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打擊醫療腐敗,而導致打擊醫生工作的積極性問題,其實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最近網上就有人開始散布這方面的聲音,比如抓的都是醫療骨干,自然就會影響醫院治病了云云。
這個問題如何破解?
我想大體可以有兩個大的參考思路:
首先是醫療反腐,不能主要依靠外部的公檢法和紀委,這些司法部門可以牽頭,可以開頭,但是不能作為主體,不能長期駐扎在醫院,不能成為反腐的主力軍。
腐敗問題畢竟發生在醫院內部,真正熟悉醫院情況的也只能是醫院內部的人員。利用醫院自己的人來反腐,就避免了反腐還打擊醫生的積極性問題。這是個總思路。
除了熟悉情況外,自己人反腐,還符合當今科層體制嚴格的醫院內部的階級制度。畢竟,真正掌握權力,能夠受賄的是少數人,只要發動大家一起來揭發檢舉,那么,工作就會很快完成。
可以說反腐的工作主要是召集,主持廣大醫護工作者發揚民主精神,揭發檢舉那些違法的事實。
我們要知道,在今天醫院內部,至少分為三大階級:醫生,護士,護工等更低級的人員,包括保潔,環衛,后勤的雜工等等。而醫生內部至少可以按照行政崗位和非行政崗分為干部和普通的醫生。
利用廣大醫院內部的職工來揭發、檢舉那些腐敗分子,這就不僅是打擊腐敗的問題,更是在調動醫院內部的積極力量的策略了。那些正直的,受到打壓的醫生們就會挺身而出,這就勢必讓更多優秀的醫生脫穎而出。
要知道,腐敗的根本原因是這種院長,主任等少數行政干部負責制造成的。這種制度的必然結果就是打壓有能力,道德好的醫生和護士,更是會遠離那些低級的護工,雜工等等。
反之,如果只是外部司法人員來反腐,而且只是就經濟問題來審查,就很難獲得廣大醫生,護士,職工的支持。因為和他們沒有關系。你在反腐敗中也就得不到更多的支持。
因此,醫療反腐,首先要在體制上對醫院做手術:將黨委集體領導的制度和職工代表大會的制度結合起來。在用工制度上,醫院實行全員的正式工制度,而不是如外聘什么護工等等。重大問題,必須是經過黨委會和職代會來共同審議通過。廢除院長,主任行政領導負責制。真正做到醫院由廣大的醫生,護士,以及護工等職工自己管理,自我監督,自我審查。
反腐敗,在醫院的小氣候內,也是階級斗爭。有階級就有矛盾,就容易找到斗爭的突破口,找到支持的力量。
反腐的勝利與否,根本不再于查出了多少貪污款項,而是調到起了廣大的醫護工作者的積極性。大家踴躍參與揭發檢舉,那么,這個醫療反腐的戰役就打贏了。否則就是輸。
第二點就是利用目前的大數據,網絡等先進的科技條件,實現整個的醫療共同體,也就是醫院和藥廠直接對接,衛生局、衛生部直接管理。同時,藥廠必須國有化。在醫院和藥廠之間實現直接劃撥的辦法,直接把中間銷售的環節去掉。這在今天是做得到的。減少了環節,自然費用也就下來了。
必須強調的是,國內的主要的制藥企業,生產藥的企業必須國有化,利用產業鏈,和醫院供給等關系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這將把那些中間炒作的環節完全踢出去,讓這個醫療共同體成為真正的為人民服務的醫療體系,而不是拜金主義的醫療體系。這個整體的核心是衛生部。
其次的細節問題是,盡快在整個醫藥的生產銷售過程中使用數字貨幣,實現真正的全流通監督。
如果不做上述工作,只是由司法部門和紀委來針對少數醫院領導干部來反腐敗,只能形成一陣風式的的運動反腐,不能解決基本問題,還打擊醫院醫護工作者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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