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改革難道就是“反改革”?——評《財經時報》“知識分子:市場與反市場”專欄
水生
日前,有友人來電談及當前經濟學界的爭論,突然問道,“高層是否出事了?”筆者忙問何故?友人說,“你看看最近一期的《財經時報》。”
筆者急忙去買了一份來看。原來,在(2005年9月5日—9月11日)的《財經時報》A7版上,以整版的篇幅刊出了一個題為“知識分子:市場與反市場”的專欄。四個小標題赫然閃入眼瞼:分別為:“學者是否可從企業家那里拿錢”、“為何出現反市場化浪潮?”、“市場的問題是政府運作不到位”和“新望:警惕民間和高層的反改革潮流”。這是《財經時報》邀請了中國藝術研究院文化研究所研究員劉軍寧、《中國改革》雜志主編新望、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馮興元、九鼎公共事務研究所研究員秋風四位作為該專欄的首期嘉賓作的發言。其中,以新望的觀點尤為囑目。
新望稱,“現在社會上有兩股潮流:一股是來自民間的潮流,另一股是帶有意識形態色彩的上層人士?!薄坝绕涫侨ツ?月份的朗顧之爭,使上層的一些反改革反市場化的意識形態,和底層的這股潮流通過網絡接上了頭。”“現在這種反對市場反對改革的潮流,從民間到高層都有,有種改革要掉頭的感覺。這些人不是要破除市場神話,也許意在反對改革,對這樣一個趨勢值得高度關注?!薄艾F在老百姓不滿或改革失敗,問題出在哪里?最核心的問題是中國政府改革滯后,甚至改革到了現階段,政府基本職能差不多喪失了。如果大家要批評改革,原因在于政府(廣義的政府),而不在市場化?!薄霸趺纯创褚庖彩悄壳耙粋€很重要的問題?,F在動不動就是一個民意調查,擁護的是百分之九十幾,反對的是百分之幾等等,有時一個機構和另一個機構調查出來的民意是截然相反的?!薄霸趺纯创褚?,怎么正確評估民意呢?因為對現實不滿,找不到發泄的地方,產生一種逆反、懷舊的心理。不知道不滿的問題怎么解決,抱怨現在不好,以前的就是好的。這種懷舊也要客觀地看。有些人說以前的赤腳醫生好,讓他有病去看赤腳醫生他敢去啊!”“包括對文革的評價,對計劃經濟的評價,需要有一個正確的態度,不能因為對現實不滿,就盲目地肯定過去。如果知識分子也這樣的話,對這個國家來說是很麻煩的事。實際上中國政府需要左派,包括我們理論界也需要?!薄皩Ω母镏谐霈F的問題,我們確實要真正的對癥下藥,要找到原因。不能認為改革錯了。對那些說改革不成功的人,我不贊成。要說對現實不滿,不滿在哪里,得有證據。只是埋怨容易出現很可怕的后果?!?。。。。。。讀了這些,筆者有一個新奇的發現,對新望發表的上述觀點,只要將“改革”與“文革”、“市場”與“計劃”調換一下再閱讀,實在是一個似曾相識的有趣現象。
不僅如此,在該報的編者按中也明確表明:“近來吳敬璉先生關于股改中的‘股民強勢論’引來眾人聲討,同時北京大學教授張維迎回應記者不認識顧雛軍的回答又遭到一片罵聲。自從去年因為‘郎顧之爭’爆發出經濟學界的大論爭以來,知識分子在面對要不要市場化、要不要改革的大是大非面前如何發言?知識分子在為自已謀利的時候該遵循什么樣的準則?如何在獲得正當私利和為公眾代言時保持平衡?在中國進入改革攻堅階段的當下,如何辯別某一些人,借著市場化中出現的一些問題而全盤反對市場體制,甚至反對整個改革,是很值得警惕的?!?
顯然,《財經時報》的編者是將社會上近期出現的對主流經濟學家的批評上升到“市場與反市場”或者是“改革與反改革”的高度來認識的。這也是迄今為止筆者所見到的國內主流媒體第一次以專欄和專訪方式,如此公開、高調而又明確地表明了自已的“主流”立場。但令人十分遺憾的是,《財經時報》卻并未能將“某一些人”所謂“反市場”和“反改革”的言論公之于眾,以讓人們進行比較、鑒別和評論。這就讓有些未能看到網上爭論內容的人很容易不明就里,從而以為“高層”出了什么情況。
今天,筆者終于再一次看到了作為周刊的《財經時報》(2005年9月12日—9月18日)第二期的四篇專欄文章。題目分別是:著名經濟學家陳彩虹的“上帝的標準和人的標準”;青年經濟學家薛兆豐的“國企爭論失去了重心”;浙江大學經濟學博士后蘇振華的“市場化討論中的真問題”;《財經時報》言揚的“市場成就知識分子”。言揚在文章中進一步稱,“如何面對來自高層和底層的反對改革、反對市場的潮流,考驗著中國知識分子的判斷力和知識分子的本色。投機的知識分子可能迎合著上下這兩股潮流,使改革的不完善、市場化的不徹底變成反對改革本身、反對市場本身的力量。但理性和追求社會公正的知識分子,則要揭露國企改革中的不公,同時尋求完善市場化的途徑,探索改革中的公平法則,他們不會因為國企改革中的不公和市場的不完善,而完全否定國企改革的方向,并因此反對市場和改革的總體方向?!薄把巯?,中國知識份子最重要的是如何識破那些投機知識分子的伎倆而回歸改革和市場化的正道?!毖該P的文章儼然如《財經時報》的一篇社論。而耐人尋味的是,在第二期的編者按中卻悄然將第一期醒目的“知識分子:市場與反市場”話題改為“知識分子與市場的話題”。
筆者仔細閱讀了《財經時報》該專欄連續發表的8篇評論文章,不由得要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中國的改革已經進行了近二十七年,所經歷的時間已經等同于“文革”結束之前的二十七年,面對改革實踐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有人進行反思難道就是“反改革”?此話怎么聽也似乎象從前有些人動不動就指控別人是“反革命”一樣的“帽子”和“棍子”。筆者以為,在討論“知識分子與市場”這個話題之前,先弄清楚對“改革”和“市場化”要不要進行反思和能不能進行反思,恐怕是需要首先明確的一個問題。
首先,筆者以為,“改革”與“革命”一樣,未必都是進步和正確的,也并非僅僅局限于經濟領域?!笆袌觥迸c“計劃”也一樣,同樣都是一個社會所必然存在和必須的。對“改革”的成敗和“市場化”的程度,鄧小平曾經有過明確的表述。關鍵在于“目標”與“方向”。而“改革”與“市場化”恰恰不是“目標”和“方向”,而是“手段”和“方法”。當今中國對“改革”和“市場化”進行的激烈爭論,其“大是大非”并不是要不要“改革”和“市場化”,實質是對“改革”和“市場化”的“目標”和“方向”問題的爭論。也就是對中國究竟是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還是其它什么道路的爭論。因為這才是關系到我國國家的基本制度,關系到能否建成和諧社會,關系到社會能否長治久安,關系到每個人民切身和長遠利益的根本大事。有的人總是將所謂的“改革”或“市場化”作為目標,卻偏偏忘記了我們搞的“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一種自我完善,我們改革經濟體制是為了要建立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我們追求的是建立一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近年來,我國出現的對“改革”和“市場化”所出現的質疑,從根本上說,就是因為在“改革”實踐中所出現的各種負面后果已經明顯偏離了“社會主義”這個方向。其明顯的標志就是改變了社會主義性質的“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和“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從而將勞動者重新處于受雇用和受剝削的地位,改變了社會主義的基本生產關系。正因為如此,我們的“改革”才會出現少數人利用各種非法手段暴富而損害了絕大多數人民利益的顯失公平現象,才會出現整個社會貧富差距迅速擴大,各種腐敗猖獗、盜賊橫行、道德倫喪等等一系列駭人景象。有人總是向人們解釋說,這些都是因為對“舊體制”的“改革”和“市場化”不徹底而造成的。依筆者看,恰恰相反,這是因為我們的“改革”和“市場化”偏離了“社會主義”方向而造成的。因為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是,盡管“舊體制”確實存在不少弊端需要改革,但現在出現的很多嚴重后果卻是過去從來沒有過的。將這種在“舊體制”下都沒有出現的負面后果歸咎于“舊體制”顯然缺乏說服力,也不符合事物發展的簡單邏輯。對此,中國的知識分子難道還能不懂?更何況,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是在我國現行《憲法》中所明確規定的。對此,在一些人奢談“目標”和“方向”不明的所謂“改革”和“市場化”時,卻有意不提“社會主義”這一根本前提,其真正的“目標”和“方向”,中國的知識分子難道還看不出來?
其次,即便在“目標”和“方向”明確的情況下,對“改革”和“市場化”的“路徑”、“時機”和“方法”的選擇也是十分重要的。反思我們的“產權制度改革”和“市場化”推進過程,恰恰是違背了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則。我們的“產權制度改革”實際上還是采取了那種自上而下“搞運動”的方式進行的。這也是絕大多數人民群眾對“改革”和“市場化”中出現的問題非常不滿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們的“改革”和“市場化”之所以偏離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這一方向,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在一些所謂主流經濟學家的鼓噪和少數精英們的操控下,違背廣大人民的意愿,違反基本的民主程序,向人民隱瞞事實真相,在一個小圈子內由少數人操控,用各種欺騙的手法,意圖“騙出一個新體制”。他們常常無視《憲法》和各項具體的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無視立法或修改法律的規定程序,不顧各地的具體情況和社會的承受能力,利用行政手段強行推行某種“改革”措施,造成既成事實,再采取立法手段鞏固既得利益。在這種搞運動式的“改革”進程中,原有的經濟秩序和監督約束體制被肆意破壞,新的法律、法規和約束監督機制又遲遲不能及時地建立和健全,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被剝奪,而有的知識精英甚至人為地制造和擴大法律和法規中的“漏洞”,竭力鼓噪“腐敗不可避免”和“腐敗有利轉軌”,甚至用“吐痰論”和“原罪赦免論”進行教唆和縱容,公然無視社會主義法制,違憲與違法的言論充斥報端,從而將“改革”和“市場化”導向有利于少數權貴和利益集團謀取私利的錯誤方向。對此,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是不聞不問還是視若無睹?而有些參與操控“改革”的所謂知識精英究竟是疏忽還是有意而為?
還有,極少數知識分子利用“改革”和“市場化”之機,為自已或其家族非法謀取私利,其所作所為極大地損害了中國知識分子和社會的誠信,也極大的敗壞了“改革”的聲譽。有些所謂的主流“知識分子”的“謀利”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了正常和合法的底線,而是想方設法利用職權和話語權與權貴相勾結,通過各種違法手段獲利。人們對顧雛軍和張維迎的質疑和非議,并不在于那種“學者是否可以從企業家那里拿錢”這種似是而非、有意混淆“合法”與“非法”界限的問題,恰恰是因為其所作所為已經超越了法律所許可的界線。《財經時報》發表的評論中有人認為,學者參加研討會從企業家那里拿錢“是可以理解的”,“就象律師辯護一樣“,“拿點錢,占點小便宜算什么啊”。甚至還有人質問,“學者演講收費,就證明他們的主張是錯的?”總之,主流們認為“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如果這種情況被視為社會的常態,試問,絕大多數的普通窮人當然無力向這些“精英知識分子”們支付如此高額的費用,那么,還會有誰來為他們代言?在既得利益集團與廣大民眾發生利益沖突時,難道能指望收取了企業家錢財的張維迎等人來為民眾代言?
更重要的是,這次網絡上民眾對張維迎等人收取科龍“出場費”的質疑,主要的也并非如“學者是否可以從企業家那里拿錢”那么簡單。因為,從已經披露的情節來看,顧雛軍操控國家級科研單位以召開“研討會”的名義,為其特定的目的向與會或非與會的有關“知識分子”支付巨額的“勞務費,另稿費”,考慮到有關當事人所具有的各種公職人員身份,這一事件的性質恰恰已經超越了正常合法地謀取個人利益的底線。研討會至今已近一年,與會人員收取巨額“出場費”一事在網絡披露至今也已有一個月了,各方當事人至今都還保持沉默,沒有人公開明確地表示自已并未收取科龍提供的“出場費”,反倒是有些人故意將此事與知識分子和各種正常的有償服務混為一談,這種狀況極不正常。有人說,張維迎沒有參加研討會,說他收取“出場費”是“造謠”。但常識告訴我們,未能出席會議與收取“出場費”之間并無必然的邏輯聯系。如果張維迎不能公開否認自已收取了科龍的“出場費”,那么,張維迎未曾與會還依然收取“出場費”這一事實成立的話,豈非性質更加嚴重?與其千方百計地將張維迎等人收取“出場費”此一典型案例與一般的收取“演講費”混為一談,還不如將此事的真相搞搞清楚,向社會公眾公布,分清是非,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并盡快對此類行為作出規范,以此推動我國的法治來得更為有利。難道中國的知識分子在法律面前果真可以享有法外特權?
有人說,知識分子間的爭論最好停留在學術層面上,否則將不利于學術自由。其實,這是從根本上混淆了學術活動與違法行為之間的界限。對顧雛軍案件與張維迎等人收取“出場費”事件而言,它與所謂的學術活動根本是兩回事。且不說收取“出場費”之類的經濟行為,即便是百分之百的學術科研活動也應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作為。否則,專利法和著作權法豈非也會限制“學術自由”?實際上,在法律上對知識分子中出現的違法行為和對官員、權貴和平民之中出現的違法行為,同樣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來進行處理,并無不同之處。如果有人硬要對某些特定的知識分子“法外開恩”,實際上就是在對法律進行嘲弄。果真如此,那在中國建立起一個真正的法治社會豈非成了一句空話?
最后,筆者以為,在“改革”和“市場化”已經進行了二十七年之際,對此全國性的社會實踐進行反思是完全必要也是及時的,不如此,后果就更加難以設想。這種反思并不是要回到過去,而是要更好地總結經驗和教訓,糾正錯誤,與時俱進,更好地走向未來。有的人用“反改革”或“反市場化”的帽子壓制不同意見和拒絕反思,這才是思想僵化的表現。而有極少數“精英知識分子”為了維護自已的既得利益,故意歪曲我國“改革”和“市場化”的社會主義方向,這不僅是公然違反了我國現行《憲法》的基本原則,而且,實際上他們才是目前妨礙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最大阻力。堅持“改革”的社會主義方向,建立與社會主義制度相適應的市場經濟體制,這才是我們所必須堅持的。更何況,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角度講,在我國加快進行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方面的改革,其重要性和緊迫性恐怕比什么“產權制度改革”更加值得大家關注。
在此,順便向《財經時報》提個建議,既然貴報對顧雛軍和張維迎等人收取“出場費”一事如此感興趣,何不就此派人將去年10月份在北京召開的《科龍20周年與中國企業改革路徑研討會》的真相調查清楚,將事實向社會公布一下,這對大家深入討論貴報開設的這一專欄肯定有所幫助。更何況,這也是主流媒體應盡的一份責任,如何?
200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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