯罪案件的查處力度。惟有全方位推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各項改革與制度創新,才能讓職務犯罪中的“XX歲現象”壽終正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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