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香港長官候選人對孔和尚有話說的評論的評論
過年了,很想放松一下,逛逛街什么的,但今天上網看到南方報系又在就“孔和尚的有話說”搞事,我也要說兩句。
我們都知道,香港是法制之都,也都知道這是英國殖民統治的結果,所以英國在港人的心中就是爹。
英國搞殖民掠奪,不單在香港推行法制,在印度等其他殖民地一樣推行它的法制。
首先,什么是法制?
什么是法制?說白了法制就是規則,為什么要制定規則?因為要使紛亂的社會變的有秩序,所以要制定規則,大家都來遵守,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
其次,法制是由誰制定的?
話說一個琴棋書畫樣樣都通的待嫁閨秀,周圍男人無不對她垂涎欲滴。
作為姑娘本身,她如果占據的是主動位置,他就可以根據自身的要求和條件來定招親的規則。她如果想嫁一個能除惡懲奸,武藝高強的人來保護她, 她就可以定出比武招親的規則來遴選夫婿; 如果她想錦衣玉食,她就可以定出誰有錢我就嫁誰的規則;如果她想要一個浪漫美妙的婚姻,她就會定出誰長得英俊瀟灑的男士為伴 。。。。。。
假如姑娘本身沒有占據主動位置,即他不能夠制定招婿的規則,而不得不由別人來定,結果又是什么呢?
顯然,如果這個規則由一個書生來定,他會說誰是大學生誰才夠條件娶她;如果由一個王老五暴發戶來定,他會說誰有寶馬車誰才能擁有她;如果由一個武藝高強的人來定,他會說誰能打過誰,就是誰的, 如果由一個年齡大的人來定,他就會說誰有經驗(經歷),誰才會疼她愛她 。。。。。 總之,一個五大三粗,錢和地位都來路不明的爆發戶定的規則里絕對不會有英俊才學的條件。
從這件事情上就可以看出,誰是規則制定者,規則就對誰有利,規則就朝著他預想的目標前行。
而現實,規則都是強者統治者制定的,對弱者來說,只有接受的份。
再看看香港的法律是由誰制定的?
英國殖民掠奪香港,它是合法的嗎?強盜搶劫了你家的財產,如果跑了,也就算了。
但英國這個強盜搶劫了你家的財產還不滿足,還要強占,長期占有剝削港人,并把它的搶劫強占剝削合理化,于是它開始制定規則——法律,讓他們永遠騎在港人頭上,于是他們要給港人灌輸——我們英國人搶劫掠奪剝削你們這些香港衰人是合理的,我們制定這些法律是可以保證我們永久地掠奪剝削,和香港的和平安定的,顯然誰膽敢破壞這些規則,就影響了他的殖民統治,于是香港人經過英國人的百年洗腦,終于變成了法制之都。
這里我要問問唐英年,梁振英,當年英國人制定殖民法律時有沒有參考過你們的意見?
現在的國人,特別是法律黨,那是言必稱法制,我一聽到就煩。這些人要么生就就是奴才,要么就是鉆進法律的迷宮出不來。
在一個正義得到充分宣揚和執行的社會,需要太多的法律嗎?毛澤東時代需要太多的法律嗎?法律黨都去吃屎吧。現在的法律多如牛毛,社會安定和諧了嗎?
所以分析社會問題,一定不能脫離階級分析的方法,也就是說,階級分析法,是分析一切社會問題的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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